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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价格补贴标准_保险知识

2021-06-18
养老保险知识 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鼓励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根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参加新型养老保险价格补贴的有关介绍如下。

一、养老保险价格补贴对象

年满16-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的农村重度残疾人。

二、养老保险价格补贴标准

1、对参保的残疾人,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农村养老保险价格表其中一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10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50元。

2、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年度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

三、养老保险价格缴费补贴的申请

1、残疾人享受缴费补贴,应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区)残联提出申请。

2、初次申请的,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农村养老保险价格表填写《沛县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3、续缴保险费的,持《身份证》和《残疾人证》按年度提出续缴保险费补贴申请。

4、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对距领取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残疾人,也可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补缴部分的缴费不予补贴。

四、养老保险价格缴费补贴的审批及补贴资金的划拨

1、对申请缴费补贴的残疾人,镇(区)残联应对其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在其《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花名册》(附件2),农村养老保险价格表于当月10日前报县残联审批。

2、县残联于次月15日前,对符合缴费补贴的残疾人相关材料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资金划拨至参保残疾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中。

五、补贴资金的来源

按照本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的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

六、养老保险价格保险关系的转移

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在缴费期间跨县转移的,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农村养老保险价格表并可持新参保地办理的参保缴费手续到户籍所在地残联申请补贴。

七、养老保险价格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死亡的,补贴资金不得继承。

补贴资金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农村养老保险价格表残疾人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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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通过部分地方的试点逐步推广建立起来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原有的以计划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成为制约经济制度转型和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重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只有建立和完善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彻底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一、我国农村现行的养老模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将显性化。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将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在目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三种模式是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而社区养老模式则是一种新的尝试,以上四者共同构成了农村养老体系。

(一)家庭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模式是儒家文化的“孝”的强调,是中华民族绵延了几千年的优良传统,赡养老人的义务已经变成了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内在责任和自主意识,是其人格的一部分。这在广大农村也表现得毫不例外,而且由于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实施其他养老模式的条件不太具备,家庭在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慰籍方面又具有无可替代性。因此,目前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养老的最主要模式。

(二)土地养老模式

土地是广大农民赖以生活的基础。土地对农民而言,既是生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农村老人可以依靠土地收入解决一部分生活来源。在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之下,用土地维持最基本的生存,可以说土地是他们最稳定也是最后一道养老保障安全网。

(三)社会保险模式

民政部于1992年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即为“农村社会保险”开了先河。在方案中,提出了个人、集体、国家三方共同付费,由社会统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新思路。该方案于1994年在一些农村经济发达和比较发达地区开始试点。其主要做法是,以县为单位,根据农民自愿原则,在政府组织引导下,从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出发,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险基金以农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实行储备积累的模式,并根据积累的资金总额和预期的平均领取年限领取养老金。

(四)社区养老模式

社区(含乡镇)养老是指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仿照城镇企事业单位的做法,给农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社区养老的实施范围比较窄,往往受制于该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也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保证。然而,不容否认的是,以《方案》为基础建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先天不足”,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大量的问题,面临着一些不容回避的难题和困境。

(一)存在问题

《方案》确定的养老保险模式虽然在增加透明度、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促进农民储蓄意识、改变农民的家庭观念和生育意愿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实质上“完全积累、自我平衡”式的商业储蓄保险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1、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以民政部制定的《方案》为基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稍作修改后制定的。其法规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特别是对保险基金的流失和挪用等行为,未规定有效的限制和惩罚措施。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农保基金积累总额198.58亿元,其中收回本息有困难的基金12.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0.68%。可见,目前农村社保基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还相当严重。正是这种不稳定的制度和屡见不鲜的违规行为让农民感到后怕,积极性不高,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困难重重。

2、国家重视不够,养老保险滞后

由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保障格局。国家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建设,城镇社会保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而国家对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甚重视,投入很少。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保险费的筹集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辅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农民的个人账户完全由个人交纳,国家并无责任。这表明社会保障仍基本是或主要是城镇职工的。

3、自给来源不足,吸引力小

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集体补助不到位或数额太少,或只在部分地方或部分人身上得到体现;国家政策扶持,仅限于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扶持政策;地方财政,除经办机构费用(一些地方此项费用财政也不负担),也没有其他扶持政策。在缺乏强制性的情况下,仅靠以上政策,其吸引力太小,难以发挥吸引作用。

4、基金增长速度慢,入不敷出

基金增长速度跟不上养老金发放的增长速度,出现负增长。农保基金增值方式主要是存入银行、购买国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国家债券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都很高,因而给农民承诺的保险给付率也高达12%,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债券和银行存款利率多次下调,致使基金增值缓慢。加上缺乏稳定的投资渠道,农保基金入不敷出,出现负增长。

5、违规存放农保基金,造成巨额损失

一些地方将农保基金违规存入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有的因经营不善亏损破产,致使存入的农保基金无法取出造成损失,形成支付危机,参保的农民上访事件亦时有发生,并有越来越多的人要求退保,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原因分析

作为新生事物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出现问题是在所难免的,仔细探究其原因,无非是以下几方面:一是传统观念依旧,现代保险意识尚未形成。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农民首选的养老途径,这属于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经济的组成部分,也是东方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表现。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广大农民实现自我保障的意识淡漠,现代保险意识尚未真正形成。二是集体经济薄弱,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有些地方的集体经济发展滞后,为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补助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集体经济发育不良的地方,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也势必缓慢,即使有余钱,农民也将其绝大部分用于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购买,对于参与养老保险则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三是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破坏基金的完整性。保险基金处于属地分散的管理状态,分割管理的小规模基金难以进行多样化投资,很难达到让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基金管理还受到地方行政干预,挪用、盗用现象屡见不鲜,破坏了基金的完整性。四是改革措施不配套,束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至今,中国农村仍有几千万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都没有解决,又如何解决得了养老问题呢?而养老本身又不只是一个吃穿问题,还牵涉到医疗、服务等问题。由此可见,其他制度改革的不配套也束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手脚。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及出路

未来2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得到快速提高。在这个进程中,农村养老将呈现出新的格局:新型的家庭养老将居于主体地位,社会养老保险将得到新的强化,从而与其他养老保障制度一起共同为农民养老建立一道比较可靠的屏障。我们要从现有体制本身去寻找问题根源,以采取相应的对策。

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农村养老保险有何意义?


农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非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城镇人员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形成是多年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积淀的结果,农村经济落后是导致养老保险最基本的原因。(新农保的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农村养老保险对象的权益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农村养老保险意义重大

1、有效化解养老后顾之忧。养老是农村居民不得不忧虑的心事,由于养老而发生的家庭纠纷也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重要障碍。现在,中央政府出台政策,由财政补贴来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对于结束千百年来主要依靠养儿防老的中国农民来说,其革命性无异于取消农业税。

2、有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覆盖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从1990年就开始试点,制度模式是农民个人缴纳养老费和集体补助相结合,资金全部记入个人账户。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实现了政府到位,成为最大亮点;同时,也调动了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农保覆盖面。

3、有利于降低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由于政府监管不严、农民观念落后,为了传宗接代,老有所依,农村超生现象仍比较严重。随着各项养老体制的不断完善,群众观念的转变,素质的提高,计划生育将变成个人主动行为,从而极大地降低人口出生率,遏制人口的过快增长。

如今我国对农村养老保险非常关注,在实践中农村养老保险将会不断完善与补充。

保险知识汇总,山东试点农村养老保险


今天上午,我省正式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实施意见,提出新农保基金实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已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不需缴费,每年可领取最低660元基础养老金。我市天桥区、青岛市城阳区等19个县(市、区)被列入首批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按照此次新农保实施意见,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费;有条件的集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市县政府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就补,长缴多得。

在试点地区具体实施新农保制度时,已满60周岁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实施意见还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45周岁以下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试点意见提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每年最低6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每月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累计额除以系数。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农村养老保险必须熟悉的知识


随着城市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在家无人照顾。现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慢慢被革新,农村养老保险也因此应运而生。农村养老保险推广也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它到底包含了哪些内容呢,农村养老保险必须熟悉的知识我们到底知道多少呢?下面我们就来学习一下。

据保险专业人士介绍,一般而言,社会养老金有三个支柱:国家强制基础养老金体系,即社会养老保险;保险企业职工补充养老金计划,即企业年金;个人养老储蓄,即企业团体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其中,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最重要一种政策性保险,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由国家、地方、个人三方出资建立,国家依法强制实施,具有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

及早筹划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不可忽视,并且保险业内专家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养老金占未来所有养老费用的25%至40%为宜,这是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比例,可以让我们的退休生活相对来说过的轻松而舒适。

商业养老险分两种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固定利率的传统型养老险,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预定利率最高为2.5%。这类养老金从什么时间开始领,领多少钱都是预先计算好的;另一种是分红型的养老险,即养老险金的多少和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有一定关系。

保险专家建议,在低利率时代,购买养老险这样一种长期储蓄险种,还是选择有分红功能的产品为佳,以便将来市场利率上升后,投保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险公司的补偿。

保费趸缴更省钱

养老险缴纳期限越短,缴纳的保费总额越少。因此,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缩短缴费期限是比较划算的。目前保险公司的养老险有多种缴费方式,除了一次性趸缴外,还有3年缴、5年缴、10年缴、20年缴等,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不过,对于手头没有大笔余钱的工薪阶层来说,选择期缴的负担小一些,实行起来会轻松些,但也可以相应缩短缴费期,如选择10年期缴。

早投保一年省保费2%

和重大疾病保险一样,养老险也是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保险专家解释,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的养老金是根据保费复利计算产生的储蓄金额,因此,投保人年龄越小,储蓄的时间越长,相同保额不管期缴还是趸缴,缴纳的保费额都相对较少,因此买养老险是早比晚好。

保险专家介绍,投保养老险,早投保一年,保费就要少缴2%左右,因此即使投保人选择生日前几天投保,与过了生日再投保,保费也会有所差别。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养老险的可保年龄通常以16周岁或18周岁为起点。

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有两大亮点:一是筹资模式有了重大改变;二是养老金待遇有了重大调整。那么新政策下享受的待遇该如何计算呢?

参保者每人每年均享30元政府补贴

以往的政府补贴都是针对特殊人群,而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补贴范围大幅扩大,将普通参保人员都纳入其中。对参保缴费人员,统一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对年满16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该补贴直接存入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抵扣缴费;对年满60岁以上,且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也给予30元补贴,但可抵扣缴费。”

该负责人说,补贴涉及400多万符合条件的普通参保人员,目的在于提高个人养老保险待遇。而特殊人群的待遇可重复享受。

举例:一位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的保险费,政府要给予40元特殊补助,即个人实际每年只缴60元,加上重复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普遍缴费补贴,其个人账户每年储存总额则为60元+40元+30元=130元。

零缴费参保

新政策规定,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本人不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比国家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高出25元。

“以往各类养老保险政策都须补足一定年限的参保费用,而今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则可不补缴。”该负责人表示,但60岁以上老人不缴费享受基础养老金也是有条件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按新政策参保缴费,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则视为已参保缴费。

同时,有条件的老人可自愿按每月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除能按月领取80元基础养老金外,还能领取按所选档次发放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待遇水平将大幅提高。

举例:一位65岁的参保人员,若选择90元缴费档次,他距75岁差10年,即120个月,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为90元×120个月=10800元,再扣除政府每年补贴的30元,即30元×10年=300元,实际缴费10500元。每月领取的养老待遇为80元(基础养老金)+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70元,若享受独生子女及高龄补贴,每月最多可领取190元。

降缴费档次

据了解,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年缴费标准分为5档,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而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先只有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个缴费档次,为与国家标准对接,也满足经济收入较低的参保对象需求,新政策增设了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该负责人说,保留高出国家标准的600元和900元两档,是为鼓励多缴多得,为逐步缩小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础。

举例:一位选择年缴费900元档次的参保人员,60岁时,按目前办法静态测算,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94元;缴费30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353元;缴费44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558元。

取消缴费年限

按照新政策,45岁以下人员缴费年限须达15年以上,而对45——59岁人员,则不再设最低缴费年限,只要求按年缴费,到60岁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15年个人账户总额/139个月)=248元。

该政策中政府补贴对应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较为公平,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性也体现出来了。

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农村养老保险 子女的别样孝心

小李在青岛工作了好几年,平日里工作忙不能一直陪在父母的身边,只能逢年过节抽空回农村老家探望一下。于是,小李就想给父母购买一份农村养老保险,使父母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当听说政府推出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小李赶紧四处打听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经对政策的详细了解,小李对农村养老保险有了些许认识。原来,农村养老保险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的。

个人缴费:青岛市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所属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成员缴费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确定。

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包含了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另外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个人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多。

了解到这些以后,小李便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打听,父母的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比较合适。

农村养老保险 缴费灵活弹性大

小李的父母都已经54岁了,从未交过农村养老保险,是不是就不能享受农村养老保险了?不是的,那像这种情况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呢?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政策的规定:

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可自愿补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也可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6到59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达到60周岁时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小李的父母是54岁,属于46到59周岁的范围,至少应补缴6年最长不超过15年的保费,小李决定给父母补缴15年的保费。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才算比较正规和安全呢?村支书告诉小李,目前本村的养老保险由村委会代为受理,统一交到县社保中心并出具缴费凭证。小李听到这些终于放心了,顺利地给父母买上了农村养老保险,了却了多年来的一个心愿。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含义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非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城镇人员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方面,由点到面,逐步发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储蓄积累”和“领取分摊”两个阶段。缴纳积累类似于在银行存款,在这个阶段,养老保险对象的保险费处于纯积累的过程,分段计息,计算复利,滚动增值,积累的本息在按政策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逐年加大。到开始领取时,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额达到最大,此时的积累本息称为“积累总额”。在投保人达到领取年龄时,将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总额分摊到18年按月领取。因此,领取标准与积累总额密切相关,两者成正比关系。计算领取标准时,首先要计算积累总额,然后根据积累总额计算领取标准。在这个过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一)严格掌握和熟知计息政策规定、分段计息的利率标准和时间;(二)严格按照计复利的规定进行计算;(三)严格按照给付系数计算,保证小数点位数要求,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四)60岁和55岁领取的系数区别计算,不能合二为一。

保险知识汇总,名人谈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模式选择

问:既然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存在这些问题和困惑,人们对建立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就一定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是什么?

王天意:争议的焦点自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进退和模式选择等问题。

问:请您先介绍一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进退选择。

王天意:中国推行农保的时间不长,但随着农保实践的大起大落,关于进退的争论却未停止过。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开始实施后,农保工作便有一哄而上的态势,至1997年短短5年中,全国便有7452万农民参保。到1997年7月,国务院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收新业务,于是又有点一哄而下的味道,参保人数逐年萎缩,至此,进退的争论已经告一段落。

党的十六大后,随着关注“三农”问题的声音越来越大,进退争论似乎又开始了。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以两个重要文件强调的“有条件的地方”为据,有人提出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全国而言,应当有进有退:发达地区应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应暂缓推行。”的结论。当然,有人反对这种主张,说:“中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不能停顿,而且应该从现在做起,切实推进并逐步完善,以便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工业化、城市化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进退的问题再次提到我们的面前,这是一个痛苦的选择。我认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宜“进”不宜“退”,宜早不宜迟,我们进行清理整顿决不是为了“退”,而是为了更好更顺利地“进”。当然,我们的“进”应该正视现实,在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基础上循序渐“进”,而不是不顾客观情况一哄而上。

问:理由是什么?

王天意:第一,中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任何国家都更为迫切。一是因为中国农村老龄人口高峰期的来临所造成的养老压力比西方国家大得多。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较早,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农村普遍实行了计划生育的政策。以20岁作为生育年龄测算,农村最初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人群目前的年龄大致在40--50岁之间,再过10年,这一批人将成为老龄人口。我们应该未雨绸缪,尽早将这批人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视野,提前做好农保的制度设计和准备工作,否则,农保工作启动越晚,给中国社会造成的压力也会越大。其二,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人员为本市城镇职工、外埠城镇职工、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外埠农村劳动力的,单位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比例为8%。

农村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的养老保险费全额由本人缴纳。为鼓励纯农民积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纯农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市、镇(区)两级财政实行适当补助的办法,凡纯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按缴费额的50%缴纳,市级财政补助30%,镇(区)级财政补助20%。对被确认为特困的参保人员,缴费确有困难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市、镇(区)两级财政再给予适度补助。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其中: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上一年平均月缴费基数的50%确定。2002年度(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月缴费基数为350元。2003年度(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月缴费基数为368元。月缴费基数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每年5月份公布。缴费比例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2003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5%(用人单位缴纳18%,个人缴纳7%)。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核定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个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定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根据国家要求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允许地方按制度规定探索行之有效的缴费方式。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对县(市、区)按人均财力分档给予补助,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重点倾斜。

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参保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水平限低不限高;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农村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有三新


“探求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于德水,就哈尔滨市如何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接受了记者采访。

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先要有新政策。于德水说,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是“以个人缴费为主、以集体补助为辅、政策适当倾斜”,在运行过程中问题较多。因此,必须要改变原来的制度,要有新政策。按照外地成功经验,哈尔滨市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采取“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分担保险费的方式,其核心是政府要尽义务为农民养老保险出资,让农民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公民待遇。

第二,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有新标准。过去采取大帮哄的方式,让农民集体参保,由于缴费标准不符合实际,造成保险金过低起不到保障作用的现象。所以,新时期的保费收缴,基本标准是“养老金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低保”,实质是引导农民在“低保”和“社保”中选择社保,不但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也将大大减轻政府在低保方面的负担。

第三,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有新的管理方式。尽管我们的政策已十分透明,但农民仍对“社保”心存疑虑,这样就要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整个社会保险体系,建立便于农民查询的管理系统,随时监察自己的保费状况。同时,建立方便农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发放体系,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另外,尽快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哈尔滨市的当务之急。随着松北、呼兰新区的成立及各地开发区的形成,部分农民已完全与土地脱离。由于这部分农民已没有耕地作为“保障”,因此他们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更加突出。

保险知识汇总,探索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


日前,由革命云南省委和云南财经大学共同研究的一项重点课题《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对策研究》顺利完成,通过专家组评审。民革云南省委建议,尽快出台政策法规,启动试点探索工作,逐步发展农村养老保险事业。

民革云南省委历来较为关注农村问题。去年初,经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批准,民革云南省委承担了《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对策研究》课题。民革云南省委从调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运行情况入手,详细了解、剖析广大农民群众对相关制度的看法、目前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制度是否构成云南省广大农村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点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我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具体对策:一、制定权威性和稳定性较高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对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二、落实公共财政对农保的资金补贴,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能。三、农保基金实行省级统筹,提高运行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保值增值。四、以多样化的形式缴纳农村养老保险费用。五、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等。研究结论称:目前我省已具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应尽快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扶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可在三类地区中各选择一个县(区、市)进行试点,并逐步完善推广。

评审该课题的专家组认为,该课题的研究在多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设想,对推动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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