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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山东试点农村养老保险

2021-05-05
养老保险知识 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今天上午,我省正式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实施意见,提出新农保基金实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已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不需缴费,每年可领取最低660元基础养老金。我市天桥区、青岛市城阳区等19个县(市、区)被列入首批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按照此次新农保实施意见,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费;有条件的集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市县政府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就补,长缴多得。

在试点地区具体实施新农保制度时,已满60周岁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实施意见还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45周岁以下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试点意见提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每年最低6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每月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累计额除以系数。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汇总,福建将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从正在福州举行的福建省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福建将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据了解,福建省政府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符合条件参加新农保的农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档次由农民自由选择。

根据《意见》,新农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12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各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福建省的这个《意见》要求,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同时,政府补贴向农村人口倾斜,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另外,新农保养老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明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并实行属地管理。

《指导意见》规定,参保范围限定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部分,由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按规定缴纳。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政府补贴部分,由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指导意见》规定,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养老金待遇方面,《指导意见》规定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保险知识汇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大通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在参保及缴费比例上坚持“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对接”工作思路,整合各方资源,周密安排部署,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赴德令哈市、都兰、平安、门源等地学习借鉴工作经验,为更好的开展试点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抽调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涉农干部系统学习新农保政策、养老保险业务及村干部缴费补贴规程、新农保稽核内控制度、新农保统计报表、新农保信息系统操作与应用等五个方面知识,打造了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的新农保工作队伍。三是认真归纳总结,吸收各方经验,制定了操作性强,符合本县实际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提前深入全县20个乡镇,289个村、20个社区中开展入户调查和宣传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县朝着促进社会公平、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了重要步伐,这项重大惠农政策的实施,将使我县36万农业人口受益,其中60周岁以上,约4万多名农民不需要缴纳,每人每月直接领取60元的养老保险金。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长沙今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红网1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李柯夫)长沙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昨日,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沈光说,长沙将在今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其未来发展路径预计将遵循“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三方管理机制,这意味着,政府将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部分“买单”。

沈光介绍说,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就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这种基本是个人缴费的“储蓄式”农保,对农民的保障作用微乎其微,因此覆盖面极窄。

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探索适度保障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制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已经有北京、江苏等地率先启动了这种利用公共财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补贴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北京去年年初就开始,参保农民除原来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新增加了一项基础养老金,仅这一项每人每月就可多得280元,今后农民可以领取的养老金达到人均近400元。

根据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设想,长沙将按照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建立“低费率、广覆盖、能接续、可持续”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在相关县区率先进行试点。目前,相关具体政策仍在抓紧制订之中。

与过去相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在何处?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关键新在增加了政府投入,提出由“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明确了政府的财政投入责任。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还会相应增加。

沈光认为,如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能够顺利推进,对于启动内需刺激消费都将是一件大好事。在解决了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之后,可以大力发展农村的老年服务设施,譬如养老院和在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老人服务。老人可以用政府提供的费用购买养老机构和社区的公共服务。同时还解决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保险知识汇总,泸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本特点


今年初,泸州市政府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目标任务。9月16日,泸州市政府批转了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起草的《泸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决定先行在泸州泸县、古蔺县的部分乡镇开展。

泸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本思路和原则是“低缴费、保基本、广覆盖、可衔接”,采取“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筹资方式,试点区域内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共财政将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中承担政府的责任。其基本特点如下:

一、建立了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三方机制。试点区域的农村居民在本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至50%间选择缴费。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助。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补贴。

二、确定了缴费的最低年限。为了衔接城乡养老保险,新型农保改变了老农保缴费的随意性,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

三、养老金由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构成。月个人帐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月基础养老金为:每人30元。

四、建立了养老待遇增长机制。基础养老金将随物价水平上涨而适时调整,

五、建立了基金运行和管理模式。新农保采取统帐结合模式。参保人员缴费全部进入个人帐户,政府补贴进入社会统筹,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单独建帐,存入财政专户,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试点必将为泸州市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积累有益的经验。

保险知识汇总,名人谈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模式选择

问:既然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存在这些问题和困惑,人们对建立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就一定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是什么?

王天意:争议的焦点自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进退和模式选择等问题。

问:请您先介绍一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进退选择。

王天意:中国推行农保的时间不长,但随着农保实践的大起大落,关于进退的争论却未停止过。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开始实施后,农保工作便有一哄而上的态势,至1997年短短5年中,全国便有7452万农民参保。到1997年7月,国务院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收新业务,于是又有点一哄而下的味道,参保人数逐年萎缩,至此,进退的争论已经告一段落。

党的十六大后,随着关注“三农”问题的声音越来越大,进退争论似乎又开始了。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以两个重要文件强调的“有条件的地方”为据,有人提出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全国而言,应当有进有退:发达地区应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应暂缓推行。”的结论。当然,有人反对这种主张,说:“中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不能停顿,而且应该从现在做起,切实推进并逐步完善,以便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工业化、城市化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进退的问题再次提到我们的面前,这是一个痛苦的选择。我认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宜“进”不宜“退”,宜早不宜迟,我们进行清理整顿决不是为了“退”,而是为了更好更顺利地“进”。当然,我们的“进”应该正视现实,在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基础上循序渐“进”,而不是不顾客观情况一哄而上。

问:理由是什么?

王天意:第一,中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任何国家都更为迫切。一是因为中国农村老龄人口高峰期的来临所造成的养老压力比西方国家大得多。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较早,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农村普遍实行了计划生育的政策。以20岁作为生育年龄测算,农村最初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人群目前的年龄大致在40--50岁之间,再过10年,这一批人将成为老龄人口。我们应该未雨绸缪,尽早将这批人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视野,提前做好农保的制度设计和准备工作,否则,农保工作启动越晚,给中国社会造成的压力也会越大。其二,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

保险知识汇总,探索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


日前,由革命云南省委和云南财经大学共同研究的一项重点课题《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对策研究》顺利完成,通过专家组评审。民革云南省委建议,尽快出台政策法规,启动试点探索工作,逐步发展农村养老保险事业。

民革云南省委历来较为关注农村问题。去年初,经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批准,民革云南省委承担了《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对策研究》课题。民革云南省委从调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运行情况入手,详细了解、剖析广大农民群众对相关制度的看法、目前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制度是否构成云南省广大农村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点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我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具体对策:一、制定权威性和稳定性较高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对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二、落实公共财政对农保的资金补贴,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能。三、农保基金实行省级统筹,提高运行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保值增值。四、以多样化的形式缴纳农村养老保险费用。五、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等。研究结论称:目前我省已具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应尽快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扶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可在三类地区中各选择一个县(区、市)进行试点,并逐步完善推广。

评审该课题的专家组认为,该课题的研究在多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设想,对推动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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