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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破解养老难还要走多远

2021-05-07
养老保险知识 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中国已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但是,我们的养老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覆盖面尚需扩大。人们不禁要问,真正破解“养老难”,我们究竟还要走多远?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23%的县。加快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再提高10%。

尽可能缩小社会养老金差距,让养老更人性化

“由于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能满足现实发展的需求,养老问题的解决仍然任重道远。”罗祖亮代表表示,各阶层养老金水平形成差距,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国家应有相应的平衡政策出台,逐步缓解这一问题。

“这是个全国性问题。当前,很多大学生为考取公务员而挤得头破血流,这里面也折射了公务员与企业职工今后养老金的福利问题。”罗祖亮代表以城镇养老保险为例,在养老待遇计发方面,由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方式不同,即‘双轨制’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企业与机关事业之间退休养老待遇相差悬殊。你拿几千块1个月,我拿1000块1个月,哪个心里会舒服?必须着力突破这层管理体制,确定一个基数,尽可能缩小差距,让养老更人性化。

“希望国家建立更合理的机制,让公民之间的退休金差距更加平衡。”罗祖亮代表建议,要从长远发展着手,根据经济的发展情况、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和物价水平情况等,综合考虑,统筹安排,逐步形成和完善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逐步提高的长效调整和保障机制。

全国统筹解决“划疆而治”

“对于养老保险来说,统筹层次越低,利益主体越多,矛盾就越大。”全国政协委员、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田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实行全国统筹。

田岚委员说,安心养老,是公民的基本需求。满足这个基本需求,是政府的责任。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应因为生活在不同的区域,而在享受基本保障上有区别。实施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关键是制度设计,是利益均衡,是责任落实。实施全国统筹,可以在这些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统一标准。

“目前,养老保险在全国绝大多数省市都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还远远不够。”田岚委员说,实施省级统筹,跨省市人员流动的养老保险转移和接续是个麻烦事。他举例说,一个劳动者先在长沙工作,然后去了广州,之后又去了北京,最后又回到长沙,那他的个人账户就需从长沙转移到广州,再转移到北京,最后又回到长沙,这个过程带来了较大的、并且是不必要的管理成本。

田岚委员认为,如果实现全国统筹,这样可以逐步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收统支,并集中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发放。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减少不同地区划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成本,也可以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消除障碍。

田岚委员还建议,国家应像建立公民身份证制度一样,为每一个劳动者设立一个社会保险卡,建立起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网络。实践将会证明,建立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是推动城市化进程,而且是建立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

让养老保险的阳光洒向农村“五保户”

“目前农村刚刚起步‘新农保’,今年将继续扩大覆盖范围,能否也将农村五保户供养纳入进去?”全国人大代表、常德市阳光孤儿院院长杨绍军说,在农村,很长一段时间,养老的责任一直由家庭承担。农村有不少五保户,他们丧失了劳动力,基本生活保障没有解决好,他们的养老怎么更好地解决也是亟需关注的问题。

“农村养老社会服务体系的健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非常重要的议题。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他们普遍存在保障标准较低,资金缺口大,地方财政兜底难等问题,更需要得到政府的关怀。”杨绍军代表建议,国家建立养老保险体系,就要使党的政策不光是普照城市困难职工,也要普照农村五保户,不光是照到脸上,还要照进心里。关心农村五保户也是关心未来,因为每个人都会变老。这样的话,可以体现到党的政策给农村的一种温暖。

加快推进“新农保”全覆盖,告别“养儿防老”

“‘新农保’应该加快做到全覆盖。”全国人大代表、临武县武源乡龙家村党支部副书记胡建文表示,人人享受到能够维持基本生活的养老保险,是政府对社会福利与公平的终极目标,对社会稳定与民政关系有巨大的作用。“新农保”作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突破,更是农民的强烈期盼,理应早日全面覆盖。

胡建文告诉记者,农村目前已经实施了“新农合”、粮食直补、家电下乡、新农田改造、饮水工程等多项惠农政策,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逐步提高。“新农保”事关农民的养老问题,也应该在农村尽快实现全覆盖。这有利于推动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些未试点的地区就不会产生不平衡感。

胡建文代表认为,加快实现“新农保”全覆盖,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俗话说,养儿防老。在广大农村,很多老年人的晚年都要靠子女赡养。所以不少农民夫妇生孩子,生的是女儿就想再生一个儿子,有的甚至生几个。结果是越生越穷,越穷越生,恶性循环。究其原因是养老没有得到根本性的保障,有了“新农保”,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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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有社保还要养老保险吗?


社保足以养老吗?

而朱镕基总理在任时,就有一段非常著名的话:“社保只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实际上我们是包不起的”。从中国社保的变迁来看它的发展,你会发现:我们的父母好象没买过社保,但是他们都在领退休工资,不是吗?父辈们,是处于国家包养老的时代,国家没有抛弃他们。可是这笔钱是从哪里来的呢?在我展业的过程中,所遇到的人中绝大多数没想过这个问题,只是觉得国家财政给嘛。

事实上,国家现在给退休人员发工资的钱,是从现在交社保的人钱里来的,这就是造成亏空的源头,不要小看这笔数。这就是真正的寅吃卯粮,而到我们退休时,不足的部分,将由我们的后代来填补。可是人越来越健康,寿命也越来越长,也就意味着领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多了。就好比块饼,它就这么大(因为交钱的人有限嘛)。吃的人数少,平均每个人吃得就多;吃的人数多,平均每个人吃得就少。但是又希望不会有人被饿死,那就只好每个人都少吃一点了。

保险不是唯一的途径。但保险以合同的形式受法律约束,确保了我们的有生之年,每年或者每月,一定会有一笔钱,象打开自来水龙头的水,源源不断。不受金融海啸影响,不怕房子跌价,不怕股市波动。|||现在有很多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常常会碰到客户这样说:“单位已给我们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不需要再投保商业保险了。”真的是这样吗?在此,我想通过一个案例谈谈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优势互补。

张某在某个周日,不幸遭遇车祸遇难。当地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这次车祸丧生的9人中,没有一人购买商业保险。张某遇难时年仅45岁,生前参加社会保险,张某妻子最后领取到的社会保险金为583.46元(不包括肇事单位的赔偿和本单位的抚恤金)。这虽然是一个令人很难相信的数字,但从社会保险角度来说,却是合情合理的。这必须从社会保险的险种和保险责任谈起。目前,社会保险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五大类。张某虽然参加了社会保险,但由于他是在工作八小时以外的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社保只保工作八小时以内的事故);与失业保险无任何联系;事故后立即身亡,没用上医疗保险;至于养老保险,又因他遇难前未到退休年龄,也未能用上。所以,张妻得到的583.46元,是社会保险办公室退还的张某生前缴纳保险费的个人部分。

由此可见,社会保险的被保险人只能得到一种最基本的低水平的保障(即不被饿死),并受到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比如重疾的住院费用报销上限不高(一旦患上那二十多种常用的重大疾病,大部份还得自已出钱),社保住院医疗报销的起付线很高,个人自付比例也很高;比如养老金标准太低(社保所领的年退休金只占上年度职工年总收入的四分之一!据统计,2004年我国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仅为620元左右!),比如要退保只能退自已交的那一小部份,比如一换单位就会影响社保的连续性等。况且人口老龄化的浪潮已经到来。我们要想有一个比较富裕幸福的晚年,要想有一个比较完善的医疗资金保障,只靠社会保险是远远不够的,甚至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我们还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拥有一些商业保险来做保障的补充(注意是补充不是取代)。社会保险仅使您的晚年“过得了,活得下去”,但商业保险使您的晚年“过得好,过得有滋有昧”。所以,要想生活的好一点,就要参加商业保险。它将使您今后生活得比别人更富有、更潇洒!

所以,社会保险是基础,虽杯水车薪但如有就一定要;商业保险应是主体,补充社保的严重不足,也是非要不可的。“社保+商保”才是最聪明的选择。所以,商业保险绝对是现代人的生活必需品,买了社保的人员必须再买商业保险是确定无疑的,别无选择。

保险知识汇总,城乡医保统筹需要走上大力发展之路


■第三只眼

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医改专题询问,有委员指出我国医保存在制度分设、城乡分割、管理分离等问题。

目前,我国医保体系处于三分天下的格局。职工、居民医保由社保管,新农合由卫生管,医疗救助则由民政管。正如询问所指出的,医保城乡分割造成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等诸多问题,促进实现医保城乡统筹迫在眉睫。

可以从两个视角来观察这个问题。

从制度层面看,医保城乡分割某种程度上是城乡二元制的产物。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在城乡、地区间严重不平衡,因此在医保制度上必然反映为多元化的安排。同时,由于门诊保障、权益接续等重大体制建设尚未定型,也决定了医保制度融合难以一蹴而就。

从管理层面看,解决管理分离,则相对容易解决。目前,我国存在着“大卫生”还是“大社保”,即是由卫生部门还是社保部门管理医保的方向选择。对此医改文件并未给予明确。

在理论界,“大卫生”还是“大社保”之争颇为激烈,但其中掺杂着不少利益狭见。决策和理论的不确定,直接导致了地方实践兵分两路。

实际上,无论是卫生管还是社保管,均各有利弊。中国走哪一条路,关键要看在国情条件下,何种管理体制更能实现管理权、责的统一。

“大卫生”的问题是容易在医疗服务垄断的基础上形成新垄断,难以形成对医疗服务的有效制约。我国公立医院占了90%以上的医疗资源,卫生部门和公立医院又属于父子关系。试问,倘若实施“大卫生”,服务供给和资金供给垄断于一家之手,如何确保医保基金是供养人民而不是供养医院?放眼看,世界上由卫生部门管理医保之国颇多,但一个基本事实是,这些国家的绝大部分医院属于民办,卫生部门并不直接管理医院。

相较而言,“大社保”体现了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的两权分立,有利于形成医疗供方和需方的均衡竞争。“大社保”代表参保人利益筹集资金,与医疗供方进行服务和价格谈判,力争团购到物美价廉的医药服务。在很多国家,正是医保协会和医生协会之间的谈判、斗争、妥协,方才铸就了先进医疗保障的权责基石。更深入而言,即使我国实施“大社保”,也应根据国情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以避免官办体制的垄断和低效率。

医保城乡统筹需要提速,未来医保的管理权限究竟将花落谁家?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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