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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城乡医保统筹需要走上大力发展之路

2020-10-26
大力发展理财保险规划 保险需要规划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第三只眼

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医改专题询问,有委员指出我国医保存在制度分设、城乡分割、管理分离等问题。

目前,我国医保体系处于三分天下的格局。职工、居民医保由社保管,新农合由卫生管,医疗救助则由民政管。正如询问所指出的,医保城乡分割造成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等诸多问题,促进实现医保城乡统筹迫在眉睫。

可以从两个视角来观察这个问题。

从制度层面看,医保城乡分割某种程度上是城乡二元制的产物。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在城乡、地区间严重不平衡,因此在医保制度上必然反映为多元化的安排。同时,由于门诊保障、权益接续等重大体制建设尚未定型,也决定了医保制度融合难以一蹴而就。

从管理层面看,解决管理分离,则相对容易解决。目前,我国存在着“大卫生”还是“大社保”,即是由卫生部门还是社保部门管理医保的方向选择。对此医改文件并未给予明确。

在理论界,“大卫生”还是“大社保”之争颇为激烈,但其中掺杂着不少利益狭见。决策和理论的不确定,直接导致了地方实践兵分两路。

实际上,无论是卫生管还是社保管,均各有利弊。中国走哪一条路,关键要看在国情条件下,何种管理体制更能实现管理权、责的统一。

“大卫生”的问题是容易在医疗服务垄断的基础上形成新垄断,难以形成对医疗服务的有效制约。我国公立医院占了90%以上的医疗资源,卫生部门和公立医院又属于父子关系。试问,倘若实施“大卫生”,服务供给和资金供给垄断于一家之手,如何确保医保基金是供养人民而不是供养医院?放眼看,世界上由卫生部门管理医保之国颇多,但一个基本事实是,这些国家的绝大部分医院属于民办,卫生部门并不直接管理医院。

相较而言,“大社保”体现了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的两权分立,有利于形成医疗供方和需方的均衡竞争。“大社保”代表参保人利益筹集资金,与医疗供方进行服务和价格谈判,力争团购到物美价廉的医药服务。在很多国家,正是医保协会和医生协会之间的谈判、斗争、妥协,方才铸就了先进医疗保障的权责基石。更深入而言,即使我国实施“大社保”,也应根据国情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以避免官办体制的垄断和低效率。

医保城乡统筹需要提速,未来医保的管理权限究竟将花落谁家?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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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寿险营销渠道 大力发展寿险网销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保险营销渠道已经形成以个人营销为主,银行保险、团体保险、电话营销、经代营销和网上营销多渠道并存的格局。但各个渠道的发展并不平衡,主流寿险营销渠道弊端突显,而有些新型营销渠道并未完全施展开拳脚,也不成气候,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完善我国寿险营销渠道,可以考虑大力发展寿险网销。

寿险营销渠道亟待完善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进营销员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并鼓励市场主体创新保险营销模式,探索保险营销新渠道。前瞻产业研究院保险行业研究员武文韬表示,企业当前不仅要注重提升营销员的业务能力、单位产出能力,改善营销员的社会形象,还应该大力发展其他销售渠道,通过对渠道的发展不断增加我国的保费收入,使保险业的发展更具活力。

完善寿险营销渠道的对策建议

考虑到银保新政对我国寿险营销的影响,以及三大营销渠道各自存在的不足,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我国投资型寿险营销渠道建设。

首先,保险公司应积极对银行营销员进行专业化的保险营销培训、尽快帮助银行建立起保险营销团队。针对传统银保业务的不足,寿险公司应在银行销售渠道中大力发展期缴业务,与银行合作开发理财配套型投资产品,增强趸交型投资型寿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推进银保业务中产品的升级与换代。为了更好地利用银行这一销售平台,寿险公司还应该转变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加强与银行之间深层次的合作,努力改变当前与银行合作中的被动局势。

其次,应大力发展个人代理渠道。个代渠道的成本明显优于其他两种销售方式,并且在银保业务受挫的大环境下,大力发展个人代理渠道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个人代理渠道,寿险公司应加强对投资型寿险产品营销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加大对销售投资型寿险产品代理人的专业知识和从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代理人各方面的素质,使其更好地为顾客提供专业的理财服务。寿险公司还应该转变粗放式经营的发展模式,在选择代理人时,适当地提高门槛,建立合理的激励与淘汰机制,加强代理人的诚信教育,规范代理人的行为。

最后,寿险公司还应加强新型直销渠道的建设。寿险公司应该大力拓展网络营销和电话营销。投资型寿险产品的绝大多数消费者都是互联网的使用者,因此寿险公司可以借助网络更好地宣传投资型寿险产品,打造自己的网络品牌。当然,寿险公司还应对这两个新兴的渠道制定循序渐进的分阶段发展规划、完善与之相匹配的后续服务,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它们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优势。

寿险营销渠道--相关资讯首批寿险费改产品销售平淡 新品尝试电销

被市场寄予厚望的首批寿险费改产品推出近半个月了,但销售一直未能打开局面。

南都记者昨日从业内可靠人士处获悉,建信人寿高管昨日透露称,建信人寿几百份保单的总保费在几百万元。同期面世费改产品的中英人寿回应南都称,在广东的代理渠道已推出60单,而农银人寿的销量暂时未获得可靠途径证实。

第二批费改产品也在推动中,除去上述三家继续申请外,太平洋保险、交银、太平人寿也已向保监会报备费改产品。其中,太平人寿报备的一款定期寿险加健康险产品,将其设计成电销渠道产品,降低运营成本,若获批将是首款电销渠道的费改产品。

保险知识汇总,贵州遵义:统筹城乡医保化解政策“碎片化”


贵州省遵义市在加快推进新医改的进程中,今年首次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打破了政策“碎片化”现象,有效化解了城镇医保中出现的诸多矛盾。

遵义各县(区、市)以往根据各自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力来确定筹资水平和待遇标准,致使统筹层次低、基金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区县间待遇差别很大。一些地方由于财政应缴纳、匹配资金不到位或参保人员少、调剂能力差等原因,统筹基金缺口较大,出现了挤占个人账户、降低报销标准等现象,严重侵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

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江勇说,在推进新医改的进程中,遵义市成为贵州首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改革试点之一。今年初,遵义市建立统一政策制度、统一基金管理使用、统一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经办流程的管理新模式,把现行政策进行有效整合、调整,彻底改变了原政策“碎片化”现象。

城镇新医保政策实现了“一扩二缩三升四降”,让老百姓得到了更多实惠:一扩是扩大了基金支付范围,将一些慢性特殊病、门诊留院观察等,纳入了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二缩是缩短了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等待时限,缩短了退休待遇享受缴费期限;三升是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提高了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四降是降低了部分医院的起付线、降低了乙类费用首付比例、降低了部分进口药品及材料的自付比例,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新方案实施后,遵义市医保“总盘子”比过去增加了1.68亿元,而且通过实施医院等级差额报销制度,有效引导“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目前,遵义市城镇医疗保险积累的基金能及时应对出现的各种风险。

保险知识,农业保险的发展之路


农业保险发展不足影响和谐社会构建

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自1982年恢复开办以来却日渐萎缩,许多地方甚至停办,2004年以前,国内只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两家产险公司维持开办农业保险。二十多年来,农业保险累计赔付73.9亿元。1985年至2004年农业保险保费共收入80.86亿元,赔款支出共计70.55亿元,由于经营风险高、管理难度大、政策支持不充分,农业保险业务亏损严重。农业保险的盈亏平衡点大约为69%左右,而1985年至2004年间农业保险的简单赔付率平均达87.24%,农业保险长期处于亏损状态。2004年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共实现保费收入3.77亿元,同比减少0.88亿元,负增长18.86%,仅占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的0.35%。证明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模式是失败的。

构建和谐社会,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解决“三农”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农业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一种经济手段,在保障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2004年至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三年在1号文件中指出要“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发展不足,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纯粹风险得不到有效转移,农民不能够获得保险利益,会挫伤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三农”问题的解决。

农业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发展策略

要发挥农业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其发展策略是实现政府、保险人和农民的良性互动。

政府“补足”农民利益,激励农民的保险需求

农民在农业保险中获得的补偿金额既不能超过保险金额,也不能超过保险标的实际损失价值。而且要获得保险补偿,要付出的成本(保险费率)一般在2%至15%之间,高出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损失率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另一方面,农民获得的保险利益具有正的外部性。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在同样价格条件下,社会期望的最佳供应量多于生产者的最佳供应量。如果按照商业保险公司的最佳供应量进行生产,就必然产生农业保险供应的不足,最终必然导致效率损失;如果按照社会期望的最佳供应量提供农业保险,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必然亏损,最终导致业务萎缩或者商业保险公司退出农业保险领域。另外,由于农业保险本身的高风险,商业保险公司或者农业互助保险社不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农业保险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等等,使得政府必须参与。政府参与的目的就是补贴上述的外部成本。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制度快速发展 社保基金大力上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9日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预计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3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4.7%;总支出1.8万亿元,增长21.5%。

尹蔚民表示,预计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8亿人、4.68亿人、1.42亿人、1.74亿人、1.38亿人,全部超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我国今年基本完成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工作。596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疗保险,300万“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保工作全面启动。

预计到年底,全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续72万人次,办理跨统筹地区转续医保关系44万人次。95%以上的参保人员就医实现了直接结算,27个省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5个省份开展跨省直接结算。此外,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全面完成,预计到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将达到1.9亿人,比去年底增加8700万人,并通过加载金融功能实现用途扩展和便民服务。

保险知识汇总,警惕城乡医保差距过大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立医院院长许戈良说,我国城乡医保体系不同,且基本药物目录也不同。医改初期城乡差距具有合理性,但要警惕城乡医保差距持续拉大,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应尽快明确城乡医疗一体化的阶段性目标。

许戈良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大体系,分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卫生部门主管,筹资渠道、报销比例等也不相同。随着医改深入,国家基层版基本药物目录已经出台,国家医院版基本药物目录的征集正在进行中。这就意味着城乡医疗卫生系统会有两个版本的基本药物目录、三大医保体系。

许戈良认为,医改初期出现城乡差异可以理解,但目前即将出台的国家医院版基本药物目录,又再次拉开了城乡差别,却没有制定医疗卫生城乡一体化的阶段性目标。这和我国努力消除城乡差别、尽早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宗旨相悖,与2020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一致。

他建议,对基层和医院两个版本的基本用药目录逐年修订,缩小差距,争取2020年两个版本合二为一;加快各种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基本用药目录;5年至10年内,尽快对三种医保体系统一管理,执行统一的基本药物目录,统一筹资比例和报销比例等,到2020年全面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管理、筹资、目录、科目、报销和大病救助,保证和方便各类人群就医。此外,还要鼓励其他种类医疗保险制度进入,完善不同层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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