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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社保扩面确保员工应保尽保

2021-05-07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种类 保险保额的规划

“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工商业迅猛发展,城镇职工的“五险”参保人数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并完成了市级统筹,尤其是基本养老保险从“十五”期末不足50万人增长到近65万人,为市民做了件大好事。但社保扩面仍有不少死角,饮食业、超市零售业、建筑业以及乡镇的大批民营企业等员工的“五险”参保率极低,有的不足10%,现未买社保的多为年轻的一线群体,这一群体是社会最活跃的有生力量,也是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的部分。

李龙芬建议,做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核实工商企业的实际从业人数,制定一个社保扩面计划的实施方案,确保员工应保尽保。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保扩面的高压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即将施行为契机,加大社保扩面的宣传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既使业主明白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应尽社会责任,同时又是应履行的法律义务;要使员工明白是自己该有的权利,同时又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全社会来共同维护。此外,加强领导,完善考核机制。社保扩面既关系到社会分配的公平公正问题,更是体现政府的民心工程,也是政府工作的责任所在。因此,要切实加强对社保扩面工作的领导,制定一个完善的考核方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用一两年时间,使社保参保人数扩大一倍以上,使市民能真正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


新商报讯昨日上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调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介绍了我市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工作经验。

肖盛峰说,在今年的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中,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目标,坚持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9月底,我市统筹基金累计征收65.49亿元,完成省专项行动工作目标的73.24%;个人账户基金累计征收29.52亿元,完成省专项行动工作目标的68.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0.4万人,完成省专项行动工作目标的99.1%,其中在职参保人数158.7万人,完成省专项行动工作目标的98.9%;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平均缴费率达89.1%。

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后,肖盛峰对我市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要求,我市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的力度。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继续把扩面重点放在新注册企业、房地产企业、社会力量办学单位、餐饮娱乐行业、汽车销售业、劳务公司等企业,采取定点扩面和动态扩面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一体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参保,对未按规定参保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欠费大户要进行专项稽核,着力解决部分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问题。

肖盛峰说,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落实责任。人社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完善政策、开展宣传、考核监督等工作;财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基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地税部门要强化基金征缴工作,并配合做好扩面工作;工商部门要及时将新增企业注册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扩面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

保险知识汇总,辽宁将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


农民工缴费不足15年

退休后可继续缴费

本报讯(记者丁宁)5月9日,全省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会议上明确了今年我省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工作目标,并决定在全省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扩面行动将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参保工作。重点行业是指流动性较强的商饮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重点企业是指规模以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重点人群是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和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工。上述行业、企业、群体都要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参保缴费。对未全员参保的企业,要认真核实其实际用工情况,并通过限期整改、逾期处罚等形式督促其全员参保。

另外,省人社厅表示,将允许参保农民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可以继续缴费到满足退休条件,按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就业关系发生变化时,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予以办理。

保险知识汇总,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亟待进一步突破


《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各地又相继发出了关于扩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覆盖面的通知。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虽在工伤保险扩面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伤扩面仍无大的突破,与企业在岗职工的总人数及工伤保险涵盖的人群和参保者的实际人数对比,远远不够普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行业的发展。

工伤保险扩面进度不理想,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意识差的原因。很多私营企业的老板缺乏居安思危的风险意识,抱着企业办一年是一年的侥幸心理,把使用廉价劳动力作为赚钱致富的途径,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着不办工伤保险。也有职工维权意识差的原因。工伤保险涵盖的人群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对政策了解不够,加之这些人找个工作不容易,不敢也不愿向老板提出缴纳工伤保险的要求。还有依法扩面征缴力度不够的原因。目前,工伤保险的征缴缺乏强制核定、强制参保的措施,导致工伤保险的催费力度小于催税力度。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首先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宣传,特别是对《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法》有关条文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识,让每一位职工都像关心自己的工资一样关心自己的工伤保险问题。

做好工伤保险的扩面工作,还要提高统筹层次,最好由县级统筹改为地市级统筹,实行报账制,县级只负责手续。这是因为县级企业参保少,理赔起来可能会出现入不敷出,收支一旦失衡,工伤保险不仅不能扩展,反而会萎缩。如果实行地市级统筹,支撑力就会增强,经办机构怕亏本的思想顾虑也就随之消失。

此外,还应建立财政支持补助机制,用以化解工伤保险费率低、理赔额度高导致的收不抵支问题;建立高危企业缴纳风险资金机制,主要是对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性频率较高的危险行业在实行浮动费率的基础上,另交一定数额的风险资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

另外,凡按《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应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的单位,一律全员强制要求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机构要强制按工资总额如实核定,要按核定基数足额征收,依法征收,对不缴企业要按日加罚滞纳金,以保证工伤保险在难中求进,取得实效。

保险知识汇总,如何辨别商保和社保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商业保险主要是人身保险与社保的区别在于:

一、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休必须是商业保险公司。社保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金融经营机构如基金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代管。社会保险带有行政性特色。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二、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也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颁布社会保险的法规强制实施。

三、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除少数险种外,在多数险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实施的规定。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保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没有选择余地,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适用的原则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体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即保险人承担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完全取决于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以及交纳的数额。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而社会保险因其与政府的社会经济目标相联系,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投保人的交费水平与保障水平的联系并不紧密,为了体现政府的职责,不管投保人交费多少,给付标准原则上是同一的,甚至有些人可以免交保险费,但同样能获得社会保险的保障。

五、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这一目标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保险得到保障。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六、保费负担不同。交付保险费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而且保险费中不仅仅包含死亡、伤残、疾病等费用,还包括了保险人的营业与管理费用,投保人必须全部承担。因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至于各方的负担比例,则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异。

与社保比,商业保险是交费自己选择,社保是不够温饱型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拐棍,是补充社保的,有商业保险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较高的生活水准.退休后的养老金是自己定的因为其实就看你交了多少钱在保险公司.

保险知识汇总,医保谋划扩权


新一轮医改的5项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中,医保是公认进展顺利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从无到有,平地而起,全民医保也指日可待。虽然,保障水平仍不高,医保支付在医疗总费用中也还不是主要部分,但其对医疗机构的影响力日益深重,权限也正在扩大

作为支付方的医保与医疗机构进行博弈的最重要的工具是付费方式。医院希望通过推广支付方式改革;利用“经济杠杆”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发挥监管作用;甚至进而促进“以药养医”格局的改变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近期,北京市试行按病种分组付费,上海市实行总额预付制,江苏省镇江市实行以人头付费为基础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在多种场合被提及,在下一步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模式选择中,或许会中选。

实际上,北京的按病种分组付费刚刚开始试点,短期内难推广;上海的总额预付制虽有试点的基础,也要明年才能全面推广;地级市的“镇江模式”之所以能与北京、上海并列,很大程度上在于其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上超过10年的经验和相对完备的制度安排。

现实中,“镇江模式”的含义宽泛而模糊。各方面推崇“镇江模式”的动机也不尽相同。例如,卫生部门就是因为其“社保部门负责筹资、卫生部门负责支付”,而推崇“镇江模式”。镇江医保方面的人士则表示,在管办尚未分离条件下,卫生行政部门用支付方式监管公立医院仍是“老子管儿子”的格局,这是镇江在上世纪90年代启动医保改革时的遗留问题,这一格局实际上不利于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镇江的支付方式改革也经历多个阶段的政策调整,最后形成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宛如多种药物组合在一起的“鸡尾酒疗法”,用以克制公立医院产生种种不合理医疗费用。

一位地方医保官员表示,医保(的监管措施)和公立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费用产生)之间的博弈如同抗生素和细菌的关系,“吃一段时间可能就不灵了,就像抗生素一样,过一段时间就得换药”。公立医院被比喻为“细菌”实在是讽刺。

虽然,镇江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在现有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中,表现尚佳,达到了某种“博弈下的均衡”,但其在公立医院改革迟滞的大背景下,仍远未完成制度建设。镇江市的医保部门困则思变,正在谋求更进一步扩大权限,对医疗机构有更强的监管力度。

困则思变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钱小山列举了镇江医保系统面临的三大难题:

第一,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的不匹配。基本医疗保障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其中,居保和新农合在镇江已经合并。

钱小山认为,用三个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不同群体“是非常科学的,符合当前人群分布的状况。这三个群体在经济承受能力、医疗保险基金的缴费能力、包括医疗过程中的消费能力,差距都很明显的。”“然而,在实际过程当中却发生了偏差。”职保和居保(含新农合)缴费水平差距悬殊,“从个人角度来讲相差30倍”,“医保待遇(差距)必须同筹资水平差距相匹配”。但新一轮医改不断提出,提高居保和新农合的保障待遇,导致“筹资水平远远低于待遇水平,不可持续”。甚至导致一些灵活就业人员“离开职保,去参加居保,冲击了职保。”

“我认为政府承担了过多的责任,这是不公平的。因为财政是公共财政,把有限的财力去补贴一部分人,一个老、一个少,中间(年龄段)的残疾人,这个是政府应该承担的。劳动年龄的青壮年由政府补贴,不符合社会公平和效率的原则。”“我们去年就开始在探讨,想把我们的居民医保的补贴范围缩小,调整。劳动年龄的青壮年能劳动的不给补贴。”钱说。

第二,公立医院早已不是真正的公立医院了。“卫生资源的投入的主体是医院,而不是政府。(公立医院)实际上已经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公立医院了,实际上是盈利性的医院。”“医院究竟姓公还是姓私?还是什么地方姓公?什么地方姓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思考的结果是一个“橄榄型”的结构。一端是代表医疗技术高精尖水平,解决疑难急重,担负教学科研的医院,这样的医疗机构应该公立,应该政府来承担。”“公共卫生作为公共产品,所有人都可以享受,也应该交给政府。”“中间这一大块,一般性的医疗技术问题,我认为成为私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太大问题。”钱说。

第三,保障和福利概念混淆。钱小山表示,这一轮新医改过程,有很多福利性的成分,包括在社区卫生机构的建设、基本药物制度、药品的零差率等等,都带有强烈的福利色彩。“我不是讲说这些东西不对,当把这些福利性的东西跟医保捆绑在一起的时候,那是非常危险的。”“医疗保险和医疗福利不能混为一谈。福利用保险出资,是不符合保险学原理的。会因为福利而给医疗保险的基金造成浪费。”

医保扩权

在已经实行了总额预付制的镇江,最突出的问题是公立医疗机构通过使用医保目录之外的医疗项目来规避医保部门的总额控制。“控制得了基金支出,没有控制得了费用。”钱说。

为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总费用的增长,镇江医保部门正在谋求将总额预付的监管范围扩展至“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以外,“总额预付,什么叫总额?这个总额,不仅仅指三个目录以内的医保基金,是目录内和目录外医保基金和自己个人掏的钱加起来,这叫总额。”“我们下一步要进行调整,将会把目录内和目录外,医保基金和个人自费合并在一起,成为总额。”

对于医保基金的支付方式,钱小山总结为,“没有一个好的、科学的支付方式是绝对不行的;仅仅靠支付方式是远远不够的。”“医院本身有经济利益;医疗技术本身的信息不对称,医院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因为这两个因素,仅仅有支付方式是远远不够的。”

实际运行中,因为公立医院改革迟滞,医保支付方式的“杠杆”作用处处受到掣肘,难以发挥。“医保机构并不能直接左右医生的处方行为,只能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去引导医院和医生。但不管怎么讲,医院和医生的经济基础没有改变,各种方法的效果都是有限的。现在为什么我们对医院调节作用很差呢?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医院后面是政府,管办不分。导致我们的总额预付实际上是一个软预算,不是硬预算。”为此,镇江医保方面不仅要建立总额预付制度,还要设立“严格的程序去确定这个总量。要尽可能地去通过制度去解决问题”下一步准备“不再把最后的决定权交给政府,而是交给制度。”钱说。

将“总额”的监管范围延伸至医保目录之外,自然会受到来自公立医院的阻力。“私立医院很听话,它后面没靠山;现在最最难弄的还是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后面有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后面通着政府,反而难弄。这需要通过制度的安排解决。”“这是很深的利益调整,没有政府的最后拍板,这个制度通过不了。如果卫生(行政部门)是医院的利益总代表的话,它如果不同意,就很难在政府得到通过。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或者说在改之前不能形成共识,那就过不了。”钱说。

保险知识汇总,不可同时参保多项社保规定


9月1日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就将启动参保缴费。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再次对城镇居民参保的政策进行了解释,其中提到该政策具有唯一性,各类人员均不能同时参加多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济南市政府承诺为人民群众办好的12件实事之一。此项政策将惠及济南市78万多城镇非从业居民,社会关注,民众关心。据悉,9月1日起开始参保缴费,10月1日起参保人员正式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制度唯一性的原则,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及转为济南市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不能同时参加多个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商业保险、补充保险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医疗制度。

转为济南市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医疗年度转换。

参保人就业后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终止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又失业的,可继续享受本医疗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保险知识,社保和商保


经常有人会说,我们单位有社保了,商保就不考虑了或者暂时没有计划,其实二者是非常好的补充.按照个人的理解,商保的优势和与社保互补的地方归纳起来有以下8点:

1、社保中无工作时间外的意外报销,也无身故补偿;

2、社保医疗报住院费用只报85-97%,其余的要自己出,而且有起付线;

3、在社保医疗中报的医疗费中都是社保规定的甲类药品,乙丙类是不报的;

4、社保医疗中很多检查费是不报的(如核磁共振、伽玛刀等),病房费用也都是有一个限额的,如规定100元每天的床位费可报,那么您要住那重200元一天的病房,他就只能报100元;另外有些诸于专家诊疗、高新尖诊疗技术,社保也是不报的;

5、社保医疗只是补偿医药费,而没有住院期间的收入损失补偿,商保是有的;有些商保产品不只是住院期间收入补偿,如果不幸残疾了,也可以买几十年的残废收入补偿等等;

6、社保医疗是出院后报的,商保中的重疾险是确诊后就给钱的(有些要求生存30天以上),如出现大病,是可以弥补很多家庭没钱治的困境;

7、社保报销的部分据您交的时间长短和是否本地户口密切相关的,商保您是可以按自己要求买更高的保额的,如50万等等;

8、还有一点,重疾商业保险是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豁免条款的,而社保肯定是没有的!

因此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保医疗之不足,在有了社保后再拥有意外医疗+住院医疗+重疾医疗保险,就是非常的完善的医疗保障了!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加商保 一个不能少


今天有幸跟一个客户沟通了保险,他是一位很有保险意识的人。给他全家购买了很足的保障。

给他打电话,是帮他(生意人,无社保)打听社保自己交需要年交多少费用?如何办理?在哪儿办理?因为我有一个朋友认识社保局,所以找他帮我在打听。今天打电话告诉我这位客户,关于办理社保的流程以及如保交费?将来享受的一些保障等等。

说到最后,客户说了一句:还是觉得社保挺好的,比商业保险的作用大(这是一位非常有保障意识的客户说的话)。说到这里的很时候,我们很多的代理人在给客户解答问题的时候,都会告诉客户,如果能上社保,尽量把社保给及时地交上。然后再补充商业保险的保障。

原因很简单:社保是解决中国人民基础保障的内容,在日常的生活中,会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很多的老百姓都会看病,并且社保没有商保的不能保证续费等权限。所以不管你得了什么病,只要是社保范畴,都会按比例报销。社保不会因为您因病到世给你一大笔的费用让您尽你人生没有尽完的责任和义务。社保不会因您出现意外时,帮助你保护好的家人不受其太大的经济影响。

但是我认为,有保障意识的人,可能都知道,保险的目的,首先是保险,只是由于中国人的把保险规为理财,所以中国出现了很多符合民心的产品,像分红,返还等,中国人还很保守,不希望自己的钱打水漂。做什么都需要本钱没有事,还能拿回来。但是往往这个时候忽略了保险的意义以及精髓。先来看一段文字:

当我们四川大地震的时候,出现了很多的孤儿,出现了很多老人,他们是需要人照顾,需要人赡养。家庭失去了主要的劳动力,人生存就会比较困难,大家会说了,国家的政策会管,是国家会管,国家管的也跟社保一样,会有一个标准,会有一个基础。当那些买过商保人身保险的人出现事故,那一大笔的保险金留给后人和在世的人时候,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世上没有尽完的事情,保险公司做到了,虽然有了亲人离别的悲痛,但是将来的生活至少会好过一些,孩子可以正常上学。老人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有很多的责任,一旦出现事故,这个责任,谁能帮助继续完成它,那么保险能在最后帮我们尽一份。不能说它是万能的,但是至少可以起到一个不小的作用。那法航失事的时候,最高赔付960万,这个数字是否可以帮助一个从失业亲人的痛苦中出来的家人解决一下家庭负担呢。每一个的人身价值如果都能让自己在生,在离之时都能有如此的价格,那将给这个社会带来很大的帮助,不光是一个家庭。

这也就说到了人身的价值。在自己还年轻没有成家的时候,人身的保险是对父母和家人的一个赡养的责任的一种保障。当成家之后,是对爱人与孩子的一个责任的保障。当晚年的时候,是对自己的保障。

商业保险是作什么的?就是帮助人们在日常生活所突发的重大事件,家庭不能程受的事件给予支持和帮助的。家庭有了保障,我们的日子才会踏实。人身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会遇到各种种样的突发事件,有一些是能承担的起的,有一些是我们想担也没有办法去担的。那我们如何去规避这个风险,或者风险转嫁,那我们商业保险公司就起到这个作用。针对自己的需求,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适合这个家庭的保险,是一个非常必要的事情。

总结来讲:社保很重要,因为它是保障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些最基本的保障。商业保险也很重要,因为我们身肩很多的责任和义务,还有社会价值。在生,在离之时,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把价格体现出来,给家庭,给社会带来更多帮助。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那么多的孤寡老人。

这些问题,讲给我这位客户,他很快就明白了,也理解了。越来越多的客户明白并且认同这一观点。

社保和商业保险的有效结果,是一个家庭强大的后盾。是每一个有责任心人应该马上思考的问题。

今天有幸跟一个客户沟通了保险,他是一位很有保险意识的人。给他全家购买了很足的保障。

给他打电话,是帮他(生意人,无社保)打听社保自己交需要年交多少费用?如何办理?在哪儿办理?因为我有一个朋友认识社保局,所以找他帮我在打听。今天打电话告诉我这位客户,关于办理社保的流程以及如保交费?将来享受的一些保障等等。

说到最后,客户说了一句:还是觉得社保挺好的,比商业保险的作用大(这是一位非常有保障意识的客户说的话)。说到这里的很时候,我们很多的代理人在给客户解答问题的时候,都会告诉客户,如果能上社保,尽量把社保给及时地交上。然后再补充商业保险的保障。

原因很简单:社保是解决中国人民基础保障的内容,在日常的生活中,会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很多的老百姓都会看病,并且社保没有商保的不能保证续费等权限。所以不管你得了什么病,只要是社保范畴,都会按比例报销。社保不会因为您因病到世给你一大笔的费用让您尽你人生没有尽完的责任和义务。社保不会因您出现意外时,帮助你保护好的家人不受其太大的经济影响。

但是我认为,有保障意识的人,可能都知道,保险的目的,首先是保险,只是由于中国人的把保险规为理财,所以中国出现了很多符合民心的产品,像分红,返还等,中国人还很保守,不希望自己的钱打水漂。做什么都需要本钱没有事,还能拿回来。但是往往这个时候忽略了保险的意义以及精髓。先来看一段文字:

当我们四川大地震的时候,出现了很多的孤儿,出现了很多老人,他们是需要人照顾,需要人赡养。家庭失去了主要的劳动力,人生存就会比较困难,大家会说了,国家的政策会管,是国家会管,国家管的也跟社保一样,会有一个标准,会有一个基础。当那些买过商保人身保险的人出现事故,那一大笔的保险金留给后人和在世的人时候,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世上没有尽完的事情,保险公司做到了,虽然有了亲人离别的悲痛,但是将来的生活至少会好过一些,孩子可以正常上学。老人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有很多的责任,一旦出现事故,这个责任,谁能帮助继续完成它,那么保险能在最后帮我们尽一份。不能说它是万能的,但是至少可以起到一个不小的作用。那法航失事的时候,最高赔付960万,这个数字是否可以帮助一个从失业亲人的痛苦中出来的家人解决一下家庭负担呢。每一个的人身价值如果都能让自己在生,在离之时都能有如此的价格,那将给这个社会带来很大的帮助,不光是一个家庭。

这也就说到了人身的价值。在自己还年轻没有成家的时候,人身的保险是对父母和家人的一个赡养的责任的一种保障。当成家之后,是对爱人与孩子的一个责任的保障。当晚年的时候,是对自己的保障。

商业保险是作什么的?就是帮助人们在日常生活所突发的重大事件,家庭不能程受的事件给予支持和帮助的。家庭有了保障,我们的日子才会踏实。人身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会遇到各种种样的突发事件,有一些是能承担的起的,有一些是我们想担也没有办法去担的。那我们如何去规避这个风险,或者风险转嫁,那我们商业保险公司就起到这个作用。针对自己的需求,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适合这个家庭的保险,是一个非常必要的事情。

总结来讲:社保很重要,因为它是保障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些最基本的保障。商业保险也很重要,因为我们身肩很多的责任和义务,还有社会价值。在生,在离之时,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把价格体现出来,给家庭,给社会带来更多帮助。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那么多的孤寡老人。

这些问题,讲给我这位客户,他很快就明白了,也理解了。越来越多的客户明白并且认同这一观点。

社保和商业保险的有效结果,是一个家庭强大的后盾。是每一个有责任心人应该马上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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