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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销售交强险猫腻多

2021-03-30
财险保险规划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交强险购买有很多方式,其中通过代理机构或者是代理人购买交强险的车主也不再少数。一些车主表示,代理机构宣传叫卖6折、5.5折、5折交强险的很多,那么通过代理机构购买交强险真的有打折么?如何购买才更加划算呢?

保监会有个“限折令”,车险保费(包括交强险)优惠底线是30%,不过市场上更低价钱的交强险也不计其数。究其根源,不同的保险销售渠道影响了保费(包括交强险)的高低。如汽修厂、养护店,或者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很多人都把保险业务员等同于保险公司雇员,其实根据保险业的惯例,代理销售人员和保险公司是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商业险优惠幅度能低到5折,甚至连保监会多次明令禁止打折的交强险,以小汽车交强险1050元的标准保费为例,就有820元、740元、680元等多种“优惠”价格。

直接代理机构和业务员:

低至5折的优惠幅度似乎最具诱惑力,但也最具风险性。网友骆驼说:“找代理机构或者业务员买保险确实价格优惠,但一定要看好他是否有代理资格,以免遭遇欺诈。”

最常见的就是“偷梁换柱”,代理人将保险人的私家车填写成“单位车”,享受企业车辆投保的较低费率,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勘查时发现保险人车辆的性质是私家车而非企业用车,就可能拒绝赔付。投保人就会因此贪小便宜吃大亏。

保险代理方为何能够给出车友如此大的折扣呢?天津一位保险代理商张先生说:“实际上,就是把我们的佣金作为优惠返还给消费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业务员表示,他们如果完成任务,预计能拿到2000元至5000元的半年奖,扣除垫付的保费,还能有赚头。所以就有业务员垫付保费,以“交强险打折”的名义引诱客户投保商业车险。

“现在车险市场上的险种销售返点最高可达双25,令人咂舌。”张先生说。所谓“双25”,指的是保险公司给诸如4S店或修理厂这类兼业代理机构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销售费用返点均高达25%。

至于如何操作,张先生说:“在严格的监管之下,都不敢明着来,现在这种操作手法很隐蔽,高额的销售费用并不直接体现在会计账目上,而是通过各种手段间接给代理机构输送利益,比如提高赔款数额、提高配件价格等等,再比如直接给予代理机构现金返还等等。”

“其实这些手段在业内已经算不上新鲜事了,新鲜的是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销售费用都那么高,看来有些人真是着急了。”张先生说,没想到交强险业务上的价格战也打得如此惨烈。

据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1年交强险承保亏损112亿元,比2010年增加近15亿元,经营亏损率达10.1%。经营5年半以来,交强险累计经营亏损达173亿元。

其中,案均赔付率高是造成交强险亏损的主要原因。由于人伤赔付标准、医疗费用、汽车零配件价格、修理工时费用等逐年提高,交强险案均赔款从2007年上半年的3498元提高至去年下半年的4930元,增长高达41%。另外,数据表明,2011年交强险的经营费用为277亿元,费用率为30.4%,这一比率低于商业车险3.6个百分点。

车险专家介绍,一般交强险业务给代理机构的销售费用在5%左右,而骤然提高至25%,必然对本已经一塌糊涂的交强险的盈利状况造成进一步压力。而大公司各项流程比较规范,业务人员很难做手脚,而中小保险公司业务规模小,流程上有漏洞可循。而且,对于一些三四级机构或者销售团队来说,能否完成全年业绩目标直接关系到其在公司内部的业绩排名,以及来年总公司划拨费用的多少,所以有人宁愿冒险冲规模。

车险专家同时表示,从网上购买交强险,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销售人员从中谋取暴利,对于保护车主的利益也很有效。推出的车险销售频道,车主可以在网上进行各家车险报价、计算和比价,足不出户投保,让交强险购买更加便捷、顺畅。

延伸阅读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一)


 [ 相关规定] 《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2001 年11 月16日保监会令〔2001〕4 号)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防范保险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以下简称《保险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保监会”) 批准设立的, 根据保险人的委托, 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

 第三条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专门设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机构, 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保险代理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

 第五条保险代理机构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时,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因授权不明,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负连带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不履行代理职责或履行代理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的保险代理活动,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 由保险代理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保险代理机构有代理权的, 该保险代理活动有效, 由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代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 立

 第七条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以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

 第八条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 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并且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 二)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协议;

 ( 三) 出资不得低于人民币50 万元的实收货币;

( 四)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名称和住所;

( 五) 具有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 六) 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低于员工人数的1 /2;

( 七)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保险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目录

交强险 交强险解读 车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强制购买的保险。交强险与车主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提供及时的经济援助,可极大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常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交强险限额,保险公司赔付情况如下:发生事故,当车主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2千元。如果在事故中是无责任行为,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驾驶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或受伤,这时交强险是否也会对本车司机进行赔偿呢?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本车驾驶员和车上的乘客并不在交强险限额赔偿范围内。因为交强险的受害人,是指因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的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依法进行赔付,对于损失金额超过责任限额以上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是醉酒驾车;被保险车辆被盗期间发生车祸;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车祸;这三种情况不属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范畴。不过,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此外,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三者险的情况下,救助基金会垫付一定抢救费用;其次当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及部分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付,再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二)


 第九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 有2 个以上至50 个以下的股东;

 ( 二)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 三)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 万元的实收货币;

( 四)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 五) 持有《资格证书》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低于员工人数的1 /2;

 ( 六) 有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 七)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 个以上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 二)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三)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实收货币;( 四)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五) 持有《资格证书》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低于员工人数的1 /2;( 六) 有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保险代理机构的法定名称中应当包含“ 保险代理”字样。

 第十二条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不能投资于保险代理机构的单位和个人, 不得成为保险代理机构的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

 第十三条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由中国保监会审查。

 本规定所称的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考察谈话、考试等。谈话应当作出记录, 谈话记录应当经考察人和被考察人双方签字。申报材料、考察谈话记录、考试成绩作为被考察人任职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与中国保监会对被考察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一并存入被考察人的任职资格档案。

 第十四条保 险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持有《资格证书》外, 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一) 具有经济、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从事保险代理或相关工作3 年以上;

 ( 二) 具有非经济、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从事保险或相关工作5 年以上。从事保险代理或相关工作10 年以上的, 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分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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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怎么理赔?交强险基础费率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是强制性责任保险,每位车主都免不了要购买交强险。作为强制保险,交强险是车辆的必保险种,究竟如何理赔,成为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有不少车主表示,对交强险的理赔条款很陌生,如今交强险理赔限额扩大了,有什么具体影响?交强险基础费率是多少?怎么理赔?

交强险基础费率是多少

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总保额6万元,在理赔中实行分项限额: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限额为相应分项限额的20%。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理赔限额为每次出险的赔偿上限,并不是多次事故的累计赔偿总额。

从交强险经营运营结果看,约77%涉及医疗费用的案件和71%涉及物损的案件均可在赔偿限额内获得完全赔偿,但一旦出现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5万元的死亡伤残限额显得保障不足。

今年2月,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上调至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不变。无责任限额为相应分项限额的10%,其中无责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调低为100元。

如何进行交强险理赔

近几年,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了结案周期、完善了抢救费用垫付机制。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注意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号码。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会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保险公司理赔受理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保险公司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车险 交强险


正常投保交强险后的汽车风挡上上有一个强制保险标志。很多人都不了解这个标志是怎么回事,它是怎么来的。其实,在购买交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提供这个标志,这也是已经购买交强险的证明。

要了解强制保险标志,首先要了解强制保险是什么。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强制规定的必须要购买的保险种类。它是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对于受害人按照保险给予赔偿的保险。与商业保险不同的最重要一点,就是交强险赔偿的是受害人,而商业险赔偿的是被保险人。

强制保险标志就是购买了交强险的车辆的一个标志,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必须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如果不按时按规定购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如何判定是否购买了交强险,强制保险标志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如果车辆没有强制保险标志,那么就说明没有按照规定购买交强险。那么,去哪里领取这个标志呢?尤其是新买车的车主,不知道如何获取这个重要的标志。一般来说,在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办理成功以后,就提供强制保险标志,而且,还要正确的粘贴在风挡合适的位置,这样就是证明已经购买了强制保险。

但是,有很多新车在买强制险时,因为还没有办理车牌号,保险公司并不知道车主的车牌号是多少。他们往往会先打印交强险正式保险单给车主用来上户,等上户成功后有了正式车牌号,车主再到办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申请车牌批改,保险公司就可以将车牌号打印到交强险标志上并发给车主,来证明已经成功的购买了交强险。

车险网站可以提供相关咨询,事实上,目前提供了各种意外险和车险的在线咨询和购买业务。您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上就很好的与工作人员沟通和交流,直到得到您满意的答案,购买到合适的保险为止,方便快捷。

社保补缴代理可找社保代理机构办理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逐渐覆盖全国,使全国人民都享受到社会保险带来的福利和生活保障。然而一些人员因为一些原因未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又因办理程序复杂,因此使得一些没有固定单位的人员没有办理社保。针对这一情况,社保代理机构应运而生。

社保代理机构的出现,为不少中小企业减轻了负担。不用聘请专门的社保专员,也一样可以将企业的社保工作打理的井井有条,人力物力的节省为社保代理机构的市场发展奠定了有力基础。

社保代理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种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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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申报缴纳新规:单位欠缴社保将被强制扣费

近日,人社部出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称,如果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新规将从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单位欠费将强制扣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据了解,如果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应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未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到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所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按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延期缴费不得超一年

如果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逾期不缴罚款3倍。

交强险条例讲解,为你解读交强险规定


孙先生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为爱车续保交强险,把钱缴清以后,发现保费比上年涨了10%,而前段时间帮妻子的车子缴交强险的时候,她的保费倒是降了10%。他们俩都是6座马自达,相隔才几个星期,为什么保费差距那么大呢?是不是因为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一样?有没有办法投得经济实惠的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法律强制规定每个车主必须购买的险种,同时,也是经保监会审批实行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全国统一的险种,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价格都一样。中国平安交强险保费的利率也不会例外。

那么孙先生保费的上涨和他妻子保费的下降又是怎么回事?原来孙先生在上年10月份的时候醉酒驾驶被交警截停罚款,在交强险系统中留下了违章驾驶的记录,因此,保费上浮10%;而其妻子因为上年一直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获得保费下浮10%的优惠。

同时,孙先生获知,虽然同一型号车辆的首年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基础费率,但是来年的交强险保费与被保险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章行为、交通事故记录进行“双挂钩”浮动。以家庭自用的6座车为例,首年投保交强险的全国统一价是950元,第一年没出险,来年交强险的保费在950元的基础上下浮10%;第二年也不出险,保费下浮20%;第三年还是不出险,保费下浮30%;车辆持续安全驾驶不出险,保费会一直下浮到规定的最低价。反之,车辆经常违章肇事,其交强险保费就会大幅度上浮。

同样是家庭自用的6座车,只要有一个保单年度出现一次有责任但不涉及伤亡的交通事故,不管以前交强险保费下浮到什么程度,来年的保费都会立马恢复到950元;如果出现两次有责任不涉及伤亡的交通事故,保费上浮10%;如果涉及伤亡事故,保费的上浮则达30%。酒驾这一违法行为的交强险保费上浮的幅度是最大的。酒后驾车一次保费在10%-15%之间上浮,醉酒驾驶一次保费的上浮控制在20%-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根据新交强险相关规定,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旧交强险赔偿限额分别为5万元、8000元和2000元。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旧交强险赔偿限额分别为1万元、1600元和400元。

备受关注的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最终确定为限额100元。交强险实行“无责赔付”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原第七十六条所明确的:交通事故发生后,无责方被保险人要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正因为如此,才产生了“别人撞了我,我没责任反而要赔400元”以及修理厂撺掇车主或保险公司员工骗赔等不合理现象。有的专家指出,在国外,交强险基本就是保障生命,不保障财产的。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作出修改,规定交通事故发生时,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因此,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作出较大幅度下调,从原来的400元降至100元。

目前,中保协正组织各保险公司及时修订《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2000元以下的物损交通事故无须报警,当事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一方或双方物损在2000元以上、总计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及时报警。另外,各保险公司现行的交强险保险单最迟可沿用至2008年3月31日,但应注明按照新交强险责任限额承担保险责任。

关于交通强制保险制度,专家表示,现行交通强制保险规则不符合法律规定精神,全国人大应当进行监督,对交通强制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使其符合立法精神。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应当区分是否有过错,更不应当按不同伤害程度分项设定赔偿限额,应当在总的赔偿责任限额内不考虑过错问题进行赔付,并且要提高赔偿责任限额。

发达国家一般通过交通强制保险基本上就把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解决了。目前我国实施的交强险,从名称到责任限额,都没有体现立法的原意。

强制保险仅应适用于人身损害,不适用于财产损害。这样既体现对弱者的人文关怀,又可以减少强制保险的理赔负担和运行成本,降低交强险的保费标准以及提高赔付水平。

上海交强险信息查询平台提供交强险查询


如今,汽车的数量每年都在快速的增加着,投保车险变得越来越重要,交强险作为汽车保险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其价格变得尤为重要,购买交强险之前都要进行交强险信息查询。

网上车险为广大车主开通了在线交强险简易查询平台,只需要填写自己的车牌号码,查询系统1分钟就会给出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报价,清晰直观且过程十分简单。

汽车交强险查询平台是上海市机动车综合信息平台的一部分。目前,在上海本地注册的机动车辆接近150万辆,基本上涵盖了上海的户籍家庭。上海市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平台的建立,利用计算机远程信息系统,将各保险公司车辆承保信息、理赔信息平台链接成为一种数据交互媒介。通过信息共享,统一全市各经营车险公司交强险费率标准,增加了费率浮动透明度,车主投保后,通过此平台对自己的汽车交强险查询将可以更加清晰明白。

可查询的理赔信息分为上海交强险查询平台理赔信息和商业车险理赔信息两大类,目前上海交强险查询平台的理赔信息可实时查询,而商业车险理赔数据查询时限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日发生的已决赔案信息。

此前,上海使用的是简陋的交强险信息平台,通过各家公司定期将数据上报,经同业公会汇总后发给各公司,数据滞后而且人工核算容易出错,此外各家公司上报的也只有赔付数据缺少承保数据等。这样就让车主在对自己的汽车交强险查询出险情况时容易出现不准确的记录。

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得知,在2010年9月底,同业公会预计将全市商业车险的所有承保、理赔信息全部纳入上海市机动车综合信息平台集中管理,并与市公安交警局、市地税局、市运输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实时信息交互共享。

随着平台的建立,可以为广大车主提供交强险承保信息、商业险承保信息、车船税信息、理赔信息,以及多种金融工具支付信息查询的“一站式”服务。这一平台先期在各家保险公司运行,有望在年底向公众开放汽车交强险查询服务。同时,全市22家车险公司的交强险费用以及费率浮动也全部同步,承保理赔环节实现透明化。

目前,交强险网上查询和在线投保非常完善的平台当属三大主流保险公司的官网车险直销平台,既联网获取车主信息又结合精准车险报价器,令车主体验快捷的汽车交强险查询和商业险报价等网络信息化服务。

交强险,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有哪些区别?


有车一族都知道,买了新车以后需要交车辆保险,其中交强险为必交的一个保险。除了交强险以外,一般车主也会搭配几份商业车险。

 所谓交强险,其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此,交强险购买是必须的。

 而商业车险,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这些车险不强制要求购买,车主可以根据自己车子的情况搭配购买。

 无论是在缴费的选择上、赔偿限额和责任赔偿方面,交强险和商业车险都有所不同。以下是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区别:

 (1)从缴纳的选择性上:机动车交强险是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缴纳的保险,如果不缴纳交强险交管部门有权对机动车进行扣留以及处以应缴纳交强险2倍的罚款处罚。而商业险是机动车可以自主选择的,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

 (2)赔偿限额: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即最高赔偿额度)是由法律规定的,为122000元。商业险的赔偿限额根据投保人的投保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3)责任赔偿方面:交强险不分责任比例,只要发生保险事故,即在法定的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而商业险是根据责任比例来确定赔偿数额的。

交强险理赔流程


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多,车祸发生的几率也越来越大了,一旦车主发生车祸,首先想到的就是找保险公司理赔,众多险种中,最有分量的就数交强险了,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交强险理赔流程包括哪些。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 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 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 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 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 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 证明。(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 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 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查勘和定损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 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 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 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 定损。二、 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 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 责任划分。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 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 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 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垫付和追偿

抢救费用垫付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抢救, 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 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温馨提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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