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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探讨

2020-12-10
关于保险知识 关于保险规划 保险营业区建设规划

到2020年让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是国家义务、党的执政目标和政府责任,实现这一目标和责任必将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提出更大的需求。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就必须探讨关于社保经办机构能力的建设问题。

关于社保机构能力现状分析

目前,中国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及其队伍已经初步形成,经办能力迅速成长,但是,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经办负荷不断加大、机构能力明显不足,有碍社会保险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1.管理体制不顺和运行机制效率不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不一致、垂直和平行管理的模式不一致、信息系统不一致、服务体系和窗口形象不一致。

2.组织定性不明确。各地社保机构在名称、级别、职责、结构、人员、薪酬、流程和内控规则等方面均缺乏统一性、权威性和独立性,专业力量不足、考评标准不一致。

3.人员少任务重,处于小马拉大车状况。在部分人口密集的省级经办机构,人次比高达1:20000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人多面广、发展速度快、专业性强,其经办机构亟待发展。

关于社保机构能力建设的八项建议

关于社保机构能力建设不是简单的要编制、增加预算和技术改造,必须与国家社会保障目标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原则保持一致,进行理念、立法、体制、机制、组织、流程和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综合性创新改革。事实证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先行的社保机构,在其绩效得到社会公认以后,财政预算和参公管理都进行得比较顺利。

(一)树立公共服务理念

树立服务理念不是口号,只有将服务深深植根于思想意识之中,才能转换为良好的服务态度、方式和效果。成都市派送社保人员深入基础,将社保所建立在乡镇水平上,他们认为,“节约了农民的时间,就是政府绩效”,这就是服务理念的体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认真研究公共服务需求和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扭转轻视服务的思想,强化内部管理效率、提高外部服务能力。

(二)加速社会保险立法

社保机构能力建设需要依法进行,也对社会保险立法提出要求。该法要符合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原则、目标和技术规范,适应一卡通的技术要求,具有综合性、权威性和专业性。该法应当明确国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地位和职责,指导和规范社保机构能力建设。在该法颁布实施之时,我国社保机构应当以新形象出现在社会公众的面前。

(三)预算体制创新战略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的预算制度,依法明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支付项目;区分人工费预算、行政费预算和系统建设与维护费预算,构成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资金支持。

(四)管理体制创新战略

坚持“政府主导、政事分开、全国统一和垂直管理”的原则,打造国家社会保障公共项目的公益受托人制度,逐步实现社保基金国家统筹(先省级),国家统一建立和垂直管理社会保险体系,地方政府根据需求提供配套资金和人员,以建立和完善地方服务体系和窗口。

(五)运行机制创新战略

围绕社会保险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归集、管理和交换,实现五险合一,简化操作流程,搞好服务窗口、统筹基金、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三级效能型社会保险运行机制。

(六)组织管理创新战略

社保机构应纳入服务型政府建设规划,整合经办机构、强化省社会保险局的统筹管理能力,市(含县级市)社会保险中心以及社区派出机构的服务能力。建立三元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责任制,建立国家社会保险专业培训和资质授予及评审制度。

(七)绩效评价创新战略

基于结果导向进行绩效评价,运用包括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效益(Effectiveness)和公平(Equity)四项指标的公共服务4E绩效评价模型,考评社保机构的成本、投入、产出和效果。开展社保机构和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的环比,社保机构之间的评比,社保机构自身发展的比较,考量社保机构距离公共服务标杆的距离,打造公共服务标杆。

(八)电子社保创新战略

制定社保信息系统建设的内部整合规划和外部链接规划,以及管理个人账户和做好信息披露的规划,逐步实现社保一卡通和宽带链接,打造居民社保金卡,为居民身份证向社保卡转换奠定基础。

扩展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关于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几个重要问题的探讨


一、新一轮农业保险试验概况

2004年初,中国保险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提出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发展农业保险的五种模式。同年3月以后,保监会又先后批准三家专业农险公司开业或者筹建。第一家是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这家公司主要经营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该公司采取的是“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保监会要求其种植、养殖业保险的比例不得低于60%。第二家是吉林省筹建的安华农业保险公司,这家公司借鉴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模式,实行股份制经营,以“大农险”为概念,为吉林省的农民提供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家财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等一揽子保险。第三家是黑龙江阳光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这家公司建立在黑龙江农垦系统,已试办了十余年相互制农业保险,此次是将过去相互制农业保险的雏形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保监会分别以保险公司自办、代办、保险公司和政府联办以及共办等四种形式在五个地区进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业务试点。一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保公司)在四川省进行的奶牛政策性保险试点。在四川省眉山市的两个县,地方政府给予农民奶牛保险定额保费补贴,其余由农民承担。保单责任范围比较大,除了故意致死和大规模疫情外的责任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二是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在江苏省实行的水稻政策性保险试点。由当地地、县两级政府为农民承担50%的保费补贴,风险共担。政府和保险公司签订协议,设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式运作。三是湖南省生猪保险试点。试点为湖南省的商品猪养殖示范基地,在试点区县,农民同样将得到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不过,这些补贴不仅来自当地政府,还来自当地的龙头企业。由政府龙头企业和农民各出一部分保费,而包括口蹄疫在内的风险都被列入可保范围。四是新疆自治区的棉花保险,实行由保险公司自办的模式。当地政府没有直接的财政补贴;但要求各县、乡政府支持,并将其作为县、乡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五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奶牛保险。

二、关于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边界

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农业保险产品都必须实行政策性经营。事实上1791年诞生在德国的雹灾保险,就是由私营保险公司经营的,而且德国、英国、法国等至今都是以私营保险公司为主经营雹灾保险。在日本,除一部分大田作物(水稻、早稻、小麦等)和马、牛、猪、蚕等饲养项目是依法强制实行政策性保险之外,花卉、某些设施农业、精细农业产品的保险,实际上都是商业性经营。这就有必要对农业保险的具体项目和内容进行分析,讨论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区别及其原因。

只有那些关乎国计民生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而商业性保险公司又不可能或不愿意从事经营的农业保险项目,才有可能纳入政策性保险经营。也就是说,从宏观层面上讲,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必须有较强的政策意义;而从微观层面上讲,这些保险产品因其成本高、价格高,在竞争的保险市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工伤保险的具体职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4条等条款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1)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这一工作是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的基础,需要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手段进行。

(2)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8条规定,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确定用人单位的行业类别,并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的相应费率档次确定用人单位的实际缴费费率。

(3)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既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也可以由税务机关代为征收,具体由哪家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如果当地省级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要认真履行征缴职责。

(4)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包括基金的收支管理。

(5)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属行政行为,由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由鉴定委员会作出,实行两级鉴定终局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30日内,核定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6)监督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器具费用使用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对这些机构的工伤医疗服务质量、有关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为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掌握着工伤保险方面的各种资料,作为为民服务的专门机构,理应为工伤人员提供有关的免费咨询服务。

(8)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馈,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适时提出调整缴费费率的建议。

(9)参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4条的规定,省级和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中要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代表参加。

(10)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认为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1)批准跨统筹地区就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工伤职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12)定期听取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听取的对象包括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及社会各界。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经办机构要推动社保事业不断有新发展


“第五期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开学典礼”于9月22日上午9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本次培训班是2006年以来举办的第五次培训班,前四期已经培训了350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干部。三家主办单位领导部人事司司长王志明、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孟昭喜、部能力建设中心主任平四来以及法国社会保障高级培训中心主任比戈出席了典礼。

胡晓义说,半年多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保障工作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在7个方面形成了新的想法和思路。第一,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是养老保障体系的总的目标和初步思路。围绕党的十七大的使“全体中国人民,人人老有所养”目标,针对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预见到我国老龄化的前景和挑战。主要任务是:实现养老保障体系的全面覆盖,通过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年补贴制度,使全体中国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基本老年保障;加快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步伐,并且在此基础上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做实个人账户。第二,研究拟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遵循“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可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把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群体覆盖在社会保险制度之内。第三,研究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首先要加快实行省级统筹,省内转移的问题由省里作出安排;对跨省转移的群体制定全国统一的转移接续办法。第四,研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指导意见。新农保和老农保的关键区别之一在于增加政府的投入,引导农民积极参保。第五,深入研究医保体系的完善与发展。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面覆盖,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第六,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引起的有关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思考。必须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必须提高工伤保险的统筹层次,必须保持适当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水平,更加重视工伤预防式康复工作。第七,确定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主要是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存储和全国社保基金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完善制度和机制。

胡晓义指出,以上7方面新的思路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同志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任务、新的挑战,要提高认识,认清使命,通过努力工作,推动社会保险事业不断有新的发展。在形成新的思路、新的目标过程中,有4点体会,第一是以全体中国人民作为保障和服务的对象。第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研究制定完善制度。第三是必须统筹兼顾历史、现实和未来。第四是要把强化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讲话中,胡晓义还介绍了本期培训班的简单情况并对培训班成员提出共同办好本期培训班的希望和要求。随后,培训班成员代表也作了发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司、法规司、规划司、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养老保险司、失业保险司、医疗保险司、工伤保险司、农保司、社保基金监督司、国际合作司等主要司局负责人和第五期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全体成员参加了开学典礼。

异地就医,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为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在广州就医情况,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专项调查处随机走访了80位在广州工作1年以上,参加医疗保险且参保地不在广州的人员。调查显示,生病后首选积极就医的未过半,担心看病费用贵、时间长;超九成被访者认为参加医疗保险很有必要。

本次调查对象以初高中学历为主,且在广州务工时间相对较长,月收入集中在2000元至5000元,职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据了解,在异地就医,如果不能报销,将会产生较高的医疗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外来务工人群在异地就医的积极性。

根据《广州外来务工人员异地就医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广州期间如果生病,只有47.5%的被访者表示会首选积极就医,37.5%的被访者会先扛着,实在不行再去医院,13.8%的被访者会自己买药吃,从不去医院,另有1.2%的被访者表示会先不管【平安电子保单怎么回销】,回老家再去看病。同时,有32.5%的被访者出现过在广州期间生病后,自己认为应该去看医生但没去的情况,原因主要是担心看病贵,且医院人多,排队等候时间长。有调查对象表示医药费太高,且需要请假,因此有时会选择不去看医生。

对于参加医疗保险是否有必要,广州医疗保险参保率大调查:外来工一般都扛着,表明医疗保险的作用和必要性获得较高认可。《报告》显示,80.0%的被访者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3.8%的被访者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另有8.8%的被访者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两人既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另外,高达95.0%的被访者医疗保险的参保地是户籍所在地。

目前,各地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并不完全一致,但一般来说均要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当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此,有85.0%的被访者表示没有办理过,只有15.0%的被访者表示办理过相关申请、登记或备案手续。

此外,对于当前异地就医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多选),有57.5%的被访者表示医保结算程序繁琐,手续复杂,55.0%的被访者表示普通门诊不能报销,另有45.0%的被访者表示可报销比例或额度偏低,38.8%的被访者表示报销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不能即时报销,31.3%的被访者表示异地就医需要去指定医院才能报销。

对异地就医政策,六成以上(66.3%)被访者希望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流程,四成多(45.0%)被访者希望尽快实现即时结算,不用先垫付医药费。

《报告》建议,各地政府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异地就医人群对异地就医政策的了解程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申报流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管理


工伤保险管理

工伤保险实施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单一或混合型经济所有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街道企业和乡镇村办企业(含乡镇村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伤保险可参照执行。

差别费率

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根据行业生产危险程度、劳动环境、事故频率等情况分为四类,按照企业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

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幅度低于2%的,由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高于2%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浮动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对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实行浮动费率。对在一个年度内不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企业,适当降低其下一年度的工伤保险费率;对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频率超过同行业平均频率或超过规定的发生频率标准的企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幅度为基本费率的10%至30%。

根据企业199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按以下标准进行浮动:

1.199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小于1.2(不含1.2)的企业,费率按青劳[1996]246号文件规定下浮,即原0.5%的降至0.4%,原0.8%的降至0.6%,原1%的降至0.75%,原1.2%的降至0.9%。

2.199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大于1.2(含1.2)的企业,费率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下浮10%;

3.199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大于1.2、小于1.4(含1.4)的企业,执行基本费率;

4.199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大于1.4、小于1.6(含1.6)的企业,费率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上浮10%;

5.199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大于1.6、小于1.8(含1.8)的企业,费率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上浮20%;

6、工伤保险费率大于1.8的企业,本年度费率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上浮30%。

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返还

结余基金返还计算公式:

返还额=企业实际缴纳额-实际拨付额-社会调剂金-风险备用金-管理费

社会调剂金=企业实际缴纳额×全市受益企业净受益额全市实际征缴费

风险备用金=企业实际缴纳额×10%

企业工伤保险费率计算公式

1.驻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企业

工伤保险费用比率=企业领取的当年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本企业职工人数市内四区当年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市内四区参保职工人数

2.驻五市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企业

工伤保险费用比率=企业领取的当年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本企业职工人数市内四区当年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市内四区参保职工人数

缴费

企业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如实申报企业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工伤保险基金专户。

缓缴

企业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缓缴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可以缓缴,缓缴期一般为3个月。

结算

需要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费用,由企业于每月10日前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周转调剂金

凡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单位,须预交一个月的工伤保险费作为周转金。上缴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部分,作为工伤保险调剂金,用于特大工伤事故的专项支出。

工伤保险责任

进行企业租赁、承包、兼(合)并及转让时,经营者应当继续承担原企业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在被借调或临时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其工伤保险责任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

企业破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清偿欠缴的工伤保险费,对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和因工死亡的供养直系关属应当一次性拨付工伤保险费用。

管理

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以下称市四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当季收支兑除结余的工伤保险基金上缴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他区(市)将当季收缴工伤保险基金的10%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上缴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管理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当年征缴的工伤保险费总额中提取2%的管理费。市内四区由市社会保险机构统一提取和管理,其他区(市)自行提取和管理。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从当年结余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10%,用于工伤预防、职业康复事业及奖励在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

管理机构

青岛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1、贯彻实施有关工伤保险法规、规章;

2、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工伤保险规定的情况;

3、组织开展职业病康复事业和工伤残疾职工服务工作。

市和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

1、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储存和管理;

2、办理企业工伤保险登记,受理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建立工伤保险档案;

3、组织伤残鉴定;

4、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市及各区(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负责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核发《职工工伤致残证》,并定期进行复查。

工伤医疗

职工工伤(含旧伤复发)除紧急抢救外,应当到指定医院治疗。市内四区工伤保险的指定医院为:青医附院、市立医院、青纺医院、401医院,市人民医院、第二、第八人民医院、市精神病院、骨伤医院、皮肤病防治院、口腔医院。

社会保险管理,加快健全经办服务体系离不开经办机构体制 取得突破事半功倍


加快健全经办服务体系,必须抓关键。关键是经办机构体制。三化建设、能力建设都离不开经办机构体制,体制不解决,其他系统再造只能事倍功半。体制再造取得突破,其他系统再造就会事半功倍。

一、经办服务体制再造的重点在中央和省级

体制再造的重点在中央和省两级。政府职能转变上篇在中央,下篇在地方。只有中央和省级带头,才有示范作用,改革才有成效。所以,要把中央和省级经办机构体制再造提到重要日程上,把它放到全面落实三中全会决定上来,放到落实“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改革上来。现在研究经办机构体制再造,不是什么前瞻性理论研究,而是中央命题大家回答,是怎么做的问题。要尽快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取得突破,然后全面推开。

二、经办机构体制再造目标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将重新界定政府责任,形成中央和省双层统筹、中央和省两级管理的格局。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将上升到地市,以后条件成熟时上升到省级统筹。医疗保险等将形成省、地双层统筹、两级管理的格局。

事权决定机构体制。体制再造的目标是:在明确政府事权基础上,重新构建城乡统管、五险合一、中央省地三级管理、以省为主、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两级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省和地市两级管理、信息化支撑、联接两端(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服务机构)、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新体系。同时,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人事、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绩效考评激励机制。

建议成立国家社会保险管理总局和中央统筹金管理局。将社保中心、信息中心部分职能合并,建立管理全国联网的社保网络、核心平台和国家社保大型数据库。总局职能主要是履行基本养老中央事权,负责指导、监管全国社保经办服务工作。

省级成立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管全省城乡所有社会保险管理服务。除可考虑建立医疗监督机构外,不再设其他独立经办机构,不具体经办对单位和个人的收支业务。把全省地市和县地方机构改造成省局的分局和中心,通过网络扁平化方式直接管理终端开展服务。数据、资金集中到省。省一级设置少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控制、指导、监管全省经办服务。建立省级社保数据库。

地市级组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鉴于目前地市统筹的险种较多,稳定的时间较长,有些险种地方财政的责任很重(居民养老、医疗),完全由省社保局垂直管理可能不利于调动地县两级积极性和协调关系,故实行省和地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体制也许是个过渡的办法。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块是XX省XX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一块XX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以垂直管理为主。经费由省统一筹资、统一分配。人员统一管理,以省管理为主,干部使用征求地市意见。

三、信息系统再造

理顺信息投资体制。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投资为辅,全国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分工明确,分头管理。建设全国联网、省局域网为骨干、中央省两级数据库为数据支撑、社保一卡通、服务终点布局合理的社保信息系统。

理顺信息管理体制。改造信息中心职能,大部分职能和设备归还社保局。让信息系统成为经办能力的有力支撑。

发挥信息作用。加强系统橫向联网,共享公共资源。加强数据库和信息管理,保障系统绝对安全。整合数据,稳步发行社保卡。充分利用系统资源在为民服务和行政决策管理中的作用。

建立便民网点。乡村协管员也能通过网络办理业务。

四、经费保障机制再造

建立和事权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统账结合制度是一种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管理成本大的制度,要加快制定经费保障的法规。完全属地化的不透明的财政供款机制造成事权与财权脱节,是阻碍统筹层次提高、导致政策碎片化和管理分散化的根源。根据社保法关于统筹区设立经办机构的规定,首先是明确事权责任,在此基础上真正建立与事权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三中全会决定中写了一条事权与支付责任制度改革,作为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这对解决财权与社保事权不匹配问题是个利好消息。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中央介入部分事权,但不是全部事权。即使中央履行的部分事权,也不是中央全部亲历亲为,如征收中央统筹基金、发放支付基础养老基金等,其中一部分事权可以直接委托或间接委托地方经办机构和其他社会服务组织去完成。医疗保险事权主要在省和地市。所以,政府社保事权责任在中央、省、地市三级。可按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分配事权责任、费用支付责任,建议由省统一筹集。经费总额由人员经费、办公费用、专项费用构成。分别预算,分开管理。将信息系统开发维护费、个人账户管理服务费、购买公共服务费、基层协管人员劳务费、培训费等列入专项经费预算。

五、人力资源体系再造

建立与工作量挂钩的人员编制动态配比机制,即使不能按实配齐,至少作为用人考核指标在预算经费时参考。向改革要潜力,开源节流,多渠道解决人力缺乏困境。体制集中后会有利于节约人力。信息系统开发利用可解决一部分,购买服务将部分服务转出可解决一部分,聘用协管员等通过劳务人员可解决一部分,开展大规模培训提高素质又可节约一部分。关键在经费保障机制和人力资源政策。

六、管理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再造

要建立有利于推进全国统筹的机制。双层统筹两级管理都会面临统筹后怎么调动下级地方积极性的问题。懈怠扩面征收、放松控制退休,放宽参保门槛,是必须重视的道德风险。所以对扩面征缴人数和退休人数等要建立考评激励机制,鼓励多扩面收缴,坚持条件,从严控制早退。同时,要建立经办服务管理绩效考评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苏州推动“电子社保” 创新社保经办模式


随着城乡社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面对服务对象和业务量的几何级增长,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的率先并轨,社保经办必须向科技、向创新、向管理“要效能”。“电子社保”建设,让苏州城乡参保人员享受到了公平可及、优质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务。

12333咨询热线:社保服务好帮手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帮我缴了张家港的社保,要办理什么手续我才能在常熟的医院用张家港的社保报销呢?”近日,在张家港工作、居住在常熟的李先生给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打来了电话。

“您好,居住外地90天以上的参保人员,应事先向市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医疗保险居外医疗审批表》,约定三所当地医保定点医院,经所在单位及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报我市医保中心备案。在约定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我市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咨询员专业规范的解释让李先生非常满意。

在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键盘的敲击声和解答声交织在一起,5名头戴耳机的咨询员正通过电话指导参保人员办理社保有关业务。

“中心主要是通过12333咨询热线为群众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投诉受理、政策发布等服务,市民只需要一个电话就能提前了解到相关政策,省去了不少麻烦。”热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开通以来,热线已累计受理27.3万人次咨询提问。

高效便捷:打造15分钟社保服务圈

48岁的老张是保税区(金港镇)长江村人,2010年在区镇劳动保障所办理了“农转城”手续后,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今年儿子要上大学了,觉得经济压力有些大,老张想适当调低缴费档次,他在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很快就办结了相关手续。

从2009年开始,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就将企业参保人员增减、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等社会保险经办职能向各区镇劳动保障所、各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延伸,积极打造高效便捷的“15分钟社保服务圈”。据统计,已有15.8万参保人员在服务圈内受益。

秉承“数据向上集中,业务向下延伸”的医保经办服务宗旨,在2012年整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打造市、区镇、村(社区)三级结算报销网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积极推进医保零星报销业务下延,全市所有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望通过各区镇劳动保障所设立的结算点进行审核、结算,确认后直接拨付至参保人员市民卡上,免去了参保人员反复往返市区报销的繁琐。

“无障碍”接续:点点鼠标就能办社保

“我只把在张家港市的参保缴费凭证送到了苏州金阊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转移平台进行参保数据交换,不到十分钟就办妥了各项手续。”前不久刚与苏州金阊区某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小曹就从社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业务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便利。而平台运转之前,小曹需要到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分别办理相关手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也需要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多次联系,手续繁琐不说,办理周期最快也得要一周的时间。

积极推进“电子社保”建设,按照一体化建设、一站式服务的思路,构建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真正让参保群众“少走马路,多走网路”,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以上是有关苏州电子社保的有关信息,欲知其他苏州社保信息,请关注网苏州社保专题。

定点医疗机构,山东临沂市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效率 调整生育保险经办流程


11月1日起,凡参保职工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不需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可选择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备案就医,并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

30日,记者从临沂市人社部门获悉,为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效率,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服务,对生育保险经办流程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凡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分娩时,可直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就医,其中,包括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院、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山东医专附属医院和罗庄中心医院。

据悉,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一胎无准生证的提供所属计生管理部门打印的《育龄妇女信息表》,并加盖计生办公章)、《临沂市企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认可通知单》(单位负责审查该职工是否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进行备案。

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因参保职工未办理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手续,或在非本人选定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另据介绍,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异地生育的,按原经办流程办理。参保职工生育后三个月之内,由职工所在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申请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原则上不再受理职工本人报送材料。

扩展阅读: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生育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保险知识,社保转移的经办流程


转移经办流程是:

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

(有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有的是盖个帐号信息戳,有的是介绍信,就是为了说明其银行帐号信息,让社保往这个帐号寄钱。注意:一般来说,需加盖社保公章)

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在原参保单位

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

个人: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现参保单位

现参保单位:执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到当地社保财务查询是否到帐,如到帐,请财务在转移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到帐;

然后填写《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3份),需本人签字),并执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到当地社保办理补填。

医保经办,医保服务经办机构和主管部门间特殊关系须打破,建立真正谈判机制


记者日前从消息人士处获悉,相关政府部门正在力推“三医”联动措施,或将采取允许引进商业保险公司模式,打破医保经办机构一家垄断的局面。

3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我国将继续加大投入,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联动。本月,发改委下文松绑民营医院的价格管理,其中提到“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能,克服了原有人手不足、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弊端。当然在控制不当医疗支出上更有优势,加大了对不当医疗行为的管控力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真正的谈判机制尚未建立,有业内人士认为,其原因在于医保经办机构一直处于高度垄断状态。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江山介绍,这种高度垄断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医保服务管办不分,经办机构与主管人社部门具有“父子”一样的特殊关系;二是在每一个医保统筹地区,只有一家由主管部门派出的经办机构,参保人没有选择第二家经办机构的余地;三是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本应是平等的协议关系,但现实却是两者之间完全成了监管和被监管的关系。“医保承办机构一家垄断的局面,导致医疗机构缺乏谈判的筹码,没法施行联动”。北京朝阳医院执行院长陈勇曾在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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