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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保和社保 养老好搭档

2020-11-28
好规划保险精选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种类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保险近些年来正处于转型阶段。无论是商业保险还社会保险,人们对于他们的关注度明显高于往年,而随着人们保障意识的增强,商业保险近年来也逐步走进人们的视野,以社保为基础,搭配商业保险的模式成为都市人群的养老新观念。

商保和社保的区别

第一,社会保险是一种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社会公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它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而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经营行为,保险的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社会保险是强制性实施的,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而商业保险则是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运作,是否购买以及购买多少,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

第三,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和国家财政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享受的保障范围和额度是不同的。

第四,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保障对象,在劳动者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情况下,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帮助;而商业保险则是以特定的个人为保障对象,并根据其缴费、双方的约定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合同范围内的经济补偿。

第五,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并由此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商业保险则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第六,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标准,侧重于基本保障,属于国家劳动立法范畴;而商业保险则以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以双方的合同约定为标准,侧重于对等的“偿还”,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商保是社保的重要补充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只能提供生活的基本保障,从我们国家最早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制度来看,当时由于我国的经济尚处于落后阶段,所以基础的社会保障体制处于主导地位。而商业保险公司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从公司管理和产品研发能力都大大的提高。在目前的社会保险转型阶段,商业保险必然会成为国家社保的一种补充保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但不难看出,上述的这些保障主要是针对劳动者个人的福利和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基础性质的保障,所以社会保险很难上升为个人提供对整个家庭的保障。而商业保险就不然,既能从个人保障的角度着手购买,也能从为提供整个家庭的保障出发,两者均可以涵盖。换句话说,社会保险主要侧重的人生存的保障,而商业保险对于人的生老病死都能涵盖。所以商业保险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需求,大大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而社会保险在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是人们的依赖,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在社会保障完善的前提下,商业保险也是种重要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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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如何辨别商保和社保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商业保险主要是人身保险与社保的区别在于:

一、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休必须是商业保险公司。社保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金融经营机构如基金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代管。社会保险带有行政性特色。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二、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也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颁布社会保险的法规强制实施。

三、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除少数险种外,在多数险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实施的规定。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保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没有选择余地,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适用的原则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体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即保险人承担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完全取决于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以及交纳的数额。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而社会保险因其与政府的社会经济目标相联系,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投保人的交费水平与保障水平的联系并不紧密,为了体现政府的职责,不管投保人交费多少,给付标准原则上是同一的,甚至有些人可以免交保险费,但同样能获得社会保险的保障。

五、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这一目标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保险得到保障。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六、保费负担不同。交付保险费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而且保险费中不仅仅包含死亡、伤残、疾病等费用,还包括了保险人的营业与管理费用,投保人必须全部承担。因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至于各方的负担比例,则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异。

与社保比,商业保险是交费自己选择,社保是不够温饱型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拐棍,是补充社保的,有商业保险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较高的生活水准.退休后的养老金是自己定的因为其实就看你交了多少钱在保险公司.

商业保险,商保和社保新的结合机制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秉正公布了一份《国家福利扩大和商业保险的作用》的报告。他指出,多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在某种程度上对商业保险存在着挤出效应。对商业保险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互补式的发展。

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事情:一是参与到企业年金管理中;二是参与到新农合建设中;三是参与城镇居民、农民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中;四是以团体保险单的形式提供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即大病医疗保险;五是以团体保险的形式提供城镇居民保险;六是以团体保险的形式提供农民居民的大病保险。

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陈秉正认为,在中国,商业保险将会更多地承担社会风险管理职能,这也是政府和社会对商业保险的希望所在。商业保险应该根据自身与社会保障在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差异,确定自身的目标市场,为具有更高保障需求的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无法提供的保障产品,如健康险和寿险方面等。

陈秉正认为,在健康保险上,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方面仍然有很多空间发展。有些社会保险不能提供的产品,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保险都可以做。在寿险上,商业保险可以针对一些社会保险覆盖不到的、有更高保障需求的人群,比如针对特殊需求的高端人群给他们终身寿险和养老保险,以及两全保险等。

陈秉正表示,参与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是商业保险参与到社会保险互补式发展的重要领域和结合点,对商业保险来说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机会,也面临非常严重的挑战。首先,是制度管理上的问题。城镇居民医保管理方是社保局,医疗卫生管理方是卫生部,将来保险公司应该和谁打交道?统筹级别是怎样的?其次,商业保险其实承担着超额再保险人的角色,但由于中国的医院绝大部分是归卫生部门管理,保险公司不能对医院进行有效的权力监督,所以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此外,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问题也值得注意。陈秉正认为,保险经纪公司应积极介入,作为中间人好好设计。

养老,你只想靠社保?可国家,却也想靠商保!


对于养老,相信每个人都关注,因为谁都会有老的那一天。而对于保险,却不是每个人都重视,因为了解它的人并不是全部。可又有多少人注意到:这几年,国家正极力撮合两者的关系!

对于养老,相信每个人都关注,因为谁都会有老的那一天。

而对于保险,却不是每个人都重视,因为了解它的人并不是全部。

可又有多少人注意到:这几年,国家正极力撮合两者的关系!

在国家层面多次释放引导商业保险参与养老服务意图后,9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要发展医养保险,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发挥保险的支撑作用。

日前,银保监会也正在研究鼓励保险公司发展老年人商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

5类保险产品被寄予厚望,专家表态应尽早准备

具体来看,保险公司面向老年人的产品主要包含五类:

一是针对养老需求,提供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

二是针对疾病保障需求,提供重大疾病保险、特定疾病保险。

三是针对医疗费用补偿、津贴保障需求,提供住院费用及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四是针对意外伤害、意外医疗及意外住院津贴保障需求,提供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

五是针对定期、终身身故保障需求,提供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

至于应何时准备,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结合商业保险的特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过去对于老龄化问题缺乏应有的重视和必要的准备,目前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应当两步走,对于已经进入养老状态的老年人主要采取社会和家庭养老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中青年通过商业养老保险解决未来的养老问题,减轻对于社会和家庭的养老压力。

为什么要这样?不得不讲的是严峻的老龄化问题

今年4月份至今,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7部与养老有关的文件!形势的严峻性和迫切性可想而知。

1、未富先老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约2.5亿,占总人口的17.9%,其中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1.66亿,占总人口的11.9%。世界银行2018 年公布的一份报告还预计,到 2027 年,我国 65 周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将从 2002 年的 7% 上升到 14%,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这意味着,我国从老龄化社会迈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仅需 25年!而法国经历这种转变用了115年,英国用了45年,美国用了69年。

且随着这种跑步老龄化节奏而来的,是未富先老!世界银行组织建议,要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替代率(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需不低于70%,而放眼身边人乃至全国,有多少人能确保自己有那么高的养老金?

而且,随着老年人各项身体机能的下降,我国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失能率高,患有慢性病老年人已接近1.8亿,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口超过4000万。

2、养老金持续承压

中国社科院预测到2035年,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将耗尽。2019年,平均2个多缴费者赡养1个离退休者,到2050年,几乎是1个缴费者赡养1个离退休者。

这是人口红利逐渐缩小的副作用之一,因为中国的养老金体制是“现收现付”,你以后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很大程度上要看将来的年轻人能交上来多少钱。

早在2016年,青海、吉林、内蒙古、河北、湖北、辽宁6省份养老金已收不抵支,而黑龙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经“穿底”,截至2016年底,累计结余为-232亿元。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①退休人员少领点行不行?②在职人员多缴点行不行?都不太愿意,是吧?

那国家掏钱吧……简单加总,1998年至2019年,公共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已超过4万亿元,对财政而言也是不小的压力。

化解养老困境,社保之外,提早准备商业保险已成不二之选

所以,为了20年后、30年后、甚至40年后的“美好老年生活”,为了在不给子女增加负担的情况下还可以想去哪就去哪、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商业保险,真该提早准备了。

毕竟,不管你有多不想承认,“父母的家永远是子女的家,子女的家却从来不是父母的家”这句话是真的既残忍又现实!而且,即便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都孝顺,一旦身体有恙、自己手上没钱时,又有多少为人父母者能忍就忍、能扛就扛?为的就是“让子女少花些钱,医院太贵,进不得……”“让子女少请些假,进了医院,就得有人陪着,孙子孙女又没了人照顾……”

很多人认可这样一段话:累了没人疼,你要学会休息;哭了没人哄,你要知道自立;痛了没人懂,你要扛起压力。抱怨的话不要说,没有人有义务非得帮你!人,说到底还是要靠自己!所以,能帮未来那个老态龙钟的自己的,一定是现在这个年富力壮的自己,对吗?

社保,有了社保还要商保吗?


城市里的大部分人单位都給上了社会保险,住院养老等都有了一定的保障,那么社会保险主要保障了哪些内容?有沒有必要再买商业保险?如果需要该买哪类保险?这些问题是大家所不熟悉并非常希望了解的。

社会保险(俗称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俗称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覆盖面广(不存在拒保问题),但保障较低,只能满足基本的保障需求。下面介绍人们最关心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

将来我们能拿到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讓嵞百贩N鋈苏嘶а辖鹪路⒎疟曜几荼救苏嘶Т⒋娑畛砸话俣R员本┪ツ甑脑缕骄ぷ饰?362元,而月养老金约为885元,为平均工讓嵞37%。

医疗报销较为复杂,以北京的社保人员住三甲医院做阑尾炎手术花费6000元为例,最多可报销3995元,个人至少需负担2005元。

我们研究认为社会保险在生命保障方面非常欠缺。生活中不幸的案例太多了,衡阳大火、綦江彩虹桥跨塌、密云灯会踩踏、包头飞机失事……,社保对那些身箤嵞人是沒有补偿的,只是把社保中个人帐户的钱退給遗属,如果沒有商业保险的保障遗属的生活该怎么办,房贷车贷怎么办,孩子的教育怎么办?其次,社保在意外保障方面也明显不足。如果意外发生在上下班或工作时,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可起保障作用。其它情况的意外如旅游途中发生车祸,社保是不予负责的。其三,从社保领到的养老金明显不够花,只有两个办法,降低生活标准或工作期间提前规划。最后,当发生伤残及大病无法正常工作时收入就会减少,社保在这方面也无能为力。

商业保险可以很好地弥补社保的不足。可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主要应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养老保险及固定給付型的健康保险。市场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两全保险就是个不错的选择,对大病及身故均有保障。(新浪财经)>>>>

社保,要想生活更美好 社保商保少不了


据机构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商业保险有一定的认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接近60%的消费者愿意购买商业保险。消费者最重视的是医疗保险,在未来购买可能性中位列第一,占59%。消费者购买保险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医疗和家庭生活,分别占68%和51%。在重大疾病保额的选择方面,选择30万元以上的消费者占30.9%,占比最高。这说明不少消费者已意识到现代治疗重大疾病的费用日趋高昂,需提前规划和筹备。

不过从整体上看,消费者商业保险的购买率还较低,已购商业保险占比仅33%。从保费支出看,总体同样较低,年保费支出在家庭年收入中占比10%以下的为76.83%。在消费者未来愿意支出的年保费金额调查中,愿意支出年保费在5000元~10000元和1万至3万元的消费者分别占15%和11%。但是也有部分消费者认为已经拥有社保,商保好像就不太着急了,可以缓一缓。社保是最基本的保障,商业保险是社保的补充人生保险=社会保险+商业保险。

社保的医保是国家的福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是“保而不包”,生病住院并不能全额报销,有起付线、有共付段,有封顶线和重大疾病支付比例以及用药和检查支付范围。医保虽然有缴费低、享有时间持久的优点,但也存在诸多限制,如参与人员有限制,报销数额和报销范围有限制等。

同一地区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如果连续几年不生病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滚存。

不少费用需要自己掏腰包医保报销中,首先要减去门槛费用,各医保定点医院的门槛费根据医院级别不同各有差别,从900~500元不等。当然,赔付比例随缴费年限有些变化,从65%~80%不等。商业医疗保险是医保的有利补充,一般(总费用-社保已报-自费药)*90%,这样报销下来基本能解决我们的医疗住院费用。

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

商业医疗保险对医保个人自费部分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给予补充。社保对基本医疗项目的检查、治疗、用药都有限制,如某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药品、某些特需治疗的疾病则需职工自付费用,这就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满足特殊的医疗保障的需要。

商业医疗保险能有效补充社保不能报销的绝大部分,真正有效减少损失。特别是对于重大疾病,商业重疾险在被保险人确诊为重疾时,马上可以领取一笔重大疾病医疗金,可及时治疗,是对医保的有效补充;商业医疗报销是(总费用-社保已报-自费药)*90%,这样报销下来基本能解决医疗住院费用。

由此可见,社保对人们的生活固然重要,但商保更是少不了,它是社保的补充剂。二者只有配合相辅相成才能使人们的生活再无后顾之忧。因此人们在选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做最明智的举措。

保险知识,社保与商保比较


"单位都替我们办了社会保险了,我们还有必要买商业保险吗?"

"我都有社保了,家里也办了农保,还买商业保险干嘛?"

你对社保和商业保险之间的关系了解多少?那么下面来看看。

社保与商业保险关系对照表:

项目社保商业保险缴费金额A.交费金额不固定,每年调整都会增加,缴纳多少受政策影响.

A.年交费金额固定不变.缴纳多少根据自己的

能力去选择.

B.交费年限要求最低交费15年

B.交费期限及方式由自己决定,既可以一次性

交清,又可以选择3年,5年,10年,15年,20年或

30年,根据自己的需求及经济能力去选择.

C.社保医疗的享受前提是按规定连续不断按时交费.

C.商业重疾险一般都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

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交纳后期保险费,但

保障继续有效.

养老保障A.按法定退休年龄领基本退休金,使您的晚年""过得了,活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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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过得好,过得有滋有味"".

保险知识,社保与商保的有效结合


社会医保“保而不包”

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范围正在不断拓宽,但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保障采用的是"保而不包"的原则,也就是所谓"高覆盖范围、低保障水平"。

专家们认为,以我国目前的客观条件,能够达到目前这样的医疗保障水平已经是非常不错了。但必须承认,在这样的医疗保障体系下,每个参保人还存在着不小的风险缺口,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在住院医疗方面。无论是费用报销的比例,还是保障范围的目录,还存在较大的风险缺口。

多手段弥补社会医疗风险缺口

弥补这些费用缺口的主要途径有:自我财富积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

当今的时代,金融、保险行业已经非常发达,疾病带来的风险缺口完全可以通过一些金融工具来化解,自我财富积累的方法已不足取,这里不再详谈。

对于不少城镇职工来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弥补国家医保体系缺口的重要方法,这也是我国现阶段对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最重要的补充。不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也有其必然的局限性。首先,这种补充属于团体保障性质,形式不可能做到个性化;更重要的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与员工是否在职密切相关,只要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便不再享受这部分保障,这也导致这部分保障不够稳定。

所以,个人借助商业医疗保险,去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缺口,就显得很必要、很有益了。

健康医疗险可助力

商业保险中,能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缺口进行补充的产品,主要有重大疾病保险、费用补偿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等健康医疗类产品。

以重大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一般称为重大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确认罹患了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大病,无论是否已经发生医疗费用,也不管一共发生了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约定额度的补偿。这种保险不需要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费用发票。

在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发生费用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和限额进行费用补偿的,最常见的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又称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这类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中的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进行赔付,如果有一部分已经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或者工作单位报销,那么保险公司就只能按照保险补偿原则,补足所耗费用的差额;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在保险公司报销后,社保也只能补足费用差额。此外,由于费用型保险肯定要投保者提供费用发生的有效票据,在理赔时需要将发票上交给保险机构,因此如果你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了多份同类保险,最后也不可能有额外的获益。

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使工作能力丧失或降低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标准补偿其收入损失的一种保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住院津贴(补贴)型保险。

这类补贴型保险,又称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无论他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赔付标准按约定进行。比如买的是100元一天的住院补贴保险,那时住院以后就是每天可以拿到100元,而不论你治病花多少钱,已经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中报销了多少费用,也不考虑误工损失费严重与否等各种因素。

津贴型医疗险性价比高

北京大学社保专家傅凡先生认为,对于已经参加了社会医保的人士而言,因此费用报销型保险"用武之地"稍显弱了点,比较容易与社会医保的报销待遇产生冲突,除非是选择"专供已参加医保者"的产品,避免重复。

而重大疾病险的投入成本可能会稍高。要看个人保费预算而去选择。住院津贴型保险则是这三类产品中最灵活的,费率也是比较低的。至于如何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住院津贴保险,傅凡建议从住院津贴型保险产品本身的几个要素入手。

住院津贴保险包含的要素主要包括:保障范围、保障期间、给付天数、免赔天数、保费是否返还等,接下来就从这几个方面探讨住院津贴保险比较理想的形式。

保障范围在很多保险产品中,保险责任都会因风险事故发生的原因有所不同。引发住院的原因主要包括意外导致和疾病导致,这两种住院原因在住院津贴保险的保险责任中都要包括,否则这款住院津贴对风险的覆盖就不够全面。

保障期很多住院津贴保险的保障期限较短,一般是一年左右,满期后提供续保。而往往在某一次出险理赔之后,保险公司便不再提供续保服务,这也让被保险人的持续长期保障难以实现。在这方面,如果预算充足,建议可选择保障期限较长或者可以保证续保的产品,毕竟我们的医疗风险缺口是需要保障到老的。

给付天数和免赔天数一般来说,住院津贴保险的给付天数都有上限,而免赔天数则或多或少存在。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当然是给付天数越多越好,免赔天数越少越好。这一点也应该货比三家。

保险费是否返还现在市场上住院津贴型产品有消费型和返还型。消费型产品的优势是费用低廉,纯保障;返还型产品则是结合了传统的住院津贴功能外,附加一些资金返还的功能。到底选哪种,则要看个人偏好、预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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