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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商保和社保新的结合机制

2020-10-22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商业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知识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秉正公布了一份《国家福利扩大和商业保险的作用》的报告。他指出,多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在某种程度上对商业保险存在着挤出效应。对商业保险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互补式的发展。

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事情:一是参与到企业年金管理中;二是参与到新农合建设中;三是参与城镇居民、农民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中;四是以团体保险单的形式提供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即大病医疗保险;五是以团体保险的形式提供城镇居民保险;六是以团体保险的形式提供农民居民的大病保险。

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陈秉正认为,在中国,商业保险将会更多地承担社会风险管理职能,这也是政府和社会对商业保险的希望所在。商业保险应该根据自身与社会保障在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差异,确定自身的目标市场,为具有更高保障需求的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无法提供的保障产品,如健康险和寿险方面等。

陈秉正认为,在健康保险上,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方面仍然有很多空间发展。有些社会保险不能提供的产品,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保险都可以做。在寿险上,商业保险可以针对一些社会保险覆盖不到的、有更高保障需求的人群,比如针对特殊需求的高端人群给他们终身寿险和养老保险,以及两全保险等。

陈秉正表示,参与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是商业保险参与到社会保险互补式发展的重要领域和结合点,对商业保险来说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机会,也面临非常严重的挑战。首先,是制度管理上的问题。城镇居民医保管理方是社保局,医疗卫生管理方是卫生部,将来保险公司应该和谁打交道?统筹级别是怎样的?其次,商业保险其实承担着超额再保险人的角色,但由于中国的医院绝大部分是归卫生部门管理,保险公司不能对医院进行有效的权力监督,所以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此外,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问题也值得注意。陈秉正认为,保险经纪公司应积极介入,作为中间人好好设计。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社保和商保


经常有人会说,我们单位有社保了,商保就不考虑了或者暂时没有计划,其实二者是非常好的补充.按照个人的理解,商保的优势和与社保互补的地方归纳起来有以下8点:

1、社保中无工作时间外的意外报销,也无身故补偿;

2、社保医疗报住院费用只报85-97%,其余的要自己出,而且有起付线;

3、在社保医疗中报的医疗费中都是社保规定的甲类药品,乙丙类是不报的;

4、社保医疗中很多检查费是不报的(如核磁共振、伽玛刀等),病房费用也都是有一个限额的,如规定100元每天的床位费可报,那么您要住那重200元一天的病房,他就只能报100元;另外有些诸于专家诊疗、高新尖诊疗技术,社保也是不报的;

5、社保医疗只是补偿医药费,而没有住院期间的收入损失补偿,商保是有的;有些商保产品不只是住院期间收入补偿,如果不幸残疾了,也可以买几十年的残废收入补偿等等;

6、社保医疗是出院后报的,商保中的重疾险是确诊后就给钱的(有些要求生存30天以上),如出现大病,是可以弥补很多家庭没钱治的困境;

7、社保报销的部分据您交的时间长短和是否本地户口密切相关的,商保您是可以按自己要求买更高的保额的,如50万等等;

8、还有一点,重疾商业保险是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豁免条款的,而社保肯定是没有的!

因此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保医疗之不足,在有了社保后再拥有意外医疗+住院医疗+重疾医疗保险,就是非常的完善的医疗保障了!

社保,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起自己的保障问题了,这是一种社会进步的现象,更是人们风险意识在逐步提高的具体表现,是十分可喜的。要想买保险,首先要了解保险,那么,现在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关于社保与商业保险都保什么,别再社保、商保傻傻分不清。

社会保险是什么?

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是国家给的最基础的保障,怕病、怕老、怕失业这三怕,国家都能基本解决。社保的优点:

最便宜、最划算!

社保的缺点:

不能覆盖家庭主要风险,如死亡后的责任意外、车辆风险;

额度未必足够,比如医保得大病最高报销30万且很多非社保药品不予报销。所以,社保管不了、社保管不够的部分就要商业保险出马。

买保险应遵循:

先社保、再商保。如果没有社保,则尤其需要商业保险。

社保管什么,商业保险管什么?

详解一下“五险”的要点

医疗保险

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不能报销。无身故赔偿,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金额,且金额很少。报销数额小于支出,且不在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不能报销。“保而不包”,社会医疗保险有起付线限制,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都相对较高。仅保障基本生活,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养老保险

社保是国家的福利,成熟国家的社保也只解决老年30-40%费用。养老仅靠社保不够。要过上较好的老年生活,就要靠其它储蓄及投资了。中途因故去世或得大病没有保障,而且一分钱也不退。

失业保险

领取限制较多,须失业前本人和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而且需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工伤保险

不对非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如周末出现意外则不进行赔付。

生育保险

产前检查费用有限额,最多报销500元,首次检查费用额定185元。

只负责生育所产生的费用,不包括孩子的后续费用。

交了钱也不一定用得上的社保是哪款?

可见,社保只保障基本需求,而商业保险则是我们可自由选择的、更为详细具体、等级更高的保障。所以,社会保险务必买,没工作也要上社保。而商业保险可根据个人经济情况选择,做到规避风险,合理理财。

保险知识,社保、商保结合才是“双保险”


去年,我国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完全启动,它意味着我国将一改过去近3亿城镇职工“自己看疾病,公家掏腰包”的旧模式,取而代之的是职工自己与所在单位共同掏钱支付基本医疗费用。

社会各界都在关注,此次“医改”到底会改成什么模样呢?我们参照一下湖南省1997年印发的《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与其他省份一样,该办法这样要求:

成立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按照当地人均工资的比例收取费用;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出职工年均工资的6%和2%;

建立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基金;

设立报销制度:报销起点为当地年人均工资的4倍。起点以下部分由个人帐户出或个人自负,超出上限部分由个人负担。

起付标准至最高限额间的个人承担比例为:

A、起付标准为3000元,自负20%;B、3000至10000元,自负15%;C、10000元以上,自负6%;退休人员比例为上述比例的65%。

显而易见,这次的医疗改革设立了一个上限,给医疗统筹基金进行了封顶,只是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保'即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超出部分主要应通过商业保险解决。现在该是转变陈旧观念的时候了,应明确,健康投资人人有责,不能再完全依靠社会,社会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商业保险。

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其主要特点是广覆盖,低保障,借助于国家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实施,它所提供给城镇职工的只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只限于解决一定金额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超过限额,职工仍需自费。因此,老百姓仅仅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其保障仍然是不充分的。

商业医疗保险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按自愿的原则进行,保险公司在设计医疗保险品种时,充分考虑了各类人群对医疗保障的个性化需求,险种丰富,保障有多有少,缴费有高有低,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其健康状况和经济能力自由选择。显而易见,商业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只有将两者相结合,才能为单位职工和个人建立起全面充分的医疗保险,真正做到病有所医,费用不愁,后顾无忧。所以即使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也有必要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来作为补充。

那么。投商业医疗保险究竟有哪些好处呢?

可以将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交给保险公司承担。职工发生医疗费用后,除了按比例从基本医疗保险中获得报销外,剩余的自费部分可按投保的商业医疗保险的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保险公司将予以补足,直至保险金额用完。

弥补大病医疗费用的不足。基本医疗保险设有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就我国目前城镇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说,最多也只是2-3万元,显然,这对于治疗诸如癌症、瘫痪、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而言,是远远不够使用的。而商业保险公司专门开设有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这样一来如果你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患了上述疾病以及心肌梗塞、慢性肾衰竭、四肢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等疾病,均可获得高额的保险金。

譬如,28岁的杨小姐,投保了平安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交费150元,几年后不幸患了癌症,确诊后,只需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就可到保险公司一次性领取保险金10万元。

3、获得住院补贴。当前不仅医疗费用昂贵,而且相关的生活费用不菲。保险公司有一种医疗保险是按住院天数给予补贴的,一般性疾病每天30、50、80元不等;癌症每天补贴50、80、100元不等。一年最多可累计支付180天,这对于减轻患者及家庭的经济负担是十分有帮助的。

譬如:35岁的陈先生,购买了平安住院安心保险,因阑尾炎住院15天,做阑尾炎切除手术,共花去住院费、医疗费1600元。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陈先生可以从平安保险公司获得“住院津贴”960元。手术津贴1000元。

总之,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非万事大吉。笔者认为,老百姓在经济能力允许的基础上,不妨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为自己的平安与健康构筑又一道坚固的屏障。当具备了基本医疗和商业医疗这对双保险后,就再也不为生病住院而犯愁了。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和商业保险结合起来应对养老问题


“我每月都要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将来退休还愁什么呢?”在金陵石化工作近10年的王先生对自己将来的养老生活充满了自信。

时下,不少人都有王先生这样的误解,泰康人寿的理财师朱春林对记者分析说,如果王先生将社会养老保险费作为退休后的生活费,那么他在退休后很难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准。朱春林认为,对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老百姓,尤其是现在的年轻人来说,将社保和商业养老保险结合起来才是应对养老问题的最佳选择。

社会养老金不够花

目前,人们的养老形式主要有三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朱春林介绍说,企业年金在今天的中国尚处于开始阶段,不为大多数员工所能拥有,所以养老资金的来源主要集中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上。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统一由个人缴费工资的11%下调为8%,并且全部由本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若以社会养老保险作为退休后的生活费,只能维持一个中等偏下的生活水准。”朱春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王先生为例,25岁开始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60岁退休,社保年度35年。假设他每月工资为3000元,退休后社会年度平均工资为4000元,则在不计利息和通货膨胀因素下,王先生领取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度为:基础养老金800元(4000×20%)+个人账户养老金84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3000元×8%×12个月×35年)/120]=1640元。退休后,王先生仅靠每月1640元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很难解决养老问题。”。

商业保险来补充

“王先生可以选择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可以由自己来决定是否购买,并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自主规划和选择。”朱春林告诉记者,“假如王先生购买了‘恒泰’年金养老计划,保额30万元,年交16980元,缴费20年,那么从60周岁开始平均每个月便能领到3000元,领取20年,有效地弥补养老的资金缺口。”

记者江苏保监局获悉,目前,全省已有2000万人次参加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健康保险保单已达3860万份,养老和医疗保障积累准备金1128亿元。商业保险已成为老百姓解决养老、看病问题的重要保障。今年,我省还将加快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创新,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与此同时,各大保险公司也争当养老主角。平安保险(集团)近日宣布,重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几个月内在全国开设35家分公司,127个中心支公司。太平人寿和中国人寿此前也成立了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泰康今年也将成立第四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又纷纷推出养老产品。据统计,目前市场上商业养老保险已有30种

商保和社保 养老好搭档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保险近些年来正处于转型阶段。无论是商业保险还社会保险,人们对于他们的关注度明显高于往年,而随着人们保障意识的增强,商业保险近年来也逐步走进人们的视野,以社保为基础,搭配商业保险的模式成为都市人群的养老新观念。

商保和社保的区别

第一,社会保险是一种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社会公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它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而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经营行为,保险的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社会保险是强制性实施的,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而商业保险则是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运作,是否购买以及购买多少,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

第三,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和国家财政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享受的保障范围和额度是不同的。

第四,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保障对象,在劳动者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情况下,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帮助;而商业保险则是以特定的个人为保障对象,并根据其缴费、双方的约定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合同范围内的经济补偿。

第五,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并由此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商业保险则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第六,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标准,侧重于基本保障,属于国家劳动立法范畴;而商业保险则以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以双方的合同约定为标准,侧重于对等的“偿还”,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商保是社保的重要补充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只能提供生活的基本保障,从我们国家最早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制度来看,当时由于我国的经济尚处于落后阶段,所以基础的社会保障体制处于主导地位。而商业保险公司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从公司管理和产品研发能力都大大的提高。在目前的社会保险转型阶段,商业保险必然会成为国家社保的一种补充保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但不难看出,上述的这些保障主要是针对劳动者个人的福利和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基础性质的保障,所以社会保险很难上升为个人提供对整个家庭的保障。而商业保险就不然,既能从个人保障的角度着手购买,也能从为提供整个家庭的保障出发,两者均可以涵盖。换句话说,社会保险主要侧重的人生存的保障,而商业保险对于人的生老病死都能涵盖。所以商业保险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需求,大大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而社会保险在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是人们的依赖,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在社会保障完善的前提下,商业保险也是种重要的补充。

保险知识汇总,如何辨别商保和社保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商业保险主要是人身保险与社保的区别在于:

一、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休必须是商业保险公司。社保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金融经营机构如基金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代管。社会保险带有行政性特色。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二、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也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颁布社会保险的法规强制实施。

三、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除少数险种外,在多数险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实施的规定。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保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没有选择余地,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适用的原则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体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即保险人承担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完全取决于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以及交纳的数额。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而社会保险因其与政府的社会经济目标相联系,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投保人的交费水平与保障水平的联系并不紧密,为了体现政府的职责,不管投保人交费多少,给付标准原则上是同一的,甚至有些人可以免交保险费,但同样能获得社会保险的保障。

五、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这一目标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保险得到保障。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六、保费负担不同。交付保险费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而且保险费中不仅仅包含死亡、伤残、疾病等费用,还包括了保险人的营业与管理费用,投保人必须全部承担。因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至于各方的负担比例,则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异。

与社保比,商业保险是交费自己选择,社保是不够温饱型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拐棍,是补充社保的,有商业保险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较高的生活水准.退休后的养老金是自己定的因为其实就看你交了多少钱在保险公司.

保险知识,社保和商业保险的比较


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为保障某些重大疾病给病人带来的灾难性的费用支付的风险,被保人一经确诊罹患该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之一,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以缓解重大疾病所产生的巨额医疗费用给病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

90年代以前中国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制度,看病国家都大包大揽,90年代后国家实行社会医疗保险,看病变成国家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的报销模式,社保报销目录之内的药品治疗费双方共同承担,而社保目录之外(包括进口药,器械)完全由个人承担,而对于很多家庭不能承担的重大疾病费用由于社保报销比例比较低,所以家庭只能通过商业保险来补充。

社保的大病保险属于报销型(根据钱花的多少来报),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有人患了大病,自己先要拿出钱来看,然后社保根据咱们的用药和治疗情况,去掉个人承担部分和进口药、器械等部分,最后剩余的钱才会到达咱们手里面,根据现在的社保额度,去掉自费部分,大病报销一般在10万左右。

商业保险的大病一般属于提前给付型,简单说就是根据保额赔,比如一个人购买了20万额度的商业大病保险,如果患了大病,无论患病的人是花了1万还是100万,保险公司就根据当时购买的额度进行一次性赔付,买了20万就赔20万(不是根据钱花的多少来报),赔付只需要医生诊断证明书和病例等资料就可以了,目前,中国的保险公司理赔速度较快,平均为30天,而其他国家、地区平均为42天,与其他市场比较,中国的整体理赔经验没有显示任何不良状态,甚至略好。

2、寿险与遗嘱

什么是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身故风险时,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的险种。简言之,就是保险公司向你我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并对你我等投保人负有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一种商业补偿经济行为。你我等通过参加寿险,把不能自行承担的集中风险转嫁给人寿保险公司,花较少的保费就能换取对巨额风险的经济保障,能使寿险成为你我等防范风险的一种屏障

什么叫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立遗嘱来决定由谁来继承自己的个人财产。

寿险与遗嘱共同点:

都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属于自己的财产现金按比例进行分配!

寿险与遗嘱不同点:

遗嘱只能对现有的财产现金这一项进行分配,不具有收益及增值性.

寿险可以对现有的现金和身故金两项进行分配,具有一定的收益和增值性。

由于人寿保险可以指定受益人,就是当参保者发生身故风险时,保险公司将保险金按比例赔付给指定的受益人,寿险与遗嘱比起来,寿险可以将现有的资金迅速放大一定的倍数(10、20,30倍),然后再进行分配(比如一个人想给家人分配100万的资产,可是目前只有30万,可以通过人寿保险方式每年存入一小部分来达到目的,只不过当存入第一笔钱时就可以对100万来分配了,这样即使没有很多资金,也能达到分配的目标)

按比例分配的寿险身故金有何作用?

其实,我觉得对于普通家庭来讲,寿险是为了达到我们生活目标的一种辅助工具,由于目前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夫妻双方需要照顾4个老人和一个孩子的衣、食、住、行,所以责任重大,而每个家庭成员又面临着意外,疾病等风险,一旦风险来临将给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若风险“不幸”降临在家庭收入主要贡献者身上,则家人将会失去持续而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而且还要筹备一大笔资金来给收入主要贡献者病者医病,从此这个家庭最基本生活保障将失去依靠,或许教育金也要被挪作他用,子女教育也会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了。而人寿保险,则恰恰可以保证家庭经济支柱在发生不幸风险时,不会使家庭经济生活遭受太大的影响,充分体现出家庭经济支柱对家庭的责任。其实寿险就是三个字“我爱你”,爱妻子,爱孩子,爱父母。

所以,寿险能够对未来一段时间家庭生活所需的成本,以保险金额的形势固定下来,已达到家庭生活稳定的最终目标,没有遇到风险“工作收入”保护家庭,遇到风险“保险金额”保护家庭,在一定条件下赔付保险金额=家庭未来工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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