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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意外险条款解读

2020-11-28
财险保险规划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当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基本都有建工意外险相关产品,其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包括外出采购材料、运送物资、出差工作期间,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依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另外,也可以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这样保障会更全面。由此看来,建筑工程意外险能够为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转嫁业主、承包商、分包商的风险,同时也可为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分担事故善后的压力。为了帮助大家投保,本文将详细解读建工意外险条款。

建工意外险条款中关于保障范围的规定:房建、道路、桥梁、隧道、涵洞、拆迁、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均可投保建工意外险;在以上工程中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因施工发生的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以及意外伤害医疗均有保障。

建工意外险条款关于保险责任的规定:工程中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过程中,或在施工期间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及意外伤害医疗的保障。

建工意外险条款中关于保险期间的规定:建工意外险保险期为工程施工合同注明的施工期,工程因故延长工期,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出具情况说明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延期手续,最长延长期为1年。

建工意外险条款中关于保费计算的规定:(1)商住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按照建筑面积收费0.7元—0.9元/平方米收取;(2)道路、桥梁、隧道、涵洞、拆迁、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5‰--2‰为基本费率范围收取,具体价格要投保单位方提供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以及地质水文报告等资料后精确核定保险费。

建工意外险条款——相关链接工程项目必须投建工意外险吗?

虽然不像汽车交强险那样必须强制投保;但是,许多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或甲方按照进度支付工程款时以及工程完工验收等阶段需要建工意外险的投保证明;而且,川建质发(2008)285号文等文件规定,自2008年8月起,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需投保建工意外险,施工人员人身意外身故保险金每人不低于20万人民币,意外医疗保险金不低于1万元。

建工意外险保险责任条款

保险责任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将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公司给付各该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保险公司对以上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之和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当累计给付的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扩展阅读

建工意外险是什么意思


建工团体意外险全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年龄是年满16周岁到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公民,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高危性行业,赔偿标准的大幅度提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企业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如何减少因意外伤亡事故给企业带来的巨大经济赔偿损失,更好的维护伤亡职工和家属的权益,有效的转移与规避企业安全和经营风险,是摆在建筑施工企业面前的一个应该得到重视的问题。办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企业减少经济赔偿损失和有效转移与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减少事故纠纷和保证企业形象及稳定和谐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

被保险人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它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该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将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公司给付各该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保险公司对以上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之和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当累计给付的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险赔付注意问题及建工意外险赔付条件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意外险定义为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风险。本文将就意外险赔付注意问题及建工意外险赔付条件进行简单介绍。

意外险赔付注意问题

首先,需要注意意外险的时间限制。例如: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多少天内导致的身故、伤残和医疗用度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现在,最少不同的保险公司有3个分歧的时候限制,别离是90天、180天和12个月。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加倍多的是采取了180天作为一个时候限制。时候限制对投保人而言,越是持久越是有益。

其次,需要重视意外险的地区限制。意外保险并不是没有地区限制,分歧的地区的限制会直接影响到费率的高低,所以在选择意外保险时,对地区的选择需要引发必然的存眷。

最后,要关注意外险的医疗用度的限制。大部分的公司在医疗用度的定义一般都是社保范围内的医疗用度,今朝已有部分保险公司的更新产品中,已对这个社保范围内的医疗用度进行了冲破。在一路比较严重的意外变乱中,可能比较昂贵的医疗用度的产生就是在社保范围以外的一些自费医疗用度的支出。

建工意外险赔付条件

第一、保险责任内容方面,建工意外险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相同,包括两大部分,分别为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责任、意外伤害医疗责任。

第二、保险责任范围方面,因其保障人群的特殊事故仅限在工程项目指定的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除此以外的区域发生的事故,我司不予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有关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范围确认,我司是通过承保时投保人提供的施工合同和(或)施工图样说明来进行认定的。

所以,对于被保险人在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外运送或采购建筑材料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虽为其工作内容,但因不是在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内发生的事故,我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意外险赔付——相关资讯意外险赔付新标将改变伤残标准

日前,保监会对媒体做出回应,新标准的制订工作正在推进中,并将于近期发布。保监会相关人士还透露,新标准对人身保险伤残评定的覆盖门类、等级和条目进行了扩容,残情条目将在原先7级34项的基础上大幅度提升。同时,新标准引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的相关标准和编码系统,残情描述和等级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下一步,保监会将推动保险行业建立科学调整机制,对新标准进行不断完善,使得伤残给付标准能够更好地符合实际。

至于实行新标准实行后意外险是否会涨价,一资深保险人士向记者表示,意外险保费收入在保险公司总保费里面占据的比例很小,而且意外险在新渠道的带动下价格已经越来越便宜,新标准的实行只会给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保险公司即使涨价估计幅度也不会太大,消费者不必担心。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条款“意外伤害”解读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旅行社必须买的险种,主要是针对旅行期间,投保人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者不同程度的残疾给予一定赔偿。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条款关于“意外伤害”是如何认定的呢?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条款规定,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事故必须是外来的、突发的、意外的、非疾病的因素所导致的身体伤害。所谓外来的,是指伤害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如机械性的碰撞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或酸、碱、煤气等因素所致的化学性损伤;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袭击所形成的伤害,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碰撞等引起的伤害、死亡,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本身的疾病引起的;所谓非本意的,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等等。具备这些条件才可以认定为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畴内。

小贴士:投保时,一定要看清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条款,交保费前一定要求保险代理人出具完整保险合同并亲自阅读,对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应充分了解清楚。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条款——相关链接太平洋旅游意外伤害险条款关于保险金申请的规定

一、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由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一)保险单正本;(二)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三)交通、公安等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四)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须提供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及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五)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及自然灾害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六)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残疾或烧(烫)伤,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或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鉴定书;(七)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须提供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必要病理检查、化验检查、血液检验及其它诊断报告的诊断证明书、病历、住院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原始发票等;(八)意外伤害补充保障相关费用单据原件;(九)投保人、受益人应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如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三、保险人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保险人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旅游意外险条款免责内容介绍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走出家门,到外面转一转,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出门旅游,购买旅游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古语有云,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意外总是出人意料随时随地发生着,美丽的意外少之又少,大多数意外,总是狰狞且可怕的。所以投保旅游意外险,了解旅游意外险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旅游意外险条款中最重要的一项免责条款的基本内容。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旅游意外险使用以下免责条款。因下列情形之一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害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

八、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药物治疗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未经保险人审核同意,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

十一、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恐怖行为、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五、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假眼、假牙等)的费用。

十六、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

十七、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如发生以上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不退还保险费。

人保车损险新条款解读


尽管车险保费收入仍然是公司业绩增长的最主要来源,但车险赔付率不断上升,成为了众财险公司不得不面临的困境,以人保为例子,2003年的车险赔付率为82.2%,到2004年上半年则上升为86.1%。人保公司在陈述车险赔付额度大幅增加的原因时认为,“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持续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环境变化、家庭自用车客户增加、新驾驶人员增加及道路未能改善以配合不断增加的交通流量,以及小额赔案的答复增加导致理赔成本上升等。”

于是,在2011年11月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新版车损险(以下简称人保车损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但人保车损险的“500元免赔”这一条款引起很多被保车主的争议。据相关人士透露,保险公司调整车损险费率和重新制订部分条款,是国际保险业比较通行的一种做法,人保车损险并不存在涨价行为。

人保车损险中的“500元免赔”条款在全国的推广和启用是为了进一步防范被保车主的“道德风险”,也是对部分被保车主不合理索赔行为的约束。今后人保车损险产品在售后服务上会更加规范、合理和优质,因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过20多年的努力后,目前已在全国建起比较完善的各种财产保险产品销售和服务网络系统。

据介绍,新车损险条款增加了一些鼓励性条款,对于那些一年内没有出险的客户,将能获得10%的费率优惠政策,其优惠政策上限可以达到50%,即如果一位投保人连续5年不出险,则相当于投保车险打了五折。

与之相对应的高风险客户,保费则有可能要翻番。从保险公司目前车损险的经营状况来看,近来车价的频繁下调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相应减少,而新车新手的风险增加导致了车损险经营恶化。今年1至9月人保已经处理完结的车险理赔案是4490万件,待处理的160万件,比去年增长了28%。

小贴士:人保车损险免赔范围

1.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车险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向来小心翼翼。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2.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在上述情况下,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在2005年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6.爆胎不赔。汽车轮胎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但因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购买意外险应注意意外保险条款


年近四十的吴女士是一家纺织企业的老总,事业成功、家庭幸福。出于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年前吴女士经朋友介绍,投保了20多万的人寿保险和80多万的意外伤害保险。

2008年10月的一天,吴女士和几个要好的朋友一起到某海滨某度假胜地去旅游,没想到在酒店的游泳池内游泳时,吴女士不幸发生意外溺水身故,意外的发生令吴女士的家人和朋友悲痛欲绝。在接到吴女士家人的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迅速进入了核赔程序,很快将100多万的理赔款送到了仍沉浸在悲痛中的吴女士的家人手中。

吴女士的家人说,算然这100多万的保险赔款并不能换回风华正茂的吴女士的生命,但这笔钱却可以替吴女士继续赡养年迈的双亲、照顾尚在读书的女儿,即使对死者的一种慰藉,也是支撑生者继续生活的勇气。

在我们的生活中,风险真的是无处不在,意外事故大多都是不期而至的。所以,很多时候意外事故不但会给您带来身体伤害,也会给您造成财务和医疗费用等损失。意外险能够让保险公司来承担这部分损失,使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程度。

然而,在购买意外险时,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去看意外保险条款,因此在后来的理赔中发生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究竟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呢?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指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上规定的关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因此在责任期限内不幸残疾或身故,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具体险种的保险条款,弄清保险责任及相关约定。保险合同上都会印有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所有“基本条款”必须遵循相关《保险法》,同时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条款”必须包含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应。

外出旅游 看清旅游意外险免赔条款


随着天气转暖,出游市民增多。一些“驴友”出发前,通常会网购短期旅游意外险添保障,但我市多数保险公司的此类险种不赔偿潜水、攀岩、探险等运动造成的意外损伤,有这些需求的人投保意外险时,应细看免赔条款,按需选投“高风险运动险”。

保险人士说,“户外运动险”、“高风险运动险”通常是意外险的附加险,投保时需要额外缴保费。保障范围包括潜水、滑雪、滑翔伞、攀岩、蹦极等普通的非竞技类高风险运动,也有部分公司保障穿越探险、雪山攀登、野外生存等在“驴友”中流行的户外运动,保障期限多在10天内。

他提示,不同公司的意外险及附加险在保障范围、保额、保费、医疗咨询等方面的区别较大。例如,目前还没有意外险产品可以对乘热气球发生的意外损伤事故理赔,投保人投保前应说明自己的需求及旅途中可能涉及的运动项目,并问清该意外险产品及附加的“高风险运动险”是否在身故、致残、医疗费用等方面设置了保障额度。此外,应注意“医疗费用”一项保障应包含对骨折、骨裂的保障,且设置的免赔比例不应高于15%。

旅游意外险,什么情况下“免赔”或“特赔”?

外出旅游时有很多突发状况,切记不要认为所有的事故一张意外保单都可以理赔,有哪些是不能进行理赔的呢?对于时下年轻人偏爱的攀岩、漂流等高风险运动,该如何投保呢?对此,安邦保险集团的理财规划师提出以下建议。

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分为三种:

第一、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1. 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2. 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3. 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 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4. 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第二、特约保意外伤害,从保险原理上来讲并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1. 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2. 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3. 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4. 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

第三、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一般的保单只承保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年轻人喜欢的高风险运动不在可保范围内,若要承保可在保险公司特约承保。

标准费率,建工险费率计算表


一、 意外伤害死亡或残疾(主险)

按工程造价:

标准费率:2元/每万元造价·每万元保额

最低折扣:1元/每万元造价·每万元保额

按建筑面积:

标准费率:0.1元/每平方米·每万元保额

最低折扣:0.05元/每平方米·每万元保额

二、 附加意外医疗(附加险)

按工程造价:

标准费率:0.6元/每万元造价·每人每千元保额最低折扣:0.42元/每万元造价·每人每千元保额、按建筑面积:

标准费率:0.06元/每平方米·每人每千元保额最低折扣:0.042元/每平方米·每人每千元保额例:建设一建筑工程造价1000万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投保建工险,保险责任为意外伤害死亡和残疾6万元,意外医疗6千元,保费计算方式如下:

按工程造价:

意外伤害保费:1000*6*2=12000元;最低折扣:6000元意外医疗保费:1000*6*0.6=3600元;最低折扣:2520元合计: 15600元; 最低折扣:8520元按建筑面积:

意外伤害保费:10000*6*0.1=6000元;最低折扣:3000元意外医疗保费:10000*6*0.06=3600元;最低折扣:2520元合计:9600元; 最低折扣:5520元投保所需资料:

投保单(加盖公章)

施工合同或中标书复印件

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公司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保费超过2万提供)

买保险和了解保险更多信息,请参考保险知识网站。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解读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条款是什么?今天小编为车主详细的介绍这款保险。

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是多少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3)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注意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不赔的情形

1、肇事逃逸。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对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不赔,这一条保险合同上应该是有的。虽然这一免赔条款引起了保险界和法律界的许多争议,但其目前确实有这种规定。

2、肇事司机无责任。交法实施后,为了更多维护弱者的利益,将赔偿的责任更多地加到了汽车驾驶人员身上,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相当的经济责任,而保险公司拒绝为无过错的投保人进行理赔。这也为交通肇事逃逸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但这种情况确实是存在的。

3、驾车撞了自家人。这是第三者责任险中历来就不赔的一个规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4、酒后驾车肇事。我国的保险公司绝大多数拒绝为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买单”,其中当然包括第三者责任险。

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一)保险单;(二)被保险人和第三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四)第三者财产损失程度证明或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六)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了解旅游意外险条款十分有必要


2011年6月29日下午,深圳东部华侨城大峡谷太空迷航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这一事故不仅引起了人们对游乐场所安全问题的思考,再次让保险保障成为焦点。在我们扼腕痛惜的同时,也体会到保险意识淡薄所留下的遗憾。在元旦假来临之际,我们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以及有出游打算的朋友,可别忘了撑上一把保险防护伞。

另外,专家提醒,投保旅游意外险,一定在看清条款,避免与保险公司产生矛盾。在投保前应看清保险合同条款,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应及时咨询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以下为投保前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战争、军事行动等引发的延误不赔

在旅游保险中,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及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5小时以上,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项下相应的保险金额赔偿该被保险人,但以上保险责任中不包括战争、军事行动引起的延误。

客户亦要留意在保险责任免除中所注明的由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造成的被保险人的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二、行李延误只赔偿当地购买必需品费用

在旅行中可能会因托运行李延误8小时以上而给客户旅行带来极大不便,这时保险公司将赔偿被保险人在当地购买生活必需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但值得注意的是,赔偿只是在当地购买生活必需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并非只要发生行李延误就有赔偿。

三、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和受伤不赔

市场上的旅游保险中“医药补偿”保障,是指在旅行期间因生病或意外事故而需要必要治疗的实际医药费用。但若该伤病是投保之前已存在的,则大部份的旅游保险都将此列为责任免除。

例如,被保险人在旅程中因心脏病需入院治疗,而医生的诊断报告证明被保险人所患的心脏病是已存在多年的,这就属于责任免除,一般保险公司都会拒绝赔偿。

了解了读懂旅游意外险条款的重要性,我们再来看看一如何购买旅游意外险。

长期出行:投保一年最合适。如果经常出游、出差,不妨购买“一年期”旅游意外险。这类旅游意外险通常只需缴纳100元,就可在该年的任何时候享有交通意外保障的权力。

并且,这类保险往往还可以网上投保,拿起鼠标轻轻一点即可,免去以往投保繁琐的程序,让市民足不出户就能拥有一份更加安心的保险保障。

节假日出行:假日专属险种最合算。有的市民喜欢每逢节假日都出去玩,时间短,就长岛、西塘、扬州、周庄等地;遇到长假,云南、内蒙、新疆、西藏、四川……好玩的地方轮轴转。对于这样的游客,建议购买目前市场上专管节假日出游的险种比较合算。

具体来讲就是,这类旅游意外险专管节假日、周末出行,同样只需100元,就能在一年内的节假日、周末等时间享有海、陆、空三方面的安全保障,以及意外医疗、意外收入等全方位的意外交通保障。

全家出游:带上“家庭卡”。对于全家集体出行的市民,则可购买一种具有“家庭卡”性质的旅游意外险,不管是一家三口、还是两口子等等,只需投保,即能让全家人都享受到一年的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收入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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