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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公积金可以交房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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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审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

低收入者可用公积金交房租

扩宽提取公积金范围可“借”直系亲属公积金异地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

昨日召开的市第12届人大常委会15次会议,审议了《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

降低公积金缴纳标准

据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我省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是8%-12%。从实践情况看,有些职工工资收入不高,扣除个人缴存部分后可能影响到基本生活。

《条例(草案)》为此规定,职工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或者工资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仍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可以适当降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减轻困难家庭职工的负担。

同时,还明确规定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企业,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

扩宽提取公积金范围

根据实践中一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长期未重新就业等需要使用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等特殊情形,除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情形外,《条例(草案)》又规定以下情况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可“借”直系亲属公积金

《条例(草案)》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以及本人、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规定职工可以使用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可以用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还贷,以拓宽低收入职工的公积金贷款还款渠道。

异地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

《条例(草案)》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运作系统和电子政务平台,并逐步实行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平等互惠的原则,可与武汉城市圈及以外的城市开展交流与合作,为双方职工异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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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现在,合肥公积金也可提取用于支付房租了。根据规定,合肥市民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公积金联名卡,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申请表、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等材料,就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了。

每年夫妻双方只能提出一次公积金提取申请,家庭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自住的,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生效至终止后一年内,办理提取申请。

提取公积金的金额按规定不能超过申请时夫妻双方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且每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者可提取金额。同时,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租赁保障房的也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合肥违法提取公积金将被追究

针对近期发生的个别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事件,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法律顾问声明如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生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离休和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或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法定情形,该缴存职工可按照规定程序如实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国家机关和企业证件、印章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和企业证件、印章的单位和个人,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合肥公积金提取实行拍照“电子存档”

自1月起,凡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市区本部和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只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即可,不需要再交复印件。不过,这项惠民政策目前仅限在合肥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而且也只限于提取业务。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实行现场拍照,不再需要收取材料复印件,其他提取条件不变。据了解,这是2014年1月6日上线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带来的便捷。通过这个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即可对照片进行保存处理。该系统已在市区本部和各网点上线运行,只要是在市区本部和徽行长江路支行、政务区、经开区、铁路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的,只要携带证明原件就可办理。

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不少市民对此并不了解。《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的解释》于2014年6月起执行,该《解释》对自住住房、房屋共有、公积金提取金额和提取次数作出了明确说明,指出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可提公积金支付

《解释》指出,在房屋租赁时,申请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对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可申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租住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住房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配偶与租住房屋所在地一致的户口簿(或者居住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

另外,自住住房12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如果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购房发票。如果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购房发票。

办理太原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如何办理

申请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租房职工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年支付房租的租赁专用发票;婚姻关系证明;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据市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房东或者承租人任何一方到房屋所属区域的地税部门即可开具房屋租赁发票。办理时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规定,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如果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支付入卡(折)。

住房公积金,泰安公积金新政 无房户每年可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8月6日下午,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吕长文,征管科科长杨多慧,中心总会计师侯存刚,信贷科科长冯华作客“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网络热线”,就我省公积金贷款新政在我市的具体实施细则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或可提高至60万元

在本次直播期间,网友关注热度最高的问题当属我省此次出台公积金新政后,我市将如何落地实施,以及实施细则中会不会涉及贷款额度提高以及父母、子女公积金提取等问题。

对此吕长文做出回复。根据吕长文的回答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执行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40万,但是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启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延长可贷年限的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会议的要求,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测算工作,拟定的初步意见是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提高到60万,可贷年限由原先的到法定退休年龄提高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后5年。”吕长文在直播中说,根据目前初步意拟定的方案,接下来的工作准备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提交决议,待市住房公积金管委审议通过后发文执行。

同时,吕长文还介绍,购买商品房的贷款人只要提供网签备案协议和付款收据,而二手房提供过户房产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就可以,具体办理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下属的管理部、分中心办理。

未婚子女买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根据我省印发的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作用被更有效发挥,将原来只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的条件,增加了可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在我市,子女买房能否使用父母的公积金,同时子女能否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呢?

对此,杨多慧做出肯定答复,“未婚子女买房是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如需使用父母的公积金,需要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购房证明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此外,在购房证明方面,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泰安市区域内购买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一年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但是该住房必须在房管部门已登记备案,并且能够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

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和子女可以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要提供户籍登记部门证明。

无房户可每年取一次公积金支付房租

对于公积金的提取,也成了无房户关注的热点。杨多慧介绍,今年二月份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文件,根据这个文件,我市研究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并且已经实施。

“我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杨多慧称,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一年内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一年内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但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职工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租住两套(含)以上的,每年只按其中一套办理提取;多人合租一套的,提取金额按租金分配方案确定的各自分担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按人均分担金额提取。

同时,职工租房提取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提供当前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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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住房公积金,据通知: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手续简化,陆续实行


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用于买房,额度不够;提取用于支付房租,手续繁琐。不得不眼睁睁看着一笔不小的积蓄躺在银行里,这让不少百姓很闹心。那么,公积金应该如何提取用于支付房租呢?7月24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我省在《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和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公积金不但可以提取用于支付房租,而且提取手续大为简化。

据悉,此次我省出台的关于公积金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规新政中,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特别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具体规定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商品住房的,定期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给付房屋产权人;租赁公租房的,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拨给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

也就是说,今后,无房职工在缴存地租房,只需携带完税证明和无房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此前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上设置的一些条件,例如租赁合同、租赁发票,以及家庭收入证明等都不再需要,提取条件大为简化。

物业费的提取则主要通过市房管局统一的全市物业费支付平台进行转移支付。提取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可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公积金划转至物业费支付平台,支付平台核对物业公司情况后再将物业费转移支付至物业公司账户;对部分用现金先期支付物业费的申请人,凭已支付物业费的税控发票,办理公积金补提手续。目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制订相关办法的配套操作办法,按照计划将于政策实施前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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