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住房公积金,据通知: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手续简化,陆续实行

2020-06-20
住房保险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用于买房,额度不够;提取用于支付房租,手续繁琐。不得不眼睁睁看着一笔不小的积蓄躺在银行里,这让不少百姓很闹心。那么,公积金应该如何提取用于支付房租呢?7月24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我省在《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和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公积金不但可以提取用于支付房租,而且提取手续大为简化。

据悉,此次我省出台的关于公积金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规新政中,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特别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具体规定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商品住房的,定期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给付房屋产权人;租赁公租房的,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拨给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bx010.com

也就是说,今后,无房职工在缴存地租房,只需携带完税证明和无房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此前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上设置的一些条件,例如租赁合同、租赁发票,以及家庭收入证明等都不再需要,提取条件大为简化。

物业费的提取则主要通过市房管局统一的全市物业费支付平台进行转移支付。提取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可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公积金划转至物业费支付平台,支付平台核对物业公司情况后再将物业费转移支付至物业公司账户;对部分用现金先期支付物业费的申请人,凭已支付物业费的税控发票,办理公积金补提手续。目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制订相关办法的配套操作办法,按照计划将于政策实施前向社会发布。

延伸阅读

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不少市民对此并不了解。《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的解释》于2014年6月起执行,该《解释》对自住住房、房屋共有、公积金提取金额和提取次数作出了明确说明,指出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可提公积金支付

《解释》指出,在房屋租赁时,申请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对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可申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租住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住房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配偶与租住房屋所在地一致的户口簿(或者居住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

另外,自住住房12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如果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购房发票。如果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购房发票。

办理太原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如何办理

申请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租房职工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年支付房租的租赁专用发票;婚姻关系证明;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据市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房东或者承租人任何一方到房屋所属区域的地税部门即可开具房屋租赁发票。办理时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规定,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如果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支付入卡(折)。

太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吗


目前,太原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不少市民对此并不了解。根据相关规定,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钱。那么,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哪些手续呢?

太原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租房职工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年支付房租的租赁专用发票;婚姻关系证明;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据市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房东或者承租人任何一方到房屋所属区域的地税部门即可开具房屋租赁发票。办理时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太原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规定,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如果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支付入卡(折)。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办理“组合贷款”

太原市近日出台了《太原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暂行规定》,今后缴存职工可通过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的方式贷款买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自筹资金不足时,由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太原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额度限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商业性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业性贷款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但仍有不少市民对公积金的申请和使用等问题仍存有疑惑。

日前,读者陈先生来信称,他最近打算购买住房,却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也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文件、办理什么手续,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中又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

什么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介绍,职工参缴公积金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一是需用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是用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自住;四是职工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五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六是职工要出境定居;七是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八是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九是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0岁(含40岁)、女性35岁(含35岁)以上的职工;十是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流程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再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提取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若一次性付清房价款的,申请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地产权证;分期支付给开发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分期付款发票;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供楼存折(打印至最近一次余额);租房自住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时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

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有关规定,已购买自住住房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请您对照自身情况阅读并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一、以前未在北京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全款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 

1)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

2)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

3)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储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2、采用贷款方式购房的 

1)购房合同、复印件 

2)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

3)首付款发票或全款发票、原件、复印件 

4)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储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3、购买二手房的 

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

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

3)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储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二、在北京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手续 

1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生效的支取记录单原件,如果原来在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的,须提供借款合同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

2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银行卡号有变化 

3个人储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如有变化

三、申请办理按季度支取手续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

1、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前签订,仍在还款期内。

2、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购买经济适用房,包括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仍在还款期内。请已办理按季度支取的员工,将支取记录单交至人力资源部,办理按季度支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申请表填写流程

一、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新浪房产频道“经济适用房专题”中下载栏下载。

二、领表填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万元、3.63万元、4.53万元、5.29万元、6万元),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手续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改办签发的《交款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房改办印制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报表》或《职工购买集资房名册》或《计算表》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购买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购房人关系的证明。

5、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九、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合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现在,合肥公积金也可提取用于支付房租了。根据规定,合肥市民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公积金联名卡,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申请表、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等材料,就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了。

每年夫妻双方只能提出一次公积金提取申请,家庭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自住的,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生效至终止后一年内,办理提取申请。

提取公积金的金额按规定不能超过申请时夫妻双方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且每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者可提取金额。同时,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租赁保障房的也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合肥违法提取公积金将被追究

针对近期发生的个别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事件,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法律顾问声明如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生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离休和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或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法定情形,该缴存职工可按照规定程序如实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国家机关和企业证件、印章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和企业证件、印章的单位和个人,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合肥公积金提取实行拍照“电子存档”

自1月起,凡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市区本部和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只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即可,不需要再交复印件。不过,这项惠民政策目前仅限在合肥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而且也只限于提取业务。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实行现场拍照,不再需要收取材料复印件,其他提取条件不变。据了解,这是2014年1月6日上线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带来的便捷。通过这个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即可对照片进行保存处理。该系统已在市区本部和各网点上线运行,只要是在市区本部和徽行长江路支行、政务区、经开区、铁路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的,只要携带证明原件就可办理。

住房公积金,泰安公积金新政 无房户每年可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8月6日下午,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吕长文,征管科科长杨多慧,中心总会计师侯存刚,信贷科科长冯华作客“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网络热线”,就我省公积金贷款新政在我市的具体实施细则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或可提高至60万元

在本次直播期间,网友关注热度最高的问题当属我省此次出台公积金新政后,我市将如何落地实施,以及实施细则中会不会涉及贷款额度提高以及父母、子女公积金提取等问题。

对此吕长文做出回复。根据吕长文的回答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执行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40万,但是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启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延长可贷年限的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会议的要求,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测算工作,拟定的初步意见是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提高到60万,可贷年限由原先的到法定退休年龄提高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后5年。”吕长文在直播中说,根据目前初步意拟定的方案,接下来的工作准备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提交决议,待市住房公积金管委审议通过后发文执行。

同时,吕长文还介绍,购买商品房的贷款人只要提供网签备案协议和付款收据,而二手房提供过户房产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就可以,具体办理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下属的管理部、分中心办理。

未婚子女买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根据我省印发的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作用被更有效发挥,将原来只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的条件,增加了可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在我市,子女买房能否使用父母的公积金,同时子女能否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呢?

对此,杨多慧做出肯定答复,“未婚子女买房是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如需使用父母的公积金,需要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购房证明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此外,在购房证明方面,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泰安市区域内购买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一年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但是该住房必须在房管部门已登记备案,并且能够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

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和子女可以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要提供户籍登记部门证明。

无房户可每年取一次公积金支付房租

对于公积金的提取,也成了无房户关注的热点。杨多慧介绍,今年二月份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文件,根据这个文件,我市研究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并且已经实施。

“我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杨多慧称,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一年内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一年内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但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职工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租住两套(含)以上的,每年只按其中一套办理提取;多人合租一套的,提取金额按租金分配方案确定的各自分担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按人均分担金额提取。

同时,职工租房提取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提供当前未婚证明。

相关资讯

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都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一定条件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购买、建造房屋等用途。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手续?下面小编就详细介绍一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建造自住住房

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租房自住

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离休、退休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出境定居

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失业(或下岗)人员

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我家在外地,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呼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一直缴纳住房公积金。但目前由于工作调整,我不可能在呼市买房,正准备离职,我缴纳的那部分公积金能否一次性取出来?”昨日,读者王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咨询,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就此事,呼市房产局住房公积金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王先生离职以后可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一次性取出。

此外,记者了解到,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职工因企业转制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仍未重新就业的,原单位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后,职工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按照王先生的个人情况,他可先到呼市房产局住房公积金中心领一份支取申请书,然后提供支取人身份证、支取人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预留的公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买断合同协议书),并在支取申请书第一、二联加盖单位预留的财务全套印鉴后,即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如有疑问,可拨打呼市房产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台电话6202790、6283067进行咨询。

住房公积金,普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手续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手续(备注:2007年1月21日,思茅市更名普洱市。)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出境定居的;

(二)调离普洱市外且无法办理转移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退职、辞退、开除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七)刑罚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在提取时由职工本人或相关人员填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单位经办人员填制“增减清册”并提供职工个人明细帐及下列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一)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证明等复印件,调离普洱市以外的,提供职工“调令”或“调函”的复印件;

(二)离休、退休的,提供“退休呈报表”的复印件

或离休证、退休证的复印件;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提供“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四)死亡的,提供“死亡通知书”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员负责为有以上情形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在核实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个人明细账无误后,在“增减清册”上批注“同意支取”字样并加盖业务公章,在个人明细账页上加盖“注销帐户”章,并办理有关事宜。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