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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丽水保民生 完善医疗保障社保制度

2020-11-11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保险家庭保障规划缺口

昨日上午,市委书记楼阳生在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陈瑞商陪同下,来到市社保中心、莲都区社保中心,围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8时55分,楼阳生首先来到莲都区社保中心大厅,向工作人员、前来咨询的居民详细了解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情况。“今天我做些医疗保险工作调查。我来提问,请大家说。”楼阳生直接切入正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进展得怎么样?居民参保个人出资多少?参保居民一次最多报销多少医疗费用?交流中,楼阳生提出一系列问题,问得仔细,人劳社保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一一回答了楼书记的提问,并详细介绍有关情况。

今年,莲都区和市本级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要求,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所有城镇居民,包括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年满18岁的在校学生、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城镇其他非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实现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莲都区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如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参保居民信息和医疗机构联网等。到9月10日止,市区已有4.174万城镇居民参保。按省里统一部署,我市云和、遂昌也同步开展此项试点工作。

参观了市社保中心,听取莲都区、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负责人的发言,楼阳生说,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是一项重大民心工程。各有关县(区)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下步要着力扩大覆盖面和针对前期暴露出的问题研究完善有关对策措施,为明年在全市面上推开做好准备。要吸收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验,按照省里提出的“低水平、广覆盖、保大病、保基本”原则,扎实做好制度建设、吸收参保、及时理赔、社会救助等工作,让百姓从中获得实在利益。要改进管理和服务,让群众在参保、缴费、就医、报销等环节感到方便。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让更多的百姓知道政策内容和好处,充分调动群众自愿参保的积极性。要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健全监管制度和制约机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加强社保中心建设,中心人员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当好惠民政策的宣传员,成为党委政府和群众感情联系的纽带,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障制度今年起覆盖全民


就业

城镇今年新增就业33万人

昨天,市劳保局公布了今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预期指标:就业方面,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万人,困难群体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内;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保险生育覆盖率要比2007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仅养老保险一项就将新增加23万人;在劳动关系调整方面,将使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养老

无保障老人5月领取养老金

今年,本市将坚持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在养老方面,本市5月份将为城乡无保障老人发放福利养老金;新农保将扩大覆盖范围;新标准养老金1月15日调整发放到位;此外,本市7月1日将上调月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伤残津贴等社会保障待遇。

医保职工门诊报销起付线将降低

在医疗保障方面,除了实现全民医保外,还将着力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包括降低在职职工门诊报销起付线,提高社区就医报销比例;提高贵重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报销标准;适当放宽特困群体的救助标准等。同时,本市还将启动门诊医疗费实时结算工作,改变门诊医疗费报销方式等。

保险知识汇总,法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价值观


平等:体现在保证不同人群获得平等的医疗服务和法定健康保险的筹资机制上

平等一直是法国在完善其医疗保障体制时考虑的重要方面。主要体现在保证不同人群获得平等的医疗服务上。当统计数据表明法国不同人群的死亡率和医疗服务可及性方面存在不平等现象时,如体力劳动者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期望寿命的差距在拉大,弱势人群获得的牙科和专科服务水平低等,医疗服务制度公平性的改革就开始了。2000年1月1日,普惠制健康保险法案将基本健康保险覆盖到所有合法的法国居民。此法案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低收人人群获得医疗服务,规定每年税前收入低于6600欧元的个人可以免缴保险费,自动获得法定健康保险。

平等观还体现在法定健康保险的筹资机制上。在1996年朱佩政府改革前,健康保险的筹资完全依赖于雇员和雇主以工资为基数的缴费。1992--1997年间,缴费率基本保持在雇主缴纳雇员收入的12.8%,雇员自己缴纳收入的6.8%。1998年以后,雇员基于工资的缴费从6.8%下降为0.75%,同时增加了一项基于总收入的“一般社会缴费”,费率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而不同,为工资、资本收入、赌博收入的5.25%,受益收益(即养老金和补贴)的3.95%。至此,健康保险基金收入部分地与工资脱钩,更多地与财富相关。与此同时,政府还采取其他一些措施保证筹资的公平性,如降低低收入工人的雇主缴费,减少工资收人处于最低阶层的缴费费率,等等。

自由:体现在病人的自由择医权以及医生享有充分的独立行医和自由处方权

法国崇尚自由,在医疗保障制度中,这体现在病人的自由择医权以及医生享有充分的独立行医和自由处方权。个人如果需要看病,他完全可以自由选择由哪一位医生看,无论是全科医生还是专科医生。法国医生则有定价和独立处方的权力。法国政府曾经制定政策,对医生收费标准设定上限,以此控制健康保险基金支出的不断上涨,但是遭到医生的强烈反对,甚至导致了全科医生长达数.月的长时间罢工。结果,法国许多地区的健康保险基金和医生工会之间无法就费用问题达成协议,医生继续自己确定收费标准,直至独立行医的准则得到确认。

政府最新的改革措施是2005年9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全科医生和医疗转诊制度,病人必须选择一名医生作为自己的注册全科医生,以后看病先由全科医生看,如需看专科必须经过转诊。但是许多专家对此项改革能否真正推行表示怀疑,转诊制度限制病人和医生的自由选择,必将面临来自病人方和医疗服务方的强烈反对。

互助:互助组织到1940年成员达到近1000万,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互助组织在法国健康保险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国1850年就出台了第一部关于互助保险公司的法律,19世纪互助组织得到快速发展,到1900年,互助组织达13000个,拥有250万成员,到1940年时,这些组织的成员达到近1000万,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即使现在,互助协会仍是法国医疗保障制度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国法定健康保险的三个主要计划之一,农业计划的管理组织农业社会互助会也是一个互助组织。它是一家私营机构,专门经营农业受薪者和农业主的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法定健康保险以外最重要的一项医疗资金来源是补充自愿健康保险,2000年提供了法国医疗总费用的12.4%。而互助保险协会在提供补充保险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提供了59%的补充保险,占医疗总费用的7.5%左右。互助保险协会是非赢利性机构,其参加对象大多是老年,而且女性居多。

总体而言,法国人对医疗保障制度比较满意,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法国的健康保障制度是相对昂贵的。与其他国家相比,法国医疗总支出的增长速度多年来一直高于国家财富的增长;在OECD国家中,法国人均医疗支出位于第11位,但医疗总支出占GDP的比率位于第4位。自1998年以来,法国法定健康保险实际支出一直超过预定目标,但许多控制费用增长的措施没有取得效果。病人可以自由就医、供方没有任何限制、卫生服务主要由公共出资、健康保险基金预算软约束,在这样的制度下,要控制费用是十分困难的。平等自由不是没有代价的。

保险知识汇总 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在制度设计上,明确了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总体思想,将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运行机制上,强调引入市场机制参与资源整合和服务管理,通过竞争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社会公平;

在实现方式上,明确了商业保险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途径,提出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医疗执业保险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商业保险公司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有保险公司担忧,部分消费者会因新医改的实施而不再购买商业保险。诚然,保障程度的提高,可能会挤压现有社保补充等政策性业务和普通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空间,但也会提高现有社保补充等政策性业务起付线,对降低原有业务的超赔风险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保障人群的扩大,可能会进一步带动老百姓对补充医疗保障需求的增长。

此外,新医改方案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健康保障需求。高端客户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险需求,将为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拓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市场提供很大空间。

保险公司、尤其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要抓住发展机遇,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将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共同保证客户在得到基本医疗保障的补偿后,还会得到保险公司更多的补偿,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共同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逐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把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稳定社会和促进社会发展。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面临着众多制约因素,总体规模相对较小,专业化经营程度还不高,行业整体发展速度有待提升。监管机构应尽快制定和细化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先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广。

保险知识,宜兴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根据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精神,宜兴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行“政府组织、统一筹资、征管分离、互助共济、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参保对象。除按规定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中小学生医疗保险的对象外,户口在宜兴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进一步完善基金筹集标准及办法。城乡医保总额每人每年420元,其中市级以上财政补贴每人每年170元,镇或园区、街道财政补贴每人每年120元,个人自负每人每年130元。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个人自负部分由各镇或村财政承担。积极鼓励经济较好的行政村对纯农业人口的自负部分进行适当补贴。

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办法。集中的医保资金交至宜兴市财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补偿使用,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公司进行结报补偿等业务管理。

进一步完善结报补偿标准。参保对象在保险期间住院结报时,在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扣除起付线部分分别补偿75%、65%、55%。门诊结报(村卫生服务站)按可报费用的40%结报补偿,每人每日享受一次刷卡补偿,且单次补偿限额30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额300元。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因病住院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或是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参保对象,每年救助两次。

保险知识汇总,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完善社保制度


6月8日从杭州市政府获悉,《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正在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将于近期推出。合同保险、社会保险参保率作为评价指标,被纳入评价体系。

《体系》参考了国内外标准、结合中国国情和杭州实际,对企业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详细的界定和标准量化,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单一的不裁员、不减薪扩大到企业的市场责任、产品责任、环保责任、纳税责任、用工责任、安全责任和慈善、公益责任等十个方面。

该体系采取评分量化方式,总分值1000分。根据《体系》要求,企业担负市场责任、环境责任、用工责任、公益责任4大类社会责任,其中“环境责任”和“用工责任”类分值分别占300分和330分,《体系》涵盖的评价范围广泛,有产品质量、环保减排、清洁节能、依法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11个一级指标,合同保险、工资、工时、制度法规等30个二级指标,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合同履行程度、社会保险参保率等100个三级指标。

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每两年一次,由第三方机构依照《体系》标准评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评估结果分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获得优、良等级的企业通过社会投票产生“最佳社会责任企业”,对获得“最佳社会责任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重奖。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保险知识汇总,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办法


《社会保险法》有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解读】本条是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规定。

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2.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疗。

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障在国内国外的区别


目前,我国正处于二元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逐步凸显。其中,涉农人员医疗制度建设中的诸多问题,是制约我国二元经济转型的关键问题之一。国际上将医疗卫生制度主要分为国家医疗保障模式、社会医疗保障模式、商业医疗保障模式和储蓄医疗保障模式等四种主要模式,其各自的特点及优劣对完善我国涉农医疗保障制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模式

1.国家医疗保障模式

国家医疗保障模式,一般是指由国家通过征税的方式筹集资金,由政府直接举办医疗保障事业并向全体居民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制度模式。这种模式,可以称之为国家卫生服务型保障模式,或国家福利型保障模式,主要代表国家是英国。

英国国家医疗卫生制度的主要内容是:(1)在国家卫生资金来源上,几乎全部是国家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卫生费用,盈利与非盈利的自愿保险,某些基金会、财团、宗教组织等捐赠的慈善经费,也有少量来自卫生服务的直接费用。(2)在医务工作者的报酬支付上,医师的报酬在国家卫生服务中按月薪支付,其中全科医生服务的报酬由人头费、行医补贴、定额目标费用和少量有偿服务等组成;国家卫生专职顾问,可以在从事个人行医中获得总收入的10%;兼职顾问可以不受限制地放弃每周至少一次国家卫生服务会诊收入而从事个人行医。(3)在保险覆盖范围上实行全民化,费用来源主要靠政府通过税收供给(87%),以免费服务为主,依靠政府办的医院作为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还有少部分人口拥有其他特殊专科服务的私人保险。(4)在制度模式上实行城乡一体化。英国的农业人口不多,约占总人口的10%左右,所以,英国没有为农民制定特殊的医疗保障制度。农业人口和城市人口实行同一个医疗保障制度,没有任何差别。

2.社会医疗保障模式

社会医疗保障模式是通过对雇主及雇员强制征收保险金,建立保障基金,从而达到社会医疗保障目的的医疗保障制度模式,主要代表国家是德国。

德国的农业者医疗保险的经费主要来自个人交纳的保险费,属于社会集资型。退休年老农业者的保险费由国家补助。病人凭医疗卡到保险合同医生处或医院就诊,个人只需自付处方费,医疗费用由疾病保险医生协会支付给医生或合同医院。德国的农业者医疗保险的实施、管理以及经费筹集、支付方式与其他职业者的医疗保险相同,属于分散管理的社会集资。这种体制有利于调动各自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费使用效率,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和管理负担。

3.商业医疗保障模式

商业医疗保障模式一般是指通过市场法则来筹集保险资金的自愿性的医疗保障制度。卖方是私人保险公司或民间团体,买方既可以是企业、民间团体,也可以是政府或个人。买卖双方建立在自愿和市场基础之上。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国家是美国。

美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是建立在高度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以帮助弱势人群(老人、穷人、务农人员等)为目的的强制性的医疗保险计划。因美国没有实行全民医疗保障,是对部分人的医疗保障,属于选择性的医疗保障形式。美国与农村居民或农业劳动者有关的社会医疗保障主要有三种形式:(1)老年医疗保险制度,又称医疗照顾制度;(2)医疗救助制度。社会保障法案中的医疗救助制度规定,医疗救助制度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可选择性医疗服务。美国法律对低收入的人和家庭有提供医疗服务的规定;(3)少数民族免费医疗。享受对象为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少数民族,约有100多万人。全国有50所专门医院为少数民族提供医疗服务。由国家卫生和人类服务部印第安人卫生服务办公室直接管理。

4.储蓄医疗保障模式

储蓄医疗保障模式,一般是指通过对雇主和雇员实行强制性储蓄方式,来筹集积累保险基金,以满足居民医疗消费需求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但是,这里的“储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带有自主性、自愿性和个性化的储蓄,而是典型的“强制性”的储蓄,或者说是一种“储蓄化”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这种模式以新加坡最具代表性。

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既不是强制性地纳税,也不是强制性地缴纳保险费或自愿购买医疗保险,而是依法强制性地要求雇主和雇员储蓄医疗基金。

再进一步理解,政府保险、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都是“横向”筹资,通过参保人群的统筹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而储蓄保险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纵向”筹资,储存一定数额基金,延续使用,缓解疾病风险。“横向”筹资模式一般为现收现付制,没有积累;而“纵向”筹资则以积累为前提和基础。对住院医疗费的负担,既不是由国家全部包下来,也不是全部由投保人承担,而是根据不同疾病等级由政府实行差额补贴。

新加坡虽然没有为务农人员专门设计医疗保障制度,在其国内实行的储蓄医疗保障模式中,对于保障基金积累及管理的有关方法对于我国务农人员医疗保障,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对我国涉农医疗保障制度的启示

应充分认识医疗保障、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性。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指定并通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对退休待遇、疾病津贴、医疗护理等一系列的保障内容与实际操作过程作了原则性的规定。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继续扩大保险范围和保险水平。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财政支出的经验表明,医疗保障的支出已经成为了发达国家的重要标志,医疗保障、养老、教育开支是发达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责。

医疗保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公平性放在重要的位置,当公平与效率出现矛盾时,体现公平优先。其中,为低收入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是医疗保障制度公平性的一个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在对预算进行再分配时,还要消除穷人对卫生医疗服务利用的障碍,提高贫困家庭对卫生服务利用的可及性。以低收入者、农民为代表的弱势群体是最需要医疗保障的群体,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会保护低收入者,通过向低收入者人群提供费用减免制度,免除或降低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所以,在设计涉农医疗保障制度中,不能忘记医疗保障公平性的重要性,要关注涉农弱势群体,医疗保障制度应为他们利用卫生服务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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