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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保局解读吉林省企业养老金上调相关政策

2020-11-03
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保险相关知识 人社局保险规划
按照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的要求,我市启动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工作,普调后的首月养老金,25号发放到了企业退休人员的手中,可拿到养老金后,很多人对普调的幅度和计算方法仍不了解,28号下午,长春市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专门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今年3月末,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文件,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惠及全市近5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首月养老金,25号已经发放。郭彤说,确定涨幅具体数字的,大家很好理解。但对于按照缴费年限上调养老金这条,很多人还没有弄明白,由于今年是首次采用缴费年限阶梯累加方式上涨养老金,详细的计算方法,自然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如果一名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缴纳社保的年头为38年,那么,前25年为第一阶梯,每月养老金将上涨62.5元,第26年到30年为第二阶梯,每月养老金将上涨15元,第31年到35年为第三阶梯,每月养老金将上涨17.5元,第36年到38年为第四阶梯,每月养老金将上涨12元,四个阶梯相加,每月将上涨107元,再加上普调上涨的65元,和70周岁额外增加的60元,每月养老金在原有的基础上共上涨232元。不过,工龄和缴费年限两个概念,极容易让人混淆,这也正是有些人,弄不清楚阶梯计算方法的原因。 所有参与此次调待的企业退休人员,如有疑问,可拨打16866666,或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如果对养老金上调金额存在异议,可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待遇申报打听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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