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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社保局网站相关政策法规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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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国家保障性制度,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时常关注社保局网站有利于我们及时了解社保的动态和相关政策法规,下面小编以昆山为例,为大家解读昆山社保局网站相关政策法规。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险之间的互转

一、参保居民进入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就高原则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原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结余的,结转到职工医保的个人帐户,继续使用。

二、参保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从其参保之日起的6个月内,如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然后根据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规定予以结报(发生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满6个月后自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三、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转移至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审核制度,具体手续由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办理。办理时,其职工个人帐户有欠费的,应一次性补足;有结余的,结转到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继续使用(当年有职工医保缴费记录的,申请转入居民医保的人员,本年度应筹集的医疗保险费全额由个人承担)。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一、建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除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外,均进入社会统筹基金。

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如下:

1.省36号令实施后的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养老金高出原规定计发数额的部分;

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备退休条件支付给本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后退职后发给的生活费、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后支付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或余额中,按照个人账户未做实部分所在全部储存额的比例分摊的费用;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备退休条件,1996年1月1日前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2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一次性养老金;

4.支付给省36号令实施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定期生活费;

5.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正常调整的基本养老金;

6.参保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

7.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完毕后,依照有关规定仍应支付的费用。

8.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应当纳入的其他支付费用。

以上是有关昆山社保局网站相关的政策法规,如有其他问题,请登陆昆山社保局网站或者关注网昆山社保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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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网的政策法规


经济的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也在健全,社会保险是我们基本社会保障。各地的社保网是我们了解国家政策法规的窗口。

我们在社保网了解到

社保缴费“全球第一”的高尚与不堪

围绕推迟退休年龄问题,引出了许多话题。比如,我国养老金亏空1.83万亿,我们可能会面临一个“老无所依”的最终结局;比如,我国养老金制度,仍然是双轨制,之前一些没有缴纳过养老金的人现在却领着高额的退休金。现在,又有一个关于养老金准确说五险一金的刺眼新闻出现了——法定的五项社保缴费之和已达工资的40%以上,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

高消费、高税负,让我们的生活压力倍增。现在几乎每个人,都在讨论着CPI,讨论着价格一路走高的鸡蛋和大蒜,也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讨论着与CPI上涨幅度严重不成正比的工资。至于高税负,企业远远比个人都能体会到痛感,个税提高到3500元以上,让许多工薪阶层和普通市民的税负压力减小了一些。只有被官员称赞“觉悟高”的不明真相的农民叔叔因为没有缴税而内疚不已。现在,我们找到了工资提不上去的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沉重的社保缴费数额。

五项社保缴费之和已达工资的40%以上,可以这样简单理解:我们的工资每涨1块钱,社保缴费就会多4毛钱。沉重的社保缴费数额,至少造成了两个方面的影响。其一,企业的负担加重,拿养老保险这一项为例,按规定公司支付工资总额的20%,单单这一个比例,就超出了欧美许多国家的五险一金比例,任何一家企业对于这样的负担,都会感觉有些吃不消;其二,职工工资持续在低位运行,想涨也涨不动,站在个人角度,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数额是工资的8%,而这一数额相比较于其他国家而言有点“鹤立鸡群”。

对个人而言,相信每位工薪人士都会对着自己的工资条经常发呆,怎么自己的工资总额还可以,拿到手只有这么一点?“五险一金”怎么能扣这么多?也正是这一原因,直接造成了《劳动合同法》的普及率并不高。拿农民工群体为例,据了解,我国有80%的农民工没有纳入社保制度。究其原因,如此之高的缴费比例,无论是让用人企业,还是让农民工,都望而却步,索性,还不如多发点工资实惠。

如此之高的社保缴费比例,似乎是在弥补已经严重亏空的养老基金。但是,对于企业与个体而言,都没有义务为制度改革原因导致的账号亏空而埋单。养老金亏空寻求解决办法没有错,但是,在高税负的当下,也应该避免再向企业和个人伸手。而且,其他的解决办法也不是没有:一,如果杜绝了“三公消费”,1.83亿空账只需要用2年就可填满;二,央企和地方国企也应该先为自己的老员工埋一部分单,这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我们在社保网还了解到

企业年金或可助老人“体面养老”

靠企业年金解决更多诉求

代表调研报告中指出,第一层次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只能“保基本”,无法持续有效改善养老人员的生活,只有发展多层次特别是第二层次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才能建立起提高养老金整体水平的长效机制。

调研中建议,随着企业年金的发展,对企业高级人才、劳模的适度倾斜、对退休前收入较高群体要求体面退休生活待遇水平等需求,可以通过企业年金制度来解决,把基本养老保险承载“保基本、广覆盖”以外的需求诉诸于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来解决,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压力,为政府留出更大的空间用于对城镇低保等弱势群体的保障收入。

建特殊贡献人群激励机制

对于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的建议,市民政局在答复中回应表示,在“城保”扩覆后赡养比和收支情况改善以及“十二五”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前提下,本市基本社会保险费率还存在进一步下调的可能。对费率降低后形成的得益,除了适度考虑减轻企业负担,更要有利于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建议将下调费率节省资金的一部分转化为半强制性的企业年金。

市民政局提出,将探索为高级专家、劳模、特殊工种等特殊群体先行建立年金计划。此类群体为用人单位发展做出了贡献,用人单位有责任通过建立企业年金承担起对他们的奖励或补偿。在半强制性年金建立基础上,完全可以通过政策引导,规范年金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人群的激励、补偿机制。

此外,在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实施税优的前提下,逐步探索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的固定配比机制。

制定发展纲要确立保障力度

为了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可持续发展,市民政局透露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上海市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纲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对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保障力度、基金规模等发展指标提出更加科学理性的判断。

我们在社保网咨询到

没交生育险,生孩子能报销吗

咨询:我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加医疗保险,没有交生育险,请问我下个月生孩子住院能报销吗?

解答: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社保中两个不同的险种,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时才可享受有关报销待遇,未参加的不享受。

昆山社保局概况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由原昆山市人事局、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而成。属于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昆山社保局的概况。

昆山社保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办法。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免、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办法;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拟订全市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拟订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六)贯彻执行国家军转安置工作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计划;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转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指导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昆山社保局的概况,如果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资讯,请关注网昆山社保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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