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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参加大病医保人群扩大

2020-11-03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即日起,社会福利机构内的“三无”人员和部分优抚对象将可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这里说的“三无”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扶养人和赡养人等社会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对象,他们将统一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免缴个人应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由户籍地所在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财政补助由市和区县财政各负担50%。

此外,符合《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也可享受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

按原来有关规定,在就业年龄段内七至十级的残疾军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加战争或参加核试验的退役军人等其他优抚对象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0元、财政补助100元。现在,以上各类型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由政府买单。

而此前,只有低保人员、生活困难人员和重残人员才可享受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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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北京九类特殊人群也可享受医保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下发通知,对参加“一老一小”医保的特殊人群进行界定,包括“小留学生”在内的九类特殊人群可参加医保。此外,市级福利机构的福利对象符合参保条件的,在福利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其财政补助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九类特殊人群分别是: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可由学校开具就读和无医疗保险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子女且长期在本市居住的,持父母《结婚证》和与父或与母关系证明,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可在所在区县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没有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由学校开具就读和无医疗保险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可持当年参加高考的准考证和复读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按照本市规定办理农转居以及户籍进京手续并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90日内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本医疗保险年度的截止日。

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按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对待,可自愿选择参加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且长期在本市居住的,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需持单位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或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保险知识汇总,重庆居民医保试点扩大


据了解,去年10月,该市南岸、江北、九龙坡、永川和南川5个区列入全国首批试点。在目前的5个试点区中,应参保的226.52万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了192.86万人,参保覆盖率达到了85.14%。部分城镇居民已经享受到了医疗保险待遇,初步取得了“资源得到共享、城乡得到统筹、居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良好效果。今年扩大到26个区县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覆盖了该市65%的区县和65.5%的人口,共计1600多万人。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该市新增试点区县的城镇居民将在第二季度开始办理参加基本保险申请手续。

另据了解,与国家对城镇居民参保补助政策调整相适应,该市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档、二档筹资水平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一档由原来的50元提高为100元,二档由原来的160元提高为200元。参保一档的城镇居民将增加10元参保费,参保二档的缴费标准则保持不变。而增加的部分由国家和地方财政予以补助。随着筹资标准的提升,可以预测,其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报销项目等将有新变化。

保险知识汇总,海南: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范围扩大


海南或外省农业户籍人员只要曾参加过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之后均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向后续缴基本养老保险;海南农业户籍人员只要曾参加过外省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海南后,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海南省日前原则通过的《关于〈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修改决定(草案)》做出了上述规定,扩大了以灵活就业人员(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范围,以便更有利于农民工跨省流动就业、农民工向城镇转移就业、以及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修改决定》还强化了对应保尽保问题的监督。目前,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服务行业)为了节约成本逃避参保缴费,仅为本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投保,其基层员工的社保问题得不到保障。为加强监督,《修改决定》要求“从业人员参保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其缴费基数由本人签名确认。”这将可避免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参加社保的行为。

此外,《修改决定》还规定,在海南城镇用人单位从业的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已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和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海南就业的,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医保新改革


北京居民医保出台惠民新政,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当月参保当月可享医保。市人社局昨天同时宣布,新生儿出生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人社局昨天向社会发布医保新政《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新政同时规定,当年取得北京市户籍,并符合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参保当月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项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医保待遇报销期限,填补了新生儿自出生到参保的空白期,实现了“一小”医保的无缝对接。

新生儿出生即可享医保

对于城镇居民“一小”中的新生儿来说,考虑到新生儿自出生到办理参保手续需要一个过程,并且新生儿出生后患重症医疗费用大,相关费用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导致家长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这次政策更加惠民,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到参保缴费的空档期,完全实现了“一小”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

政策明确规定,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90日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连续参保缴费可连续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出具《出生证明》,社保所将查验《出生证明》上的新生儿出生日期。

参保当月医疗费可报销

根据原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当年符合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即当年取得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可享受医保待遇,此前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这部分人群既包括了“一小”中的新生儿,也包括了外地进京当月取得北京户籍的人员。

这次新政策的出台放宽了医保待遇享受期限,将城镇居民参保当月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政策明确规定,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今年发生费用可以追溯报销

据介绍,此次新政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今年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当月或者新生儿从出生日到参保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都可以追溯报销。具体报销途径是,参保人员持医疗费用单据去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手工报销。

符合参保条件90日内办手续

市人社局同时提醒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上述新政策实施后,如果未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这也就意味着,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如果错过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医疗费用将不能再报销。

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医保报销期限放宽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人社局昨天向社会发布医保新政《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新政同时规定,当年取得北京市户籍,并符合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参保当月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项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医保待遇报销期限,填补了新生儿自出生到参保的空白期,实现了“一小”医保的无缝对接。

新生儿出生即可享医保

对于城镇居民“一小”中的新生儿来说,考虑到新生儿自出生到办理参保手续需要一个过程,并且新生儿出生后患重症医疗费用大,相关费用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导致家长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这次政策更加惠民,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到参保缴费的空档期,完全实现了“一小”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

政策明确规定,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90日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连续参保缴费可连续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出具《出生证明》,社保所将查验《出生证明》上的新生儿出生日期。

参保当月医疗费可报销

根据原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当年符合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即当年取得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可享受医保待遇,此前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这部分人群既包括了“一小”中的新生儿,也包括了外地进京当月取得北京户籍的人员。

这次新政策的出台放宽了医保待遇享受期限,将城镇居民参保当月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政策明确规定,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今年发生费用可以追溯报销

据介绍,此次新政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今年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当月或者新生儿从出生日到参保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都可以追溯报销。具体报销途径是,参保人员持医疗费用单据去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手工报销。

符合参保条件90日内办手续

市人社局同时提醒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上述新政策实施后,如果未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这也就意味着,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如果错过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医疗费用将不能再报销。

保险知识汇总,辽宁:城镇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3月18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十一五”期间,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我省已建立医保定点医院2381个,定点药店7014个,医保大门已经向全省700多万非从业城镇居民敞开。

据介绍,截至“十一五”期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08.7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253万人、农民工131.9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47.5万人,有65.7万在校大学生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年中,各类困难企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得到统筹解决,其中,全面解决了150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将15万困难企业在职职工纳入保障范围。

数据显示,去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次均门诊费用64元,次均住院费用6914元,平均住院床日14天;参保退休人员均次门诊费用75元,次均住院费用7406元,平均住院床日14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次均住院费用5738元,平均住院床日13天。

全省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平均降低200元,同时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在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8.2%和61.9%,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悉,沈阳、大连、辽阳、葫芦岛等市已经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沈阳、本溪、辽阳市则率先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保险知识汇总,新生儿也能参加医保


上午,绍兴市区70多个社区的社会保险窗口,迎来了一拨又一拨的居民。在越城区府山街道越都社区,61岁的居民应杏珍抱着2岁的孙子,一大早就来给自己和孙子办理了参保手续。她高兴地告诉记者:“这小孩真有福气,这么小年纪,今后也可以刷卡看病了。”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章剑谷告诉记者,目前,绍兴市区有未成年人17万多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9万人。一直来,这些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由于没有享受医疗保障,一患上大病,往往无法承受巨额医疗费,许多家庭因病致贫。为此,绍兴市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市区率先推出城镇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制度,从政策上做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根据规定,凡是绍兴市区的未成年人,包括外来务工者在绍兴市区学校和幼儿园读书的子女,每年个人缴费50元,政府财政补助60元;60周岁以上的居民,每年个人缴费200元,财政补贴200元。对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救助证以及二级以上残疾证的,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由财政“埋单”。据绍兴市社会保险部门测算,光是补助部分,财政每年至少需要承担1700万元。

“这次推出的医疗保障,重点是保大病。”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位领导告诉记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未成年人可以报销80%,最高限额为10万元;居民可以报销50%,最高限额为8万元。

“有了这个医疗保障,今后生大病就不用既愁病又愁钱了!”越都社区85岁的居民屠广圻告诉记者。前几年,他突发胃出血住院,医药费花了1万多元,由于没有医疗保障,只好从亲戚朋友处借钱支付巨额医疗费。今天,听说像他这样高龄的老人也可以参保,便一早来到社区办理手续。

绍兴市下属各县(市),也将全面启动这项工作。估计到今年下半年,绍兴市所有县(市)都可以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与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起,形成三大医保网络,真正使享有医疗保障的人“一个不少”。

保险知识汇总,“全民医保”北京平谷试点平稳过关


从改革成本看,经平谷区劳动保障部门测算,虽然改革之初的几年,支出可能会一次性跳到5000万元甚至6000万元的水平,但是从第三年起往后,其年支出增长速度将逐步放缓,大约为6%左右。就像当地官员所评价的“只要不施行统筹报销,财政无论增加多少,医患矛盾永远解决不了。这次改革虽然多花了钱,但把根本问题解决了。”

平谷试点,为北京公费医疗改革打开缺口

今年4月,平谷区率先将全部公费医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北京市劳动保障部的设计,平谷的试点方案将在整个北京地区推广。

作为北京公费医疗改革的样本,平谷一改成名。

“北京市政府早在2001年就颁布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为了推动并轨的进行,2004年时任北京市长的王岐山亲自签发文件,下调退休人员门诊费用的起付线,从1500元降到1300元。但北京云集政府机关,实施难度很大,因此迟迟按兵不动。”一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员告诉记者。

选择在此时试点推广,是因为“全民医保”已经箭在弦上。

一位参与《社会保险法草案》讨论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处于讨论阶段的社会保险法草案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是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虽然立法和执法中间有一个过渡期,但是留给逐步取消公费医疗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不论是处于审议之中的法案,还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是大势所趋,逐步建立一体化保障体系已经开始倒数。

去年年底,平谷对区内公费医疗费用开始测算,到今年4月份正式实施,随后北京海淀、西城区也将加入试点,在试点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将为北京下一步全面并轨打下基础。

医改平稳过渡

医疗改革是利益的调整,在保证既得利益者利益不变前提下往上增加,改革才能顺利进行

“当时市劳动保障局的意思就是,在北京远郊区县搞一个,城区与近郊各搞一个。我们这里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大部分群体,特别是退休人员呼声比较高,要求医疗进行改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提案、议案。”平谷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刘忠对本报回忆说。

在年初参加市劳动部门召开的相关会议时,包括西城、海淀、密云、怀柔、门头沟、大兴等六七个区县都对公费医改表示了强烈的兴趣,最后平谷拿到试点。

当地一位退休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区原来公费医疗待遇相对其他地区并不算高,算算加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以后待遇反而提高了,这也是咱们区试点这么顺利的原因,阻力相对小一些。”

除了退休人员对并入基本医疗有要求,区政府也有自己的考虑。

平谷区政府的领导为研究公费医疗改革开过几次专题会议,在会上有人提出,与其不断调高公费医疗标准,索性不如从体制上直接改革,并入基本医疗。

平谷区的经济总量和整体发展水平在北京十八个区县里并不靠前。2007年,平谷区的财政收入为9.1亿元;而同年,朝阳区的财政收入则超过141.5亿元;西城区则约为97亿元左右。

“原来我们想这个工作有一定的阻力,但是推动的过程中发现过渡比较平稳,基本上没有阻力。”经过近两个月的试点,刘忠觉得,“目前的状况和原来设想的一样。”

目前,平谷区机关以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约21600人,已退休人员有6200人。

“我们这里取消公费医疗阻力虽小,但还是有。”平谷区医保中心副主任朱衍力告诉记者,原来两万多人的报销在医院和单位,现在全部转到区医保中心。原本人手不多的医保中心现在工作量已经接近饱和。

“明年有了一卡通,在医院实时报销,就会好一些。”朱衍力说。

对于长期习惯在公费医疗制度下就医的退休干部,一部分人很难立刻转变过来。

平谷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刘忠告诉记者:“有退休人员提出意见,觉得自己是国家公务员,这么多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现在突然跟企业职工一样,在身份上感觉过不去。但讲清楚以后他觉得现在待遇还不错,可以接受。”

对于纳入基本医保的事业单位人员来说,改善的不单是医疗待遇,医院选择范围也变广了,参保者可选择区内4家定点医院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直接到北京市19家三甲医院、52家中医院和111家专科定点医院看病就医,还可以自选5家综合科医院。

“这样就解决了异地就医的问题。比如说住在平谷,原来生病就只能在区里看,如果去协和住院,就是全额现金结账,回到平谷再报销,而且还要层层审批转院。本区的人走不出去,外区的人进不来,这次改了以后问题解决了。”朱衍力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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