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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包含在内

2020-11-02
基本保险知识 保险基本知识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今天起,安徽省大学生参加医保工作正式启动

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做出了部署。而财政部将着重从三个方面推进该工作。

“这是一件好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德文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认为,目前的《意见》还在试点的层面,而从长远改革的目标来看,今后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将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完全纳入到整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范围之内

财政三项举措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在会上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意见》落实好财政补助政策,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由此,张通提出了财政部门将要推进的三项举措:

首先,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补助资金。《意见》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执行。并明确要求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按照当地学生参保的政府补助标准安排补助。

其次,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补助资金时,要考虑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的医疗救助需求,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途径,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第三,要结合目前公费医疗经费安排、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及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疫病防控工作资金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补助资金,继续支持做好高校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

重在管理与落实

据悉,随着《意见》的下发,全国各相关城市已经开始着手落实。从今天起,安徽省大学生参加医保工作正式启动,80万大学生开始登记参保。针对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大学生人群,该省也正在制定相关政策。

而今年中央财政将补助江西省城镇居民参保资金2.9亿元,该省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为5~10元。

对于大学生医疗保险保障资金管理的问题,张通强调,高校所在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连同本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及时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通过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医疗救助制度安排的补助资金,也应及时划转到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王德文认为,目前医疗费用在上升,高校规模在扩大,在校大学生人数增多,“如果不增加补贴,高校负担较重,由此可能导致一些学校不能为大学生提供较好的医疗保障”。由此,他认为,政府财政的支持是必须的,要保障落实。同时,政府财政对于贫困在校大学生提供医疗救助,也是社会公平的体现,“政府应加大救助的力度”。

精选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范围点评


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68万,其中88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2583万,城市居民参保率达到60%以上,参保居民大病医疗负担大幅减轻。

07年的补助标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城市所有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40元。对困难群体中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对困难群体中的成年居民,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即一般居民40元、困难儿童50元,困难的成人100元)

评论:我们认为未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人均投入将增加到至少和新农合持平,即人均80元。从增量存量的角度考虑,07年以后“政府投入+投入带来的个人医药消费增加”是医药行业收入增加的部分。综合看来,08年的政府投入可能在800-1000亿之间。

投入方向的问题:治疗重大疾病的药将更加受益于医改。卫生部对新农合07年前三季度的总结数据支持了我们关于重大疾病更加受益于医改的观点。我们认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流向将秉承新农合体现的资金流向思路。

长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


长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长沙市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保:(1)具有长沙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买房产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2)驻长高校在册学生。(3)驻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册学生。(4)其他具有长沙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怎么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凭医保手册(大学生为医保卡,下同)、身份证(大学生另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进行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办理其他手续。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外地的医疗费用有几种情况是可以报销的:

一是投靠外地亲属的老人、儿童,到医保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是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定点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其中省肿瘤医院限肿瘤类疾病的转诊)开出转诊证明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三是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

四是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未成年人及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长沙市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限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计入最高支付额。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特殊门诊须知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Ⅲ期等29个病种的,可到指定医院申请取得《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手册》,凭手册看病的门诊费用,前26个病种可在支付限额内报销50%,后3个病种在支付限额内分医院级别按住院比例报销。

特殊病种包括:肺结核(活动期)、克隆病、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硬化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及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肾病综合症、帕金森氏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癫痫、高血压病Ⅲ期、精神分裂症、中风后瘫痪康复治疗、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肝硬化、重症肌无力、恶性肿瘤术后康复、肝豆状核变性、小儿脑瘫、垂体瘤、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及免疫抑制门诊治疗。

高校学生怎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高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由学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于每年8月31日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2004年,清华大学学生张春鸣因腹泻至少4次到校医院看病,校医院诊断为肠炎并不同意转院,被拖了将近4个月后,张自费到北医三院确诊为肠癌晚期,在昏迷中离开人世。

据医学资料显示:肠癌如果发现早,手术后有存活希望。校医院为什么不同意转院?是因为当时实施的一项政策:北京市大学生所享受的公费医疗,政府承担80%,直接划拨给学校,剩下的20%,由学校和学生负担,学校视自身经济情况,决定全额或部分报销。

由于学校顾虑“剩下的20%”主要由学校支出,更由于政府承担部分只限于计划内招生,所以校医就不能不在用药标准、同意转院上动心思。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低标准,全包式”的医疗保障体制,早就有了从根本上改革之必要。

借助新医改方案的东风,大学生被纳入了医保范围。大学生的保障水平因此提高了很多,高校也减轻了负担。但是,如果从保险费用的角度看,虽然还不知道“自己缴费”的额度是多少,一些经济条件不好且自恃身体不错的大学生,恐怕又会因缴费负担,对纳入医保有所抵触。

2008年11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做出了部署。根据《指导意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执行。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不同

(一)基本属性不同。医疗保险不是公益性、福利性的事业;商业保险属于商业性质,以盈利为目的。

(二)资金来源不同。大学生医保是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

(三)管理制度不同。大学生医保由政府主导,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管理,出现亏损后,由财政兜底。商业保险由金融机构主导,保险公司具体承办,其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核算制度。商业保险应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而不应该成为主体。

保险知识汇总,海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高


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从新的结算年度起,海南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将进行调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6万元。

居民住院支付比例调整为: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使用《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目录”和《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先由参保居民自付10%后,再按有关规定予以支付。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领取生育服务证(手册)的参保产妇,在住院分娩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

在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之后出生的婴儿,在一个结算年度内,随参保母亲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其母亲的待遇支付,但母婴两人享受的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不能超过其母亲的最高支付限额。

因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伤害死亡的未成年人,经辖区公安机关确认为非违法犯罪的,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2万元,不计入封顶限额。

据悉,中央和省财政将对海口市、三亚市参保对象分别按60元/人、18元/人给予补助。对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中央财政对学生和儿童按5元/人给予补助,对成年人按30元/人给予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源城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


河源日报讯日前,源城区召开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动员大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底完成市下达的11.2万居民参保的目标任务。会上,区政府与各镇(场)、街道签订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责任书》。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包片、包户进行摸底,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要尽快组织举办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骨干培训班;要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管理服务;各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责任书的要求,落实责任;各镇(场)、街道要迅速成立以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机构,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区长陈荣卓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难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明确目标,抓重点、突难点,集中力量突破上城、新江、东埔、源西4个街道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以此打开局面,形成效应,整体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陈荣卓强调,区政府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场)、街道的居民参保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安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


笔者11月2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将从12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后,我市将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实施方案、基金分级管理、分别核算、自求平衡的基础上,实行基金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目标考核、风险共担的市级统收统支制度,这一变革打破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了多年的分级管理统筹格局。市级统筹后,市和县市区两级经办机构将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实现全市范围内社保卡刷卡结算,同时按照全省标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可惠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63万余人。

遵循社会保险“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稳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社保制度日趋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市级统筹深入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制度屏障顺利打破,社会保险制度均等化效应明显增强。

二是社保扩面征缴卓有成效。扭住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不放松,扎实开展“两个专项行动”,采取“政策宣传促扩面,强化稽核促征缴”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巩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4.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128.96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44.1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14%、88.7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5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7.92万人、9.8万人、9.5万人、5.73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18%、119.56%、82.47%、101.60%;累计征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机保)基金18.67亿元,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均达100%。

三是机保改革稳妥推进。根据中、省机保改革文件精神,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机保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近期机保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对全市机保原试点工作的参保单位、参保人数、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基金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分类梳理了新老机保制度衔接过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部分对策建议,切实为推进新一轮机保改革夯实了坚实基础。

四是社保经办服务趋于便民化。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利用经办服务资源,推动经办服务向下延伸,切实惠民利民。目前,社会保险“金保工程”服务网络已连接至全市各乡镇、街道及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待信息系统应用模块升级后,即可全面推进业务经办下延工作。目前,我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联网结算定点医院达26家,定点药店达158家;异地联网结算费用定点医院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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