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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医保五种病的报销额度上升

2020-10-22
保险保额的规划 保险额度规划 社会保险五年规划

涉及白内障、青光眼、股骨颈骨折等5个单病种;适用新老办法按住院日区分

北京市医保中心通告,白内障、青光眼等5种疾病的单病种付费管理办法自明日起调整,重新规定了参保患者个人自付额度。例如股骨颈骨折手术,个人自付额度下降了600元。

贵重耗材报销比例提至70%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明日起,医保参保人员检查、治疗时使用单项费用500元(含)以上的贵重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70%;安装体内人工器官报销标准也有上调。

基于此,市医保中心调整了涉及使用贵重医用耗材和人工器官的5种疾病单病种付费办法,包括白内障、青光眼、腹股沟疝、股疝、股骨颈骨折。调整后,将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

负责人举例,如股骨颈骨折,由于术中使用内固定耗材的报销比例提至70%,个人自付额将由4621元降为4038元,降低的近600元费用转由医保基金承担。

适用新老办法按住院日区分

此外,阑尾炎、甲状腺肿、白内障等单病种付费管理办法新明确规定,一次性自控疼痛注射装置(镇痛泵)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适用新老办法是按住院日来区分,7月1日起住院的参保人员,其单病种治疗费用按新办法执行;7月1日前住院的参保人员,其单病种治疗报销费用按老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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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湖南:口腔门诊疾病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三种牙病门诊也可报销


12月20日,54岁的长沙市民周大姐来到湖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因为牙疼吃不下睡不香持续几天,出现了头疼、低烧等症状。接诊的该科主任李健教授经过仔细检查后告诉她,她的一系列症状是牙齿发炎引起,需要做治疗。

周大姐因近千元的费用正犹豫,李主任告诉她,像她这种情况,现在医保可以报销80%的费用,自己不需要花什么钱。费用问题解决了,周大姐愉快地接受了治疗。

据悉,即日起,持《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的市民前往湖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看“牙髓炎”、“牙周炎”“智齿”等三个单病种,凭身份证即可享受医保报销,该院是首批将口腔门诊疾病纳入医保的的省级医院。

“不少牙髓炎、根尖周炎患者的症状为牙疼,很多市民觉得,牙病只是小毛病,大医院收费高,所以经常选择自己去药店买药或去小诊所看病。”李健教授提醒:“牙疼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不恰当的治疗可能导致误诊、漏诊,很容易因复发炎症加重痛苦,增加治疗费用,建议市民牙病应及早到正规医院就诊。”

[口腔门诊单病种就诊流程]

1、挂号就诊;

2、口腔科确认,符合口腔门诊单病种医保条件的,将填写诊疗通知单;

3、患者携《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身份证和诊疗通知单,到医院医保科审核备案,领取单病种格式病历,预缴款后进行诊疗。

4、治疗完毕后凭相关凭证结算。

“持《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的市民前往湖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看牙髓炎、牙周炎、智齿等三个单病种,凭身份证即享受医保报销。”据了解,患上这三个单病种的市民,到省人民医院口腔科就诊,根据医保政策报销比例为80%—92%,个人只需自付110—280元/牙。

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市借鉴国际经验按病种看病


北京市将借鉴国际经验改革医保付费方式,8月1日起在6家试点医院推行按病种分组付费,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负担。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四部门20日联合举办“北京市按病种分组付费试点工作启动暨试点医院签约仪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宣武医院、天坛医院等6家医保定点医院,成为北京市首批试点医院。

“目前按项目付费的方式刺激了医疗消费,一些医院出现了多开药、多检查、大处方等""过度""医疗服务行为,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以及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这也是群众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孙彦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参保人数超过1600万人,但与此同时,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过快增长的压力也日趋显现。

据介绍,按病种分组付费是一种打包付费制度,主要是根据患者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予以定额付费,是国际公认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以病组“颈动脉及颅内血管内手术”为例,定额标准为64426元,如患者本次住院实际发生费用为80000元,高于定额标准,实行按病种分组付费后,对患者的起付线以及按政策分担比例均按64426元计算,而不按80000元计算,减轻了患者的负担。目前,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这种付费方式。

据悉,北京市从2004年开始启动按病种分组付费研究工作,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实现了本土化的650个病种分组方案。8月份开始执行的定额标准以上一年同一病组的社会平均医疗费用作为支付标准。

保险知识汇总,本市社保标有望上升


昨天,市人大代表就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工作赴崇文区调研时,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本市将上调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与去年相比,此次上调的幅度平均为10%,最高可达18%左右。

据介绍,自1996年以来,本市每年都对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进行调整,调整的幅度主要依据上一年度国民经济、物价、财政收入及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社保标准上调的幅度平均为10%,最高可达18%左右。本次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相关待遇标准增长水平要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各项待遇标准调整的政策规定为依据,使各项待遇标准水平相互衔接,合理适当,保持相关待遇标准的整体性,同时统筹考虑财政、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

记者了解到,今年调整的社保标准包括: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基本养老金标准、工伤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护理费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另据《北京晚报》报道称,除了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之外,其他社保标准调整将于7月1日公布。

在昨天的调研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还指出,2006年下半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农民工中,建筑行业签订劳动合同比率最低,只有46.7%。建筑业还是拖欠工资最严重的行业,高达71%,比工资拖欠比率最低的服装加工业高64个百分点,劳动保障部门将继续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量、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参保人员,10月起针对单病种,重庆将执行新的医保报销方式


今年10月1日起,针对单病种,重庆将执行新的医保报销方式。今(25)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卫计委下发通知,对我市单病种医保结算问题进行说明。按照规定,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95%,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85%。

报销覆盖入院到出院两种费用不算

所谓单病种结算,是指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疾病门诊就医治疗时,以病种为单位计价,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分别按病种定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种结算方式。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规定指出,单病种医疗费用范围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包括患者从确诊入院到出院期间,花费的诊查、化验、检查、床位、治疗、手术、护理、药品、医疗耗材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费用都在报销范围内。按照新规,有两种费用仍需参保人自己掏钱,分别是床位费超标部分、空调费、陪伴费等政策规定应自费的服务设施的费用;特殊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超过医保限额以上的费用。

报销分两个险种是否退休将影响比例

根据参保人员险种、年龄、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按照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分为在职、退休两种情况。其中,在职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90%、二级报销87%、三级报销85%。退休参保人员在一至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均可报销95%。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分为一档、二档两种情况。其中,一档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0%、二级报销60%、三级报销40%。二档依次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是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5%、二级报销65%、三级报销45%。

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医保报销期限放宽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人社局昨天向社会发布医保新政《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新政同时规定,当年取得北京市户籍,并符合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参保当月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项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医保待遇报销期限,填补了新生儿自出生到参保的空白期,实现了“一小”医保的无缝对接。

新生儿出生即可享医保

对于城镇居民“一小”中的新生儿来说,考虑到新生儿自出生到办理参保手续需要一个过程,并且新生儿出生后患重症医疗费用大,相关费用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导致家长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这次政策更加惠民,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到参保缴费的空档期,完全实现了“一小”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

政策明确规定,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90日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连续参保缴费可连续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出具《出生证明》,社保所将查验《出生证明》上的新生儿出生日期。

参保当月医疗费可报销

根据原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当年符合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即当年取得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可享受医保待遇,此前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这部分人群既包括了“一小”中的新生儿,也包括了外地进京当月取得北京户籍的人员。

这次新政策的出台放宽了医保待遇享受期限,将城镇居民参保当月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政策明确规定,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今年发生费用可以追溯报销

据介绍,此次新政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今年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当月或者新生儿从出生日到参保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都可以追溯报销。具体报销途径是,参保人员持医疗费用单据去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手工报销。

符合参保条件90日内办手续

市人社局同时提醒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上述新政策实施后,如果未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这也就意味着,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如果错过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医疗费用将不能再报销。

保险知识汇总,春节前将发放上升的养老金


■增加数额将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年龄挂钩

■我市2020年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农民也将有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救济制度……这一系列让利于民的政策,可以让千千万万老百姓老有所养、患病能治、小病看得起、大病无大忧。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从目前的“局部保障”到“城乡覆盖”,我市的社会保障从“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逐步建立健全广覆盖、多层次、便参保、易转移的社会保险制度,力争2020年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

我市连续三年提高养老金

“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将在春节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从今年起,我市将连续三年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让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今年养老金的调整对象是2007年底以前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数额将与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及年龄挂钩。此外,继续向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以及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倾斜。这次调整,我市100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将受益。

农民今后也有养老保险

“今后农民跟企业退休人员一样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目前,九龙坡和大渡口区已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今年南川、巴南、南岸、梁平、垫江等5区县也启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让农民跟城里人一样拿养老金,确保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时表示,我市将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到2020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这意味着,届时,我市城乡居民也将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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