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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湖南:口腔门诊疾病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三种牙病门诊也可报销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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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54岁的长沙市民周大姐来到湖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因为牙疼吃不下睡不香持续几天,出现了头疼、低烧等症状。接诊的该科主任李健教授经过仔细检查后告诉她,她的一系列症状是牙齿发炎引起,需要做治疗。

周大姐因近千元的费用正犹豫,李主任告诉她,像她这种情况,现在医保可以报销80%的费用,自己不需要花什么钱。费用问题解决了,周大姐愉快地接受了治疗。

据悉,即日起,持《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的市民前往湖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看“牙髓炎”、“牙周炎”“智齿”等三个单病种,凭身份证即可享受医保报销,该院是首批将口腔门诊疾病纳入医保的的省级医院。

“不少牙髓炎、根尖周炎患者的症状为牙疼,很多市民觉得,牙病只是小毛病,大医院收费高,所以经常选择自己去药店买药或去小诊所看病。”李健教授提醒:“牙疼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不恰当的治疗可能导致误诊、漏诊,很容易因复发炎症加重痛苦,增加治疗费用,建议市民牙病应及早到正规医院就诊。”

[口腔门诊单病种就诊流程]

1、挂号就诊;

2、口腔科确认,符合口腔门诊单病种医保条件的,将填写诊疗通知单;

3、患者携《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身份证和诊疗通知单,到医院医保科审核备案,领取单病种格式病历,预缴款后进行诊疗。

4、治疗完毕后凭相关凭证结算。

“持《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的市民前往湖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看牙髓炎、牙周炎、智齿等三个单病种,凭身份证即享受医保报销。”据了解,患上这三个单病种的市民,到省人民医院口腔科就诊,根据医保政策报销比例为80%—92%,个人只需自付110—280元/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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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芜湖医保报销范围扩充 更多患病者享受医保报销


记者日前从芜湖市医保中心获悉,在充分征求医疗专家意见后,芜湖市再次扩大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将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由25种增加到28种。

从今年7月1日起,将血友病、肝豆状核变性、重症肌无力三种疾病,纳入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支付范围,这三种疾病年度门诊支付标准均为3500元。患有上述新增慢性病的,需到具有鉴定资格的芜湖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再持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并携带两张一寸照片、近一年来门诊或住院病史资料等,于7月1日后可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慢性病申报准入手续。

通过审核后,由医保中心发放门诊慢性病就诊卡,参保人员持卡在选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费用,不需要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可以报销的费用由市医保中心按月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时,只要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即可。此次调整是继2002年以来,芜湖市第二次增加医保慢性病病种。2002年,芜湖市曾将门诊慢性病由21种增加到25种。

东莞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70%


东莞社会基本医保参保人(即社保“银卡”持有人)连续缴费满3年以上,最高可享受15万元的年度报销限额。参保人在社区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至70%。

缴费满3年每年最高可报销15万

东莞医保待遇水平已整体进行过两度上调。东莞市社保局发布通知称,从2010年元旦起,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即社保“银卡”持有人)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可享受最高15万元的年度报销限额。这一报销上限,较此前提高了5万元,与现有的综合基本医保参保人(即社保“金卡”持有人)的待遇标准基本持平。

社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不同的参保年限,参保人可分阶段地享受不同年度限额的待遇水平。具体是,参保不足6个月,年度限额为1万元;满6个月不足1年的年度限额为2万元;满1年不足2年的,限额为5万元;满2年不足3年的限额为10万元;满3年以上的限额为15万元。

而不同的报销额度,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其中,0-5万元段,社保支付比例为95%(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为100%);5万-10万元段,社保支付比例为75%(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为80%);10万-15元万段,社保支付比例为55%(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为60%)。

门诊报销比提高10%

从2008年起,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新增了社区门诊保障。所有在镇属单位办理参保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参保的城乡居民和在市属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的职工子女,在社保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其门诊费用均可享受60%的报销,且上不封顶。

东莞市社保局称,这一维持了14个月的报销比例,将提高至70%。此举将大幅提高现有社区门诊医疗保障水平。据统计,截至11月底,东莞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541.43万,社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328个。

东莞已实现城乡居民、职工、外来打工者医保统一缴费标准、待遇水平、信息管理

东莞的医保已经实现城乡居民、城镇职工享受同样医保待遇,外来工也享受东莞市民的医保待遇。目前东莞城乡居民、职工、外来打工者这三类人被统一到同一个医保体系中: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待遇水平、统一的信息管理。该市初步实现了“人人有医保”。

东莞的先进做法正在全省推广,目前广东正大力推进城乡居民、职工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此前割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将整合为一个统一的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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