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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主动失业也享受失业险

2020-10-10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的知识 失业保险规划

新华社杭州1月6日电首次做到了“工者有其保险”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元旦起正式实施。7类主动失业也可享受保险据介绍,新《条例》充分考虑了

“劳动者是弱者”这一因素,这表现在浙江省许多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劳动者易遭遇许多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情况,因此,新《条例》首次界定了7类主动失业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及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丈夫也能拿生育子女的“失业补助”

新《条例》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并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享受期限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失业人员,提供“生育补助”。其中夫妻双方有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据了解,目前,国内保留这一“优厚“政策的省份已不多。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可累加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问题上,

对一部分超过新《条例》有关规定期限登记的失业人员,新《条例》也是首次人性化地提出了视同重新就业的规定,而不像原规定的那样全部视作放弃。

这其中有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前来登记的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等等,都视同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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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金最高涨到每人每月880元。该政策发布后,失业保险成为劳动者关注焦点,可是大多数人不知道失业保险金如何领。

主动辞职不享受失业保险金

针对部分失业人员想自己缴纳失业保险,工作人员解释称,失业保险必须是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一起缴纳。这样职工失业以后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个人单独不能参加失业保险。根据国家和省市失业保险法规规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范围是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是主动辞职的,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保险金申领咋办理?

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一寸照片。市内四区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恢复失业身份,办理《失业证》。再持上述手续到户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科领取银行卡、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区市县的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转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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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实施意见,自5月10日起执行。

上下班途中出了事故算不算工伤?根据《意见》,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或结论性意见为依据。另外,5种情形也需要相关法律依据,包括: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认定工伤后有哪些待遇?《意见》明确,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伤残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和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南京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有依据,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给伤残津贴。

5级和6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与4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同步进行,其调整额分别为4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新增额的90%和8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至10级伤残,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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