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医保异地报销“通用”完全可行

2020-10-06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规划

《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四次审议,拟立法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25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次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带来一连串好消息:医保报销可望异地“通用”、养老保险累计不满15年可选择延缴或转入新农保等、外国人也可参加社保羊城晚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一些广东社保专家,对此进行贴身解读。

医保报销异地“通用”完全可行

草案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解读:近期实现医保报销异地“通用”是否可行?广东省社科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研究员郑梓桢认为完全可以做到。在信息系统未异地联网的情况下,可考虑要求异地报销的参保人办一个手续,同时可根据各地不同的报销水平,折算成一定的报销系数,则两地信息交换量不大,报销也简单。

比如,粤西地区的参保人来广州报销,可以在双方经办机构办个手续,当在广州就医时,按广州的标准打折(比如60%)在医院直接报销,再由医院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参保人就不需来回奔波。

社保缴费不满15年可延缴转接

草案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解读:广东省社会学会会长范英教授表示,这一规定体现了三方面的突破:一是解决了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参保人的保障问题。目前对这部分群众,各地一般是只能领一次性待遇(广东对本省户籍已出台解决办法)。而我国养老保险建立时间比较晚,不少大龄劳动者参保时间短,到龄退休时还是不满15年,无法按月领养老金。草案通过延长缴费时间,解决了这一问题。

二是对参保年限不够的群体,取消了“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而提供了延缴、转入新农保、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接口,真正体现了养老保险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目标。

三是这意味对城镇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又没有养老保险保障的群体,将加快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是继新农保后推进全民养老保障的又一个重大突破。

范英建议,在实际操作时,还要考虑到新旧养老保险办法的衔接,妥善处理原来累计不足15年,又已经领取了一次性待遇的群体,如何享受到新办法好处的问题。

外国人也可参加社会保险

草案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解读:范英教授认为,这一新规定体现了与国际接轨及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一般而言,社会保险体现大数法则,越多人参保,抗风险能力越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毕竟是少数,这一群体参保对我国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影响不大,但对他们自身而言,相当于通过中国的广大参保人化解了医疗等风险,对他们的实惠是不言而喻的。同时,中国发展了,这也体现了文明社会对社会中各类群体都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的理念。

泄露个人信息将依法惩处

草案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等不得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郑梓桢研究员表示,目前各地对不得挪用社保基金、不得泄露参保信息等,其实都已经作出一定的规定。从立法层面看,草案纳入这一内容,一方面可以统一各地的规定,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其法律层次,将其上升为法律,从而从制度上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及参保人的正当权益。这可以说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基础性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