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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的保费如何计算?

2020-10-03
失业保险的知识 保险保费规划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上述工资总额,包括了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部分,但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农民合同制工人流动性较强,且离开原单位后可以回乡务农,有一定生活保障,应与城镇失业人员有所区别,采取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办法较为可行。对农民合同制工人采取不同办法,既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与目前尚不具备城乡一体、待遇统一的现实相适应,这是失业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政策。

相关知识

合肥社保如何计算缴费基数


合肥社会保险是合肥市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常说的社保一般就是指“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肥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作为单位福利待遇的一种和合肥市民生活的基本保障,社保必不可少并在我们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五险0.8%,个人不交钱。以上均为有稳定的单位并且单位给职工上了社保的情况。

一旦断缴了以后可以接着缴,但要取出来的话只能取个人账户的钱。社保需要至少缴纳15年以上,多缴多领。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报销50%。

合肥社保如何计算缴费基数?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2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2013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参加工作或再就业的职工,以本人2013年1月至6月期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其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4)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5)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本期缴费基数按该单位上期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合肥城区参保居民本月起享受5项待遇

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从10月起,参保居民可以享受5项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住院报销待遇方面,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若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等27个病种,可以申请特殊病门诊待遇。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参保居民还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另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还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如果参保人员身体有残疾,还可以享受残疾辅助器(下肢假肢、助听器)补助待遇。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每个地区社保政策不同,社保缴费基数也不同吗?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广州社保缴费基数。

从2012年7月1日起,广州社保进入新的计算年限,参保人应该交的社保费用将相应提高。如果各项保险都以下限(最少)缴费的话,2012年广州本地户籍的在职职工每月至少需要交875.96元给社保基金,比2011年的811.7元高出近64元,其中员工自己需交251.1元。外来打工者每月交645.93元给社保基金,比2011年每月交的593.4元多出近53元。其中自己工资中出193.64元。这些仅仅是起步的社保缴费。

广州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因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中断劳动或中断就业,本人及其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

社保缴费分为上限和下限两个范畴,上限是缴费基数的300%,下限是缴费基数的60%。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来计算,其上限从2011年缴费年度的10089元调至本年度的11289元(3763×3),下限由2011年缴费年度的2018元调至本年度的2258元(3763×0.6)。

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其上限从上个缴费年度的13623元调至本年度14367元(4789×3),下限由2725元调至本年度的2873元(4789×0.6)。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

工伤、失业两个险种的上限按照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下限按照年度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由于本年度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未公布,目前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按照2011年的1300元/月来定。今年广州工伤失业两险种的缴费上限是14367元(4789×3),下限则是去年的最低工资1300元。

同时,广州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来计算,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可以选择不同档次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的60%-300%范围进行调整,可按60%、100%、200%、300%四个档次进行选择。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及时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的缴费人则要注意在每月15日前及时存够当月应扣费的社保费额,如当月15日前未能成功缴费的,请在当月31日前进行补缴,否则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面向劳动者建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的制度。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和医疗(重大疾病)五个险种。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性事业,其性质与商业保险有本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会性。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是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与市面保险公司的商业性的保险不一样,社保是由国家统筹的,属非赢利性质,是市民的保障。对于未注册的办事处及分支机构可借助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第三方平台,通过社保外包形式,帮助员工实现以当地参保。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

①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②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③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④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⑤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广州市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个人8%。医疗险:单位比例:7%,个人2%。失业险:单位比例:0.2%,个人0.1%。工伤:单位比例:0.4%,个人不用缴费。生育:单位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用。重大疾病:9.83%。

每年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

1、2009.07--2010.06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区间:

养老险:1472--8277元;医疗、生育:2268--11340元;工伤、失业:1100--11340元;重大疾病:固定基数,3780元。

2、本地城镇户口缴纳费用:

本地城镇户口单位缴纳费用:355.12元本地城镇户口个人缴纳费用:159.95元

3、农村户口个人失业部分不用交

农村户口单位缴纳费用:355.12元;农村户口单位缴纳费用:157.94元。

4、针对外地人口的生育保险,单位应征求员工的意愿,有选择性地够买。

社保基数如何计算 缴费上下限如何确定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农民工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条例》详细规定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包括城镇企事业单位以及单位员工的缴费比例,同时还明确了单位招聘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介绍如下: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保费?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什么事工资总额?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上述工资总额,包括了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部分,但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农民合同制工人流动性较强,且离开原单位后可以回乡务农,有一定生活保障,应与城镇失业人员有所区别,采取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办法较为可行。对农民合同制工人采取不同办法,既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与目前尚不具备城乡一体、待遇统一的现实相适应,这是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政策。

社保缴费基数计算方式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缴费基数基数方式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每年的7月,成为了中低收入者最为忧心的时期。每每此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出意外地“上调”,由此这一月被戏谑地称之为社保的“涨价期”。

实际上,各地的调整时间并不一致,主要看当地统计局公布上年平均工资的时间。据报道,从4月份开始,各地区就已经陆续开调。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从一些地方的媒体报道看,似应从当年1月1日开始。所以,在人社部门作出调整后,企业和个人缴费还需补缴前几个月的差额。

社保制度的尴尬现状

城市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必涨”,按理说,其法律依据应该是《社会保险法》。但是,《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仅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按此条规定,查到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其中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于是再查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有2003年出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其中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缴费基数和费率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这些规定都非常的“原则”,看来要找到确切的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法律依据,得花很大工夫才行。

有专家提到:“低收入的人缴费率可能更高,因为最低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如果你收入低于60%,实质上你的缴费率是要高于法定的缴费率的。”按以上所述的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和2012年月平均工资5223元计算,60%就是3134元,这是医疗保险费的基数;40%是2089元,这是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基数。如果工资低于这个数,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就高于国家规定了。而2013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仅为1400元。在北京,有多少人的工资徘徊在1400到2000元间?

2006年世界银行发布的一个报告指出,新世纪以来,中国的消费率一直在下降,目前不仅远落后于美国,甚至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差距也相当大。报告指出,以往的传统看法常常把目光聚焦在中国家庭的高储蓄率上,但实际上,中国消费率的下降,主要是受到工资水平下降的影响,中国的工资水平在GDP中的比重已经从20世纪90年代的53%下降到2005年的41%,远远低于美国57%的水平。

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怎样计算?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那么,具体而言,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呢?又该怎样计算呢?

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

重新就业的职工,当年缴费基数按重新就业后领取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算;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领取工资之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当年缴费基数按领取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算。

社保基数应该怎么计算?

具体来说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一般固定的时间就是三月或者七月,但各地可以有所差异)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还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相关资讯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补缴和补发待遇方案

9月23日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由于2012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月正式公布,直接影响到各项社保缴费基数,补缴和补发待遇具体方案已公布,即日可办理。凡是缴费基数低于2013年社保下限、高于2012年上限14016元的参保人员,均在此次调整范围内,预计将涉及约300万参保人。

社保金额怎么计算以及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 、医疗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等等。

社保是国家给予公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商业保险是社保的补充。所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要先购买社保,而且特别是在医疗方面,社保医疗对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没有要求,不会因为以前得过大病就不能购买或者是赔付。

很多人关心,社保的计算方法,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查询 办理) 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28%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20%*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8%*1.7

社保 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呢?那么社保基数又应该怎么计算呢?

具体来说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一般固定的时间就是三月或者七月,但各地可以有所差异)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还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天津社保基数如何计算


社保基数是什么?而社保基数如何计算?相信不少市民都会有所疑问,这里小编就以天津市为例,详细讲解下天津社保基数如何计算。

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

具体来说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天津社保基数又如何计算?

1、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2010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0年的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2、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核定:参保职工以本人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0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职工2009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0年度的缴费基数。2010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总额核定当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因特殊情况2009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对间断缴费人员,天津社保基数又如何计算呢?

一、对于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凡1999年1月1日后因各种原因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以本人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和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做为计算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基数。天津社保基数计算公式为:

1.基础养老金=〔(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20%

2.过渡性养老金=〔(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职工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

二、1999年1月1日后几次间断缴费的职工,在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以本人退休时的年、月减去累计间断缴费年、月所确定“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和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做为计算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基数。

三、1998年12月底前间断缴费1999年1月1日后又继续间断缴费的职工,在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亦应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但在确定本人“间断缴费年度”时,其1998年12月底前间断缴费的时间不予减除,仍按照《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1999年1月1日后间断缴费人员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不再执行原市劳动局津劳险【1998】38号文件第二条(十三)项规定的“补齐”政策,即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不同缴费年限“补齐”标准的,基本养老金据实发给。但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我市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标准的,按照我市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标准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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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厦门新政:养老、失业保险费率及缴费基数由市政府规定


2月28日讯:养老保险是民生所系的大事。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养老条例》)及《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失业条例》)修正案(草案)。新规实施后,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及缴费基数将由市政府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养老条例》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目前第八条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规定,将第九条修改为“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及缴费基数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同时删去第十九条关于省级调剂金的规定。

《失业条例》修正案(草案)将第七条修改为“失业保险费率及缴费基数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同时还删去了目前关于失业保险费不得减免的规定。

会议同时就《养老条例》和《失业条例》修订的必要性进行了说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此次修订将有利于及时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社会保险费水平,同时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

我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怎么计算


当我们参加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都会为我们购买医疗保险。生活在农村的人们,现在也有农村医疗保险。为什么需要购买医疗保险?现在不管上医院看个大小病,大家都知道哪怕只是感冒都会给你开个几百的药,更何况得个大病,遇到个家庭条件不好的,巨额的医疗费都会拖垮全家,让全家人都背负着沉重的经济压力。这就需要我们防患于未然,购买医疗保险才能让我们在遇到突然情况时,不至于手足无措。那么我过国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呢?怎么计算呢?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基本医保险的工资基数。

二、按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保险费缴纳比例

1、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职工个人帐户。2、用人单位:按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的一部分按下列标准划入职工个人帐户: (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五)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三、按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医疗保险待遇

1、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一)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四)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二)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之和。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

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它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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