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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四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程序?

2020-10-03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知识

养老保险省内转入程序:

(备注:四川省内户籍人员暂不将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成都)wWW.bX010.cOm

(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参保后,可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申请时应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查询清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4)参保人员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及相关资料(具体资料请咨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5)参保人员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人员个人账户情况明细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养老保险省外转入程序:

(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参保以后,可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申请时应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

延伸阅读

四川省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


四川省是我国农业大省,该省的农民社会保障至关重要,最近四川省发布《四川省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就体现了对农民生活保障的关心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年内将在部分县(市)州启动试点工作,待全面推广后,将有6700万人享受到实惠。

四川省农村养老保险缴费

5个档次根据经济状况自选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根据《实施办法》,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部分,参保农村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分别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个档次,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地方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对选择100、2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不低于30元;选择3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选择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选择5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应部分或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国家确定的5个缴费档次比较符合我省现状,水平适中。”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张成明介绍,我省没有增设缴费档次,今后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但在具体实施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四川省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农村适龄人口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筹资和待遇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三、基金筹集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次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四、建立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川省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府每年至少补贴30元

政府补贴方面,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次给予补助。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资金分担比例与基本缴费补贴分担比例相同。

基础养老金至少每月55元

养老金待遇方面,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对于长期缴费的参保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资金的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确定,并自行负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领取完毕的,由当地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领取条件方面,《办法》称,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省政府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应该如何接轨?


市政协昨日专题议政时提出“先分档、后统一,逐步与大社保接轨”的推进策略

全市除高明外,其他四区的全征土地农村居民享受养老补贴自己不用掏一分钱,即便如此,居民的参保热情仍不高,有的区参保率甚至不到1%。为何出现这种情况?昨日市政协在专题议政中,提出全征土地农村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的解决思路,两项制度又该如何对接?

问题:

补贴标准和整体参保率偏低

佛山实施全征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已有1年多,在为全征地农村居民养老提供初步的基本保障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例如整体参保率低、补贴标准偏低。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有6.3万全征地农村居民参保,占符合参保条件人数的17.7%,整体进度不够快。同时各区发展不平衡,禅城区参保率已达73.4%,而顺德区参保率仅为0.528%。据了解,全市除高明外,其他区每人每月享受120-150元不等的补贴标准,这与城镇职工人均享受的785元/月的养老保险待遇相差甚远。补贴标准不高导致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据市政协委员、市农业局副局长林效祥分析,造成目前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基金筹集难。全征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资金来源于区、镇两级财政和集体经济,其中集体经济又占大头。在实际的运作中,集体经济负担部分难以兑现。早征地的村,钱花得差不多了,后征地的村,补偿款大部分分给个人了。比如在顺德,大部分征地补偿款按“分八留二”已一次性量化给股东,股份社实有资金很少。

对策:

“先分档后统一”接轨大社保

要让全征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这是市政协调研组开出的药方。

目前城镇职工和全征地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存在很大差异。市政协委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冯七胜指出,“两种制度模式不同,以致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衔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全征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不为参保人设立个人账户,保险费由区、镇两级财政和集体经济三方筹集。

对症下药,市政协调研报告提出,要及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接轨的制度设计。在接轨步骤上,采取“先分档、后统一,逐步与大社保接轨”的推进策略。同时,建立来源稳定、安全长效的筹资机制。

思考:

两种制度如何接轨?

“要解决现阶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对制度模式进行调整。”冯七胜认为,首先要设立个人账户,集体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全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筹资从区、镇、集体经济三方承担的模式过渡到统账结合模式,区、镇财政缴纳部分入统筹基金,集体经济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另外,要积极为制度的转移提供政策空间,比如,已参保缴费的农村居民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就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及比例补差后,计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同时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查询办法有哪些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查询办法有哪些?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查询办法有哪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查询办法有哪些?职工养老保险查询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相关链接: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交叉缴纳的,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之前,要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转换?这是不少参保人最为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此外,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政府、集体补助部分)全部转移,并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保底2687.3元 上限13436.4元

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保底2316.5元 上限11582.7元

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50%档缴费基数 2239.4元 个人447.88元

60%档缴费基数 2687.3元 个人537.46元

80%档缴费基数 3583元 个人716.60元

100%档缴费基数 4478.8元 个人895.76元

200%档缴费基数 8957.6元 个人1791.52元

300%档缴费基数 13436.4元个人2687.28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


生活在城镇的居民,最关心的是两种社会保险的险种,一个是养老保险,另一个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通常大家所说的五险一金指以上五个险种+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账户,是计算职工退休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演变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条例与制度

参保人群:

1、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4、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5、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缴费单位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职工增减变化申报,提交以下资料:

(1)职工增减变化表;

(2)增加职工情况,应提交《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其中本市再就业的,还应提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属统筹范围外转入的,还应提交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减少职工情况,因在职职工死亡、离退休、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参军、出国定居、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同原因,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

缴费方式:

1、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其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跨省流动就业,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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