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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险有什么不同?

2020-10-03
年金保险养老规划 年金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五年规划

山东济南郑先生:企业年金是什么?听说它也是用于养老的,那和社保中的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吗?

答: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它与法定强制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储蓄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三大支柱”。

一般而言,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3部分组成。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缴费应按照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收益,则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按照相关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支取资金。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具有5个特点: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般是政府强制实施的、统一的养老金计划,管理机构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统一安排,政府机构进行管理。企业年金计划一般由企业自愿决定是否建立,并自主选择管理和运营模式。第二,养老金是公共产品,而企业年金属于私人产品。因此政府对企业年金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政府对企业年金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立法、税收政策和监管3个方面。第三,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一般采取现收现付制,通过代际赡养来提供养老保障;而企业年金则大多采用积累制,实行个人保障。第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机构管理和运营,保值增值的手段通常是银行储蓄和购买国债;企业年金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如各种金融机构来运作,投资手段更加多样化。第五,基本养老保险注重公平原则,收入再分配的色彩突出,而企业年金更注重效率原则,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战略中是具有激励机制的福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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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


2011年1-8月保险业经营数据

保险公司按照相关口径要求报送的数据。?

2、“原保险保费收入”为按《企业会计准则(2006)》设置的统计指标,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3、“原保险赔付支出”为按《企业会计准则(2006)》设置的统计指标,指保险企业支付的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4、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赔付支出和业务及管理费为本年累计数,银行存款、投资和资产总额为月末数据。

5、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出保证金和存出资本保证金。

6、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缴费指养老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作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在与委托人签署受托合同后,收到的已缴存到托管账户的企业年金金额。

7、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指养老保险公司累计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财产净值,以托管人的估值金额为准,不含缴费已到帐但未配置到个人账户的资产。

8、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指养老保险公司累计投资管理的企业年金财产净值,以托管人的估值金额为准,不含缴费已到帐但未配置到个人账户的资产。

9、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缴费为本年累计数,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和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为季度末数据。

10、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缴费、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的统计频度暂为季度报。

11、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公司报送的保险数据,未经审计。

养老保险还不够 企业年金来补充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用以保证员工在退休之后维持较高的生活质量。因此,企业年金又被称为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

换言之,企业年金是在社会基本养老金之外的补充养老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出资,通过投资运营实现收益并将此收益全额计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形式。

最早起步于1990年的国务院31号文,明确了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三个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之后几年,随着基本养老保险的逐步普及,相关部门开始着手完善企业年金政策并于2004年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该保险对于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那么企业年金保险如何购买呢?

一、购买条件

办理企业年金的企业必须是已经办理了社保并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此外,除了企业和职工,企业年金还涉及到四个当事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受托人可以委托相关金融机构管理基金个人账户,托管基金财产或负责基金投资管理。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制衡关系——账户管理人主要负责核对缴款汇总数据,接触不到基金财产;托管人主要负责保管基金财产,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没有基金财产支配权;投资管理人主要负责基金投资,具有保值增值职责,但没有基金使用的支配权,也接触不到基金财产。

二、购买程序

1)企业按照规定准备报送材料;

2)受托金融机构代企业将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获得备案号;

3)企业将劳动部门审核通过的报送材料和年金回执复印一份,盖上公司章之后连同原件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查验后给回原件;

4)与有资格的受托金融机构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与其他有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账户管理合同、投资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

5)企业将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将账户管理合同、投资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报劳动行政部门报备;

6)将企业和员工的个人账户信息提交给账户管理机构建账;

7)根据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向托管银行缴纳第一笔企业年金费用;

8)投资管理人开始投资运作,基金开始增值;托管人向退休的计划成员发放养老金。

企业年金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企业年金保险是指企业及其雇员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雇员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

缴纳企业年金有什么作用和好处


随着企业年金市场游戏规则的部分出台,企业年金成为目前的热门话题之一。但是,建立企业年金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实惠?企业年金又给经济生活带来哪些影响?许多人对此还有不少疑惑,还有很多人不了解企业年金的含义。

企业年金是什么?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扣缴?很多HR对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烂熟于心,但是对企业年金却很陌生,对其该不该计算个税、怎么算个税更是不清楚。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对我国大部分企业来说,为员工缴纳公共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已经是很沉重的负担了,很难再另外为员工额外地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的定义

网络上对企业年金的定义较为多样,但是基本思想是一致的。以下是一种较为全面、准确的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三个部分组成。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从定义上可以看出,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国家强制规定的,后者是国家鼓励建立的。此外,二者的区别还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二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

企业年金非强制性规定,所以没有缴费基数,但是有缴费上限。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8.33%);

单位和职工合计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6.7%)。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应选择经劳动保障部认定的运营机构管理。

企业年金的益处:

【对政府的益处】

企业年金可以减轻政府的社会养老保险压力,提高整个社会的保障程度,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所以政府大力倡导企业年金的发展,通过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调节企业行为,并对市场运作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

【对企业的益处】

年金是一种延时的待遇支付,通过对转移或支付条件的设定,可以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年金制度是企业薪酬福利体系的一部分,企业缴款的分配原则,能够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年金计划将职工待遇与企业经营状况紧密联系在一起,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将使员工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年金计划的建立有利于推动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能够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吸引力。

【对员工的益处】

企业年金可以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使老年生活有所保障。建立企业年金使员工在退休后除基本生活保障外,还能够得到补充性的养老保障。基本养老是社会收入的平均水平,而较大比例的储蓄养老将使员工就业期间的当期生活质量有所下降,而企业年金减轻了员工在职时的养老负担,并为退休生活增添了保障。

企业年金在我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到目前为止,官方还没有对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资格做出明确界定,不少专家认为,这恐怕将是一个开放的格局,即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银行、信托这五种角色都可能有这种资格。

事实上,300亿~400亿元的年金市场竞争,早就在五种角色之间展开着不同形式和程度的较量,特别是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企业年金的竞争一直是其间竞争的热点,而最终谁主沉浮当由市场判定。

毫无疑问,企业年金入市对市场是一个长期性利好,但是,企业年金在短期内大规模入市的可能性还是不大,具体的实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具体来说,配套制度措施完善,规范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外部环境的成熟,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规范运营水平,遏制上市公司的圈钱冲动,以从根本上降低企业年金入市的非常态风险。随着企业年金入市规模的不断提高,中国股市长期的牛市格局将是可以实现的。

保险常识:企业年金是什么?


很多公司为了给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待遇享受,会为员工购买企业年金,这是一种什么保险呢?这样的保险对于员工有什么保险利益呢?接下来就一起学习一下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什么?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扣缴?很多HR对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烂熟于心,但是对企业年金却很陌生,对其该不该计算个税、怎么算个税更是不清楚。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对我国大部分企业来说,为员工缴纳公共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已经是很沉重的负担了,很难再另外为员工额外地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是什么?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扣缴?

企业年金的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必须符合“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从定义上可以看出,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国家强制规定的,后者是国家鼓励建立的。此外,二者的区别还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二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

企业年金非强制性规定,所以没有缴费基数,但是有缴费上限。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8.33%);

单位和职工合计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6.7%)。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应选择经劳动保障部认定的运营机构管理。

泰康养老保险首个企业年金集合产品面市


2008年3月28日,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个企业年金集合产品——泰康光大阳光开泰企业年金集合产品正式上市。该产品由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担任受托人,委托中国光大银行作为账户管理人与托管人,委托泰康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该计划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简化企业年金计划建立流程,拓宽中小规模资金投资渠道,分散风险,提高收益,实现企业年金计划安全、高效、低成本管理,充分维护委托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该产品不设固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归集规模,凡是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建立年金计划相关规定的企业均可申请加入,特别适合企业年金规模不大的中小型企业。

该产品最大的特点一是聚集不同企业的年金资产,有效拓宽投资范围,能够获取更多投资机会,有效提高年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水平;第二,多个企业共同承担计划运营管理所需的开户、交易、审计等费用,从而大幅降低年金计划的运营成本;第三,提供三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组合,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同时,提供投资组合转换功能,客户可根据不同市场情况,进行投资组合的转换,有效满足客户在不同时期的风险偏好需求;第四,该产品已经完成了银行账户的开立,实现了泰康和光大年金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形成了标准化的年金计划运营流程,能够给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年金服务。

泰康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介绍

《泰康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属于万能型保险产品,能够为客户提供涵盖养老、身故和全残等责任的多重保障,同时还具有为客户提供中长期稳定投资收益的功能。该险种通过独立账户进行投资运作,在账户价值最低年保证收益率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投资回报。同时,该产品具有清晰的账户结构、灵活的交费方式和多样的年金领取方式,适合企业为员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保险责任

1.养老保险金给付

分期领取: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的养老金领取日,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被保险人可选择按提出领取养老保险金申请时本公司提供的领取方式和领取标准分期领取养老保险金。

一次性领取: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申请领取养老保险金日其个人账户的账户价值向该被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身故、全残或离职保障

被保险人于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全残或从投保人处离职,本公司按保险金申请之日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账户价值中已归属部分(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向该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被保险人本人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或离职保险金,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或离职的被保险人也可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成为保留成员,本公司为其建立保留账户,保留账户可以继续累积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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