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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肿瘤,青岛市24个病种医保结算费公布 单病种定额结算个人负担降3成

20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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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手术治疗,不同医院收费标准却大不一样,这种“同病不同价”的现象较为普遍。近几年,青岛市医保从2011年试行以病种定价收费,从最初6个单病种到现在青岛已有24个病种、28家医院进行了单病种结算试点,参保人在试点医院治疗,同一级别的医院治疗费“一口价”。17日,市人社局首次对外公布现行试点单病种承做医院及结算标准,单病种结算的费用一清二楚。

单病种结算是对疾病比较单一、临床路径相似、诊疗相对规范、费用相对集中的病种或治疗方式,以单个病种为单位实行定额结算的付费方式。费用标准由医院和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实行定额结算,明确医保统筹金支付额和个人负担额。参保患者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结算标准,由医保统筹金和参保患者分别按定额标准结算;超出定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参保患者按普通住院结算方式计算的个人实际负担额,若低于按单病种结算规定的个人定额标准,按普通住院结算,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由医保统筹金补齐。

从人社局公布的单病种承做医院及结算标准来看,参保居民和职工的个人负担有所不同,以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单眼)为例,在三级医院,个人负担800元,职工负担500元,除了这“一口价”的费用之外,每个600元的晶体需要参保人自负。

这24个单病种包括: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单眼)、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双眼)、白内障囊外摘除+人工晶体植入术(双眼)、单纯性阑尾炎手术、腹股沟疝手术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髓内钉内固定术、后路椎间盘镜髓核摘除术、踝关节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卵巢良性肿瘤手术(腹腔镜)、卵巢良性肿瘤手术(开腹)、人工关节置换术(半髋)、人工关节置换术(全髋)、人工关节置换术(膝关节)、乳癌根治术、胃癌根治术、腰椎间盘突出髓核摘除术、子宫肌瘤切除术(开腹)、子宫肌瘤切除术(腹腔镜)、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精索静脉脉高位结扎术、痔外剥内扎术(包括环状混合痔切除术)、吻合器痔上黏膜环切术、乳腺良性肿瘤切除术。

青岛市人社局介绍,青岛市医保将“疾病比较单一、临床路径相似、诊疗相对规范、费用相对集中的病种或治疗方式”作为单病种实行定额结算。“通俗点说,就是外科手术相对比较简单的,一般来说一次治疗就能看见疗效的,例如阑尾炎和白内障等。”青岛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单病种的结算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谈判确定。定点医院先根据单病种的临床路径和价格测算依据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结算标准申请,青岛市人社局有关部门再根据医院的实际结算数据和专家意见就结算标准与医院进行谈判。

据了解,谈判内容除了单病种的定额结算标准外,同时将医治单病种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付费方式和付费时间等内容纳入谈判范围。

据介绍,青岛市的单病种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的方式,定额标准中明确每个病种费用的医保支付额和个人负担额,不设起付线。参保患者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结算标准的,由医保基金和患者分别按定额标准结算;超出定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

目前,试行的单病种结算管理办法已经取得了医、患、保三方受益的良好效果。从医院方来说,由于单病种手术治疗是以权威性的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为指导,规范了诊疗过程,缩短了住院天数,降低了医疗成本。

从患者方来说,个人医疗负担大大减轻。随机抽取的69例单病种费用对比分析表明,个人负担平均降低了33.12%。从医保方来说,开展单病种手术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试点医院的医疗行为。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遏制了不合理的医疗资源浪费,节省了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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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文登区实行医保定额结算病种增至32种


在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医保只能报销基本的医疗费用,对于大病保险报之甚少。大病患者巨额的医疗费用苦不堪言。为了减轻人们的负担近几年在一些地区逐渐实现了大病入医保的现象。其中文登区纳入医保的医疗服务项目已达18种。

近日,自今年起,文登区将肠癌、胃癌、心脏换瓣、冠心病搭桥手术治疗等18个治疗费用较高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定额结算范围。参保居民住院治疗上述疾病,个人费用负担仅为40%,超出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此前,该区已经先后对尿毒症门诊肾透析等14个病种实行了定额结算,此次实行医保定额结算的病种一次性增至32种。

近年来,该区积极探索完善医保基金支付办法,特别是自2004年起,在“人头付费、总额预付”支付方式的基础上,根据疾病发病率、医疗费用和医疗技术成熟情况,逐步增加定额付费病种,有效控制了医保费用支出的不合理增长,使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逐步减轻。

在此也期待更多的病种被纳入医保的报销范围,同时也希望全国其他地区也可以像文登区一样将更多的大病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到医保。已全面减轻人们的负担,有效解决看病贵的难题。

门诊慢性病,宜昌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增至24种,新增病种13个


昨日,记者从宜昌市人社局获悉,《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已于日前出台。其中,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增至24种,新增病种13个。

据了解,新增13个报销病种分别为:高血压(极高危)、糖尿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脑血管病致瘫、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硬化病、干燥综合征、结核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

另外,办法中还规定,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和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的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60%。

参保患者可向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提出慢性病门诊办理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级甲等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诊断依据及近半年的诊治资料(门诊资料需提供原件;住院资料或门诊资料已归档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上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公章)等。

低保户、五保户个人自付的费用,还可再享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的个人自负费用,医疗救助比例要达到60%以上。参合患者享重大疾病补偿时,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到当地合管办办理审批手续。费用结算时,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新农合基金应补偿部分以及医疗救助应资助部分,患者仅需缴纳自己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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