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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买保险记住六要素

2020-09-29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保险运营知识

什么年龄购买保险最合适?购买什么保险产品最合适?需要多少保额最合适?每年支出多少保费最合适?什么样的保险代理人最合?选择什么样的保险公司最合?当这六个核心要素相互匹配满足以后,才能买到最“合适”的保险。

什么年龄买保险最合适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很简单:任何人在任何年龄阶段,都需要买保险。有的人会问,我这么年轻,需要买保险吗?事实上,任何人在任何年龄阶段,意外事故、疾病发生以后,都可能使家庭经济发生额外的支出。尽管我们会有一些基础保障,这些保障可能来自你自己的收入,可能来自家庭、也可能来自社会保障,但很多时候这些都不足以抵御风险,那么就需要一份商业保险进行补充。所以,除了意外险,任何保险都是年纪越小的时候保费越便宜。因此,如果需要买保险,越早买越合适。

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应该考虑这三个实际的风险:孩子生性好动,也不知什么是危险,因此给孩子投保意外保险是很有必要的;基于重大疾病有年轻化、低龄化的趋向,重大疾病的高额医疗费用已经成为一些家庭的沉重负担,同时少年儿童这一年龄段基本上处于无医疗保障状态。因此,利用保险分担孩子的医疗费支出就成为投保儿童保险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另外,选择那些保额逐年递增或者有分红的保险品种来抵消一些基本的通货膨胀还兼有投资的作用的教育金产品,在父母经济实力宽裕的情况下也可以同步考虑。

如果是未成年孩子的父母,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应当为自己构筑充分的保障。需要为自己购买较高额的寿险、意外险和大病保险。这样的话,万一发生意外,可使孩子和家庭得到经济保障,因为父母的保障才是孩子真正的“保险”。

如果是工作不久、尚未成婚的年轻人,又没有多少家庭负担,首先应该重视的是自身的意外和意外医疗类保障;其次可以考虑一定数额的定期寿险,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做充分准备;若收入尚可,可以一并考虑重大疾病类保险,现阶段做这样的保险规划,算是给父母准备一份“良心保单”。

如果成家了,此时的家庭责任感最重,因为你正出于收入高峰期和责任高峰期,你既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又有抚养孩子的重担,所以保障应该要最全面和充足了,除了保障型产品外,养老保险也要列入议事日程。

如果是已经退休的老年人,在这个时候,保险显得可有可无。由于这一阶段各种保险的费率都很高,应该主要依靠自己早年积累的养老金和子女赡养。如果考虑到为子女减轻压力,也可投保一些保费不是很高的意外险等险种。当然,如果以后我国开征遗产税,为了尽可能多地将自己的财产传给子女,也可为自己购买高额寿险以避税。

扩展阅读

投保儿童保险六要素


儿童保险近段时间备受关注,面对市场上品种繁多的儿童险,许多家长表示挑的眼花缭乱,怎样选择合适的儿童险,帮助父母更好的规划孩子的未来。成为了家长们日益关注的焦点。

购买儿童保险三项原则

1、少儿保险是针对18周岁以下人群提供的一种人身风险保障。

购买少儿险首先须明确自己的家庭及孩子真正的保险需求。比如有的家庭注重对孩子身体的呵护,建议购买保障类少儿险产品;有的家庭重视孩子的教育,建议购买储蓄型产品。

最合适的儿童险搭配是,把提供教育基金为目的的分红保险作为主险,附加医疗疾病险与意外险。但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为少儿购买保险最好以保障型为主。

2、不同阶段全面保障

专家认为,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保障重点也不相同。0岁~6岁的孩子,由于最容易生病、发生意外,应准备一份医疗保险;7岁~12岁的孩子,教育基金、医疗保障一个都不能少,可以选择具有现金返还功能的险种;12岁以后,就要培养孩子的理财习惯了,可选择现金返还险种解决教育基金的问题,也可选择储蓄养老类的保险提前投资孩子的未来。

另外,由于孩子的抗风险能力较低,给孩子投保的险种保障应尽可能全面。在同样的支出预算内,家长不应只考虑高额的教育保险金给付,还应给孩子配备一定的疾病或意外风险防范保障。

3、保费支出不超过总收入15%

因少儿面临的风险较多,买保险要追求全面保障。但家长同时还应该考虑自己的实际收入水平。一般情况下,年缴保费不应超过家庭年收入的15%~20%。

专家提醒:先重保障后重教育。专家表示,一份全面的少儿保障计划,应该完整覆盖到孩子日常生活中的三大类风险:意外伤害风险、健康风险和教育风险。家长在购买保险时,不能仅从价格方面挑选产品,而要遵循“先保障、后教育”的投保顺序,进行适当组合,在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等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储备金保险。投保品种并非越多越好。专家介绍,在给儿童选择保险的时候并非越多越好,仅从投保数额来看,现在儿童保险的保障最高范围在10万元左右,虽然消费者购买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是可以累加的,但超出10万元的部分是无效的。很多保险公司都有规定,儿童保险的获保金额不可以累加,如果宝宝出现意外,医院所提供的收费凭证只能归一家保险公司。

4、分清险种类型

据了解,少儿保险的险种较多,除了基本险种之外,在基本险基础上还有不少附加险种。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基本险、附加险有各自承保的保险责任,因而在出险索赔时首先要确认出险是否在投保的险种范围内。比如家长只给孩子买了终身寿险,某日孩子在玩耍时不小心碰倒了热水瓶,被滚烫的开水严重烫伤,住了几个月医院,花了不少医疗费才算治愈,家长拿着费用单据找到保险公司,结果才知道终身寿险并不承担给付医疗费用的责任,只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才承担此类保险责任。所以投保时选择好各险种,索赔时才能有的放矢。

5、清楚保险知识

保险单即是契约,担负着各种保障责任。作为一名投保的保户,必须对相应的保险知识清楚明了,比如保险的期限、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保单在什么情况下失效,失效保单如何复效等等。曾经有家长给孩子买保险后觉得花钱挺不划算,任凭保险专业人士怎么劝说都不愿再交续期保险费了,没想到几年后家里意外失火,房子、财物烧掉不说,孩子也在火中烧伤。他想起曾给孩子买过保险,就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查证后才知他的保单早在3年前就已失效,跟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6、了解索赔手续

保险索赔要经过必要程序,按有关规定履行必须手续,还要提供必要的单据、文件,缺一不可。业内人士说,受益人到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等等,保险公司才能按规定赔偿处理。相反,有的人在出险后,什么手续也不办,单据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关系,希望尽快拿到赔款,这种做法是不妥的。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具有多重保障功能的新型保险产品,给家长们提供了更多选择。只要家长遵守“量力而为、顾近舍远”的原则,就可以为孩子选到一个合适的保险产品。

保险知识,说说重大疾病保险的六个基本要素


1、险种性质目前可以提供大病保障的险种从性质上分,主要有三类:主险:可单独购买,一般保障期限都较长,价格中等,大病保障充分,是最主要的大病险。附加险:价格便宜,大病保障充分,但保险期限较短,不可单独购买,续保时要面临再次核保。因此客户的最大风险是真正风险来临时,可能无法拥有保险。

组合险:由若干个险种捆绑销售,价格较贵,一般都包括大病、意外、寿险等综合保障,大病保障相对不足。如果您没有任何保险,建议购买组合险,这样的保单会更全面一些;如果您初次购买大病险,建议购买主险;如果您已经拥有了一些大病保障,想提高保障水平,建议购买附加险。2、投保范围一般的大病险被保险人不限性别,只要年龄符合规定都可参加,但是男女缴费的金额有一定差异,男性高于女性。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市场上出现了专门针对男性、女性、少儿的大病险,这类保险针对特定人群加强了保障,客户可根据情况追加此类保险,但切不可只单买此种保险。毕竟还有许多大病的发生是不分男女老幼的,因此还是要优先购买一些基本的大病保险。

3、保险责任

最常见的大病大概有十类左右,所以只要大病保险承保了如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严重烧伤、重大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和手术,那么此保险的大病保障就可以说是比较充分的。现在的大病险所保病种越来越多,很多病是概率极低的疾病,对客户来讲几乎没有意义,想对而言,客户可以重点关注一下终末期疾病、糖尿病、艾滋病、老年性的进行性疾病(如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氏、帕金森综合症)的保障水平。另外,严格意义上大病保险的大病赔付是其主要责任,但越来越多的大病保险还增加了一些如高残、身故、还本之类的寿险保障,其中还本的保险对被保险人来讲意义更大一些。还本型保险现金价值普遍较高,在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疾病时,客户可通过退保获得治疗基金。

4、保险金额

大病保额的确定是根据需要来定的,您可根据当前较常见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水平,大致给自己估算出一个疾病财务总需求(如10万-15万元),再减去目前自己或单位可能承担的额度(如储蓄、公费医疗、大病统筹等),得出的数字就是应该由商业保险来补充的额度。

有些大病保险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倍数(如2-3倍)给付的,则您需要10万的保障,只需购买5万的保额就够了。多倍赔付的大病保险其保障功能是很强的。

由于医疗费用是不断水涨船高的,再过5年、10年后想增加保额可能还需要体检,而这时身体状况相对会差些,年龄增加对应的保费也会上升。因此建议大病保险要有优先考虑,并尽可能上够。

如果是为孩子或年轻人购买大病险,还要考虑通货膨胀的问题,保额递增的大病险就是上上之选了。

5、保险期限

投保大病险,要注意时间段的选择。在人们意识中,大病似乎只属于中老年人,年轻人是健康的。由于现代社会工作节奏日益加快,年轻人应酬频繁、经常熬夜加班,再加上不合理的饮食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大病发生趋于年轻化。因此大病不是意外,大病不分老幼,大病保障应是伴随一生的保障,是生命中必须计算的成本。大病保险的责任期限应该是涵盖一生的,建议至少保到70岁。

6、保险费

保险不比其它商品,其费率是精算专家根据保险责任范围科学制定的,加上保险费率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所以保险产品目前并不存在价格竞争。保险的价格与保障范围成正比,较便宜的保险产品,其责任范围和给付条件必然受限制。由于我国缺乏足够数据对大病的发生风险进行测算,保险公司为稳健起见,很多大病险采用浮动费率制度。随着年龄增长,疾病发生的可能性会增加,因此年轻时投保保费相对低廉,岁数增大时,保险费率会上升很快,为了今后不增加经济负担,建议要提前购买大病险,并选择固定费率的险种。

买保险怎样“如实告知”?记住一条原则!避免六大误区


如实告知指的是,在购买人身险的时候,会有一个健康告知的问卷,关于如实告知,建议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如实告知指的是,在购买人身险的时候,会有一个健康告知的问卷,这个问卷的填写一定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否则,就有拒赔风险。

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保险法第十六条也对如实告知作出了明确说明,如下: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简单来说就是,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赔且不退还保费;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不赔但要退还保费。

有过购买保险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健康询问的语句繁杂且专业,所以要做好如实告知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保险法要求,对于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理论上均应如实告知,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

一是对于保险公司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的没有具体内容的概括性条款可不进行告知。比如有的保险公司会问:是否有以上未询问到的疾病?

二是被保险人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可以不进行告知(根据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3号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12月1日起实施)。

如实告知的六大误区

误区一:门诊就诊不用告知,只有住院才需要告知。

门诊和住院不是判断疾病严重与否的标准,也不是判断险种能否承保的标准。门诊经常见到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疾病对险种承保的影响一样很大,所以投保单上询问到的门诊就诊记录也需要如实告知,以避免后续理赔纠纷。

健康询问上已明确排除掉的疾病可以不告知,比如线上某些产品对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等已排除在外,此类疾病可以不告知。

误区二:时间久远的疾病不用告知,只有某个时间段以内的疾病才需要告知。

某些保险产品健康询问中会有时间约定,如两年或五年内的疾病需要告知,这个时间以外的疾病可以不告知;但是这个时间段的约定通常是针对某一条健康询问,而不是针对全部健康询问,大家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

误区三:体检发现的健康异常无须告知。

这个误解确实太深了,很多保险健康询问会问到是否有体检异常,也是需要告知的。

【案例】 老王在每年例行的单位体检时检查出肺结节,在自行投保线上某重大疾病险时,该险种健康询问明确问到了是否有体检异常情况,但老王自以为体检异常无须告知,便未做告知。一年后,老王因肺癌住院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他投保前体检异常情况,故拒赔解约。

误区四:治愈的疾病不需要告知。

如果是单纯的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急性肺炎等疾病不告知也不可厚非,但如果是癌症等疾病,即使临床治愈,也会存在较高复发可能,直接对险种的承保有很大影响,如不如实告知,将来理赔时可能会有纠纷。

误区五:投保时有多种疾病,仅需告知最轻的一种即可。

少数客户在投保时抱有侥幸心理,多种疾病仅告知最轻的一种,理赔时拒保可能性就非常大。

【案例】新手妈妈小黄给刚出生的宝宝购买了线上某款医疗保险,但宝宝出生时因新生儿肺炎住院一周,同时诊断心肌炎、缺血缺氧性脑病。该款产品健康询问中明确说明急性肺炎治愈后无需告知,客户存在侥幸心理,未告知心肌炎及缺血缺氧性脑病后承保,六个月后宝宝因发育迟缓住院,出院申请理赔时被保险公司查到投保前病史,故拒赔解约。

误区六:告知病史仅需看病历首页即可。

很多营销员及消费者在投保时仅关注病历首页,不关注病历中的检查报告及其他描述,这样会给后期理赔带来极大隐患。

【案例】小明因急性胃炎住院,病历中彩超检查报告显示甲状腺结节。客户在投保重疾险及医疗险时仅注意到急性胃炎,未关注到病历中提及的甲状腺结节,通过智能核保选择急性胃炎顺利承保。一年后,小明因甲状腺结节手术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投保前甲状腺结节的情况,故而拒赔并增加特别约定:对于甲状腺癌及其转移肿瘤所引发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对于甲状腺疾病及其并发症所引发的住院医疗责任,不承担相关责任。

总之,关于如实告知,建议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买保险怎样“如实告知”?记住一个原则!避免六大误区


如实告知指的是,在购买人身险的时候,会有一个健康告知的问卷,关于如实告知,建议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如实告知指的是,在购买人身险的时候,会有一个健康告知的问卷,这个问卷的填写一定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否则,就有拒赔风险。

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保险法第十六条也对如实告知作出了明确说明,如下: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简单来说就是,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赔且不退还保费;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不赔但要退还保费。

有过购买保险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健康询问的语句繁杂且专业,所以要做好如实告知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保险法要求,对于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理论上均应如实告知,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

一是对于保险公司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的没有具体内容的概括性条款可不进行告知。比如有的保险公司会问:是否有以上未询问到的疾病?

二是被保险人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可以不进行告知(根据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3号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12月1日起实施)。

如实告知的六大误区

误区一:门诊就诊不用告知,只有住院才需要告知。

门诊和住院不是判断疾病严重与否的标准,也不是判断险种能否承保的标准。门诊经常见到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疾病对险种承保的影响一样很大,所以投保单上询问到的门诊就诊记录也需要如实告知,以避免后续理赔纠纷。

健康询问上已明确排除掉的疾病可以不告知,比如线上某些产品对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等已排除在外,此类疾病可以不告知。

误区二:时间久远的疾病不用告知,只有某个时间段以内的疾病才需要告知。

某些保险产品健康询问中会有时间约定,如两年或五年内的疾病需要告知,这个时间以外的疾病可以不告知;但是这个时间段的约定通常是针对某一条健康询问,而不是针对全部健康询问,大家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

误区三:体检发现的健康异常无须告知。

这个误解确实太深了,很多保险健康询问会问到是否有体检异常,也是需要告知的。

【案例】 老王在每年例行的单位体检时检查出肺结节,在自行投保线上某重大疾病险时,该险种健康询问明确问到了是否有体检异常情况,但老王自以为体检异常无须告知,便未做告知。一年后,老王因肺癌住院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他投保前体检异常情况,故拒赔解约。

误区四:治愈的疾病不需要告知。

如果是单纯的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急性肺炎等疾病不告知也不可厚非,但如果是癌症等疾病,即使临床治愈,也会存在较高复发可能,直接对险种的承保有很大影响,如不如实告知,将来理赔时可能会有纠纷。

误区五:投保时有多种疾病,仅需告知最轻的一种即可。

少数客户在投保时抱有侥幸心理,多种疾病仅告知最轻的一种,理赔时拒保可能性就非常大。

【案例】新手妈妈小黄给刚出生的宝宝购买了线上某款医疗保险,但宝宝出生时因新生儿肺炎住院一周,同时诊断心肌炎、缺血缺氧性脑病。该款产品健康询问中明确说明急性肺炎治愈后无需告知,客户存在侥幸心理,未告知心肌炎及缺血缺氧性脑病后承保,六个月后宝宝因发育迟缓住院,出院申请理赔时被保险公司查到投保前病史,故拒赔解约。

误区六:告知病史仅需看病历首页即可。

很多营销员及消费者在投保时仅关注病历首页,不关注病历中的检查报告及其他描述,这样会给后期理赔带来极大隐患。

【案例】小明因急性胃炎住院,病历中彩超检查报告显示甲状腺结节。客户在投保重疾险及医疗险时仅注意到急性胃炎,未关注到病历中提及的甲状腺结节,通过智能核保选择急性胃炎顺利承保。一年后,小明因甲状腺结节手术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投保前甲状腺结节的情况,故而拒赔并增加特别约定:对于甲状腺癌及其转移肿瘤所引发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对于甲状腺疾病及其并发症所引发的住院医疗责任,不承担相关责任。

总之,关于如实告知,建议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保险知识,记住理财五原则


正观念正确的理财观念将引导人们走上正确的道路。在理财时,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那些错误的认识一定要摒弃,毕竟先入为主的观念对人们的影响很深,比如小钱不用打理、希望通过理财达到一夜暴富的投资想法就要舍弃。

强保障在理财时,要充分考虑到加强保障。只有保障加强了,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安排后面的理财规划。从理财的角度看,保险虽然不能产生很高的投资回报,但却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提供保障的投资,而且能带给人们巨大的心理安全感,它可以让人们在意外发生时,生活不会发生巨大变化,从而避免对长远的理财规划产生影响。缺少保险的理财是不健全的。

勤记账记账可以帮助人们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从而做好预算,真正实现财务自主。逐笔记录自己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并在每个月底做一次汇总,就应该能逐渐对自己的财务状况了如指掌,从而有的放矢地安排自己的理财规划,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理财之路。同时,记账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通过记账可以对自己的支出做分析,了解哪些支出是必需的,哪些支出是可有可无的,从而逐步控制非理性消费,指导自己更合理地安排支出,使每一分钱都用在该用的地方。如今的“月光族”如果能够学会记账,就会知道如何理性消费,相信月底也就不会再“度日如年”了。

多储蓄每月的储蓄是投资资金源源不断的源泉,只有持之以恒,才能确保理财规划循环逐渐地顺利进行。当然,如果每月的储蓄额越大,在相同投资收益率的情况下,每年能够得到的收益也会越多。当通过记账合理地安排支出时,每月的储蓄额也能更稳定。因此,勤记账与多储蓄是相辅相成的,当人们达到勤记账的目标时,多储蓄也就顺理成章了。

善投资投资也是理财非常重要的环节,投资结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理财规划的执行。投资,首先要能够把握市场的热点,紧跟市场的节奏,这样才更容易获取市场的平均收益;其次,投资要做有心人,处处留心,从小着手,也会提高收益,节约成本。比方说,买卖开放式基金,掌握好不同时间点和不同量,费率也会有所区别。最后,投资要有自己的观点,不要人云亦云,盲目跟风,造成不必要的投资,从而浪费有限的资源。机会总是青睐于有准备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合适自己的理财之路时,与财富结缘就在眼前了。

买保险怎样“如实告知”?谨防六大误区记住一大原则


“保险有两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保险公司不就是靠拒赔赚钱的吗?”这是很多消费者对保险的刻板印象。但事实上,对保险公司来说,理赔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有成立专门的理赔部门来干这件事。

从今年上半年各家寿险公司的理赔数据来看,行业平均理赔时效为0.58天,获赔率在97%以上。整体来说“赔付率高、赔付速度快”。

也就是说,出险时,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保险公司都是愿意赔付的。而剩下3%没有得到理赔的案件,则多数是因为投保前未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它直接关系到我们买了保险能否获得赔付。

那么,购买保险时到底该如何做好如实告知?

《国际金融报》邀请到拥有11年核保工作经验、审核保单数量超30万单、参与理赔案件合议逾万件的资深核保专家王辉,通过三期专题内容,和大家好好聊聊这一问题。

今天,我们正式推出第一期内容——如实告知最容易犯的6个错误。

我们先来搞清楚何谓如实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指的是,在购买人身险的时候,会有一个健康告知的问卷,这个问卷的填写一定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否则,就有拒赔风险。

保险法第十六条也对如实告知作出了明确说明,如下: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简单来说就是,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赔且不退还保费;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不赔但要退还保费。

有过购买保险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健康询问的语句繁杂且专业,所以要做好如实告知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保险法要求,对于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理论上均应如实告知,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

一是对于保险公司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的没有具体内容的概括性条款可不进行告知。比如有的保险公司会问:是否有以上未询问到的疾病?

二是被保险人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可以不进行告知(根据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3号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12月1日起实施)。

另外,以下六种情况也是大家非常容易犯的错。

误区一:门诊就诊不用告知,只有住院才需要告知。

门诊和住院不是判断疾病严重与否的标准,也不是判断险种能否承保的标准。门诊经常见到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疾病对险种承保的影响一样很大,所以投保单上询问到的门诊就诊记录也需要如实告知,以避免后续理赔纠纷。

健康询问上已明确排除掉的疾病可以不告知,比如线上某些产品对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等已排除在外,此类疾病可以不告知。

误区二:时间久远的疾病不用告知,只有某个时间段以内的疾病才需要告知。

某些保险产品健康询问中会有时间约定,如两年或五年内的疾病需要告知,这个时间以外的疾病可以不告知;但是这个时间段的约定通常是针对某一条健康询问,而不是针对全部健康询问,大家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

误区三:体检发现的健康异常无须告知。

这个误解确实太深了,很多保险健康询问会问到是否有体检异常,也是需要告知的。

【案例】 老王在每年例行的单位体检时检查出肺结节,在自行投保线上某重大疾病险时,该险种健康询问明确问到了是否有体检异常情况,但老王自以为体检异常无须告知,便未做告知。一年后,老王因肺癌住院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他投保前体检异常情况,故拒赔解约。

误区四:治愈的疾病不需要告知。

如果是单纯的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急性肺炎等疾病不告知也不可厚非,但如果是癌症等疾病,即使临床治愈,也会存在较高复发可能,直接对险种的承保有很大影响,如不如实告知,将来理赔时可能会有纠纷。

【案例】 张阿姨五年前因乳腺原位癌手术,术后恢复良好,投保重疾险时,营销员告诉她疾病治愈了就不用告知了,故而未告知顺利承保。两年后,张阿姨诊断乳腺癌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其投保前病史,故拒赔解约。

误区五:投保时有多种疾病,仅需告知最轻的一种即可。

少数客户在投保时抱有侥幸心理,多种疾病仅告知最轻的一种,理赔时拒保可能性就非常大。

【案例】新手妈妈小黄给刚出生的宝宝购买了线上某款医疗保险,但宝宝出生时因新生儿肺炎住院一周,同时诊断心肌炎、缺血缺氧性脑病。该款产品健康询问中明确说明急性肺炎治愈后无需告知,客户存在侥幸心理,未告知心肌炎及缺血缺氧性脑病后承保,六个月后宝宝因发育迟缓住院,出院申请理赔时被保险公司查到投保前病史,故拒赔解约。

误区六:告知病史仅需看病历首页即可。

很多营销员及消费者在投保时仅关注病历首页,不关注病历中的检查报告及其他描述,这样会给后期理赔带来极大隐患。

【案例】小明因急性胃炎住院,病历中彩超检查报告显示甲状腺结节。客户在投保重疾险及医疗险时仅注意到急性胃炎,未关注到病历中提及的甲状腺结节,通过智能核保选择急性胃炎顺利承保。一年后,小明因甲状腺结节手术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投保前甲状腺结节的情况,故而拒赔并增加特别约定:对于甲状腺癌及其转移肿瘤所引发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对于甲状腺疾病及其并发症所引发的住院医疗责任,不承担相关责任。

总之,关于如实告知,建议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买保险,保险六要六不要


买保险要坚持“六要六不要”的准则

要放下成见,不要偏听偏信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金融企业,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除了分立、合并外,都不允许解散。所以,大可放下门第之见入保险,但重点是看公司的条款是否更适合自己,售后服务是否更值得信赖。

要比较险种,不要盲目购买

每个人在购买贵重商品时,都会货比三家,买保险也应如此。尽管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和费率都是经过保监会批准的,但比较一下却有所不同。如领取生存养老金,有的是月领取,有的是定额领取,一定要搞清楚,针对个人情况,自己拿主意。

要研究条款,不要光听介绍

保险不是无所不保,对于投保人来说,应该先研究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部分,以明确这些保单能为你提供什么样的保障,再和您的保险需求相对照,要严防个别营销员的误导。没根没据的承诺或解释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要确定需要,不要心血来潮买保险

首先考虑自己或家庭的需求是什么,比如担心患病时医疗费用负担太重而难以承受的人,可以购买医疗保险;为年老退休后生活担忧的人,可以选择养老金保险;希望为儿女准备教育金婚嫁金的父母,可投保少儿保险,或教育金保险。所以,弄清保险需要再去投保是非常重要的。

要考虑保障,不要考虑人情

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一件衣服或一套家具买来后,如不喜欢可以不穿不用,也可以送人,而保险不能转送。有些人买保险,只因营销员是熟人或亲友,本不想买,但出于情面,还没搞清楚条款,就硬着头皮买下,以后发现买到的不完全适合自己需要的保险险种,结果是不退难受,退了经济受损失也难受。

要考虑责任,不要只图便宜

俗话说“一份钱一份货”。保险也是如此,不能光看买一份保险花了多少钱,而要搞清楚这一份保险的保险金是多少,保障范围有多大,要全方位地考虑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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