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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爱情与保险的完美结合

2020-09-29
汽车保险与理赔知识 保险的规划与心愿 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与法规

女人,用你的心计来捍卫你的幸福。挖一个甜蜜的“坑”,“坑”住你的男人,“坑”住你的爱情,“坑”住你的天长地久,“坑”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爱情也可以投保?是的。爱情保险是爱侣双方将责任投注于一纸协议,一旦发生爱情意外,将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事宜。这个保险更多意义上是一种自我约束,或许它可以给你带来情感上的安慰,或许它能够给你带来一些其他形式的补偿。它和普通的商业保险不同,更大意义上是情感的理智表现的现实化呈现。

很多人或许会认为在恋爱之初或者热恋的时候就想到了要分手,这不是给自己添堵吗!的确,这样的行为不符合中国人的处事经验。但现在很多年轻朋友都能够很客观理智地去面对这个恋爱保险,并且面对分手、离婚这些事,人们的观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王军和夏萌萌在热恋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期房,但当时两人只是恋爱关系,对将来感情发展的结果也无法预测,更不愿意为了房子而草率结婚。为了明确双方对该房屋的权利,两人在律师的见证下签下了一份考虑周全的“协议书”。在这份“只讲法理不讲情面”的协议中,明确两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必须付给违约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协议还对两人一旦分手如何处置这套房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因为种种原因,王军和夏萌萌的恋情去年走到了尽头,这份“协议书”最终发挥了作用。那套房产已经上涨了32万元左右,可两位当事人都不愿意保留这套房子,决定一卖了之,平分房产的增值部分,为这段恋爱画上句号。房产的升值没有成全他们的爱情,却多少弥补了情感失败导致的情绪伤害。

其实,国外早已将“爱情保险”商业化,比如婚前夫妻二人投入一定保金,25年后仍旧婚姻美满的夫妇可获得相当丰厚的保金回报,但如果期间婚姻终止,保金回报受益人将是被抛弃的一方,也就是受害方。所以,面对未知的爱情,爱情保险还是值得一投的。

别以为爱情保险的最终受益者永远是弱势一方,受益者的范围远比这宽泛很多。可以说“爱情保险”保护了爱侣双方和他们的爱情结晶,双方父母甚至家族都得到庇护。

在结婚前夕,莉莉男友提出签订婚前协议,看到那份协议书,莉莉难以接受并将它撕得粉碎。协议书上称:如果两人将来不幸离婚,婚前属于谁的财产由谁获得,不存在平分财产;如果两人将来不幸离婚,孩子属于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孩子如果还没有决定的能力,就要看谁的经济情况更好些;婚后如果出现出轨或者婚外情情况,离婚时,出轨一方的财产的50%归另一方所有。

起初女方家里炸开了锅,但男方认为很正常。最终男友的一席话让莉莉听了进去。“他解释,签订这个婚前协议是对未来三个家庭负责,两方父母攒了一辈子的钱都给了儿女,就算将来不增离婚,父母的这些钱不会遭到分割,也算是对父母的一种尊重。事后我认真看了那份协议,除了财产、扶养权、忠诚等问题外,其余七条都是一些比较有生活情趣的条款。”

这些费尽心机列出的婚前协议,会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呢,答案是会的。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一些从财产等方面出发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订协议的首要原则就是彼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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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社保与商保的有效结合


社会医保“保而不包”

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范围正在不断拓宽,但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保障采用的是"保而不包"的原则,也就是所谓"高覆盖范围、低保障水平"。

专家们认为,以我国目前的客观条件,能够达到目前这样的医疗保障水平已经是非常不错了。但必须承认,在这样的医疗保障体系下,每个参保人还存在着不小的风险缺口,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在住院医疗方面。无论是费用报销的比例,还是保障范围的目录,还存在较大的风险缺口。

多手段弥补社会医疗风险缺口

弥补这些费用缺口的主要途径有:自我财富积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

当今的时代,金融、保险行业已经非常发达,疾病带来的风险缺口完全可以通过一些金融工具来化解,自我财富积累的方法已不足取,这里不再详谈。

对于不少城镇职工来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弥补国家医保体系缺口的重要方法,这也是我国现阶段对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最重要的补充。不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也有其必然的局限性。首先,这种补充属于团体保障性质,形式不可能做到个性化;更重要的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与员工是否在职密切相关,只要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便不再享受这部分保障,这也导致这部分保障不够稳定。

所以,个人借助商业医疗保险,去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缺口,就显得很必要、很有益了。

健康医疗险可助力

商业保险中,能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缺口进行补充的产品,主要有重大疾病保险、费用补偿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等健康医疗类产品。

以重大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一般称为重大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确认罹患了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大病,无论是否已经发生医疗费用,也不管一共发生了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约定额度的补偿。这种保险不需要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费用发票。

在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发生费用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和限额进行费用补偿的,最常见的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又称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这类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中的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进行赔付,如果有一部分已经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或者工作单位报销,那么保险公司就只能按照保险补偿原则,补足所耗费用的差额;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在保险公司报销后,社保也只能补足费用差额。此外,由于费用型保险肯定要投保者提供费用发生的有效票据,在理赔时需要将发票上交给保险机构,因此如果你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了多份同类保险,最后也不可能有额外的获益。

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使工作能力丧失或降低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标准补偿其收入损失的一种保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住院津贴(补贴)型保险。

这类补贴型保险,又称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无论他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赔付标准按约定进行。比如买的是100元一天的住院补贴保险,那时住院以后就是每天可以拿到100元,而不论你治病花多少钱,已经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中报销了多少费用,也不考虑误工损失费严重与否等各种因素。

津贴型医疗险性价比高

北京大学社保专家傅凡先生认为,对于已经参加了社会医保的人士而言,因此费用报销型保险"用武之地"稍显弱了点,比较容易与社会医保的报销待遇产生冲突,除非是选择"专供已参加医保者"的产品,避免重复。

而重大疾病险的投入成本可能会稍高。要看个人保费预算而去选择。住院津贴型保险则是这三类产品中最灵活的,费率也是比较低的。至于如何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住院津贴保险,傅凡建议从住院津贴型保险产品本身的几个要素入手。

住院津贴保险包含的要素主要包括:保障范围、保障期间、给付天数、免赔天数、保费是否返还等,接下来就从这几个方面探讨住院津贴保险比较理想的形式。

保障范围在很多保险产品中,保险责任都会因风险事故发生的原因有所不同。引发住院的原因主要包括意外导致和疾病导致,这两种住院原因在住院津贴保险的保险责任中都要包括,否则这款住院津贴对风险的覆盖就不够全面。

保障期很多住院津贴保险的保障期限较短,一般是一年左右,满期后提供续保。而往往在某一次出险理赔之后,保险公司便不再提供续保服务,这也让被保险人的持续长期保障难以实现。在这方面,如果预算充足,建议可选择保障期限较长或者可以保证续保的产品,毕竟我们的医疗风险缺口是需要保障到老的。

给付天数和免赔天数一般来说,住院津贴保险的给付天数都有上限,而免赔天数则或多或少存在。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当然是给付天数越多越好,免赔天数越少越好。这一点也应该货比三家。

保险费是否返还现在市场上住院津贴型产品有消费型和返还型。消费型产品的优势是费用低廉,纯保障;返还型产品则是结合了传统的住院津贴功能外,附加一些资金返还的功能。到底选哪种,则要看个人偏好、预算等。

保险知识,“爱情保险”真的可以保障爱情吗?


当然从家庭的角度考虑,这种“爱情保险”也有着其优势,在相同的保险保障、同样保额下,夫妻合保的保费比单独投保要相对便宜一些。同时,从夫妻双方获利角度来看,婚姻越持久,分红险保单价值就会越大。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在力求为自己的生活多寻求一份保障,保险除了是一种经济制度、一种理财方式,同时也成了一种心灵安慰的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保险。在2月这个情人专属的季节里,我们的眼球碰触到了“爱情保险”。

“爱情保险”在国外已经有了多年的历史,国外的“爱情保险”与爱情婚姻关联紧密,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外国的“爱情保险”更多是赔偿离婚带来的经济损失,而不是给一定时期内不离婚的夫妇提供礼金。英国的一种“爱情保险”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美国则有一些“分产合约”,双方离婚按保单上的比例分家产,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还可以约定,因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将受的惩罚。韩国的该类险种已有约20年的历史,包括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前者以恋爱者是否成婚为给付条件;后者以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为给付条件,婚姻中断即止。

在我国“爱情保险”就与爱情本身没有太大的关系了,而是在爱的名义下,夫妻双方联合投保的人寿保险计划。国内“爱情保险”大多是“连生型”保险,即一张保单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人的人寿险。此类保险一般是以夫妻双方的生命为保险标的,而不是以婚姻爱情本身为保险对象。同时相爱的情侣如果没有组成家庭,没有夫妻关系也是不能购买的。购买之后家庭除了享受人寿保险,还可以获得银婚纪念祝贺金和终身分红等;同时保单还能附加一些住院补贴等附加险,与普通保险计划相比,并没太多特殊之处,主要是对产品进行了组合,同时注入了一些“爱”的元素。目前市场上的“爱情保险”主要有:安联大众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计划等。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履行了人生的爱与责任,而不是通过这种保险方式来对爱情本身进行保险,因为真正的爱情靠一种商业契约是无法维护的,只有彼此笃定的信赖、流畅的沟通和无尽的关爱才能为爱情上上最好的保险。

当然从家庭的角度考虑,这种“爱情保险”也有着其优势,在相同的保险保障、同样保额下,夫妻合保的保费比单独投保要相对便宜一些。同时,从夫妻双方获利角度来看,婚姻越持久,分红险保单价值就会越大。

投保“爱情险”勿盲目“爱情保险”并不保爱情

从本市一些保险公司获悉,随着历年情人节的到来,一些适合夫妻双方共同投保的所谓“爱情保险”成为年轻夫妻的互赠礼物。“爱情保险”真能保爱情?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保险公司。

“爱情保险”不保爱情

据了解,1996年,太平洋人寿就推出过“金婚银婚保险”,夫妻双方只需各掏100元,如果两人一直不离婚,“恩爱金”会随忠诚度直线上升,婚姻越持久,保单价值就越高。比如,缴保费100元,20年时可领500元;30年时可领1088元;50年金婚时就可领6800元,并加送金婚纪念金戒指一对。但如果夫妻在第19年分手,就没有“恩爱金”。随着离婚率上升,该险种因退保率太高,最终于1998年悄然退市。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被冠以“爱情保险”的保险,其实都不保障爱情,而只是夫妻联合购买一份保单。这种保险与普通保险相比,并没有太大区别。据了解,这类险种的卖点就在于夫妻俩只需要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两人同时有受益权。据了解,目前成都主要有三家公司销售“爱情保险”,分别是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以及中德安联的“福星高照终身寿险”。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自2002年上市以来,“爱家之约”一直是公司的主力产品,每年这段时间都是一个销售高峰。

投“爱情险”的前提是已婚

“虽然不保爱情,但送给男朋友一份联合保险也不错”。然而,当21岁的张小姐去保险公司给自己的男友投保时,却被拦住了。原来,投保“爱情险”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是扯了证的夫妻。据介绍,由于未婚恋人之间没有“可保利益”关系,难以共同购买终身寿险,所以通常拿“爱情险”当情人节礼物的多是已婚人士。

平安人寿四川分公司产品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投保平安的“爱情险”必须是夫妻双方。据悉,该保险的投保年龄最低是22岁。而泰康人寿“爱家之约”也规定,投保者若是新婚夫妇,可以给家里的经济支柱一人投主险,给在家主内的配偶买一些附加险即可。等孩子出生了,还可在惟一的一张保单上增加相关保障。

至于人们普遍关注的,当婚姻遭遇不测时,所买的爱情保单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据了解,平安人寿的爱情保险列有专门的“拆分选择条款”,可以灵活简便地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把保单拆分成两份,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记者获悉,相比同等保额的保险,爱情保险还有一大优势:保费便宜。中德安联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夫妻两人只需一张保单,就可双双获得终身高额保障,且相比其他终身寿险,保费支出要低一半。

不过,即使如此,一些保险专家也提醒各位不要盲目购买。相比普通保险,“爱情保险”在保障上还有些不足。中德安联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的“爱情保险”最大卖点是保费低,比较适合于手上不太宽裕的客户,而其不足之处在于医疗方面没有保障,仅有身故保障。

国外爱情保险花样多

据了解,相比国内徒有爱情保险之名的联合人寿保险,国外的此类保险更为多样化。比如,英国的一种“爱情保险”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

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瑞典的一些爱情保障计划也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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