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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购买少儿保险要因龄而异

2020-09-29
保险要提前规划 少儿保险知识 少儿保险规划

目前,孩子们主要面临的是三大风险:意外风险、健康风险、教育风险。所以保险产品也可分为意外伤害、健康医疗、教育储蓄三种类型。可以说,健康、教育、就业以及未来发展,是家长们最应该关注的有关下一代的问题。

孩子活泼爱动,磕磕绊绊总少不了。做家长的最担心的,就是孩子出现意外,而意外险则针对此有保障。目前学校一般均有统一购买的学生意外险。但此类险种虽然性价比颇高,终因保费低廉,保额很低,远不能达到保障孩子的需要。因此不妨再买一份商业意外险。当然购买时切记,诸如烫伤、烧伤、跌落、气管异物等孩童常见意外的保障,是越全面越好。保孩子更要注重保大人有些家长过度关注孩子,往往忽视了对自己的保障,实际上,家长自己保障全面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保险。因为孩子成长中最大的风险就是失去了父母的照顾。如果父母出现意外过失,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获得收入,那很有可能连为孩子续保的保费都支付不出,所谓保险保障孩子,也就是一句空话了。所以,儿童节,为人父母者不妨也为自己加买一份保险。专家指出,真正对孩子负责,家长务必为自己买全保险,因为家长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只有家长的生老病死有了保险保障,孩子的成长才能少很多挫折。年龄不同投保的重点不同一般来说保险是越早买保费也越低,对于父母越合适,孩子也越早获得了保障。但是,如果您现在才开始考虑为孩子买保险,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点和投保的多少也就有所不同。幼儿时期,由于新生儿死亡几率大,学龄前儿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但这时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赔偿率也不高。一般而言,身故时年龄不足1周岁,给付比例占保险金额的20%;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40%;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60%;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80%,满4周岁,给付比例才能达到100%。所以建议多买住院医疗补偿型的险种。有能力的父母可以考虑早为子女教育金做打算。小学时期,由于意外隐患很大,应适当增加意外险的投入,并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当然如果家庭条件很好,应该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这样每年保费负担可以减少。如果孩子已经到了十四五岁,还没有买教育类的保险产品,这时,可以不必局限于儿童险。因为一些险种16岁或14岁以上就可以购买,这类险种中,宜选择时间间隔短的分红产品,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替代教育金给付。当然,也可以考虑缴费和支取都非常灵活的万能寿险。这个险种不仅有保障性,还有很高的投资性,大人孩子都可以受益。同时,这个年纪的意外险、医疗险也是不可或缺的。为孩子投保注意三大问题专家提醒家长,在给孩子买保险时,要注意三大问题:一是本金的安全,二是要有成长性,三是要具有非流动性和强制性。具体表现在5个方面:1、费用不宜太高。孩子的保险费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入为出,不应盲目攀比。一般来说,孩子的保费支出应该占家庭总收入的10%-20%左右。2、缴费期不宜太长。保险费在家庭经济支出中占有一定比例,少儿险缴费期应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后,可以自己选择适合的险种为自己投保。3、保障期相对较长。4、保障尽可能全面。一份完善的保险计划不单只弥补意外、疾病带来的巨大损失,还应在住院、医疗方面提供相应保障,使孩子得到最全面的照顾。5、在投资回报方面应以教育金为主,并兼顾养老费用。商报链接投保实例:李先生,外企的高级主管,月薪7000元,妻子是一名教师,月薪为3000元,有一个儿子,今年3岁。夫妻两人均有社保和医保,但没买商业保险。夫妇的存款也并不多。专家分析:夫妇收入较高,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作,夫妇的保障还不充足。家庭保险支出的大部分应该用于父母的大病医疗、意外、养老保险支出,大概每年1万元左右;孩子的保障应该充分考虑意外、大病及教育金计划。保险建议:1、年缴费400元左右的意外险附加医疗保障保险利益:保额5万元,意外死亡或全残支付保险金5万元,在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区内;参加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日常教学活动),或因参加上述活动而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指定的交通工具时遭遇意外,可以获得10万元保额给付。因意外住院医药费报销最高5000元,(免赔额100元)发生意外伤害每月给付2000元保险金,(最长20年),住院每天50元补偿。(有免赔天数)父母如果去世或者伤残可以豁免保费。2、年缴费不到200元儿童大病险保险利益:在保险期限内(合同生效90天后),如被保险人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或初次接受手术,即可获得10万元给付金。3、年缴费2000元左右教育金保险,缴费到17岁保险利益:孩子15岁-17岁每年得到教育金2000元,18岁-21岁每年得到教育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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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购买万能险需因人而异


过去一年,由于股市持续震荡,作为一种集保险保障与投资于一体的创新型保险产品,万能险受到投资者重视。但是,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在当前利率下调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购买万能险应注意控制投资风险,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购买万能险。

“万能险比较适合高收入人群购买,短期投资者、收入水平较低的家庭和老年人都不适合购买万能险。”重庆保险专家说,万能险是一种有很强投资性的保险,在投资最初的3年至5年时间内,实际收益并不能让人满意。因此,万能险的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首先,有稳定持续的收入;其次,家庭有富裕资金且没有其他投资意向;最后,对收益回报有中长期准备。

重庆保险专家说,万能险的收益计算基数是保单的账户价值,即个人所缴保费中,扣除初始费、账户管理费等费用以外的资金。由于需要扣除相应的费用,万能险投资前两年的收益并不能保证,如果选择期缴,前5年初始费的扣除比例较高,实际进入投资账户的资金较少,之后扣除比例会逐渐降低。此外,万能险账户复利计息,每月结算的利息进入账户参与投资,中长期持有万能险收益会更高。

“万能险也有投资风险。”重庆保险专家说,万能险的投资方向主要为大额协议存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债,保底收益比较固定;但是,在股市走低和利率下调的市场环境下,万能险将面临着投资收益率走低风险。另外,尽管万能险能够任意提高或者降低死亡给付金额,但万能险的基本保障主要为身故保障和全残保障,对于意外、医疗、重疾保障,万能险通常不能覆盖。

购买人寿保险,保险选择应因人而异


经常有人盲目地购买保险,认为能给自己带来很高的收益。但往往没有想到,大多数人寿保险都是长期保险,需要长年缴纳保费。一旦第二年或第N年的保险费无法按时缴纳,保险就会处于失效状态,而退保又会造成损失。

一些代理人为了多揽业务,对家庭收入比较低的人,灌输“越穷越需要买保险”的概念,其实是错误的。

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认为人寿保险主要是为中产阶级服务的,适合中等或中等以上收入的人购买。因为低收入的人,如果温饱问题尚未解决,自然没有能力购买人寿保险;而特别富有的人,发生死亡、残疾、疾病等情况时,可以靠自己的财力应付,不一定依赖人寿保险。

购买保险与家庭收入有很大关系。一个家庭,如果有较稳定的收入,温饱、居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已满足,并有一定剩余收入,达到或基本达到小康水平,这样的家庭适合购买人寿保险。如果一个家庭收入较低或不稳定,温饱等基本生活尚未满足(如领取失业救济的人、领取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人),这样的家庭不适合购买人寿保险。

一般来说,只提供风险保障的产品,适合收入较低的人购买,如死亡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疾病、医疗保险等,只需缴纳较少的保费,就可以获得较大的风险保障。兼具投资、储蓄功能的寿险产品,如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的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适合收入较高的人购买。

投保人应当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收入水平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寿险产品。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要抓住三大机遇


买过保险的客户都知道“冷静期”这个概念,类似我们商品的“退货期”。它是保险业的惯例,是保单签发后,保险公司给客户二十多天的“再思考”时间。如果客户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保险公司必须全数退还首期保费。

在客户买保险前,实际上也有一个“冷静期”,当然这个“冷静期”的长短是客户自己决定的,客户在这段时间,对所需要的产品进行充分的论证与比较,与代理人进行互动,以最终选择理想的保险产品。

但是,一些准客户给自己“冷静期”的宽限太长,从而最终丧失了购买保单的时机和条件。记得我一个朋友,从我入行开始就谈购买保险之事,三年过去了,他还没有具体行动。不久前告诉我:他患了“淋巴肿瘤”,问我是否还可以买保险,后来核保部的同事说,三年后才可以接受他的申请。

因此,我想强调:买保险同样也要抓住“机遇”,抓紧时间!因为:

1、如果投保人花过久的“冷静期”来决定是否购买保险,有可能最终丧失购买保险的条件,正像我的客人一样。因为,人的身体状况随时都在变化,人们无法预测将来,这也正是购买保险的目的。当然,保险公司也不会受理一个身体“不”健康的投保人的申请;

2、即使我的客人不患病,但是三年过去了,他的年龄也增长了三岁,保费也会增加不少!因为几乎所有保险的费率都与投保年龄成正比!

3、保险产品如同其它商品一样,是随着市场在变化的,包括费率。由于金融危机对金融机构的严重冲击,所有金融产品和服务都面临着巨大的“加价”压力。香港许多银行,以前不收费的服务,现在已开始收费,以前收费的服务项目,现在也开始加价。保险产品也不可能独善其身,费率的增加是迟早会发生的事!

购买保险,一定要抓住年龄,健康以及经济环境“三大”机遇!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一、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些什么

1、正确的评估风险,选择自己所需要投保的险种。可将自已需要购买的保险分为必不可少的保险、重要的保险和可选择的保险,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投保计划。

2、重视高额损失。高额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虽然较小,但一旦发生,其严重程度会很高,除了购买保险外,自己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3、注意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合造的保额。根据通常的经验,可以自己的年收入的10-15倍作为总保额;同时选择合适的保费,一般为年缴保费以不超过年收入的15%-20%为宜。

二、什么是如实告知义务?违反告知义务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对投保单、体检报告及其他投保问卷所提出的各项询问事项如实向保险公司书面告知。法律之所以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因为只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保险公司一般只是根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或保险费率水平。因此,违反告知义务,投保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我国《保险法》规定:(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三、为什么含死亡责任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或认可?

人身保险合同涉及被保险人的人身权利和经济利益,甚至有可能影响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所以订立含死亡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时,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应当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也就是说,必须由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字,并对投保的保险金额、受益人的指定表示认可,才能订立保险合同。

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除外)。因为含死亡责任的保险合同直接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不知情,易于产生道德风险,别人有可能以其生命为代价去获取不正当利益。寿险是一项充满爱心的事业,保险人应努力防止各种非正常投保行为的发生,以免给被保险人带来无妄之灾。

购买商业保险要注意哪些误区?_保险知识


随着人们对于防范意外、保障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等意识开始逐渐增强,对保险也越来越认可。但该如何投保,又该投哪类保险?一旦走进误区就会直接影响你的利益,有时甚至保了险也不能提供保障。

误区一:购买了社保就不需要商业保险?

 许多老百姓以为,自己拥有了社保就不再需要商业保险了,其实不然。

 商业保险是社保的补充。在医疗保险方面,业内人士表示:“社保需要商保进行补充的原因有三点:首先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有限的,但商保一旦确诊就按照约定保额进行赔付。同时,社会医疗保险具有属地性,商业保险则可实现全国通赔。另外,社会保险的保障额度是有封顶的,而商业保险则没有,老百姓可以给自己更高的保障。”

 在养老保险方面,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比较低,只能作为最基本的保障,而往往不能转移更多风险。而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市场行为,缴费水平比社会养老保险高,相应的保障水平也高,且用户可以灵活地选择保障程度。

误区二:重复投保可获得双倍补偿?

 从表面来看,重复投保应该可以获得双倍补偿,但实际情况又是怎样?

 在一些情况下,重复投保是可以的,但根据《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误区三:保额高赔偿就高,过度投保也无妨?

 有些老百姓在购买保险时很看重保额,认为保额越高出险赔的就越多,所以过度投保也没关系。可事实并非如此。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选择一定数量的险种投保,保障额大了自然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不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什么险种都想买也是不切实际的。

 同时专家建议,在购买保险时最好由规划师为自己量身定做一个规划,将自己的风险进行测量和规避,这样保额高才会真正在出险时赔的多。否则盲目地贪图保额,过度投保很容易产生经济上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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