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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向第三方支付理赔金时候应保管好支付凭证

2020-09-29
第三方家庭保险规划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保险理赔知识

案例:

王先生开车在下班途中遭后车撞击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坐在副驾位上的女儿头部创伤。王先生随即向交警部门和投保公司报案。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车辆承担全责,其投保的保险公司随即根据事故发生损失确定了理赔金额,包括车辆维修和人伤治疗费用。但一个月过去了,王先生依旧没有拿到对方车主应支付的赔偿费用,后来更是联系不到对方,情急之下,王先生找到承保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询问理赔事宜,但出乎王先生意外的是,保险公司已于半个月前支付理赔金,服务接待人员还向王先生出示赔款支付凭证。如此一来,王先生只能自行寻找对方车主解决此事,为原本忙碌的生活频添了不少烦恼。

新法解析:

相信很多驾车的朋友都遇到过类似王先生索款无门经历,但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将有效解决此类索赔难的问题。

新法第六十五条针对此类涉及保险责任的赔款出台了新规,首先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向第三人付款,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无须经由被保险人中转。其次,如果被保险人怠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这样一来,给付双方身份明确,从源头上避免了已拿到理赔金的事故责任方迟迟不向第三者支付赔款的问题,切实保护第三方的权益。

都邦保险温馨提示:如果自己是事故责任方,并且已自行向第三者支付责任保险理赔金,请您一定记得要保管好支付凭证,否则,您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因无法确知您是否已支付赔款,按照新法"直接向第三人支付赔款"的规定,则会提出拒赔。因此,我们在解读运用新《保险法》的过程中,在关注权利的同时也务必要参透义务的内涵。

延伸阅读

成都医保启动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


为保证客观公正地保障医患双方利益,对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审核、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效果评价争议处理等各类医保经办争议问题的全覆盖,成都医保局决定启动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下面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下成都医保的新机制。

成都市医保局聘请700余名专家

成都市医保局启动医保经办管理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牵头组建了包含700余名专家的第三方评审专家库,内设四个专业小组,达到对各类医保经办争议问题的全覆盖。通过组织评审,将建立解决争议问题的参照标准。

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第三方评审的适用范围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争议处理;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争议处理;工伤康复方案、工伤康复效果评价争议处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争议处理;企业、机关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争议处理;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争议处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药品谈判、协议管理等工作与定点(协议)机构的争议处理。新机制的适用范围基本达到对各类医保经办争议问题的全覆盖。

市医保局相关人士介绍,为开展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第三方评审工作,市医保局在医疗机构推荐和专家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牵头组建了包含700余名专家的第三方评审专家库,医疗技术专家均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且从事医疗专业时间超过6年,其中不乏梁宗安、王春晖、童南伟等知名专家和学术带头人。专家库内设四个专家组,医保政策专家组主要对成都现行各类医疗保险制度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医疗专业技术专家组主要对医疗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咨询、评判服务;法律顾问专家组主要对现行政策、新政策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提供咨询服务;药品谈判专家组主要对药品谈判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咨询、评判服务。专家库将实行动态管理,专家每届聘期2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市医保局相关人士表示,争议问题出现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人员提出评审申请,市医保局受理申请后组织第三方专家评审,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市医保局将选择相近、相关的申请评审问题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评审专家由市医保局根据评审问题涉及的医学专业,从专家库相应专业的专家中随机抽取形成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争议问题采取逐项讨论和表决的方式得出结论。评审结论作为解决争议问题的依据和处理今后类似问题的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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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车辆第三方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属于商业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超过交强险各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 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 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二) 精神损害赔偿;(三)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五) 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六)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率

在交通事故中,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20%;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5%;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0%;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5%。注意事项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责任险范畴,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类别,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不同的是,交强险有责无责都要赔,而第三者责任险有责赔,无责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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