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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南宁住房公积金政策再次放宽

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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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南宁市将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取消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限制,贷款额度提至60万元……昨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利好消息,备受市民关注的公积金政策又将作出相应调整,南宁在《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将于近期出台有关公积金政策的实施细则。业内人士分析,该新政的实施,将是南宁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全面松绑”,同时也提振了南宁楼市的信心。

》》》取消购房套数和贷款次数限制

“以前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范文青介绍,根据新政,取消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的限制,条件比以前放宽了。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购建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进一步简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以前提取公积金租房手续比较繁杂,今后会更加简单便捷。”根据新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办理租房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首付两成不受户型限制

据了解,早在此前,南宁已经在执行“首付两成”的政策,但有户型限制。具体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而购买二套房的家庭,首付比例则为50%。新政出台以后,在户型方面也取消了。

以纯公积金贷款方面为例,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使用并结清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以组合贷款方面为例,职工家庭办理组合贷款,除满足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组合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简单来说,一个家庭户不能同时存在2笔未结清的贷款,而且现在不受面积、套数等限制,至于贷款利率会不会调整,还要等相关文件出台之后才能确定,但相信这些新政出台多少都会带给市民一些利好消息。”范文青解释道。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低收入或住房困难户职工家庭的政策倾斜,支持南宁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作为特殊情况,凡职工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的,在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前提下,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住房套数或公积金贷款次数的限定。

》》》公积金贷款最高提至60万元

此前,市民申请住房贷款时,无论缴交额度是多少,只要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足够高,就有可能获得最高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今后,这种情况也将发生改变。范文青称,此次政策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有所提高,从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她进一步解释,60万元的贷款额度水平在全国来说并不是很低。据了解,南京的贷款额度9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达到60万元,但是南京的房价水平比南宁高太多了,这样换算过来,在南宁6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大概能够买到86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但是在南京的话购买的房子大概在34平方米。

“这也跟月缴公积金额度有关。比如,之前夫妻双方月缴800元以上的,最多可申请公积金贷款50万元。”范文青说,新政还增加了一个档次: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达到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申请职工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南宁购房的可参照此条件申请异地同城化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四市通用

除了将全面执行“认贷不认房”,异地购房者也将得到公积金贷款的支持。

据介绍,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视同一个城市,在四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执行同城化政策。范文青称,按照该政策将取消户口和工作地限制,四市职工在四市范围内任意一城市购房,均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比如罗先生是北海某中直单位的职工,他可以选择在南宁、北海、防城港任意一个城市购买住房,并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期,南宁将与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签订异地同城化贷款业务协议,进一步完善和加快开办异地同城化贷款业务的步伐,很快将实现四市购房公积金贷款“无缝”对接。“今年内将能实现这一目标。”范文青说道。

如果罗先生要来南宁购房,该如何申请住房贷款?范文青称,按照新政,同城化贷款的发放以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为主,中、区直缴存职工在邕购房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为主发放。因此,罗先生在南宁购房的话,他可以直接向区直分中心申请贷款。

此外,该政策实行本地职工优先政策,当个贷率超过75%,可暂停发放经济区异地同城化贷款,改由职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负责发放。比如罗先生在北海缴存公积金,他在南宁购房,当南宁公积金中心的个贷率超过75%时,他还可以向北海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30%;购买第2套住房首付50%)

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借款人凭“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市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贷款种类

1、纯公积金贷款: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可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二手房等普通商品房。

2、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申请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来补充购房资金。

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期限为1-30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分两档: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是4.00%(月利率为3.33‰),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年利率是4.50%(月利率为3.75‰),二套房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住房公积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得到放宽


为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改善性住房和租赁住房的资金需求,更充分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民生事项的现实保障作用,4月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的通知》。

一、新增六种提取范围。一是子女当年考取国家承认学历高等院校的家庭困难缴存职工,可提取不超过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二是缴存职工旧房安装电梯,凭相关批文、资金分摊表等相关资料,按实际分摊额提取;三是未成年子女或在高等院校在读子女购房,按缴存职工及其配偶购房提取手续和额度要求提取;四是购同一套住房,一次性提取购房款后,允许还贷满一年后,申请每年提取用于已还上一年度购房贷款本息;五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六是缴存人调离本市,即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也可办理公积金转移。

二、提高提取额度。一是取消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不超过70%的限制,按实际发生额提取;二是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可凭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治疗证明等资料,先期提取2万元,治疗后其提取额度,由只提取职工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调整为不超过一年内实际发生的费用;三是购房一次性提取金额,由合同备案日前的6月30日缴存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调整为合同备案日前一个月末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四是每年还贷提取金额由申请日前的6月30日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调整为申请日前一个月末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三、放宽租房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年提取租金额度不超过18000元。

住房公积金的设定一方面展现了企业对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职工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租房费用可由公积金缴存额支出,每月实际可用收入金额相应增加了一些,提高了职工的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住房公积金,攀枝花市再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办法


从12日起,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以所购房抵押为主,取消向借款人收取的评估费、公证费和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为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全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攀枝花市实际,5月11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六次会议审定,攀枝花市将开展“六个放宽、一个提高、一个延长、一个取消、二个开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

六个放宽

一、放宽享受首套房政策范围。

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债务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执行20%标准。

二、放宽在攀购房贷款条件。

凡在攀枝花购买住房的,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职工,均可在攀枝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放宽与开发企业合作条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受理、审核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放宽购房提取时限。

政策调整后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一年内办理”时间限制。

五、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提取额由“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上年度储存余额”调整为“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当前储存余额”。

六、放宽公积金销户提取。

一是不在攀枝花市就业(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且无住房公积金债务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二是住房公积金借款人配偶在退休时可以直接办理退休销户提取。

一个提高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贷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的20倍调整为贷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的30倍,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一个延长

延长贷款年限,将“再交易房房龄不超过20年”调整为“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35年”,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一个取消

不再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公证费和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个开展

开展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开展“商转公”业务,职工以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如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经借款人申请,原贷款银行同意,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和帐户设立手续。

第十二条单位录用职工或调入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或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公积金转移或封存手续。

第十三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十五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缴入住房公积金专户内,汇款3日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第十六条单位名称和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不高于12%。采取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并在个人帐户中予以注明。

第十九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所在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出部分需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

第二十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当月的工资基数为准。行政单位的缴存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保留津贴。事业单位的缴存基数包括:薪级工资、岗位工资、生活补贴、物价福利性补贴;未规范津贴的行政事业单位,现发放的地方出台的各项补贴均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包括地区补贴、生活补贴和职务津贴)。企业和驻市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补缴手续。

第二十二条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需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等情形时,原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破产的企业,所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依法优先予以清偿,缴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撤销、解散的单位,所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缴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单位应当自签订合并、分立协议或者作出改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在明确其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责任后,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帐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管理中心每年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存款结息,结息后转入本金。

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管理中心与单位在每年6月30日结息后进行对帐。

第二十五条管理中心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档案,为职工发放查询卡作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证。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查询卡的发放、信息变更、注销、补发等具体业务的承办。

第二十六条单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下列规定列支:

(一)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中列支。

(二)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住房公积金,黔南州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日前,笔者从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鼓励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改善性居住条件,在当前黔南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率高、存量资金少的情况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主动作为,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一是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

二是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将职工贷款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放宽至6个月;

三是继续执行原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即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首付只需20%;

四是将购买新上市发售普通商品住房的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60%降至最低首付30%;

五是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

六是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简化提取要件,支持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七是继续支持异地购房提取和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

八是公积金管委会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必要时开展贴息贷款等融资业务,利用银行资金放大住房公积金优势功能和制度作用,缓解资金压力,确保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九是进一步简政放权,通过增加个性化服务、取消中间费用等手段提升服务水平。

住房公积金,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从今天起,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实施啦!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吧。

1首付比例下调,二套房最低降至30%

原来使用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买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最低首付两成,90平方米以上住房最低首付三成。从今天起,首次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得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原来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最低为60%,从今天起,首付比例下调至最低30%。

但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仍按照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上浮至1.1倍。

2贷款额度提高,两人最高可贷60万元

从今天起,两人(含)以上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一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保持不变,仍为30万元。

同时新政也提高了贷款保底额度,即最低贷款额度。对于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两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贷款保底额度由30万提高至36万,即贷款额度不足36万元可放宽为36万元。

此外,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现役军人配偶、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经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经过本人申请,个人最高就可贷款60万元。

3放宽贷款条件,连续缴半年就能贷

原政策是贷款人所在的单位和职工本人必须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才可以贷款。新政改为“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

此外,为了适应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借款人婚姻关系变化导致住房产权分割等新情况,取消主借款人必须拥有50%以上房屋所有权的限定。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近年来,随着国家房贷政策的调整和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旧《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与现行的房贷政策明显脱节,也与潍坊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需求脱节,亟需进行修订完善。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工作,更好地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市政府根据相关法规修订完善了《管理办法》,并配套出台了《实施细则》。

新出台的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既注重贯彻体现国家、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精神,又立足我市实际,着重突出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和普惠性,充分秉持为民、便民的宗旨,可操作性强。

一、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中贷款条件的调整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旧《管理办法》中规定,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须连续2年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才能作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后在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多次调整,目前执行连续缴存6个月);新政策规定借款人及单位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调整的目的主要是考虑增加资金存量,缓解资金供需矛盾。

二、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中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改变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规定的最高额度范围内,按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对贷款额度的计算,旧《管理办法》中以夫妻双方按目前缴存水平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至退休前累计缴存总额的2倍计算;借款人是单身的,按上述计算总额的3倍计算。新政策以借款人夫妻双方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借款人为单身的,按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这部分公积金在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之前不能提取,只能用于提前全部还款时冲减剩余贷款本息。因此,提醒计划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要在账户中留有足够余额,以免因余额不足影响贷款额度。

调整的目的也主要是考虑增加资金积累。经统计分析,目前每40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够满足1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金需求。据统计,2013年末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已达到84.30%,超过了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75%贷款存贷比上限,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收支压力较大。通过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调整,可以有效缓解资金供需矛盾,保证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资金需求,既可满足职工不断增长的贷款需求,还更能体现出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有利于让更多职工能获得低息公积金贷款。

三、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中借款人需要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有所缩小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对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提供的担保方式进行了一定调整。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新政策规定借款人购买第二套住房且该房屋为现房、二手房或者虽然所购第二套住房为期房,但能提供符合抵押条件的房屋进行抵押的,可选择抵押担保方式,不必再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借款人节省了担保费用开支,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还明确了为借款人提供保证的担保公司必须是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中标的担保公司和担保费率。目前,全市通过公开招标后的担保费比原来执行的担保费平均降幅达57.7%,借款人的经济负担得到了大幅度减轻。

住房公积金,南宁本市银行借记卡办公积金可快速提取查询公积金


3月15日讯:3月14天,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分中心)了解到,为方便缴存职工快速便捷地提取和查询住房公积金,从2月份起,缴存职工可指定银行借记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值得注意的是,非南宁市本地卡暂时无法实现查询公积金功能。

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绑定银行卡实现即时到账的业务从去年9月份已开始试运行,但只有少部分缴存职工能够享受此业务。至今年2月份,系统已稳定,单位或个人可到柜台办理批量绑定业务。

在没有绑定此银行卡功能之前,缴存职工是如何办理提取业务的呢?据介绍,过去缴存职工要提取公积金,由于没有绑定业务,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公积金中心只能将职工个人提取的款项转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账户支取给缴存职工,流程较为烦琐,十分不便。如今,绑定指定银行借记卡之后,缴存职工在现场即可提取,并且实现即时到账。

那么,该如何办理绑定业务呢?缴存职工可指定其本人名下一张银行借记卡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每个职工只允许绑定一张借记卡。

缴存职工办理绑定借记卡手续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原则上转至其本人绑定的借记卡上。职工可在柜员机、网上银行等各种自助终端系统上即时查询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余额和贷款等信息。

借记卡办理绑定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确需变更的,须由职工本人或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及时到区直分中心支取业务前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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