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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条款的解释

2020-08-19
有关于保险的知识 有关保险的知识 有关保险知识的

【您】:指的是投保人,即购买本合同项下保险的人。

【我们】:指的是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是指受本合同保障的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不足一年不计)。

【保险费】:指您为购买本合同项下保险而支付的金额。

【保险事故】: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我们给付的金额。

【保险金受益人】:是指本合同中约定的有权申请领取保险金的人。

【首期保险费】:指保险期间内第一年的应交保险费。

【续期保险费】:指保险期间内第二年及以后各年的应交保险费。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指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单生效日在每年或每月的对应日。保险单生效日为2 月29 日的,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的某年如果没有2 月29 日,则2 月28 日为每年或每月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折算后的日增长率】: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折算后的日增长率=(1+保证价格增长率+年度红利增长率)1/当年的总天数

【月度资产管理费用率】:根据年度资产管理费用率由以下公式计算月度资产管理费用率 = 1- (1 - 年度资产管理费用率)1/12

【保险单账户实际内在价值】:进入分红投资账户的保险费按照实际投资收益逐年累计并减去相关费用后的实际账户价值余额。

【风险保额】:计算风险保障费时我们实际承担的风险保障责任,即本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高于该保险金计算日当时的保险单账户实际内在价值的部分。

【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我们指定的医院请见附表。若被保险人居住地或事故发生地没有我们指定的医院,则为国家卫生部规定的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甲等或以上的医院。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被国家有关机关认定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驾驶证驾驶;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机动车行驶证;

(2)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按时进行或通过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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