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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亮红灯!千万注意这几个重要问题!可能赔不起?

2020-03-10
保险知识重要吗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保险规划的重要性

关于偿付能力,小编说过很多。最近有人问小编:我在查我投保的重疾险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他们的偿付能力低于监管的要求,我买的保险不会就这么不白买了吧?我的钱是不是也打水漂了!

针对朋友的这个问题,小编还是带着大家先来看偿付能力的标准。

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时必须考虑的基本指标。偿付能力是保险人可以偿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监管由保监会负责实施,即检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并判断保险人的财务状况能否保证其履行财务责任、并在长期中维持经营。

所以,很多朋友看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就会想,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不起我呀?影响我未来的理赔怎么办?

问保险销售员吧,他们说不必过多的关注偿付能力,不会不赔付你,或者赔不起你的;但是有些文章就说还是需要关注的,而且偿付能力越高越好?到底谁对谁错,小编对此,提出以下3点,给大家好好说说,大家就能明白其中的问题。

1.我投保的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

很多用户都会很担心:我买的保险,手中拿到的不过是一份保单,也是一份纸质合同,我真的能靠这么一份纸质文件,保证我未来的权益吗?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条【保险公司的破产及其清算】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第八十四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三章第八十七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根据《保险法》第三章第八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三、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

简单来说,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只要不出现乱来的情况,国家不允许你倒闭的!所以,严格意义上,人寿险公司是不允许破产的,但可以通过其他保险公司接管,可以将破产公司的负债进行转移。

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我们的购买的保险一般有两个去处:

a.转让给其他愿意接手并进行兼并重组的公司

b.如果没有愿意接手的公司,国家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强制接手,一般是国资的非常有实力的保险公司。

就目前而言,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公司破产的案例,就算保险公司申请破产,原则上也不会影响我们保单的权益的,所以这点大家知悉,无需过于担心!

2.如果保险公司倒闭了,是不是我手上的保单就变成了废单?

保险公司依法申请破产,那么投保人、受益人等的权益还能受到保障吗?

小编想说,人寿保险公司会由其他公司来接手,并不会对我们的保单产生什么影响,只需要我们明确接手我们保单是哪家保险公司即可。

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有一个保险保障基金作为兜底,这是保险公司成立之初,会像保监会缴纳一笔准备金。如果保险公司真的做不下去了,保监会可以拿这笔钱对保险公司的所有客户有个交代。当然准备金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保险公司越做越大,保费越来越多,这笔资金也会随之增加。

这个基金可以选择对发生风险的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也可以选择救助保单持有人。当然救助保单持有人利益是非常极端、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在这种最极端的情况下,老百姓个人会亏损多少呢?非寿险保单,5万元以内全部救助;超过5万元的部分,救助90%;寿险保单,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所以保险公司和银行一样,受到政府的监管。即使出现破产(倒闭)风险,客户的保险利益基本能够得到兑现。

因此,保险公司无论大小,只要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在保监会下面经营的,国家是不允许破产倒闭的,就算出现此种情况也会被妥善安排,被其他保险公司接管,所以我们不用担心。

3.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指标是不是越高越好?

新规下,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根据保监会规定,按偿付能力风险大小,可以将保险公司分为四个监管类别,由优到劣,分别是A、B、C、D类,等级划分的依据来自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综合评估。

如果偿付能力低于上述标准,保险公司必须采取各种可行方法,最终将偿付能力恢复到最低安全线之上。

若偿付能力严重不符合监管要求,一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者与外部股东的协调出现了一些问题。

那么,在监管红线之上,偿付能力指标越高越好吗?

不一定。

有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过高,也可能意味着公司发展速度慢,资本金闲置等。这也是新公司偿付能力可能相当之高,但随着业务的逐步开展指标迅速下降的原因所在。

所以,还是要看保险公司是否有与风险相匹配的资本。

当然,偿付能力只能作为我们衡量和选择保险公司的数据和标准之一。同时,看偿付能力不能只看一个季度,因为不全面。所以小编建议下载4个季度为一年的数据做对比比较,这样能够了解这个保险公司这一年的经营情况是否稳定。如果长期或一直稳定在B级以上的保险公司,是比较靠谱的,大家可以放心选择。如果出现了下滑或下调,大家需要再观望观望这家保险公司的问题以及整改效果后,再做选择。

要查一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可以登陆该保险公司官网,找到“公开信息披露,点击进去找寻偿付能力报告”进行查看。就目前小编查看的大多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披露数据,都是以季度形式发布。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私信给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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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破产?偿付能力越高越好?这才是答案!


最近,有人问小编:我在查我投保的重疾险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他们的偿付能力低于监管的要求,我买的保险不会就白买了吧?我的钱是不是也打水漂了!

也有些朋友会问小编:我的保险产品, 代理人告诉我,这家保险公司的的偿付能力没有达到银保监会的监管,说最好要退掉,不然最后吃亏的是我自己。

针对朋友的这些问题,小编还是带着大家先来看看偿付能力的标准吧。

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时必须考虑的基本指标之一。偿付能力是保险人可以偿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监管由银保监会负责实施,即检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并判断保险人的财务状况能否保证其履行财务责任、并在长期中维持经营。

新规下,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注:根据保监会规定,按偿付能力风险大小,可以将保险公司分为四个监管类别,由优到劣,分别是A、B、C、D类;

等级划分的依据来自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综合评估。

如果偿付能力低于上述标准,保险公司必须采取各种可行方法,最终将偿付能力恢复到最低安全线之上。当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符合监管要求,一般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者与外部股东的协调出现了一些问题。

因此,不少朋友们看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就会想:保险公司会不会垮掉?会不会赔不起我?

问保险销售员吧,他们说不必过多的关注偿付能力,不会不赔付你,或者赔不起你的!但看文章,作者就说偿付能力是需要特别关注的,说低了不行,偿付能力高了比较好!是不是这样呢?看下面小编的解释!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亮红灯,或者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只比100%高一点,是不是离破产不远了?

不能这么说!在监管体系下,一家保险公司拥有100%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基本上是不会破产的!即使这家保险偿付能力亮了红灯,也不能说,这家保险公司就一定会破产。因为偿付能力不能全面反映这个保险公司没有兜底能力,可能是因为这家保险公司在开展新业务而导致的暂时亮红灯!

举个例子:小编在全国各地各种投资,花了10000万,而工资入账100万,那我就亏损了900万。这样也不能代表我没钱或着我借了钱就没有能力还钱。我可以卖掉我的投资进行变现,也可去银行去借钱。其实保险公司也一样,资产变现的方式有很多,当然借钱注入资本也很容易。

所以,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一般会强制叫停这家保险公司继续开展新业务,以保证偿付能力恢复到安全线之上,所以距离破产还很远,大家放心。

提到了破产,小编要特别强调一点:目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破产的保险公司,即使未来会有,也不用太过担心!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条【保险公司的破产及其清算】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第八十四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三章第八十七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根据《保险法》第三章第八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三、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

简单来说,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只要不出现乱来的情况,国家不允许你倒闭的!严格意义上,人寿险公司是不允许破产的,但可以通过其他保险公司接管,可以将破产公司的负债进行转移。

如果保险公司破产,咱们所购买的保险一般有两个去处:

a.转让给其他愿意接手并进行兼并重组的公司

b.如果没有愿意接手的公司,国家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强制接手,一般是国资的非常有实力的保险公司。

所以,即便未来某家保险公司申请破产,原则上也不会影响我们保单的权益,这点大家知悉,别被误导了!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很高,这家保险公司一定不会出现赔不出钱的情况?

也不一定。

有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过高,可能意味着公司发展速度慢、资本金闲置、新成立的保险公司等。新成立的公司偿付能力一般情况下都会非常高,但会随着业务的逐步开展指标迅速下降!同时,偿付能力高,并不能说明这家保险公司不会出现赔不起的情况?

比如说,一个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00%,就一定不会出现赔不出钱的情况?

当然不是!因为保险公司经营的是概率,一切只能根据经验假设来计算。一旦出现大规模的天灾人祸,导致风险的真实发生率超过了预计的6倍,600%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一样可能赔不出钱来。

所以最终赔不赔得起,还是要看保险公司是否有与风险相匹配的所有资本。

当我们无法判断保险公司抗风险资本时,银保监会会帮我们的。

银保监会发布的经营评价体系、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分别从经营效果、服务水平和风险状况三个不同的角度对保险公司来进行评价。

经营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个方面评价保险公司的经营效果。

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销售、承保、理赔等保险消费者直接感知的服务环节评价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

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则是从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拥有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来评价公司的风险状况。

这三个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一起构成了三位一体的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共同促进保险业防范风险、科学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由此可以看出:

银保监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非常大,广度非常宽,而偿付能力,只是银保监对保险公司众多指标要求中的一个。即便保险公司出了问题,银保监会会强制整改或采用其他办法,以达到保护我们利益的目的!所以,偿付能力也只能作为我们购买参考的指标之一,不能作为主要指标,不全面!

比如:

国富人寿,偿付能力比平安人寿还要高,那平安人寿一定比它弱吗?

单从数据上看,国富的数据比平安的要好看多了,那么国富就比平安的产品值得购买?平安的就不敢买了吗?显然不能这样判断。

所以,偿付能力也只能作为一个购买参考指标,最终是否购买还要落足于产品本身。

毕竟偿付能力再高,数据再漂亮,保障不充足,产品本身没诚意,同样不值得购买,反正四爷是不会买。即使某个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一段时间内亮红灯,或者低了,但如果产品比较好的话,还是可以考虑购买的!当然,如果是长期亮红灯的保险公司,各位还是慎重考虑,谨慎购买!

最后,小编教给大家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数据的方法:

看偿付能力不能只看一个季度,不全面且容易误导。因此,小编建议下载4个季度为一年的数据做对比,这样能够了解保险公司这一年的经营情况是否稳定。如果长期出现下滑或下调,大家需要再观望观望这家保险公司的问题以及整改效果后,再做选择。

要查一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可以登陆该保险公司官网,找到“公开信息披露,点击进去找寻偿付能力报告”进行查看。就目前小编查看的大多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披露数据,都是以季度形式发布。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低,危险吗?


“九月份,保监会公布了2019年第二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其中,105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68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排在前三名的公司有:三峡人生、海保人寿、国富人寿,其中我们耳熟能详的几个大保险公司则排名中间靠前的位置:中国人寿24,泰康人寿32,太平人寿34 ,平安人寿36。”

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啥?

偿付能力即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

偿付能力充足率即衡量其该项能力的指标,每个季度银保监会都会进行披露。

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有两大因素。

一是实际资本,即每家公司的注册金;

二是监管要求的最低资本。保监会通过全方面考察保险公司,对每家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设定不同。

假设一家保险公司销售出去的保单越多,承担的风险就更大,监管要求它持有的最低资本就会越多。

能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即为偿付能力达标的公司:

(一)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一旦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亮起了红灯,保监会就会及时出手,采取监管措施。

比如说,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的公司可以正常经营业务;

偿付能力充足率介于100%和150%之间的公司会被重点关注或采取相应措施;

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会被强制停止开展新业务。

偿付能力的排名和保险公司的好坏有关系吗?

偿付能力高,一定是有好处的,但是并不代表偿付能力可以衡量保险公司的好坏。

倘若某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非常高,也可能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1. 保险公司刚成立不久,销售单量较少,理论上理赔概率和负债都较小。

比如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最高的三峡人寿,成立于2017年12月,至今为止不到两年的时间,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由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不长,销售的保单量较少,因此承担的风险也较小,因此偿付能力非常高

反观偿付能力评级为C的百年人寿,注册资本77.948亿,2019年的保费规模在91家寿险公司当中排名第13位!因为先后上线了康惠保、康惠保旗舰版等爆款产品,导致保单量飙升,保监会要求持有的最低资本更高,最终致使偿付能力充足率仅有112%。

2. 闲置资金未得到有效利用。

这可能就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有关系了,比如有大量的闲置资金还未开展新的业务。

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在某一时间内偿付能力过低,也有可能是产品“性价比太高”的原因。

还是拿百年人寿来讲,正因为产品的性价比很高,导致销量大幅上涨,反而会降低偿付率。

因此,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0%的险企,未必比偿付能力150%的更好。

偿付能力很低,代表保险公司濒临破产吗?

不是。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简称偿二代。

在偿二代的运作体系下,只要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00%,公司在接下来的一年中破产的可能性就低于0.5%,换句话说有99.5%的可能性不会破产。

单纯从2季度的偿付能力来看,除了中法人寿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之外,其它公司都是安全的。

另一方面,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的指标,每一季度保监会都会进行披露。

它和统计时间、产品销售、保险公司运营策略等都有关系,目前的偿付能力不好并不代表未来的偿付能力不足,反之也是如此。

比如说,2018年第三季度的吉祥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5.43%,低于最低标准。但第四季度就扭转了局面,重新达到了保监会规定的标准。

因此我们完全不必杞人忧天,去担心保险公司是否会倒闭。

退一万步讲,就算保险公司“不幸”经营不善,破产了,我们也不需要担心手中的保单会受影响。

会有其它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接手(如果没有自愿的国家也会指定),总之保监会一定会妥善处理,不让你的保单受损。

偿付能力和我们购买保险有关系吗?

很多线下保险销售会拿偿付能力作比较,实际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只能是我们购买产品中微不足道的一环。

重要的是产品本身,而不是保险公司。

对于消费者来说,只需要考虑偿付能力是否达标即可。至于是高是低,并不应作为衡量产品好坏的决定性因素。

保险公司的,买车险换保险公司,千万千万注意这几点,学会了购买不被忽悠吃亏!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之前买的车险是在一家小的保险公司买的,现在想换一家保险公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还是直接换?

首先,小编先声明一点:各个保险公司的价格基本一样,但是折扣不一样。

每个保险公司的车险金额在同一个城市,系统折扣一般是一样。主要是系统价格后的优惠不一样。多找几家对比会得到优惠价格,当然也要考虑保险公司在当地的口碑。

同时,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不同渠道,价格也不一样。目前车险的购买渠道有:4S店、保险经纪人、电话车险、互联网车险这4种,其中,一般来说,电话车险和互联网保险的价格比较低!

其次,车险换保险公司的时候,保险公司可能需要你验车!

一般情况下,如果之前有投保商业险,还未到期续保时不用验车,只需提供上年度保单。

如果之前未投保过商业险,以下3情况需要验车。

如果车辆脱保,保险过期,重新投保需要拍验车照片。如果之前未购买过商业险,第一次购买也需要验车。如果之前购买过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但没有购买过车损险,玻璃险,划痕险,如要购买车损险,玻璃险,划痕险时需要验车。

注:(以下附图验车拍照方法。5个视图,车辆4个45度角拍摄,每个视图可以看到两个面,及拍一张车架号加上当天报纸)

车辆投保:

1.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三选一即可)

2.上年度保单(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同一家公司续保一般不用提供,转保到其他家公司时,个别公司会有要求提供。

3.(1)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均要正反面,二选一即可)

(2)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所以,换车险公司的话,就有可能被要求验车。面对你所转到的保险公司要求验车时,虽然麻烦点,但验就验呗,按照其保险公司的验车流程走就可以!

再者,无论你将换哪家保险公司,你的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尽量不要分开买!

如果你在两家保险公司分开购买了商业车险和交强险,那么一旦出险,你可能需要报2次险,拨打2个保险公司电话,发生2次理赔,和2个保险公司交涉,太麻烦了,还会造成一定的问题。

所以,不管你换了哪家保险公司,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同步买就可以了,这样不仅省时还省力!

最后,换保险公司的时候,一定也根据你当地的网点和理赔进行选择,不要胡乱听信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瞎说!

一定要选择你所在地网点理赔比较全的,服务比较好的保险公司,这样一旦出险或有个什么事情,你能及时的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获得相应的服务,这样也能保证你的合法权益。

换保险公司的注意点,差不多就是以上4点了。

大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情况做判断换保险公司,和换哪家保险公司。小小的提醒一点:换保险公司一定要多加分析比较,也许还能拿到低折的优惠呢。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偿付能力


小编常常给大家披露关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数据,因此,有些朋友就有些疑问:为什么要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对我们购买保险有什么影响吗?

要知道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时必须考虑的基本指标。偿付能力是保险人可以偿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监管由保监会负责实施, 即检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并判断保险人的财务状况能否保证其履行财务责任、并在长期中维持经营。

简单说,当发生了一些极端情况,比如自然灾害等,保险公司是否有赔付你的能力。

所以,我们在购买时,偿付能力也是我们衡量和选择一个保险公司靠不靠谱的标准,是我们必看的一个数据。

当然,偿付能力也有其相应的数据标准。新规下,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根据保监会规定,按偿付能力风险大小,可以将保险公司分为四个监管类别,由优到劣,分别是A、B、C、D类,等级划分的依据来自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综合评估。

而2019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数据已出炉,就目前一季度偿付能力“成绩单”:4家寿险公司不达标!

下面是77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排名数据:

当然,偿付能力只能作为我们衡量和选择保险公司的数据和标准之一。同时,看偿付能力不能只看一个季度,因为不全面。所以小编建议下载4个季度为一年的数据做对比比较,这样能够了解这个保险公司这一年的经营情况是否稳定。如果长期或一直稳定在B级以上的保险公司,是比较靠谱的,大家可以放心选择。如果出现了下滑或下调,大家需要再观望观望这家保险公司的问题以及整改效果后,再做选择。

要查一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可以登陆该保险公司官网,找到“公开信息披露,点击进去找寻偿付能力报告”进行查看。就目前小编查看的大多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披露数据,都是以季度形式发布。

关于偿付能力,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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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保险企业偿付准备金的相对数额


(二) 保险企业偿付准备金的相对数额

评估保险企业偿付能力是否充分, 要同保险企业经营的业务量相联系。两个保险企业的偿付准备金数额相等, 并不能说明两个企业的偿付能力是相同的。例如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各自有偿付准备金 2 000 万元, 而甲公司的保费收入为 5 000 万元, 乙公司的保费收入为 7 000 万元, 则甲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要比乙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强。因此, 保险企业的偿付准备金数额不能全面反映偿付能力的大小, 要考虑准备金的相对数额。一般用偿付准备金的值与保费收入的比值作为衡量标准。如上例, 甲公司的比值为 40% , 乙公司为 28. 5% , 则甲公司的偿付能力强于乙公司的偿付能力。

(三) 赖以建立保险赔偿基金的损失概率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程度

损失概率是计算保费、建立保险基金的基础。损失概率的准确性和可靠程度越高, 即偏差越小 ( 财务系数越小), 发生超常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小, 超常损失的赔偿与给付额就越小, 对偿付能力额度的要求相对就低。反之, 对偿付能力额度的要求相对就高。

损失概率的准确性和可靠程度可用财务稳定系数 K 来衡量。

K 值越大, 说明准确性和可靠程度越差, 业务的财务稳定性越低。

保险企业的财务稳定性是表示保险企业承保的业务实际发生赔款支出超过或不超过收入净保费的可靠程度。财务稳定性包含两层含义: 保险企业纯保险费收入与发生赔款支出之间的对等关系; 保险企业所累积的总准备金与突发特大风险造成的损失所需赔款之间的对等关系。损失概率的准确性和可靠程度制约着保险企业的财务稳定状况, 从而对偿付能力额度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总之, 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直接影响着保险企业经营的财务稳定程度的大小, 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要求是保险企业财务稳定状况的临界水平。偿付能力额度越大, 保险学原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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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编发了很多关于理赔的文章,有不少人在下面留言吐槽到:保险就是骗人的!我买的保险就不赔我!买的时候说什么都赔,真等我申请理赔的时候就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等类似的说法。

当然,在用户的这种反馈,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因为保险业务员的误导;另一方面是用户自己的误解所导致的。

下面小编把一些比较坑的地方给大家说一下,大家千万要注意哦。

1.买保险,到熟人那边去买!

很多人买保险怕被骗,总会走向这么一个拐角,心里有个信念:我找亲人、熟人或者关系比较铁的朋友买呢?他会从我的角度出发,也不会骗我的,这样推荐的产品也比较靠谱!

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一点,你和保险业务员很熟有能怎么样?杀熟的事情被曝出来的还少吗?即使他告诉你别家的产品好,你又怎么分别好与更好、差与没那么差这些程度上的差别呢。

所以,小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保险的购买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条件,不是从产品出发来匹配自己的需求,而是从需求出发找寻对应的产品,千万不要本末倒置。所以亲戚会被利益所驱使,我们也很难找到适合我们自己的保险产品。

2.大公司的保险产品就是比小公司的好,还是得买大公司的保险产品!

小编想要先声明一点:保险公司是所有公司成立中最难的,所以保险公司无论大小,只要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在保监会下面经营的,都是非常靠谱的!

保险公司可靠性的问题,从法律层面上讲,保险公司不管大与小,只要它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可靠性就不是问题。其实,保险公司的大与小的区别在与实际操作和使用上。简单讲,大公司的服务会更好一点,小公司的产品性价比会更高一点。

比如:重疾险、意外险、寿险等一次性赔付的产品:只赔付一次,保险合同终止,服务体验差,忍下即可,但是在保费上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有时候会相差一两万还不止(指每年保费),所以此类产品更多的是关注性价比的问题,而不是保险公司大小的问题。

所以,买保险并不一定非要找大保险公司,以及只要符合理赔条件,无论是大公司产品还是小公司产品,赔款该多少就是多少,并没有多大差别。反倒是有些大公司,因为广告费花的多,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险价格反而比小公司贵不少。

3.用不到返本,用得到给钱,还是这样返本的保险好!

关于返本型保险,小编以重大疾病保险为例。

其实,关于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小编说了很多次了。但是今天还是想要强调一下。返还型保险的最大的坑在于保费贵!

一般是以两全险、万能险主险,以健康险险作为附加险以此捆绑的一种组合保险计划。一般缴费时间为3年、5年或10年,保障期限为20年或30年,到期返还保费或再加点利息返还,类似于分红险,但是收益不会那么高,但保费却不是一般的高!

你可能会觉得,有病治病,没病返本,这样多好,我也不亏!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返还型重疾险的本质是:我们多交了很多的保费,然后保险公司拿去进行理财,几十年后把其中一部分返还给我们,而且收益并不高。

换个角度,我们拿出上涨的保费去购买点大额医疗险也是足足有余了,所以在用户想买一款返本型保险的话,真的不划算!

4.买什么都保的保险产品最好,这样省心!

很多人喜欢一劳永逸的事情,小编也不例外。比如在淘宝买个东西,总想着在一家店,全部把想买的东西全部买完。相同的,面对保险,也是希望一款保险就什么都能保,自己不用在操心多选什么的。

对于这样的想法,保险市场上是有这样的产品的。但小编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真的买了这类产品,可能要花费很多冤枉钱。原因这类产品,保障项目非常全面,意外、医疗、重疾、身故等项目豆包,但是每一个保障项目的保额确是非常低的,对我们用户来说,大多起不到真正的保障作用,甚至有些保障作用是公用保额,你以为你买了两项甚至更多项的保障责任(加起来120万),其实,其实只要赔付了其中一项(30万),保险合同就终止了,你不觉得太坑了吗?

同时,把多想保障责任打包在一起卖,你以为会比一个一个买便宜,有这种想法,真的是大错特错了,要知道,保险公司不是零食店,这样卖,会更贵,我们付出的保费更多,而得到的实际保障的作用却很少,某安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此为噱头,促使用户购买。

5.保险生效后,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

保单生效了,保障就开始了,发生了符合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得赔!如果你现在还这么认为,真得好好了解一下保险了。为什么说保险生效后,保险公司不一定会赔,那是因为有些保险是有时间的限制——等待期。

一般情况下,意外险是没有等待期设置的。不管是住院还是伤残/身故,只要保单生效了,发生的事故在保障期限中,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

一般情况下,医疗险都是有等待期的,时间为30天、60天、90天不等。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疾病住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疾病住院,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

一般情况下,重疾险都是有等待期的,时间为90天、180天、360天不等。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重大疾病保险有些特殊情况,大家可以点击>>>保险生效后,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你想多了!了解下。

般情况下,寿险有等待期,时间为180天不等。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身故/伤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身故/伤残,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

这里小编要特别提醒一点:一般寿险条款规定,因自杀导致的身故,2年内保险公司不赔付。

有些人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了,出了事就一定赔,是大错特错了!

目前只有意外险是可以的,其他健康和人寿险种都不可以,都存在等待期的。如果是过了等待期后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事故,医疗险、重疾险、寿险是正常赔的;如果是在等待期内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只退还保费,甚至有些保险公司连保费也不退,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6.生了病保险就要赔,不赔我就是骗子。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买了重疾险,就什么大病就都赔。这是我们的认知错误,但事实并不是如此。重大疾病保险都是有疾病保障范围的,大多保障的疾病种类为40-60种,目前,也有不少产品保障百种以上。

举个实际的例子:

所以,如果你得的大病并不在你所购买的疾病范围保障内,保险公司也是不承担保障责任的。这也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之一。

最后,小编想说:购买时了解保险条款很重要,只有了解清楚,才能在理赔的时候不出问题。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保险知识汇总,关于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几个重要问题的探讨


一、新一轮农业保险试验概况

2004年初,中国保险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提出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发展农业保险的五种模式。同年3月以后,保监会又先后批准三家专业农险公司开业或者筹建。第一家是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这家公司主要经营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该公司采取的是“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保监会要求其种植、养殖业保险的比例不得低于60%。第二家是吉林省筹建的安华农业保险公司,这家公司借鉴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模式,实行股份制经营,以“大农险”为概念,为吉林省的农民提供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家财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等一揽子保险。第三家是黑龙江阳光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这家公司建立在黑龙江农垦系统,已试办了十余年相互制农业保险,此次是将过去相互制农业保险的雏形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保监会分别以保险公司自办、代办、保险公司和政府联办以及共办等四种形式在五个地区进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业务试点。一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保公司)在四川省进行的奶牛政策性保险试点。在四川省眉山市的两个县,地方政府给予农民奶牛保险定额保费补贴,其余由农民承担。保单责任范围比较大,除了故意致死和大规模疫情外的责任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二是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在江苏省实行的水稻政策性保险试点。由当地地、县两级政府为农民承担50%的保费补贴,风险共担。政府和保险公司签订协议,设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式运作。三是湖南省生猪保险试点。试点为湖南省的商品猪养殖示范基地,在试点区县,农民同样将得到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不过,这些补贴不仅来自当地政府,还来自当地的龙头企业。由政府龙头企业和农民各出一部分保费,而包括口蹄疫在内的风险都被列入可保范围。四是新疆自治区的棉花保险,实行由保险公司自办的模式。当地政府没有直接的财政补贴;但要求各县、乡政府支持,并将其作为县、乡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五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奶牛保险。

二、关于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边界

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农业保险产品都必须实行政策性经营。事实上1791年诞生在德国的雹灾保险,就是由私营保险公司经营的,而且德国、英国、法国等至今都是以私营保险公司为主经营雹灾保险。在日本,除一部分大田作物(水稻、早稻、小麦等)和马、牛、猪、蚕等饲养项目是依法强制实行政策性保险之外,花卉、某些设施农业、精细农业产品的保险,实际上都是商业性经营。这就有必要对农业保险的具体项目和内容进行分析,讨论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区别及其原因。

只有那些关乎国计民生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而商业性保险公司又不可能或不愿意从事经营的农业保险项目,才有可能纳入政策性保险经营。也就是说,从宏观层面上讲,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必须有较强的政策意义;而从微观层面上讲,这些保险产品因其成本高、价格高,在竞争的保险市场

保险知识,保险公司不赔的几个原因


投保人购买寿险主要是为了能在出险后获得经济补偿,但是也有一些投保人在出险后遭到拒赔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有如下几种原因:

一;未履行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二;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寿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三;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四;保险事故属于除外责任,除外责任详见保险条款。

五;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

六;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

七;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和材料。

八;超过索赔时效。

以上是寿险拒赔最常见的几种原因,通过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保险公司,关于保险红利的问题


咨询内容:最近和一些营销人员沟通了一下,了解到保监会似乎关于红利的问题有规定,据说是有一个最低下限的,我想问是不是有这样的一个规定,如果有,这个最低下限是多少?谢谢!

咨询网友:midweek(南京)

专家解答:

西安新华人寿陈江平

现金分红就是以保费扣除央行准备金及保险公司运营费用剩下的保单现金价值为基数来分红;是保险公司按照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来分红,而未分配盈余部分则不参与分红,并且可分配盈余与为分配盈余的比例是由保险公司自己设定。

保额分红是按照保费所投保的保额为基本基数来分红;是保险公司按照不低于70%可分配盈余来分红,并且保监会规定,实行保额分红的保险公司必须把未分配盈余的70%也要参加分红,由此可知无论采用保额分红方式的保险公司怎么设定可分配盈余和未分配盈余的比例都是按照保险公司当年的总盈余的70%来分红。

南京平安人寿谭小宁

分红保险不是中国人创造的,在国外已经几十年。是保险资金在金融市场的投资收益不确定性,而每张保单都要经过几十年。为了保证投保人的利益保值增值而制定的盈利分红。

同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来保证保险公司的经营。平安自2001年卖分红险以来,实际分红还没有为零,道是年年递增,销售预期均利益以中档解释。这也是反映公司的诚信度和经营绩效。但是理论上讲分红是不确定的。因此,买保险还要多了解公司。

南京新华人寿孙加照

万能险的保底收益保监会规定最高2.5%,如果您正在考虑分红险或全能型的万能险,建议您了解不同的分红方式,现金分红与保额分红的区别,可根据对选择的公司整体业务盈利水平来主观看产品的收益,其次要看产品的功能。

保险公司,购买医疗保险要注意哪些问题?


1.细读保险责任条款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弄清险種的责任范围,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例如,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保险都规定了一个观望期,观望期一般是在自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内,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2.如實陈述身体状况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把自己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及以往病史如實向保险公司陈述,以便保险公司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是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實,不履行忠實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最后受损失的是被保险人。3.文件齐备才能签字收到保单时应查验是否附有下列文件:保单正本;保险条款;保险费正式收据;变更申请书;现金价值表。上述文件齐备,才可在保单送达书上签字并填写收单日期。4.犹豫期规定要清楚为了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都有“犹豫期”的规定。一般来说,客户收到保单后10日内为“犹豫期”时间,保户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对自己所投的险種做进一步的深入考虑或作出重新选择。在“犹豫期”内,保户有向保险公司提出撤销保险合同的权利,而且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应无条件退还保户所缴纳的全部保费。5.注意免赔条款内容作为附加险的住院医疗险,属于一種补偿性保险。补偿性保险的特点,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實际支出进行补偿,但又不可能超过實际花费的费用,因此,各家保险公司都规定了一个免赔额。如果你的医疗费低于免赔额,则不能获得赔偿。当你的医疗费超过免赔额后,对医疗费用的赔付也是划分档次的。6.避免医疗险的理赔纠纷一般出现理赔纠纷的情况经常有下面几種:1、客户沒有如實告知,隐瞒既往病史;2、在保险等待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及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3、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所引起的住院医疗费用。避免纠纷应该从投保就开始。首先应该在投保时诚實告知,其次应该在事故发生后正确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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