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其资格如何认定

2020-08-12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的知识 失业保险规划

什么是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其资格如何认定?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且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 申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时, 男性年满 50 周岁, 女性年满 40周岁, 经街道劳动保障机构上报,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 可以认定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并在《再就业优惠 证》上予以注明。

针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有哪些再就业的援助?

各级政府要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女性 40 岁以上、男性 50 岁以上, 家庭收入接近或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就业困难人员, 重点提供就业援助。

( 1) 凡政府开发的岗位、财政承担工资的岗位以及由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所设立的岗位, 都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各地要从实际出发, 积极开发诸如社区保洁、绿化、保安以及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 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Bx010.cOM

( 2) 对为就业困难人员专门开发的岗位, 劳动保障部门可从再就业资金中为其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按照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和计算, 个人缴费部分仍由本人缴纳。

( 3) 对安排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下岗失业人员, 各地还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比例的岗位补贴, 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

( 4) 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要列出名单,重点帮助,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根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特长和就业需求, 按年度制定专门的援助计划, 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 并与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密切配合。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职业介绍是否收费?

根据有关政策,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介绍上述人员就业成功的, 根据职业介绍机构的推荐证明, 被介绍人员的《下岗证》或《失业证》 等下岗失业证明, 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并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是否收费?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可享受免费再就业培训。具备资质条件的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面向上述人员开展免费培训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对其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再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后, 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培训补贴。

新办的服务型企业招收下岗职工, 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新办 的服务型 企业 ( 除广告 业、桑 拿、按 摩、网吧、氧吧外) ,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 30% 以上( 含 30% ) , 并与其签订 3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 30% 但与其签订 3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 = ( 企业当年所 招用的下 岗失 业人员÷ 企业职 工总 数×100% ) × 2。

新办的商贸企业招收下岗职工, 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新办的商贸企业 ( 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 ,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 30% 以上 ( 含 30% ) , 并与其签订 3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 30% 但与其签订 3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 = ( 企业当年新 招用的下 岗失 业人员÷ 企业职 工总 数×100% ) × 2。

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招收下岗职工, 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现有 的服务型 企业 ( 除广告 业、桑 拿、按 摩、网吧、氧吧外) 和现有的商贸企业 ( 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 新增加的岗位,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 30% 以上 ( 含 30% ) , 并与其签订 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 30% 。所以说下岗失业保险法律顾问目录

相关推荐

灵活就业人员,蜀:灵活就业人员该如何接续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用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应标准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按统筹地区规定在三个月内接续医保关系的,享受医保待遇可不设等待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用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医保关系可以按规定在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之间转移……8月21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关于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灵活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跨制度参加和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

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得跨制度转移;下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可以重新选择参加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保关系按规定可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间转移。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通知》旨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保关系的便捷转移、顺畅接续,同时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用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施城乡统筹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按相应标准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保关系按规定可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间转移。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能跨制度转移,只有到下一个参保缴费年度,才可以重新选择参加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接续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在就业年龄内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可按当年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额度与当年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额度的比值为标准,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省内跨统筹地区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医保折算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应与参保地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一并累计计算。

针对由城乡居民医保接续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接续参加职工医保,其在就业年龄内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可以按照当年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额度与当年当地职工医保缴费额度的比值为标准,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省内跨统筹地区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医保折算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应与参保地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一并累计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按统筹地区规定在三个月内接续医保关系的,享受医保待遇可不设等待期限。

为方便政策落实到位,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完善和推广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推进关系转移接续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地区共享,确保跨地区参保信息顺畅传递和互认。同时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程序,为参保人员提供及时高效服务。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可以大大提高他们抵抗各类风险的能力,降低风险的程度,进而降低他们的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这对于我们改变当前储蓄过度而造成的国内需求不足具有积极的意义。另外,从长远来讲,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灵活就业人员中相当大比例的农村人即将成为城里人,那么尽快建立这些人的社会保障对我国社会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养老保险的办理方式是怎样的呢?据调查,不少灵活就业人员不知道如何进行办理养老保险。对此,下面小编将详细为您介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所需资料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三)《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四)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保险关系部(我局三楼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二)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

(三)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需申报年度缴费工资。

(二)业务申请须在每月1-25日期间办理。

(三)申请人必须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通存通兑个人活期活期存折,同时保证该账户的余额足够次月的扣缴。当月扣款不成功的,不记录当月的缴费年限,所造成的缴费时段空缺不予办理补缴。

(四)申请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应提前两个月向我局待遇核发部(我局二楼服务大厅)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手续。

(五)我局将不定期地通过网站和公共媒体向社会发布最新的社保消息,申请人可登陆当地社保局网站或拨打电话进行查询。

*小编温馨提示: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之前,需对该养老保险进行全面了解,在当地社保局可得到最权威、最正确的信息解答。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