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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转正,不交社保合法吗?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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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劳动合同法上明确规定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但在现实中,不少中小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等原因在试用期内不给员工上社保,而劳动者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误认为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不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而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企业常见套路:

转正之后才能缴纳社保、或者转正之后补缴试用期的社保。

试用期的时间有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要上社保吗?

有些单位和员工说,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过后,一次性补缴。但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如此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些规定都没有特别注明试用期可以不缴纳保险,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WwW.bx010.COm

因此,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试用期并非“说炒就炒”,两种情形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具体内容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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