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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汇缴和补缴办理指南

2020-07-13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知识入门指南 再保险规划和安排

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由单位向所属管理部提交一式四联、由单位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根据汇缴书开具的转帐支票一张。

如果汇缴当月发生因职工调入、调出、离退休、新增职工等情况引起汇缴金额变动时,单位应同时提交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汇缴书”、“变更清册”及据以填制的转帐支票配套使用,“汇缴书”金额与支票金额一致。

三、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由单位填写一式四联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一式二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开具转帐支票到所属管理部办理。

相关知识

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看攻略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

“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公积金,东营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东营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公积金查询】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贷款申请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且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等;

(4)已交足不低于全部房价20%的首付款;所购住房必须为一年内且本地区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5)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人、所购房产权人必须一致;

(6)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保证等;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险一金查询】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及流程

(1)《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担保机构担保一式3份,自然人担保一式2份,以下资料复印件份数同申请表份数);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预付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价的20%);

(5)保证人同意保证的书面文件及身份证、职业收入等有关证明;

(6)夫妻共同还款协议书,住房公积金查询对账单及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7)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贷款人中,夫妻双方在东营市范围内跨县区工作的,另一方所在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出具公积金缴交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单身职工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超期和无户口簿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

准备贷款所需资料→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并填写申请表→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初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贷款偿还(一年期以内的借款实行一次性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借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从贷款发生的次月起,经办银行按月从借款人个人还款账户中扣划)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的规定

(1)贷款最高限额由以下几个因素计算确定:

A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暂定每户10万元;

B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月公积金缴存额×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借款人配偶月公积金缴存额×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

在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上述规定按照孰小的原则及借款人情况确定实际的贷款额度。

(2)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暂定为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限。

(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现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5年以内的,年利率4.14%,5年以上的,年利率4.59%。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条件

(1)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冻结;已办理冻结手续的公积金开户人不得再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

(2)用个人信誉提供担保的自然人,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收入稳定,其在签订担保合同的同时,将个人公积金予以质押,办理冻结手续;

(3)由具有担保资格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提供全程担保;

(4)用自有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必须提供第二居所承诺书等证明。

根据借款人借款金额和还款能力确定采取上述担保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担保措施,以确保公积金贷款的安全。借款人不按要求提供担保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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