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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并不是什么病都可以理赔-重疾险可以理赔哪些病症

2020-06-13
重疾保险规划 重疾保险知识 保险重疾规划愿景

每个消费者对大病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但是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界定的。千万不要以为买了重大疾病险,就以为什么病都可以理赔。

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升高,消费者对重疾险的关注也逐年升温,但对重疾险购买和理赔的误解仍普遍存在。

从与客户的接触来看,咨询和购买重疾险的客户比例非常大,给我的总体感觉是,不少消费者都意识到了购买重疾险来转嫁风险的重要性,但是对重疾险的认识仍存在误区,而这些误区往往是普遍性的。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强烈,但对重疾险了解粗浅,盲目购买的结果是往往难以获得理想的保障,也是不少理赔纠纷的重要原因。

那么,这些常见的误区有哪些呢?且看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怎么说?让我们一次性把这些误区都搞明白。

误区一 买了重大疾病险,所有的大病都可以保这是最常见的一个对重疾险的误区。

每个消费者对大病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但是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界定的。现在各大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种类均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为基础,在该《规范》包括的25种重大疾病外,各家公司会自行增加一些病种,一般都达到30种以上。

这些重大疾病具有两大特点: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大,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比如,恶性肿瘤(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可见,重大疾病险的本质作用是为了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

误区二 重疾险产品所保病种越多越好

如果单纯看重大疾病的保障种类,目前市场上有的产品保障30种、40种重大疾病,有些甚至保障50种重大疾病。那么,是不是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性价比也越高呢?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了25种重大疾病,目前市场上所有商业重大疾病保险都是以此为保障核心的。可以说,这些重大疾病是在统计数据基础上筛选出的最常见的重大疾病种类。在此基础之上,有些重疾险增加一些疾病种类,扩大了保障范围,相应的保费也自然会增加。对于消费者而言,在选购时,要多关注增加的重疾种类的发病率,为增加一些发病率不高的重疾保障种类而支付更多的保费,肯定是很多消费者不愿意的。

建议,消费者不妨更多关注重疾产品的功能和服务。比如,中德安联有些重疾产品就包括了轻症重疾的保障,有重大疾病二次赔付或三次赔付等功能,对消费者而言,都是一些高附加值、更实用的保险选择。

误区三 现在不差钱,保费一次全交完

这也的确是很多‘不差钱’的客户在买长期重疾险时的第一反应。虽然这类产品是允许一次性趸交的,但我通常不建议他们这么做。表示。

交费年限需根据自己的年龄和收入水平来设定。对多数消费者而言,相比一次性交清,购买同样的重疾保额,交费年限越长,如10年、20年、30年等,每年的保费会低很多,交费压力小。更重要的是,在漫长的交费期内,考虑到通货膨胀和收入实力增长等因素,用期交形式更经济。同时,重疾保障的等待期一般为投保后的90天或180天,等待期后,保障就开始生效,如果在交费期间内不幸罹患重疾,则交费可以停止,同样可以获得保险赔偿。这时,相应付出的总保费也会比一次交清要少。

所以,长期交费对购买者来说是有利的,非特殊原因,我不建议消费者趸交。因为重疾险的本质就是罹患重疾时能够四两拨千斤,转移重大的经济风险;不发生重疾,即相当于本金零存整取的积累过程。

误区四 重疾保额10万元不够,30万元又太贵

这是不少年轻人面对重疾险的纠结心态。有保险意识,但是收入有限,不知重疾险保额该怎么买。

重疾险的种类很多,有消费型、保费返还型、保额递增返还型、多重保障返还型等,每种类型的价格肯定是有区别的。每个人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风险高低、收入水平等方面综合考虑。但最重要的一个观念,是可以分阶段进行购买。保险保障不是一朝买了就一劳永逸,而是要伴随不同的人生阶段和风险变化做出调整的。

对一个客户印象深刻:这位男士月收入4500元/月,每月还有汽车贷款1200元。他收入并不高,但想拥有一份高额的重疾保障。我就给他做了一个分阶段购买的组合产品:在35岁以前,以消费型重疾险为主,每年保费不足2000元,即可拥有30万元的重疾保障;从36岁开始,收入增加,事业稳步提升,我推荐返还保费的重疾险产品,每年交费约8000元,保障到85岁。如果保障期内没有发生理赔,则会返还所有保费,还有一定分红,可以用于养老。

误区五 买重疾,给孩子先买

这其实不是购买重疾险的误区,而是很多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的一大误区。说。家长希望把一切好的都给予子女,不少经济条件有限的家长给孩子买了充足的保险,而对自己反而舍不得买。这样做往往会事与愿违。道理很简单。家长是经济支柱,也是子女保单的保费来源。如果不幸发生意外,丧失交费能力,那么,不仅家庭的经济无以为继,子女的保障也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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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重疾险什么病都能保吗?


根据保费是否返还来划分,重大疾病保险可分为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和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人们在投保重疾险时,往往以为重疾产品涵盖病种越多对自己越有利,很多人甚至以为只要买了重疾险,得什么病都有了保障,理财师提醒读者:其实这都是错误的择险意识。

重大疾病保险是任何疾病都能保的吗?重疾险俗称大病险,其与社保及其他商业健康险的最大区别在于事前报销:只要被保险人确诊患了保险合同界定的疾病,就可按约定的额度获得赔偿。从类别上来分,重疾险可分为返还型与消费型两种。

据了解,返还型重疾险类似于“寿险+重疾责任”,每年所交保费一样,保障时间可长达20年、30年或者终身。如果没有出险,则到期可返还交纳的保费。目前,市场上返还型重疾险产品相对较多。而消费型重疾险的保险期通常为1年或5年,需通过不断续保来延长保险期,交纳的保费无论是否出险都不能返还。

重大疾病保险并不是任何疾病都保。只有客户所患重疾属于该产品保险责任范围内指定的重大疾病才能得到相应保障金。但并不能说明重疾产品涵盖病种越多对购险者越有利。消费者在考虑为自己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不能只看重所保疾病表面上的数量,而是要了解清楚对于自己而言,到底哪些疾病种类是必须要保的。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应该根据自己的年龄、需要来进行选择。“比如为孩子购买时,最好要选择白血病、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即脑膜炎)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儿童高发疾病保障。而女士可考虑购买乳腺癌等女性多发病种的重疾险。”

市面上重疾险种类繁多,应如何选择重疾险?是不是涵盖病种越多越好呢?针对以上问题,重疾险多一个病种的涵盖就会增加一定保费。根据统计资料显示,人们常患的重大疾病通常不超过十种,保障重点应该是这十种多发的重大疾病。“如果重大疾病保险涉及的保障范围过广,保障成本即保费也会随之增加,给自己平添额外负担。因此参考一个险种的保障范围需要以自己的需求为限,并不是越多越好。”

保监会已经规定了所有重大疾病保险必须保障的多发疾病种类,各家保险公司只能在这个范围上增加,而不能减少。但增加了病种,一般都会导致保费的增加,因此选择时还是应该具体甄别。“可以考虑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或生活习惯等来选择可能会高发的疾病,以自身需求为导向来选择合适自己的重疾险。”

身故保险金,重疾险竟然按身故理赔而不是重疾,太坑?!


最近,有朋友咨询小编说:

我之前看到一个理赔案例,得了重疾没几天身故后,竟然赔付的不是重疾理赔金而是身故,身故仅仅是返还的保费,是不是都是这样啊?

在小编的询问下,大致明白了这位用户看到的案例是怎么回事了。

下面是根据用户看到的案例改编,除了人物变化,事件经过未变:

某市的张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事,他的妻子杜女士不幸突患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在医院没几天便去世了。之前张先生给妻子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妻子病逝之后,张先生看了保险合同中所保的疾病,发现是承保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的,于是按照他的理解,妻子的病逝,保险公司要按重大疾病保险来赔偿理赔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应该赔付重疾保险金30万。

但当张先生去申领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只同意支付26646元的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条款中有对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有明确的规定,我们是承保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的,但是承保的是遗留症,而且还有时间限制,您的妻子的疾病并未满足我们的保险合同。

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小编把重大疾病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的保险条款截图给大家看一下:

某款重大疾病保险的规定

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指因细菌引起脑和脊髓的脑脊膜炎性感染,经脑脊液细菌学检查确诊,且导致永久性神经损伤。永久性神经损伤是指经我们认可的神经专科医师明确诊断,遗留下列残疾之一而无法复原并持续达一百八十天以上者:

(a)符合神经精神病学标准的严重认知功能障碍,而需持续监护;

(b)听力丧失或失明;

(c)语言机能丧失;

(d)肌体功能障碍,导致无法完成其中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日常生活活动。

所以,要想按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理赔,必须在确诊180天后遗留上述所列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才可以申请理赔。而被保险人杜女士明显不符合保险条款中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的理赔条件,按照合同的规定,也就只能按身故给付保险金26646元。

关于身故保险金的给付,小编要进行重点说明。目前关于身故保险金的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有2种赔付方式:

1.按照重大疾病保险给付???????

某重疾险的身故保险金赔付

一、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这类重疾险具有身故保障,属于寿险+重大疾病保险的组合保险。但身故和重疾保险金只赔付一个,身故保险金按重疾险基础保额给付。

2.按照保费赔付

某重疾险的身故保险金赔付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这类保险,要说包含身故保障,其实赔付的是已交的保费,说不含身故保障,却有赔付身故保险金这一项。所以,这并不算是含身故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险。关于这点,大家要看清楚,尤其是想要购买含身故保障重疾险的用户。

重疾险到底是按身故理赔还是按重疾理赔,主要看被保险人的疾病。小编之前讲过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条件是确诊即赔和达到约定条件。

如得了确诊即赔的疾病或到了疾病的理赔条件并且当下生存的,肯定是按照重疾保险金理赔的,这点毋庸置疑;

但若得了约定疾病,突发,最终导致身故,这就要看疾病是否为确诊即赔的疾病,或者身故前是否达到了疾病理赔条件:

确诊即赔的疾病,按照重疾保险金赔付;

需要达到理赔条件的疾病:

如若身故前达到了理赔条件,则按照重疾保险金赔付,如果没有,则按照身故保险金赔付。

当然,赔付的金额多少,需要看你的保险合同规定了!但若没有得约定的疾病而导致身故,只能按照身故保险金赔付。

所以,关于重疾险的身故和重疾赔付,大家懂了吗?保险条款很复杂,弄懂保险条款很重要,不然吃亏的一定是咱们自己!

重疾险理赔如何界定?


疾病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疾病的痛苦,还有巨大的经济负担。近年来,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加深,重疾险越来越被关注,但是重疾险的界分是什么呢?

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案情回放

不符合重大疾病遭拒赔

投保人杨某为自己投保某保险公司的终身保险,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后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约定暴发性肝炎等十大疾病为重大疾病。2007年7月杨某因“双下肢水肿半年,对答不切题半天”住院治疗,诊断为“肝硬化失代偿,肝性脑病一期,肝肾综合征”,其后,被保险人杨某向保险公司索赔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却以此疾病不符合重大疾病范畴而拒赔,杨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保险公司败诉。

虽然如此,但笔者对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

争议焦点

肝硬化失代偿是否符合重大疾病

原告诉称:自己所患疾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之重大疾病保险范围,且出具相关医疗证明。被告辩称:被保险人所患疾病未达到赔付条件,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原告投保了终身保险,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后,由被告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而重大疾病中包括暴发性肝炎,暴发性肝炎中又包括肝性脑病,现原告患有肝硬化失代偿,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重大疾病,已达到保险赔付条件,被告所称未达到赔付条件的辩解理由不成立。因此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杨某重大疾病保险金。

笔者认为法院判决本案实有错讹,在于法官对医学专业知识的匮乏,究其根源是保险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它囊括保险专业、法律专业及医学专业知识。

法理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合同载明暴发性肝炎为重大疾病,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肝脏急剧缩小、肝细胞严重损坏、肝功能急剧退化、肝性脑病。该保险合同对重大疾病的约定采用列举法,对其做出详尽阐述说明,就肝炎类重大疾病承保范围仅针对暴发性肝炎,对于其它类型的肝炎均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说明保险公司履行完合同的告知义务。

医学分析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颁布的疾病分类标准,肝炎分为5型:

1、急性乙型肝炎2、慢性乙型肝炎3、重型肝炎(包括暴发性肝炎、亚急性重型肝炎、慢性重型肝炎)4、淤胆型肝炎5、肝炎肝硬化(包括代偿性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硬化)

暴发性肝炎属于重型肝炎型,其诊断标准为:以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发病2周内出现极度乏力、消化道症状明显,迅速出现Ⅱ度以上肝性脑病,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并排除其它原因者,肝浊音界进行性缩小,黄疸急剧加深。

失代偿性肝硬化属于肝炎肝硬化型,肝炎肝硬化是慢性肝炎的发展结果,病史、病程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而失代偿性肝硬化指中晚期肝硬化,一般属Child-PughB、C级,有明显肝功能异常及失代偿征象,如血清蛋白35umol/L,ALT和AST升高,凝血酶原活动度

笔者认为:综上法理、医学分类、肝炎诊断标准的剖析,杨某所患疾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医生为杨某诊断疾病为“肝硬化失代偿,肝性脑病一期,肝肾综合征”,该病属于肝炎肝硬化类而非重型肝炎类,故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范围。虽该病与暴发性肝炎均属肝炎,却在病因、病理、病变程度及预后转归方面截然不同。其次,肝性脑病是肝炎并发病,肝炎类疾病均可导致该并发病,而非独立疾病,它仅为构成暴发性肝炎的所需必备要件之一,杨某所患肝炎仅具备有肝性脑病一个要件,未具备肝脏急剧缩小、肝细胞严重损坏、肝功能急剧退化这些诊断暴发性肝炎之要素。再则,杨某患病病史长达半年,远远超过2周,起病原因并非以急性黄疸型肝炎,所患的肝性脑病为一期,远未达到二期的严重程度。故杨某所患病症不符合暴发性肝炎诊断标准。

笔者还认为:引发此诉讼实为被保险人、法官对医学知识的缺乏。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保险进入千家万户,中国保险业正快速发展,而公众对其认识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尤其在寿险业务中,涉及较多医学专业知识,形成了公众认知盲点、误区。中国是一个肝炎高发的国家,超过90%患者均为慢性肝炎,逐步演变为肝炎肝硬化,有肝脏的缩小,肝细胞损坏,肝功能退化及肝性脑病等临床症状,而暴发性肝炎发病率小,低于5%,在医学上两种疾病均属严重疾病,囿于被保险人医学知识有限,当患上肝炎类疾病即认为符合保险责任,在索赔无果后自然理解为保险公司恶意拒付,忿而纷争升级为诉讼。

保险业发展,应提高公众对保险的认知能力,普及医学知识亟显重要,才能为减少保险理赔矛盾,努力避免诉讼纷争发挥积极作用。当然,保险人制定保险合同应采用通俗易懂文字,减少专业术语,务求标准量化,杜绝定性措辞,使矛盾消弥于合同文本。

重疾险,理赔 l 真实案例揭秘重疾险理赔里的门门道道


最近天气开始回暖,又到了细菌易增生的季节。小编咳嗽一周了也没见好。

上周,小编一早就赶去医院,从排队取号到抽血再到看诊,竟然一直弄到下午1点才出医院。幸运的是:小编只是普通的呼吸道感染而已。

而张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发烧最后却发展成要上手术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下面小编要开始讲故事)

案例回顾:

2017年,小张才27岁,那时他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在给自己投了人生中第一份保险——弘康健康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含轻症)。 年保费仅5692元,保额为40万元,20年交,保终身。

(的投保记录)

今年年初,小张起初就扁桃体发炎,没过几日出现高烧不退。一开始小张认为这就是一场简单的小感冒,心想吃些退烧药就OK了。

谁知,后面服了药,不仅高烧不退,还日渐消瘦,没什么食欲。

相信大家都看过《流感下的北京中年》,原来流感也会带来死亡,小张决定还是去当地的第一人民医院看看。

幸运的是小张没有得流感。

但不幸的是:经医生诊断得出小张身患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医生建议进行立马外科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术)+抗生素治疗。

当时,小张就觉得晴天霹雳一般,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家的。

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此时小张突然想起自己一年前购买过一份重疾险。于是立马联系到的工作人员,咨询理赔相关的问题。

(客户咨询中......)

依据健康一生的保单条款来看,小张的情况肯定是出险了,那保险公司肯定是需要理赔的。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此次理赔案件,确保小张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拿到理赔款。

(健康一生的部分条款)

首先,的理赔同事协助小张对保险公司进行报案,接着进行理赔资料的上传,并在通过初审后,进行理赔申请书和病历报告邮寄。

保险公司派出理赔人员进行病情核实,2月28日资料全部补充整齐,3月2日保险公司就将40万理赔款赔付给小张(仅3日,理赔款到账)。

① 保险公司理赔通知书

② 客户确认收款消息

此次理赔中,小张所需进行的心脏瓣膜手术,整个治疗过程近一个多月(意味着小张一个月都没有去上班),共花费 10 万元,其中 6万元的治疗费用可以通过老家城镇居民保险来报销,但是仍然有3万元需要自费,而此次40万的理赔款正好弥补小张的营养费,医药费,误工费等。

小张线上投保到理赔款到账,充分的验证:时间在变,人会变,而保险的保障功能不会改变

有了这个初步了解以后,我们再来看看重疾理赔里的那些门门道道。

重疾险中的重疾究竟是个什么鬼?

就拿小张所投保的健康一生来说:

(弘康健康一生的基本形态)

包含重大疾病50种,包含行业协会规定的前25种、轻症15种。先说明一点“临床医学”的重大疾病和“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里的重大疾病不是一回事。

如果仔细查看重疾险条款就会发现所有重疾险前25种疾病都是一模一样的,而且前6种疾病都是一定囊括的。

(弘康健康一生重疾保障内容)

这是因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规范》内容:规定了25种国人最高发的重疾病种,要求疾病的病种、理赔的标准都必须一致。同时要求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

(弘康健康一生重疾保障内容)

虽然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保50种、80种甚至100种疾病的重疾险,但是其实最核心的还是前面25种保障(买重疾,不看绝对数量,要看高发病种 )。

当然如果经济宽裕,想要花钱买个心安,大家也可以选择保障更多疾病的。

重疾险的疾病 =6种必保疾病(行协统一规定)+19种其他疾病(行协统一规定)+其他疾病(保险公司自定义)

重疾险的理赔就是确诊给付吗?

很多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都会用到一个词语,那就是:确诊即赔。

事实上,重大疾病保险真的是确诊即赔吗?

我们拿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来举例:

从保险条款来看:如果被确诊了这项疾病,暂时还不能获取理赔的。

小编根据种类、病情、治疗方式等可以将重疾险所包含的疾病理赔分为以下4大类,见下图:

(重疾险中重疾赔付差异)

所以合同中的重疾,并不一定是病,也可以是一种生存状态或治疗手段。

小编在这提醒大家:购买重疾险以后,若不幸涉及到了重大手术,请和主治医生沟通好治疗方式,是否可以按要求进行手术治疗,更早获得赔款。

重疾理赔可以叠加赔吗?

重疾险属于定额给付型的人身保险。

因此,重疾险的理赔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损失无关,只要确诊罹患满足合同约定的疾病和症状,都能获得赔付。

所以患病时,手中持有多份重疾险保单,是可以叠加赔付的。

因此每次收到客户咨询小编:重疾险应该选择什么保额时,小编一方面会依据被保人目前实际的情况进行分析,另一方面都会补充一句:可以等后续经济宽裕时,再补充保额。

只要不超过有些保险公司规定的保额上限,达到赔付条件就是统统都赔的。

重疾险理赔怎么理赔?

其实小张的整个理赔过程比较简单,最大的因素就是理赔资料完善。

小编为了深度了解重疾理赔的内容,特别和的美女核赔师芬芬进行了沟通。

据她总结:重疾险的理赔资料可以用一个句话概括:越详细越好。

总的来说:一般需要(病历、检查报告单、拍片报告单、诊断证明书、首次以及以后复查的诊断书、住院以及出院小结等)。

简而言之:就是就诊的所有资料都尽量提供。

小编结语:

保险是一件别具一格的商品。

你真金白银的花出去,却一直希望别用到它。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没有人可以预知未来的风险。

而保险的意义就是在为未来做保障。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重疾险理赔如何提前给付


在当代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也也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但是癌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这些重大疾病案例在身边还是并不少见,所以就需要我们为自己买入一份重疾险。就让我们看重疾险的重要作用,看到我们最好的前景。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所以我们必须要为自己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事实证明重疾险的作用是无穷的。

有统计数据显示,人的一生中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高达72.17%,虽然发达的医学使许多重大疾病治愈率大为提高,然而治疗大病的代价有多高?另一项数据显示,重大疾病平均治疗费在20万~30万元之间,就算有医保能报销一半,个人仍需承担10万~15万元,还有重症监护费、家庭成员的误工费或护工费,以及有后期的康复费用,都是一笔巨大的数额。罹患重大疾病,不仅带来身体精神的折磨,经济压力更让原本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有统计表示,重大疾病年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作为健康保险的一大险种——重疾险可以成为人们投保时的一个首选险种。

1995年,王女士投保平安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1万元,年缴保费760元。2004年被确诊为尿毒症,2004年8月获得全额赔付11万元,同年11月成功进行肾移植手术,现正康复中。

1995年我就买保险了。曾经一度我还想过退保,后来想想还是坚持交费,现在我很庆幸没有退掉,我的家人也是。2004年发现得了重疾后,我向平安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很快公司就将11万元理赔款打到我的账户上,真是救了急,有了这笔钱,我就敢放心地去找合适的肾源了,很快就做了手术,挽救了我的生命。

我的手术比较顺利、正常,手术费用约10万元,理赔款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也有其他保障,但是我的保险还是买得不够,至少应该买到20万元,那样我就可以更安心养病了。因为一旦生了重病,用钱是没有止境的。我患病到现在总共支出费用粗略算一算至少25万元,而且在康复吃药的半年期间,每月3000多元还需要自己承担。

我的一位病友当初就是在业务员的坚持下,把重疾保险额度从10万元加到50万元。现在虽然不幸患了肾衰竭,但是获得理赔后可以安心治疗、安心休养,她对保险业务员非常感激。

重疾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它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重大疾病险五花八门,各有特色,且不同保险公司所保障的疾病种类各不同,如何选取适合自己的险种,最大范围保障自身利益,成为众多投保人的困惑。专家介绍说,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有短期险也有终身险。短期来看,保额固定的险种经济实惠;长期来看,保额不断增长的险种更能有效抵御风险。由于我国人均寿命的不断增长,建议投保人多考虑保额增长的险种或者增额保险与定额保险相结合的方式。

重疾险理赔服务中颇具诱惑力的亮点就是提前给付,遇到重大手术,重疾险只要凭借诊断书就能第一时间到保险公司拿到医疗费用,有效避免了因为筹款不及时造成治疗时机的贻误。重疾险的赔付数额也是相当可观的,以“如意鸿康”产品为例说明:保额逐年递增,最高可达基本保额的200%,不仅有十种轻症给付,且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均按保额的6倍给付,如果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重疾、高残、身故等还要加倍给付。

这里笔者要提醒消费者,购买重疾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免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保额要量力而行,一般来说普通收入家庭,重疾险的保额最少能满足重大疾病一年的治疗费用支出,按现在的治疗费用,最少要10~20万;有的家庭还要考虑负债、房贷等情况,最好是能够达到年收入的5倍以上。购买重疾险时宜听取专业人士意见,综合各种家庭情况确定投保额度和保障期限。

通过上述对重疾险的介绍,相信你对其一定有所了解。总之,购买了一份重疾险,等于给自己的身体吃了一颗定心丸,使自己即使在遭遇重大疾病面前也不会彷然无助,束手无策.赶紧行动吧。

生命最宝贵,所以,对我们来说,重疾保险最重要。重疾保险是雪中送炭,养老险是锦上添花。我的同事原来怎么劝都不买保险,看到我的情况现在纷纷主动去买。因为他们从我身上认识到:保险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在年轻人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不规律的作息时间、以及工作上的压力和饮食上无法控制的隐患(有毒食品),造成重疾的发病率越来越年轻化。所以,再次呼吁:投保健康险,尤其是重疾险一定要尽早。而且从费率上讲,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

重疾险切记:隐瞒病史难理赔


重大疾病越来越呈现出年轻化趋势,人们的忧患意识开始增强,投保重疾险也成为了人们降低疾病风险的一种方式,毕竟疾病不能等人,提早做好保障是至关重要的。为自己的健康买单,科学合理的选择重疾险。

消费者首先要了解自身的已有保障有多少,按照自己所处的人生阶段及责任,依照保险监委公告,人身保额是个人年收入的10-20倍,重疾保额是个人年收入的5-10倍来设计综合保障。一般来说,中低收入人群可考虑购买定期型重疾险,用较低的成本为健康提供应有的保障;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则建议购买终身重疾险。

重疾险年轻时就要重视

购买重疾险“宜早不宜迟”。从投保时机看,年龄越小买交费越少;从身体状况看,应在身体健康时就购买。如到50岁后买,则保费总支出和保障总额相当,有可能倒挂,很不划算。至于选择哪种重疾产品,应根据个人经济能力而定。

重疾险缴费越长越好。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而且不少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重疾险不是病名符合就能赔

很多人认为只要患了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上临床诊断的名称,就一定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其实不然,首先依据条款规定,需符合保险合同条款疾病的定义和条件才可以理赔,而不是简单的符合保单上疾病的名称就能理赔,如很多重大疾病中规定“急性心肌梗塞‘就必须以心肌酶素的异常增高作为诊断依据,而仅有临床诊断心肌梗塞,无心肌酶素的异常增高是不能获赔的。也就是说必须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才能赔付,所以客户购买重疾险时应对合同中注解的各种疾病的定义有所了解,以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不要隐瞒过往病史

我们现在都说理赔难,在重疾险的核赔中也存在这个问题。建议市民在投保时一定记得把自己的病史尽量告知,清楚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带病投保,因为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核赔部门,如果在医院了解下来客户有相关病史可以拒赔。

理赔需注意三大要点

第一,需要医院确诊。确诊即被保险人感到身体状况有重大疾病的征兆时,一般都会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求诊;在求诊过程中,医院会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诊断,得出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以及具体是哪种重疾的结论。医院的确诊都会有确诊书,而确诊书是重疾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第二,及时报案。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后,需要核对保单,看是否属于保单中所载明的重大疾病。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基本包含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保险中。接下来,被保险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住院前或住院后报案都可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就会启动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第三,备齐理赔资料。专家提醒,重疾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一是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二是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三是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

购买重疾险,本身就是本着诚信原则。但如果在病史上有所隐瞒,就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任。还是建议大家在购买重疾险时,诚实面对自己的病史,才能获得更合理的保障。

二级烧伤重疾险能理赔吗?你了解重疾险吗?


我们无法阻止意外的发生,所以我们学会了保护自己。随着保险产品的发展壮大,很多人都会为自己或家人选择购买重疾险,但是却常常发生购买了重疾险,发生重疾后保险公司以疾病不属于重疾范围拒绝赔偿的情况发生。那么到底什么是重疾险,哪些重大疾病才是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首先,重疾险不能替代所有健康险。该险种只有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才能给付保险金。因此,需要配合其他类型的健康险产品,被保险人才能得到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险保障。

其次,承保疾病并非越多越好。新版重疾险必须包含对6类“核心疾病”的保障,其余19种疾病,各公司可自行选择是否纳入保障范围。每种疾病的发病率都会影响费率的厘定,承保病种越多,价格越高。而有些疾病的发病率是很低的,投保涵盖此类稀有疾病的病种特别多的产品反而不划算。

网友提问

二级烧伤可以申请重疾险理赔么?

专家回复

重疾险理赔条件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意外身故、责任外疾病身故、责任外疾病终期未身故、责任内疾病未身故以及责任内疾病生存期内身故。因此,二级烧伤一般不再病的范围内,所以一般不可以申请重疾险理赔。

纵观各种不同的重疾类保险,满足“病”的条件,涉及到理赔时,基本上被保险人的病情都已非常严重,医疗费一般已远远超过能拿到的赔偿金。以癌症为例,治疗费用少则十几万,多则上百万,一般根据病人家庭的经济条件决定,通常是直到花完积蓄,才会放弃治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即使算上这笔保险金,家庭依然有很大可能面临毁灭性的打击,而对于当事人肉体和精神的折磨就更不用说了。

重疾险理赔注意事项:

首先,重疾险对“病”的解释是有明确条款规定的,满足条款,才算得“病”。

其次,得病要挺过“生存期”。有的产品,特别是附加类重疾险有关于“生存期”的条款。也就是说,不仅要确诊患有大病,还要挺过一段时间不死才能获得理赔,时间一般为一个月。

在投保重疾险时,千万不要忽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那些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否则签下了保单才觉得有所不妥,那就悔之晚矣。

投保重疾险的注意事项

如实告知。不如实告知,已成为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一投保人曾患肾炎,但他在购买重疾险时,隐瞒了这一情况。后来理赔重大疾病肾功能衰竭时,因为曾患肾炎而未告知,最终未获赔付。

在不少人看来,只要在投保前没得过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就不存在“告知”的必要。但其实,许多重大疾病与一些常见病有着密切关系,如慢性乙型肝炎在医学上已被认定与肝癌有关,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告知保险公司这一病史,未来罹患肝癌肯定得不到理赔。

因此,投保人在投保重疾险时,一定要把自己的病史尽量告知清楚,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带病投保。有条件的不妨在投保前,找有医学常识的亲朋好友咨询一下。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险种。出于“越全越稳妥”的心态,投保人比较倾向于投保覆盖疾病种类较多的产品。而为了迎合这一心理,目前市场上重疾险所防范的病种也在不断增加,从10种扩展到30种甚至40种。

但是,事实上,买疾病覆盖种类最多的重疾险意义不大。据透露,重疾险95%以上的赔付都出现在癌症、良性脑肿瘤等10种左右的重大疾病中,其他很多疾病的发病概率很小,如“重症肌无力”的发病率约为十万分之一。

同时,不同公司对同种疾病的界定也有差异。如对于瘫痪,有的公司定义为“肢体的失能至少持续达6个月以上”,而有的则定义为“肢体的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重疾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首先,需要医院确诊。保险专家说,确诊即被保险人感到身体状况有重大疾病的征兆时,一般都会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求诊;在求诊过程中,医院会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诊断,得出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以及具体是哪种重疾的结论。医院的确诊都会有确诊书,而确诊书是重疾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其次,及时报案。保险专家说,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后,需要核对保单,看是否属于保单中所载明的重大疾病。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基本包含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保险中。接下来,被保险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住院前或住院后报案都可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就会启动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最后,备齐理赔资料。保险提醒,重疾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一是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二是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三是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

治疗费用,重疾险如何才能理赔?


如今社会,风险无处不在,怎样规避风险?购买保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是不是花的钱越多安全系数就越高呢?花较少的钱能不能买到较大的保障呢?

专家分析

不幸患上重大疾病只要在二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确诊患条款规定的重大疾病一般都是一次给付。

日常的治疗费用是附加费用补偿,如果治疗费用超过住院费用补偿保险金额的是以保险金额全赔。多余的治疗费用是不赔的,所以保险买的多就赔偿多!这是针对患有重大疾病的人而言!当然身体健康附加费用这部分是献爱心呵!主险部分重大疾病保险差不多都基本是一赔几的给付呵!但人谁都不能保障自己一辈子不生病了!为此健康基金是谁都不能挪用的。

商业保险里面是分两种情况的:第一如果客户买了重病险一旦确诊就可以获得全额(投保时的额度)赔偿,第二种情况就是疾病治疗费用,如果客户有买这一块的话,这要看客户买的额度来定了。不超过可以全报,超出了可是要自己承担的。具体还要看保险公司的条款是否有免赔额和免赔比例。如果您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如果合同上明示是提前给付的,那将按照合同上约定的金额,在医院确诊后,一次性提前给付的; 

如果合同约定是报销,那也将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报销比例给予报销。

重疾险,哪种保险是可以返本的?


咨询问题:女,18岁,高三,明年考大学。想买缴费不太多,最好能返本的。买何种医疗保险好?

咨询网友:圆圆 (天津)

专家解答:

天津 太平人寿 刘俊玲

医疗险没有反本的,重疾险都是反本的,不知道你考虑得是哪一种?

人的一生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情,可怕的是人们不知道坏事何时会发生,损失会有多大,也不知道它会持续多久。

但它却无时无刻不存在,犹如悬在人类头上的一把利剑。生、老、病、死、残是大自然的规律,我们从中享受着喜悦也忍受着折磨。

况且你的个人资料欠缺,无法为你提供相应的建议书供你参考。

天津 平安人寿 田秀云

建议您给孩子买张健康医疗卡,最适合您的情况!同时把重疾保障做好,能过解决您的担忧问题!建议您和几位专业保险代理人交流就更明白了。

天津 新华人寿 周长江

楼主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现为孩子选一款即可以分红,又能保障的重疾险。

首先规避大额医疗支出;再把附加医疗险作齐,这样就有基本保障了。当然也要根据家庭收入状况来定。

天津 信诚人寿 冯雪莲

在这个年龄为什么突然想要关注医疗保险呢?

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建议找一位代理人沟通一下

您所关注的医疗,是医疗报销型的保险还是发生疾病时能得到一大笔赔付的那种呢?

投保须知 重疾险什么病都能保吗?


吴老师夫妇在2002年曾经购买了某公司的重疾险,当时他们都没有什么保险意识,因为代理人是夫妇俩的朋友,她对他们说这个产品很好,不但保障终身,还重疾赔两倍,身故、高残赔三倍。当时,吴老师问她是不是一般的疾病都有的赔,她说是,而且保证说只要人能得的疾病,这里都能保障,都可以赔。

听到这么讲,吴老师夫妇就一人各买了5万元保额的产品,一年缴保费共计7000多元。吸引她的是朋友那句“只要人能得的疾病,这里都能保障,都可以赔。”她想,以后再也不用为疾病担忧了。

到了2003年,吴老师在单位安排的体检中,发现了阑尾炎,需要做手术。这本是一个小手术,用不了多少钱的,吴老师就给代理人去了电话,说自己要做一个阑尾炎手术,请她来协助办理理赔。谁知对方开始答应好好的,说马上就过来。

但是过了一会儿,吴老师就接到了代理人的电话,说这个不能理赔,理由是阑尾炎不在保障责任范围内。

这下吴老师夫妇可急了,你卖的时候还说得好好的,不是人能得的疾病都可以赔偿吗?怎么现在一个小小的阑尾炎就不赔了?

后来的事情是代理人一直没有露面,等手术做完以后,吴老师夫妇去到保险公司理论,最终也只能以现金价值退保了事,因为他们不能提供证据说代理人说了那句话,而且在投保书上他们也签了名,身边又没有比较懂法律的朋友,最后吴老师夫妇就只能自认倒霉,倒是对于“保险是骗人的”这一说法深有体会,并积极劝身边的同事朋友不要再相信保险。

案例分析

其实,业内人士都明白:吴老师他们买的产品是目前市场上常见的一款产品,这是一个“三倍寿险+两倍重疾”的终身保障型产品,对常发的10类疾病提供保障,而且对每类疾病的理赔标准都作了严格的限制。而阑尾炎只是一个小手术,根本就不在这个保障之内,最后不能理赔也是可想而知的。

2006年的友邦深圳重疾险集体投诉事件发生后,保监会联合中国医师行业协会,对国内的重疾险产品进行了标准化规范,统一定义了25类重大疾病,并随之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以下简称《问答》)。《问答》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说明了重疾险的由来及发展,并强调了主要意义和功能。新规范要求国内所有保险公司,要在2007年8月1日将重疾险的疾病定义更新。所以,现在我们看到的各家公司销售的重疾险产品,都是统一的定义。

注意:购买重疾险,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是用于治病花费,重疾险的意义是用于家庭经济损失补偿,非为治病而设,在《问答》里也重点强调了这一特点,而重疾的理赔定义的严重性也能体现这一点。

2、现在市面上的健康险,我们常见的就是补偿性的医疗险(针对一般疾病住院,事后补偿报销)、津贴型的医疗险(针对疾病或者意外住院,按住院天数给付津贴赔付)以及重大疾病保险(针对定义范围内的重疾,以确诊为依据,按照具体合同,确诊就赔付基本保额或者确诊后过了生存期再赔付基本保额)。

3、保监会的标准定义了25种疾病,所有的重疾险产品均要承保前6种重疾,对于后面19种疾病,如果要采用,就得与标准定义一致。当然,保险公司可以在25类以后自己增加自己定义的疾病,所以,我们看到现在的保险保障重疾种类有区别:有28种、30种、31种、35种,甚至还有40种以上疾病种类的。因为保险产品是一分钱一分货,根本没有免费的午餐,而保险公司自己定义的多是发生概率极小的疾病。所以,并不是保单所列重疾种类越多越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再结合代理人的推荐,合理选择适当的重疾种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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