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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账户,太原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额度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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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额度太原公积金提取条件和额度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商品房,须在购房12个月以内办理提取(实际发生时间以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只限提取一次)。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均可提取,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二)购买二手房,须在购房12个月以内办理提取(实际发生时间以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只限提取一次)。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均可提取,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的实际支出金额(以存量房买卖合同上标注的交易价格为准)。

(三)购买公有住房,须在购房12个月以内办理提取(实际发生时间以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只限提取一次)。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均可提取,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四)购买本单位集资房,须在购房12个月以内办理提取(实际发生时间以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只限提取一次)。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均可提取,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五)购买拆迁安置住房,须在拆迁安置期间内办理提取(拆迁安置期间内只限提取一次)。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均可提取,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六)购买拍卖住房,须在购房12个月以内办理提取(实际发生时间以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只限提取一次)。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均可提取,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七)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须在购房期间内办理提取(购房期间内只限提取一次)。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均可提取,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八)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在建造、翻建自住住房12个月以内办理提取(实际发生时间以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只限提取一次)。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均可提取,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九)大修自住住房,须在购房12个月以内办理提取(实际发生时间以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只限提取一次)。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均可提取,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所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租房期间内每隔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计算公式:提取额=(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15%)×12个月

三、租赁政府廉租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所付房租的部分。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租房期间内每隔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还款本息额。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每还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享受期间内每隔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六、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实际支付的药费支出。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患病期间内每隔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七、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存储额。

八、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不可预见的灾难性事故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均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存储额。

九、离休、退休的,职工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一、调离本行政区域的,职工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可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三、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职工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四、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精选阅读

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额度


本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额度

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职工退休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三)出境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四)职工调离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五)职工死亡。

(六)职工被判处刑罚。

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私有产权)的,提取额为私产房票办理日期上月末的余额(金额到百元)。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购买住房(私产),使用住房贷款并且没有违约记录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额为不超过一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金额到百元)。

(三)职工住房动迁的,提取额为办理提取日期上月末余额(金额到百元)。

(四)租赁公租房在本年度内没有欠交租金的职工,可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应不超过一年的房租额。

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心肌梗塞、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额度


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但是为了更好的利用这笔钱,下面讲讲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额度。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附加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职工符合本办法基本条件第1、2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在此,小编将提取所需材料分为五大类:

1.合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材料

2.合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材料

3.合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包括租住私有住房、租住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租住单位公有住房。

4.合肥公积金其他房屋类提取材料

包括购买拆迁安置住房、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还住房贷款款。

5.合肥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包括退休、大病、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低保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外地户口、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额度:

一、可全额提取

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二、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4.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九大重大疾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5.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住房公积金,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额度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额度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四)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六)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七)有以下两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符合前款规定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二)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条件,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贷款的本息余额;

(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条件,职工及其配偶提取额度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

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四)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第一目规定的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第二目规定的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其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

(五)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五)、(六)项的规定条件,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额度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额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二手房、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私房等;

2、建造是指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建房、集资建房;

3、翻建是指对自住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房屋;

4、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如对房屋主体结构墙、柱、梁、板给排水工程大面积改造),另:(装修、装饰等行为不可以提取)。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住房贷款一次性结清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是指住房贷款期间,未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待还清住房贷款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的;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是指住房贷款期间,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三)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合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职工调离本州行政区域内的;

(五)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六)出境定居的(含: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重大疾病及遭受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的【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

(九)困难家庭子女考取大学的。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依照本办法第(一)项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当期余额,提取额至千位;提取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依照本办法第(二)项规定,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一)住房贷款合同中的主借款人及配偶,可选择按月、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贷款。按月冲还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为上月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冲还金额不得超过该笔贷款的当期应还款本息额;按年冲还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为当年应还住房贷款本息额;冲还金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余额。

(二)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余额。

(三)贷款结清后,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超过住房贷款金额。

依照本办法第(三)、(四)、(五)、(六)、(七)项的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计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依照本办法第(八)项规定,重大疾病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患者一年内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

依照本办法第(八)项规定,遭受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的可以提取不超过房屋重建和修复所需费用总额的住房公积金(不包括装修费用)。

依照本办法第(九)项规定,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须提供结婚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录取通知书所包含的学杂费用。

金账户,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第九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民工支付房租的,可申请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以100元的倍数计算。

第十条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工程造价总额;以非夫妻关系共有权人身份购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乘以申请人占有的所有权比例;拆迁房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增购面积的价格。

第十一条【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申请人及配偶的同一坐落房屋以购建房形式提取时只能提取一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只能按偿还贷款本息方式提取,还清贷款后,申请人及配偶的同一坐落房屋不能再以购建房形式办理提取。

第十二条提取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本息,提取额不超过年还款额(等额本息还款法的为上月还款金额乘以12个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的为12个月还款额之和)。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重复计算。公积金贷款有逾期的,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第十三条提取用于支付房租的,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总额减除家庭工资收入30%部分后的余额。

第十四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的,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补助生活困难。

第十五条职工申请提取时,应先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金额不足的,可申请从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

第十六条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七条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只能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个人账户被冻结的,账户余额低于冻结金额的,不得进行提取;账户余额高于冻结金额的,超出的部分可以申请提取。职工办理销户提取时,其公积金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很多南京市民在申请公积金提取时,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下面,金投保险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关知识。

职工有哪些住房消费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5.单位集资建房;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9.租住公共租赁房;

10.租住商品房。

(二)职工有哪些情形的,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三)职工有哪些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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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厦门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购房消费提取、费购房消费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提取条件

厦门公积金购房类消费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4、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

厦门公积金非购房类提取条件

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3、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失业两年未重新就业的;

4、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厦门公积金销户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调离本市的(无论户籍是否迁出);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非本市户籍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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