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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东莞生育保险新政 增加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

2020-05-20
保险费如何规划 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障局获悉,东莞市生育保险政策将有重大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由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按一次性定额支付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

同时,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报销。此外,生育津贴享受范围由原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扩大到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

据悉,该政策还在进一步完善中,计划今年年内实行。

新政惠及500多万参保人

目前,东莞市参保人生育医疗费待遇采用一次性定额支付方式,由医疗保险基金计发。

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亚林介绍,为了更好地衔接原生育政策与新生育保险,此次修订保留了城乡居民的生育待遇,将广大适龄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即法定结婚年龄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本市户籍农(居)民)纳入东莞市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参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此外,东莞市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都统一按《生育保险规定》有关要求参加生育保险,保留了城乡居民的生育待遇。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费由财政缴纳,个人不缴纳。此次施行生育保险,预计全市共有约500多万参保人按《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据张亚林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变化大,现有的计算机系统不能再用,再加上相关配套政策和细节还在研究,东莞新生育保险制度暂时不能实施,但是年内肯定实行。

新政亮点

亮点一: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全面提高

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报销

首先,由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按一次性定额支付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其次,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报销。再次,生育津贴享受范围由原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扩大到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长袁鹰进一步解释说,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亮点二:待遇领取更快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可现场结算

新规定实施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结算,不需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亮点三:缴费比率全省最低

个人无需缴费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此次政策调整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村社区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生育保险费由财政负担。职工或城乡居民个人无需缴纳。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生育保缴费费率定为1%,但考虑到我市经济运行状况,《生育保险规定》实施初期,我市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实际按0.46%征缴生育保险费。从目前省内各市缴费在0.5%到0.7%之间,这一缴费比例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袁鹰说。

1.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缴费标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按月缴纳。在政策实施初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至0.46%。

3.待遇标准:人工流产等计划生育费用均可享受待遇。

相关资讯

生育保险申报缴费如何办理?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相关知识

产前检查,检查如何安排有哪些规定?


1. 为什么要做产前检查 ?

怀孕以后, 母体各系统由于胎儿的生长发育会出现一系列相适应的变化, 这些变化若超越生理范围或孕妇既往患病的承受能力, 就不能适应妊娠的变化, 孕妇和胎儿就可能出现病理情况。

通过定期的产前检查, 对母子进行监测, 可以及早发现和治疗并发症 (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及时纠正异常胎位和发现胎儿发育异常等, 并结合孕妇和胎儿的具体情况, 确定分娩方式; 还可以对孕妇进行卫生指导, 使其对妊娠及分娩有正确的认识, 消除不必要的顾虑, 增强体质, 预防妊娠并发症的发生。产前检查是保障孕妇与胎儿健康, 实现安全分娩的必要措施。

2. 女职工产前检查是如何安排的 ?

产前检查应从确诊为早孕起开始, 定期进行。第一次检查应在停经后 3 个月内, 包括全身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怀孕 3~7个月, 每月检查 1 次; 怀孕 8~9 个月, 每 2 周检查 1 次; 最后 1个月每周检查 1 次。如发现异常情况, 应随时到医院检查, 或由医生决定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

3. 女职工保胎休息有哪些规定 ?

根据原劳动部 [1982] 劳险字 2 号的复函中答复:

(1)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 经过医生开具证明, 需要保胎休息的, 其保胎休息时间, 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2) 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 6 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生育休假时, 从分娩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 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要病休的, 从产假期满之日起, 继续发给疾病救济费。

(3) 保胎休息的女职工, 产假期满后仍然需要病休的, 其病假时间与生育前的病假保胎休息时间合并计算。

(4) 不按照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 其保胎、病假休息和生育时的待遇, 仍按各省、市现行政策办理。

想要了解更多吗?请看保险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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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天津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居民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参保人员在申报垫付医疗费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产前检查医疗费

1.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产前检查医疗费票据和明细

(二)生育医疗费

1.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准生证》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

3.生育医疗费票据和费用总清单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1.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票据和明细

4.绝育术后实施复通手术的需提供区、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复印件。

对于暂未领取或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代理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须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出院记录》须加盖病案管理专用章。

长沙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流程


现在越来越多在外地打工的女性打算回老家生孩子,但是,生育险可以异地报销吗?这要看当地的生育保险政策支不支持生育保险待遇异地报销。

长沙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并且在办理生育津贴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的参保人员。

为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其保障水平,现就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以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参保职工持《再生育证》,女职工系初育并在产假期间单方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30天独生子女奖励假,但不享受晚育奖励假。

三、参保职工持《再生育证》,男职工系初育并单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配偶无经济收入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四、以上补充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生育医疗费用


9月11日讯: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新修订的《阳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除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外,增加了生育津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得到大幅度提高。

《办法》进一步充实了生育保险的保障项目。以前生育保险待遇是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由生育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含孕期检查费和营养费)和男配偶假期津贴。修订后的《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含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对符合《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额标准直接结算,个人不用负担,改变了原来“先垫支后报销”的传统做法。

《办法》规定,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办法”将由生育保险,扩大到失业,退休人员和工人失业的配偶。劳动者失业前的生育保险,按照《细则》中规定的相关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职工符合要求的《细则》中的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支付。

生育保险,东莞出台生育保险新政策


8月26日讯:根据广东省政府相关规定,东莞将新增生育保险这一险种。该费率定为工资的1%,但个人无需缴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这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市社保表示,考虑到东莞的经济状况,在政策实施初期,费率暂调低到0.46%,为全省最低,将在年内出台具体细则。据悉,东莞此前并无独立的生育保险,而是囊括在基本医疗保险中,无需单独缴费。该险种独立缴费后,待遇要高于此前。

[新旧对比]

参保范围扩大:覆盖所有参保人

此次出台的生育保险新政,是东莞根据省里下发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作出的落实响应。据了解,目前东莞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打包”整合在一起的,根据省里的规定,今后东莞将把生育保险独立出来,单独建立账户,分账核算,不允许与其他社保基金调剂使用。根据生育保险“新政”的要求,参保人的人数将比原先有所增加。原先生育保险参保人仅限于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今后参保范围将扩大到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适龄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市社保局医保科长袁鹰在会上解释,“适龄户籍居民,是指在法定结婚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本市户籍农居民。”以现有规定,是指女性在20-55岁,男性在22-60岁之间这部分人群。

缴费标准变化:比省标准低一半

据了解,此前东莞并没有独立的生育保险,所以无需另外缴费。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按月缴纳。

这里分为两种参保对象,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另一种为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财政来缴纳保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市镇两级财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分担办法分担,个人也不缴纳。

东莞市社保局表示,考虑到东莞的经济运行状况,减轻企业负担,在政策实施初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下调至0.46%。据悉,东莞这一标准为全省最低,其他地区费率基本在0.5%-1%之间。在全国来说,也属于较低水平。

保险待遇提升:产检也能报销了

新规定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市社保局表示,调整后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较此前有大幅提升。据了解,原先虽然没有独立的医疗保险,但是从医保基金中划出了一部分支付给参保人做生育津贴。具体标准是顺产2000元,剖腹产3500元。如果是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还能获得1500元的额外津贴和800元独生子女津贴。

今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将从“定额支付”走向“实报实销”。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则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其中在生育医疗费用这一块,除了生产分娩的医疗费能报销外,今后产检检查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比如上环或取环、输卵管结扎手术、人流或引产手术等也能报销了。此外,职工还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

[焦点]生育津贴怎么算?

在生育津贴这一块,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例如王小姐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她休了90天的产假,那么她将获得6000元/30×90天=18000元津贴。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省里的规定,生育津贴并不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将由社保部门发放到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有人担心用人单位为了减轻缴费压力,并不会如实申报工资总额,从而影响职工的待遇。对此,社保部门也作出了回应:

“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用人单位未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逾期不改正的,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场问答]

异地分娩或报销比例降低

媒体:可以报销的这些定点医疗机构都是哪些医院?有些参保人生孩子时,想选择条件更好的医院分娩,如果跨镇区就医可以报销吗?

市社保局:这些定点的医疗机构随后我们会发布一份具体的名单,只要选定的医院是在这个名单之内的就能报销。如果有些参保人在广州生产,那么她也能获得保险,不过报销比例降低一些,只有50%-70%左右。

媒体:这一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市社保局:因为政策出台后,待遇要现场结算,计算机的后台系统要重新设置,这都需要时间,预计将于年底完成,随后还会出台实施细则。

关注,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最后,提醒一下各位消费者,投资理财有风险,消费应该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理财产品,切勿盲目跟风。

生育医疗费,南昌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攻略、报销条件


【关于报销的时间】

生完孩子出院后,就可以着手让老公去办了,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准备材料从两方面着手,打听好单位给你缴纳的是省级保险还是市级保险,再到网上查询他们的咨询电话,电话问最新的相关材料就ok,为了万无一失,最好是找单位最近一个生孩子的人问问相关材料,因为好多单位有特殊材料要求,放心,同样当麻麻的同事很乐于帮助你。

关于报销条件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工作(或缴费)满1年;

(二)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三)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关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津贴:按本人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按医院发票的金额支付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平产生育的,生育医疗费总额不得超过600元;剖腹产的,生育医疗费的总额不得超过1200元;一胎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的生育医疗费不得超过500元。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生育医疗费应当按物价部门批准的生育医疗费用的增长幅度适时调整。

(三)疾病医疗费: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5种疾病的,其医疗费凭病历和医疗费用发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关于相关材料

我是去年5月生的宝宝,相关材料基本上都是一样一样的!可以给姐妹们一些参考。

1、产前检查费用660元,提供清单和发票(清单即为你的检查单)

2、顺产1500剖腹3500,报销材料有生育费用清单,原始发票,出院小结,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一定要生孩子本人的),出生证明,准生证。

PS:老公友情提示,所有材料尽量复印一到两份,一来,有些材料报销一定要原件,你手上就可以留个复印件,以免日后要用;二来可以节约一下办理的时间,因为复印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也挺费劲的!

关于一些叨叨

1、产检的时候发票尽量留好,因为有产前检查660报销,这个倒是很简单,几个大检查就足以应付这660块。

2、关于所有材料尽量让老公保管,因为你会因为突如其来的小天使弄得手忙脚乱,SO让老公去做吧。

3、虽然知道报销的钱是怎么构成的,但我就是不知道人家怎么算出来的,这个向姐妹们分享下我的经验,我剖腹产,妇保生,住院10天,花费8000余,报销出来2W出头;我同事妇保生,顺产,住院5天,花费5000余,报销1W6,还不错吧,当时简直感觉像是意外之财。

4、表扬下勇敢和伟大的自己,生出了可爱健康的宝宝,用这些钱可以奖励自己一些小礼物吧!

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哪些费用不埋单?


8种情况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医疗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是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二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三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四是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五是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六是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七是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特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八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3种分娩形式属于难产

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和剖宫产这三种形式分娩的,属于难产。难产发生的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基金列支范畴。同时,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术和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也属于生育保险基金列支范畴。

5种情况属于分娩期并发症

分娩期出现并发症是指从分娩开始到本次分娩结束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大于500毫升且需输血急救;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合并其他严重内科疾病,如合并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合并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急性脂肪肝等。分娩期并发症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项目付费的办法100%支付,其中因合并其他严重内科疾病发生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支付比例审核支付。

产前检查,长期异地生活工作,社保应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需要替员工缴纳的社会福利,一般来说不得跨地区使用。但是异地工作这种现象经常发生,比如你的单位在某某地,却被外派到其他地区工作,那么单位给交的社保还能用吗?我们以广东佛山为例子,看看到底应该怎么做才好。

单位派遣到异地工作,应该在哪里购买社会保险呢?

如果你是长期派驻异地的劳动人员,应该在用工单位的所在地进行参保,也就是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保费,那么你就能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保待遇啦~

那我在用工单位参保地为佛山,但我长期在异地生活或者工作,医保待遇应怎样享受呢?

如果你被单位派驻市外180天(含180天)以上,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供异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例如:户口本、房产证、养老院证明、单位证明、异地公安部门、异地居(村)委会证明等),即可在派驻地选择

1—3间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作为定点医院,然后报参保所在社保机构进行审批备案。

审批备案后,如果你因病住院时,在选定的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纳入医疗报销范围。

我能在派驻工作地进行产前检查还有分娩的报销吗?

你可以选定异地一家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等医疗服务。只要你是长期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或居住的参保职工,准备在异地进行产前检查及分娩的。

那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办理异地生育报销呢?

你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原件,1张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填好《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另外,如果你长期被派遣异地工作的话,要申领《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或长期异地居住的证明材料(参保人常住地户口簿复印件、常住地房产证复印件、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常住地暂住证复印件、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其中一样和个人书面申请。

温馨提示

1、长期驻异地工作的参保职工需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选定分娩住院的医疗机构;

2、《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可以在网上下载填写;

3、市直机关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手续,需要到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市社保局办理。

医疗费用,在国外医院生下宝宝,能否报销生育津贴?


问题:我家宝宝在国外出生,我一直按时缴纳生育险,且有准生证,能否报销生育津贴,如果可以应该如何报销呢?

解答:

依您所述,您参加了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依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的规定,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二)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三)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四)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五)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六)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七)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外国籍职工(或中国籍职工)在国外生育,外国籍职工在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时,应当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等证明、医疗费用相关证明和原始收费凭证;中国籍职工需同时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专用联系单》。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在境外生育的参保职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同时需提供相关翻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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