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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险报费用报销

2020-11-23
财险保险规划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生育险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报销,必须女方有生育保险(请汇总一次申报完毕以免遗漏,其责任自负)

所需材料:1、女方《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诊断证明需有孕周数)

4、医疗费用原始收费凭证(收据)

5、医疗保险处方底方并由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将产前检查的所有收据和处方对应并按日期顺序排列粘贴其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生产后三月内向医保中心申报(每月20日前)。手工报销,不用报盘。

二、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或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剖腹(宫)产,一定要记得按难产填写生表一,并增加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外埠城镇职工)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居住证在产假期内到期,请务必先办续签,再去申领生育津贴。否则生育津贴只能领到工作居住证到期日,而且当时无法办理,区社保还要向市局备案,手续很麻烦,以后即使居住证续签了,也无法补领剩余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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