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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天津市医保付费方式改革:门诊医保额度可跨年积累

2020-05-18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保险额度规划 保险种类

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本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今年将从加快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保报销政策等10方面推出34项政策,切实提高医保在医改中的作用。《意见》涵盖了医疗保险政策、经办、监管、服务、信息化以及推动医改的工作,有四方面特点。

据了解,该《意见》将在今年内实施。wWw.BX010.com

本市将深入实施医保基金总额管理,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由单纯按项目付费向按总额、按人头、按病种复合型付费模式转变。

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完善医保报销政策

扩大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由目前只在一级医院报销扩大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本市将调整住院报销起付线,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未超过1500元、退休人员未超过2500元的,次年患病住院时,第一次住院起付线降至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不收起付线。本市首次提出实行门诊医保额度跨年度积累。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未达到最高支付额度的,差额部分可转移到本人以后年度的住院最高支付额度中,并逐年累加计算,只增不减。这样调整,有利于缓解年底门诊突击购药问题,一定程度上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研究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对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探索实行病种付费,并通过谈判机制,将特定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支付范围,实行精准保障。

构建多层次大病保障体系

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

提升个人账户使用效能,将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的70%按月划入社会保障卡,由参保人员自主用于补偿个人就医时自付的医疗费用以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健康体检等。该政策可抑制社保卡外借和药品非法倒卖,并可以相应增加居民现金收入,惠及405万人。此外,参保人员因患病住院,年度内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用于补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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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介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一、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三)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岁);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

(四)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五)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的含义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若借款人(配偶)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1个月,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三、不准予发放的情况

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准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记录;2.近两年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4.有呆账或核销记录;5.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起诉;6.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超过24期。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

计算方法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③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④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告诉您天津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保问题是很多居民都关心的问题,可有些人却总也搞不清楚,天津的小李最就是这样一位,他一直想知道天津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标准: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据天津市人力社保部门透露,今年天津市将力争在全民医保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建立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政府将把针对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5%。

据介绍,今年天津市将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在此基础上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政府对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年2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同时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人均筹资由170元提高到380元左右;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5%。

此外,今年本市医改还将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同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居民医保。同时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提高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医保卡,天津市参保患者仅凭借“医保卡”就可以享受“一卡通”就诊


记者从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局获悉,目前天津市参保患者仅凭借“医保卡”就可以在南开区所有区属卫生医疗机构享受“一卡通”就诊。患者可通过这一新系统,实现自助挂号、缴费,并且该系统操作简单,所有步骤不超过三步。

据悉,天津市自开展“一卡通”就诊模式以来,大大方便了患者,但是目前大部分医院的“一卡通”都是需要在就医时购买一张“储值卡”或自有一张银行卡,各医院的“一卡通”无法通用。同时,患者挂号看病后,仍需要进行划价、缴费,如卡内余额不足时患者还需要到缴费窗口排队等待充值。

南开区此次推行的是将参保人员的“医保卡”作为“一卡通”,进行挂号、缴费,无须再办理其他储值卡。在南开区三潭医院,记者跟随患者李女士全程体验了凭“医保卡”自助挂号、缴费新系统的操作流程。首先李女士在外形酷似银行自助取款机的“自助挂号机”前,拿着自己的“医保卡”选择门诊,然后李女士拿着这张挂号条去看病。看完病,在开具医嘱的时候,李女士继续使用医保卡在医生工作站的pose机上完成划价缴费的过程。同时,李女士也完成了医保报销。自助挂号机还可对医保卡进行充值。

参保人,海南医保实行门诊特殊疾病政策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了《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参加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所患疾病在本办法规定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内的,均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享受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省人社厅称,这将有效地减轻慢性病患者长期在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负担。

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病种包括: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血友病;脑血管意外(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糖尿病;结核病;肝硬化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肺心病、冠心病);肾病综合征;癫痫症;性早熟等30种疾病。

据介绍,参保人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须符合规定。初次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填写《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表》,并附本人近6个月内在二级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限本专科疾病)的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根据病情需要,参保人可同时申请两种门诊特殊病种。患多种门诊特殊疾病的,应按所患主要疾病顺序填报。参保人连续中断治疗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如需继续治疗,须由其就诊的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认定标准中列举的相关检查报告和情况说明。连续中断治疗一年以上的,须重新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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