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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递增!中宏守护星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案例演示

2021-05-24
保险保额的规划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种类
中宏守护星保险产品计划是一款长期健康类型的保险保障型产品,可灵活的选择3种保障期限,并且提供48种重疾保障和10轻症保障,针对高发肺癌有额外多赔付的优势。 中宏守护星保险产品计划

主险:中宏守护星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中宏附加守护星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出生7天至5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60周岁/70周岁/100周岁

交费期间:5年/10年/20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等待期:90天

最低基本保险金额: 10万元,每1,000元递增www.bx010.COm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乘以X。

X 的数值如下:

第一个保单年度至第第十个保单年度 X依次为100%、110%、 120%、 130%、 140%、 150%、160%、170%、180%、 190%,第十一个保单年度及以后为200%

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48种重疾,等待期内确诊,返还主附险累积所交保费,合同终止;等待期后确诊,按确诊时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确诊肺部恶性肿瘤,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额外按当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3、轻症疾病保险金:

10种轻症,七十周岁前确诊,按确诊时当年度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4、身故保险金

十八周岁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日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2)身故日附加合同与主合同所有累计已缴保险费。

十八周岁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日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2)身故日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的120%。

5、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期满日,保险公司将按附加合同与主合同所有累计已缴保险费给付期满保险金,主附合同终止。

投保案例

王女士今年 35 岁,在外企工作,因为工作圧カ较大,身体一直处在亚健康的状态,王女士非常关注健康保障。在保险专业人士的建议下,购买了“中宏守护星保险产品计划”为自己构筑一个健康平台。首年保费 18250 元,交费 20 年,保障至70 周岁,基本保险金额 50 万。

王女士可获得的保障:

轻症疾病保障:10万-20万

重疾保障:50万-100万

肺部恶性肿瘤保障:60万-120万

身故赔付最高438000元

期满保险金365000元

精选阅读

华泰尊享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收益如何?案例演示


华泰尊享保险产品计划由华泰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金元宝年金保险(万能型)组成,华泰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第5年开始领钱,每年有分红;搭配金元宝年金保险(万能型),复利计息,二次增值。

华泰尊享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

华泰尊享保险产品计划由华泰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金元宝年金保险(万能型)组成。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3年、5年、10年交

保险期间:25年/30年/至65/75/85周岁;金元宝保障至终身

保险责任:

1、特别保险金

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开始至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的20%给付特别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

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七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开始至合同保险单满期日(含),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较大者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4、浮动分红

每年可参与保险公司红利分配

5、金元宝万能账户

华泰尊享年金保险的特别保险金、生存金、分红可转入该万能账户复利计息。

案例演示

王女士今年35岁,为了给自己未来的养老及家庭的财富规划,投保华泰人寿《华泰尊享保险产品计划》。其中,华泰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费,年交10万元,保至85周岁,基本保险金额为11.16万元。

王女士除享有年度红利外,还享有:

特别保险金: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领取100000,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领取120000元;

生存保险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七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开始至合同保险单满期日(含),每年领取22320元,共44次,合计982080元

身故保险金: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与身故当时现金价值中较大者。

假设年度红利、特别保险金、生存金、分红都不领取,自动转入金元宝万能账户复利计息,二次增值。

中宏安睿世家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怎么样?


中宏安睿世家保险产品计划是由分红型年金保险与万能型保险组合而成,第5年开始领取年金,万能账户复利增值,帮助满足人生各个阶段的资金需求。

中宏安睿世家保险产品计划由以下产品组合而成:

险种1:中宏安睿世家年金保险(分红型)

险种2:中宏宏添利年金保险(万能型)

注:宏添利是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最低保证利率2%,上不封顶。

保险责任

中宏安睿世家保什么

1、生存年金

第5个保单年给付20%已交保费,第6个保单年至被保人年满99周岁止,每第三个保单年给付基本保额。

2、祝寿金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保险公司公司将按下表给付祝寿金:

(1) 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小于或等于55周岁,且在其65周岁至74周岁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生存;

(2)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大于55周岁,且在合同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至第19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生存。

给付比例:一次性交清、3年、5年交的为8%已交保费;8年交的为8.75%已交保费;20年交的为9.5%已交保费。

3、贺喜金

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保险公司给付9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4、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合同随之终止,其中身故保险金为扣除生存金、祝寿金后的已交保费与合同现金价值的二者较大值。

5、万能账户

保底结算利率2.0%,上不封顶。“中宏安睿世家”的生存年金、祝寿金、贺喜金可按约定转入“宏添利”万能账户时复利计息,二次增值。

产品特点

1、年金长期给付 财富安享一生

第五年开始领取保险金,满足人生教育、创业、婚嫁、养老和传承的各个阶段的需求,坐拥财富一生,生活安乐无忧。

2、祝寿延年添福 睿享优越晚年

连续给付10年祝寿金,为您打造优越的退休生活,乐享精彩晚年。

3、满期高额给付 财富世代永续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届满时,本公司即给付900%“安睿世家”,基本保额的贺喜金,满期高额给付,帮助富裕人群对家庭财富进行稳健筹划,既可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更丰富的资金,亦可作为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确保高额资产安全稳妥传承,让爱继续前行。

4、分红万能增值 家业蒸蒸日上

每年有权分享公司专业经营成果,参与红利分配;更可选择将“安睿世家”生存年金、祝寿金、贺喜金和现金红利作为“宏添利”的保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转入“宏添利”万能账户,万能账户在提供最低收益保证的同时(最低年保证利率2%),分享最低保证收益以上的长期稳健增值,复利计息,让您的财富稳中求胜,家业稳固长青。

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附案例


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是一款中长期返还型意外险,不但提供百万出行保障,更是保障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还有住院津贴,在返还型意外险种可以说是具有非常大的竞争力。 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

投保年龄:18-60周岁,保险期间30年

投保年龄:18-55周岁,保险期间20年

交费年期:3年、5年、10年

交费方式:年交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40岁及其以前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35倍赔付;

41-60岁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2倍赔付;

61岁及其以后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1倍赔付;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基本保额给付

三、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自行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或公务车,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70岁前,按2倍基本保额赔付;

70岁后,按基本保额赔付;

四、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70岁前,按2倍基本保额赔付;

70岁后,按基本保额赔付;

五、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70岁前,按6倍基本保额赔付;

70岁后,按基本保额赔付;

六、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按评定标准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给付比例:10%-100%,没一级递增10%。

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事故在约定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符合就医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或标准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八、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基本保额的 0.5%×实际住院天数,同一事故住院以90天为限,每年以180天为限。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案例演示

30岁王先生投保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基本保额50万,保障30年,交费期10年,每年交保费3085元。

获得保障如下:

身故保障:所交保费乘以相应比例

意外身故保障:50万

自驾车意外身故:70岁前100万,70岁后50万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70岁前100万,70岁后50万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70岁前300万,70岁后50万

意外伤害伤残:50万×相应比例

意外伤害医疗:实际发生合理且必须的费用,不超过限额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万×0.5×住院天数

满期保险金:30850元-意外伤残保险金

中宏畅享人生保险计划怎么样?案例演示


中宏畅享人生保险计划通过稳定的年金给付、红利分配和万能险账户的增值功能,既可以有效地积累资金以补充家庭所需,又可以为未来退休养老等做好充分的准备。

中宏畅享人生保险计划=中宏畅想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宏添利年金保险(万能型)

0-70岁可投保,保障至100周岁;

中宏畅享人生保险计划怎么样?

1、年金给付,畅享人生

第五个、第六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每年给付300%“畅享人生”基本保额的生存年金;第七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100周岁保险合同周年日,每年给付100%“畅享人生”基本保额的生存年金,源源不断的现金流,优化家庭财务支出所需,畅享精彩人生。

2、祝寿添喜,乐享晚年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小于等于55周岁,则自被保险人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每年给付“畅享人生”累计已缴保险费10%的祝寿金,连续给付10年,累计给付100%的“畅享人生”已缴保险费,有力补充退休阶段的养老储备,以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乐享金色晚年。

3、分红万能,稳中求胜

每年分享公司专业经营成果,参与红利分配;更可选择将“畅享人生”生存年金、祝寿金和现金红利转入“宏添利”万能账户,万能账户在提供最低收益保证的同时(最低年保证利率2%,上不封顶),分享最低保证收益以上的更高增值空间,复利计息,尽享财富一生。

3、投保宽泛,流程便捷

投保条件宽泛,被保险人出生满7天至70周岁均可投保;投保方便快捷,简易核保,无需提供健康资料和安排体检。

案例演示

35岁王女士,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为了能抵御人生路上的风雨不测,确保家庭长期资产合理配置与保值增值,同时也能乐享轻松惬意的养老生活。通过精心挑选,王女士决定为自己投保中宏畅享人生保险产品计划,“畅享人生”基本保额5000元,缴费期20年,每年缴费31750元。

王女士的具体保障利益如下:

40周岁和41周岁时分别可领取生存金15000元;

42周岁起至100岁每年可领取生存金5000元;

65-74周岁每年可领取祝寿金63500元,10年累计可领取63.5万元;

自合同生效开始每年还可享受保险公司分红收益;

假设王女士选择将生存金、祝寿金和红利转入万能账户复利计息,且不作部分领取,以中档利率(4.5%)测算:

55岁时,生存总收益约72万

60岁时,生存总收益约93万

70岁时,生存总收益约152万

80岁时,生存总收益约238万

85岁时,生存总收益约298万

90岁时,生存总收益约371万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产品介绍与案例演示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由主险重疾和附加两全组成,提供100种重疾、20种中症、38种轻症、以及身故保障,自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双豁免,满期还可返还。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产品介绍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由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与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组成,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可单独投保,亦可附加两全同时投保。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保障期间两种种可选:保障至70岁、终身、或保障30年。

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1、等待期内责任

等待期内发生轻症或中症,不承担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或身故,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轻症疾病保险金

38种轻症,不分组,最多三次赔付,赔付比例依次为:20%、30%、50%;

3、中症疾病保险金

20种中症,不分组,最多两次赔付,每次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

4、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种重疾,分3组,每组最多赔付一次,累积最多赔付3次,每次按基本保额赔付,间隔期365天;

5、保费豁免

(1)被保险人豁免:首次确诊轻症、中症、或重疾,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2)投保人豁免:投保人70岁前意外身故或全残,可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6、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18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赔付;

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合同满期,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附险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2)18岁前:附加险所交保费;18岁后:附加险所交保费的160%

3、投保人豁免:投保人70岁前意外身故或全残,可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案例演示

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 岁)投保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同时附加投保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 30 万元,保险期间为 30 年,交费期间为 10 年,每年交保费1323元。

王先生可享受的保单权益如下:

轻症保障:首次轻症保险金6万,第二次9万,第三次15万;

中症保障:首次中症保险金15万,第二次15万;

重疾保障:首次重疾保险金30万,第二次30万,第三次30万,每次间隔365天;

豁免保障:被保险人首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豁免保费;投保人70岁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

满期金:返还13230 元 ;

身故保险金:30万+已交保费的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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