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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尊享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收益如何?案例演示

2021-05-22
保险产品如何规划 保险产品的规划基础 家庭保险产品规划
华泰尊享保险产品计划由华泰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金元宝年金保险(万能型)组成,华泰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第5年开始领钱,每年有分红;搭配金元宝年金保险(万能型),复利计息,二次增值。

华泰尊享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

华泰尊享保险产品计划由华泰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金元宝年金保险(万能型)组成。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3年、5年、10年交

保险期间:25年/30年/至65/75/85周岁;金元宝保障至终身

保险责任:

1、特别保险金

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开始至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的20%给付特别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

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七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开始至合同保险单满期日(含),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较大者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4、浮动分红

每年可参与保险公司红利分配

5、金元宝万能账户

华泰尊享年金保险的特别保险金、生存金、分红可转入该万能账户复利计息。

案例演示

王女士今年35岁,为了给自己未来的养老及家庭的财富规划,投保华泰人寿《华泰尊享保险产品计划》。其中,华泰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费,年交10万元,保至85周岁,基本保险金额为11.16万元。

王女士除享有年度红利外,还享有:

特别保险金: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领取100000,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领取120000元;

生存保险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七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开始至合同保险单满期日(含),每年领取22320元,共44次,合计982080元

身故保险金: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与身故当时现金价值中较大者。

假设年度红利、特别保险金、生存金、分红都不领取,自动转入金元宝万能账户复利计息,二次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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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尊享惠康2020是中信保诚人寿拳头产品惠康系列迎来的第六代升级,尊享惠康2020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多少钱?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中信保诚尊享惠康2020保什么?

产品条款:中信保诚「尊享惠康 2020」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 5/10 /15/20/25/3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90天(等待期内非意外导致出险风险,保险公司退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

一、轻症疾病保险金

4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最高赔付7次:

第 1 次、第 2 次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赔付

第 3 次、第 4 次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40% 赔付

第 5 次、第 6 次、第 7 次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60%赔付

二、糖尿病特定疾病关爱金

75 周岁前确诊糖尿病,并导致患有2种特定疾病(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DR)导致的视力严重受损或糖尿病足),保险公司按确诊时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糖尿病特定疾病关爱金。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

90种重疾,确诊按基本保额赔付,仅一次。

四、糖尿病特定并发症保险金

75 周岁前确诊为糖尿病,并导致患有5种并发症(双目失明、失去一肢及一眼、多个肢体缺失、因器官功能衰竭实施的肾脏异体移植、胰腺移植),保险公司除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糖尿病特定并发症保险金。

五、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金

75 周岁前确诊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公司除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金。

六、长期护理保险金

60 周岁(含)后确诊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且该状态持续 180 天以上,保险公司将每月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120 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连续给付 10 年,共计 120 次。

七、生命特别关爱金

确诊达到严重疾病末期状态,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命特别关爱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八、身故/全残保险金

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中信保诚尊享惠康2020其他权益:

1、年金转换:可将部分或全部的保险金/现金价值作为保费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可转换的年金保险。

2、管家式健康服务:包含重大疾病绿色就医通道六大服务、海外二次诊疗意见、肿瘤多学科会诊(MDT)、中信保诚控糖营

案例演示

王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中信保诚「尊享惠康 2020」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30万,20年缴费,保障终身,每年保费8889元。

王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如下:

40种轻症保障:累积最多赔付7次,依次赔付6万、6万、12万、12万、18万、18万、18万。

90种重疾保障:一次,赔付30万。

2种糖尿病特定疾病保障:额外赔付15万。

5种糖尿病特定并发症疾病保障:额外赔付30万(与重大疾病可累积赔付,即可赔付60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障:额外赔付30万(与重大疾病可累积赔付,即可赔付60万)。

(假设王先生因糖尿病导致肾功能衰竭,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王先生可获得90万赔付:30万重疾保险金+糖尿病并发症30万+重大器官移植30万)。

长期护理保障:每月2500元,连续给付10年,最高30万。

身故/全残保障: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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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是一款中长期返还型意外险,不但提供百万出行保障,更是保障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还有住院津贴,在返还型意外险种可以说是具有非常大的竞争力。 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

投保年龄:18-60周岁,保险期间30年

投保年龄:18-55周岁,保险期间20年

交费年期:3年、5年、10年

交费方式:年交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40岁及其以前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35倍赔付;

41-60岁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2倍赔付;

61岁及其以后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1倍赔付;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基本保额给付

三、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自行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或公务车,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70岁前,按2倍基本保额赔付;

70岁后,按基本保额赔付;

四、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70岁前,按2倍基本保额赔付;

70岁后,按基本保额赔付;

五、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70岁前,按6倍基本保额赔付;

70岁后,按基本保额赔付;

六、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按评定标准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给付比例:10%-100%,没一级递增10%。

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事故在约定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符合就医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或标准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八、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基本保额的 0.5%×实际住院天数,同一事故住院以90天为限,每年以180天为限。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案例演示

30岁王先生投保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基本保额50万,保障30年,交费期10年,每年交保费3085元。

获得保障如下:

身故保障:所交保费乘以相应比例

意外身故保障:50万

自驾车意外身故:70岁前100万,70岁后50万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70岁前100万,70岁后50万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70岁前300万,70岁后50万

意外伤害伤残:50万×相应比例

意外伤害医疗:实际发生合理且必须的费用,不超过限额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万×0.5×住院天数

满期保险金:30850元-意外伤残保险金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产品介绍与案例演示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由主险重疾和附加两全组成,提供100种重疾、20种中症、38种轻症、以及身故保障,自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双豁免,满期还可返还。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产品介绍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由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与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组成,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可单独投保,亦可附加两全同时投保。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保障期间两种种可选:保障至70岁、终身、或保障30年。

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1、等待期内责任

等待期内发生轻症或中症,不承担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或身故,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轻症疾病保险金

38种轻症,不分组,最多三次赔付,赔付比例依次为:20%、30%、50%;

3、中症疾病保险金

20种中症,不分组,最多两次赔付,每次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

4、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种重疾,分3组,每组最多赔付一次,累积最多赔付3次,每次按基本保额赔付,间隔期365天;

5、保费豁免

(1)被保险人豁免:首次确诊轻症、中症、或重疾,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2)投保人豁免:投保人70岁前意外身故或全残,可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6、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18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赔付;

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合同满期,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附险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2)18岁前:附加险所交保费;18岁后:附加险所交保费的160%

3、投保人豁免:投保人70岁前意外身故或全残,可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案例演示

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 岁)投保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同时附加投保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 30 万元,保险期间为 30 年,交费期间为 10 年,每年交保费1323元。

王先生可享受的保单权益如下:

轻症保障:首次轻症保险金6万,第二次9万,第三次15万;

中症保障:首次中症保险金15万,第二次15万;

重疾保障:首次重疾保险金30万,第二次30万,第三次30万,每次间隔365天;

豁免保障:被保险人首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豁免保费;投保人70岁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

满期金:返还13230 元 ;

身故保险金:30万+已交保费的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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