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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吴江:统筹事业、企业单位养老待遇

2021-05-05
养老保险知识 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做保险事业规划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今后要逐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取消双轨制,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养老待遇、水平就统筹起来了。

在谈到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如何与养老保险对接时,吴江指出,事业单位今后要是能够真正的做到能进能出,把事业单位搞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就要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基本政策,应该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的资金来源多渠道的、保障服务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金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包括实行一些省级统筹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吴江表示,现在多数事业单位拿的是退休金,今后改革的方向是要参加社会的养老保险。当然,这里面确实有一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间逐步过渡这样一个过程。同时,今后可能还要推进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除了和社会统一的养老保险以外,具体的一些事业单位还要以职业年金加以补充。今后事业单位一方面在社会上参加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另一方面,每一个单位还有一些有所区别的职业年金制度加以补充。这样就取消了双轨制,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养老待遇、水平就统筹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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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改革


养老金数额相差大

今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今年将试点。

委员表示:要先弄清改什么、怎么改

“去年年底,我国出台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退休金的政策,因政策疏漏,各地尚在弥补缺失,可时隔不久,今年新年便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于今年年初在5省市试点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昨天,不少委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改什么?怎么改?需事先说清楚。”

养老金数额相差大

今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今年将试点。

虽然目前改革方案没有正式公布,但此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介绍,改革的大体方向和思路是:事业单位分为两类,有行政职能的要纳入公务员劳动保障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

据专家测算,如果“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按照企业模式计发”,一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工资是每月5000元,假设他的工龄是35年,按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计算,他退休可拿到4000元左右,而换成企业模式发放,养老金只能拿到2000元左右。这意味着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要少拿一半左右。

方案缺乏执行细则

“我国‘未富先老’,国家财政将不堪养老重负,非改不可,这是实情。”不过,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控江中学校长张群却指出,由于此次改革范围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涉及人员超过3035万人。“应该说,这项改革涉及千家万户,面广量多,应慎重行事,方案草率出台,其间有很多值得认真思考的地方。”

“去年年底,为刺激内需,刚出台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退休金的政策,因政策疏漏,各地尚在弥补缺失,可时隔不久,今年新年便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张群表示,出台一项如此重大的改革方案,至少应先向社会征求意见,绝对不能草率。

被人诟病的一大关键问题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底改什么?怎么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学部主席团秘书长何秉孟表示:“事业单位还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这样笼统划一,分都没分清,怎么改?方案缺乏细致的分类指导和配套改革措施,简单沿用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办法也有失偏颇。”

教师是否应该纳入

而作为教育系统的专家,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杨春时对教师是否应纳入改革范围表示异议:“按照现在的社保标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后,收入将大大低于在职工资,也与以前已经退休的未纳入社保的职工养老金出现较大差距。”根据《教师法》,教师收入应不低于公务员,这也应该包括退休收入不低于公务员。

此前有媒体披露,在试点省市之一的广东,一些高校50岁左右的教师要求“提前退休”,有些高校不得不出台措施,暂缓办理提前退休。

针对这一情况,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盛昌黎建议,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涉及教师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是否符合《教师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盛昌黎也指出,《方案》不能只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家设计和推行,应吸收国家相关部门,尤其是涉及到占事业单位人数最大比例的教师养老金制度改革,应有教育主管部门参与。

保险知识汇总,事业单位转制 养老保障会缩水吗


郭女士是事业单位会计,从事10年工作,该事业单位即将转制为企业,所有员工的事业单位保障都转为企业的社会保险。听说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和社保养老金差距很大,郭女士很迷惑:自己未来的养老保障将怎么领取?会不会少领很多?

解答: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

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要有其组织或机构的表现形式。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据有关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在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而目前已远远超过千亿元。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在供养事业单位人员方面,随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增多,政府的财政负担将会越来越重。国家是考虑到财政压力的因素,才首先从人数最多的事业单位开始试点改革。更有人直言不讳地表示,之所以进行改革,就是因为国家财政“不堪重负”。

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初,只有企业完成了养老保险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容的“统账结合”模式,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则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从而形成了养老金的“双轨制”。

退休前收入基本相当的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收入差距比例会比较大,一般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收入的替代率是70%左右,企业职工一般替代率是30%左右。

由于目前事业单位产业化进程加大,国家财政压力不断扩大,大部分事业单位可能都面临着由现有保障制度向社会保险转轨的趋势。

如果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养老方面保障就会与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接轨,之前所在事业单位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资金也会并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账户,而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工龄一般也会视同为已经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事业单位退休金和社会养老保险之间差额的部分,各个事业单位也会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来弥补,如一次性补偿金或增加社保养老金的缴费基数比例等等方法弥补。

企业单位如何购买员工商业保险


员工商业保险 是什么?每个老板都希望能尽可能地把人才留在企业,为自己的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留住人才的手段有很多,物质上的,精神上的,一般来说,很多老板都会选择给员工上一些社会保险意外的员工商业保险来给员工提供一个温暖的氛围。那么员工商业保险应该怎样购买呢?应该买什么类型的员工商业保险?

员工商业保险推荐--e顺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综合意外小企业福利计划

郑先生,45岁,自己经营一家广告创意公司,他的企业一共有员工80名,为了体现公司福利,他准备自掏腰包给自己的每位员工都购买一份商业意外伤害保障。

保障计划:每位员工意外伤害的身故保障、残疾保障以及烧伤保险金10万,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额为100元/天,测算的保费为100元/年。

选择理由:郑先生作为一私营企业主,如果其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其作为雇主将承担雇主责任,会被要求赔偿员工的医疗费用,现在郑先生通过购买价格低廉的意外伤害保障,将这份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保证了员工福利,同时也增加了公司凝聚力,真是一举两得!

员工商业保险推荐--泰康团体医疗保险

产品特点

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均可保障,免除后顾之忧;分级累进,比例给付。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医院治疗本人支付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500元以上的治疗费用,泰康人寿公司在保险合同所列明的保险金额内分档按治疗费用×本公司给付比例(60%-90%)累进计算给付医疗保险金。

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但保险公司说受益人只能是员工本人,不能是公司。

这样就存在一个漏洞,万一发生意外,员工拿着保单去理赔了,回头照样再找公司来要补偿,那对于公司来说这份保险就没有起到保护公司利益的目的,本来好事变坏事了。对于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规避呢?

购买雇主责任险:

首先,受益人是员工本人这个肯定没有问题,不可能受伤的是职工,得钱的是企业。

其次,在保险合同的主体上,应该是保险公司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参保员工名单作为合同附件是需要及时更新的,保险公司也以此人数作为收费和理赔依据。员工离职后不享受保险,新员工进来后纳入参保。

再者,明确该保险的使用范围,如果是仅用于“因公负伤”的医疗费用报销的话,员工应该通过公司找保险公司报销,员工本人是不能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的。保险的性质、适用范围、保额上限等可以在劳务合同中提一笔。

建议参加险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社保报销是直接通过医院的,该社保出的部分会直接给到医院,员工只需要付自己出的这一部分,出院时发票上是会有详细的分类的。商业保险是需要原件的,不过如果还有地方可以报销的话,可以在商业保险报销后要求保险公司出具分割单,就是证明还有多少钱没报销的单据,效力相当于原始发票。不过最重要的是:报销型的保险都有一个补偿原则,即多家保险赔付的总额不能大于花费的总金额,当然住院补贴的不算在里面

确定你公司商业保险里,关于工伤部分报销规定。各个商业保险公司规定是不同的,有些是不理会社保报销,定额赔付。有些就报销社保不能报销部分。

链接:网友咨询

内容:小公司有5-6个员工需要商业医疗保险 。主要想要:1、看病开药可以报销;2、住院可以有赔付;3、意外的赔付;4、交通赔付。请问哪家公司的哪个产品可以囊括?谢谢。主要是想让员工发烧头疼看个小病买点小药可以报销一定的比例。都是做IT软件的员工,没有什么大的意外和需要出差交通的,但可能有自身疾病需要手术,平时需要看个小病,谢谢。

专家解答: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我建议你找保险经纪(代理)公司,结合各大保险公司的险种,看能否解决问题,“中英人寿 、人保健康 、长安责任”三家保险公司都有可能办理,但看病报销不现实(道德风险太大),再一个是人数太少了。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参加社保后退休待遇会下降吗?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及人员即使参加社会保险,其退休待遇也不会完全取决于其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的建立,将使其退休待遇得到实打实的提升后续所有事业单位都有望建立职业年金,一旦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都建立起来,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双重保障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的替代率有望超过70%,即约为在职工资的七成以上。

相比目前企业年金建立不够规范、参加企业较少的情况,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有望推开更迅速,且预计将会覆盖绝大部分事业单位。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8%,个人缴费比例不超过上年度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最终受益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参加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的替代率有望超过70%,甚至逼近80%这一比例。

替代率通常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待遇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也是反映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经济指标和社会指标。

工伤保险待遇,西藏公务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保险纳入工伤统筹范围 待遇就高原则


近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该《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实行,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据介绍,该《通知》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符合《条例》规定,但不符合《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只有残疾抚恤金,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种类繁多,涉及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如安置假肢、女同志可以申请戴假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用及达到护理依赖程度的生活护理费。

第二种情形是既符合《条例》规定,又符合《办法》规定的。发生工伤事故分头认定,分别由人社部门和民政部门认定,享受残疾抚恤金的视为已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向参保地工伤经办机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明确不重复享受待遇,待遇享受就高不就低。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财政部门不再单独安排资金解决公务员工伤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也不再支付公务员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企业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程序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程序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保险知识汇总,事业单位今年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目前,市属全额事业单位大部分参加了失业保险并将失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部分县、区事业单位也已参保。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在本单位的支出预算中列支,今年未编制失业保险费支出预算的事业单位,要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参保资金,不能因此影响参保和缴纳失业保险费。对各类事业单位2%的失业保险费已列入财政预算的,单位必须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暂时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预算规定的失业保险缴纳核定项目,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参加失业保险的各类事业单位,连续三年按时足额缴费,失业人员未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4%的,单位可申请在岗培训补贴。在岗培训补贴额按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0%计算,从同级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已参保缴费的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各项待遇。今年三季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尚未参保的单位,要求其按规定依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登记或未按规定申报缴费的,由人社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缴费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保险知识汇总,事业单位启动工伤保险


昨日,记者从省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即日起将正式启动我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30日,全省参加工伤保险总人数达到221.07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6.15%。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9.25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64.2%。省劳动保障部门医疗保险处的周永安说,政策未出台之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大部分人都不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此,本报为读者解读该项政策,让事业单位的职工在遇工伤后,知道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我省事业单位职工首次享工伤保险

以前,我省的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只是企业职工和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没有强制事业单位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这使得事业单位的职工遭遇工伤时,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从而用人单位也经常因此和工伤职工发生劳动纠纷。为了解决这一现状,2005年12月29日劳动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而我省劳动部门也于今年6月份,结合本省实际情况,首次将我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人员正式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之内。

两类人群非强制参保

据悉,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职工都将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之内,但有两类人群并非强制执行。

一是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要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二是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的费用在社会保障费中列支。对此,周永安处长解释称,这两类人员不属于强制参保范畴之列,可自愿参保。

此外,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工作人员在该政策出台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享受的工伤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

周永安处长表示,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缴费标准,分为危险性小、一般、大,并实行上下浮动。而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人员应属于危险性小的行业。因此,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启动后,全省事业单位将按照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0.3%至0.5%进行缴费,个人则不缴费。

劳动部门系唯一工伤认定机构

政策: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解读:周永安处长告诉记者,在该项政策没出台之前,财政、人事等部门都有自己的认定机构。职工在遇工伤后,可自由选择认定机构,然而各个机构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这导致认定的结果有时也会出现差异性,引起争议。

政策出台后,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成为工伤认定的唯一合法机构。因此,事业单位的职工在遇到工伤后,将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这大大减低了发生劳动争议的概率。

以下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下情况视同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保险知识汇总,浙江出新政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单独建账


浙江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单独建账,出台配套措施细化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方案。

国务院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3个月后,首个由省级行政区出台的相关配套措施在浙江出炉。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浙江省政府已经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框架,其中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将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采取区别对待政策。

浙江省日前出台的方案规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均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始于今年3月,当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此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事业单位工资连续上调,退休人数增加。由于事业单位退休费与退休人员退休前工资额直接挂钩,政府财政负担十分沉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此前曾表示,改革的内容,重点在于建立新的机制。

根据上述试点要求,浙江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采用区别对待:以实施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界,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按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配套措施还明确表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具备条件时,可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

为完善改革,浙江已经或还将修订和制订一些新的政策法规,如《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底,浙江省3.5万多家事业单位中,有66.7%的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98.9万名工作人员中,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61.8%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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