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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旅游局补助导游购买意外保险

2021-04-23
旅游保险知识 人社局保险规划 保险营业区建设规划

导游一直是一个忙碌的行业,同时也是一个处处潜伏着风险的行业。近日,新疆自治区旅游局就对这个特殊的行业表达了关心,补助导游购买意外保。

11日获悉,自治区旅游局即日起拿出专项经费,在自治区范围内对导游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给予补助。

自治区旅游局旅游协会办公室主任曹志新介绍:自治区旅游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自治区所辖的所有旅行社给本旅行社的固定导游人员必须依法办理各种社保手续,并在此基础上,再给导游人员办理导游人员意外保险,自治区旅游局将给予每人补贴20%的保险缴纳费。此外,在自治区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托管的导游人员,凡自愿购买导游人员意外保险者,自治区旅游局将给予每人补贴30%的保险缴纳费。

目前,全疆有导游近1.7万人,其中,在自治区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托管的导游为1.2万人。此项举措旨在为新疆导游人员建立起保障机制。

此次推出的新疆导游人员意外保险是专为新疆导游设计的产品,保费为每人每年160元,投保者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烧伤等,一次性赔付或按照残疾、烧伤比例赔付,保险金额20万元。此外,还将得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付、疾病身故赔付以及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赔付等,其中乘坐交通工具(含带团出行期间的旅行用车)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烧伤等,一次性赔付或按照残疾比例赔付,飞机50万元,火车30万元,轮船20万元,汽车10万元。最高赔付可达70万元。此项保险赔付不影响其他险种的赔付。

此项导游意外保险由自治区旅游局全权委托江泰保险股份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和自治区导游协会具体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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