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社会保险补贴,新疆《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7月1日执行 明确规定补贴标准

2020-05-26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十三规划 关于社会保险知识

从下月起,有五类企业及个人可按不同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此外,六类就业困难人员下月起也可享受社保补贴。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将于7月1日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的相应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同。

拿各类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来说,就是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南疆四地州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此外,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给予补贴。

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补贴种类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此次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一次性划拨,按季度结算,并根据就业人员就业形式不同,采取不同的申请和拨付办法。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但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可随岗位的延长,最长可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

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其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但对从事灵活就业并在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不受3年期限制,最长可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

社保补贴

五类企业及个人包括(1)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2)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就业困难人员;(3)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从事并申报灵活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失业人员;(5)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一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残疾失业人员;(6)失去土地(指因政府征地)且符合前五款条件之一的农民。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

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补贴,安徽省出台新政: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促进就业创业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出台新政促进就业创业,除了继续支持民营孵化基地建设外,还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据介绍,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五项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对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0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50元。

综上所述,安徽省此次出台的新政策,进一步扩大就业职工的补贴范围,明确规定签订1年合同的,企业需要购买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补贴,新政同时也一定程度上促进创业。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险法》7月1日起实施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后,部分企业“关停并转”的行为可能会增加。记者昨天从全市案件受理量最大的浦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悉,目前已出现部分企业因担心社保法实施后提高用工成本“关停并转”而产生劳动纠纷的端倪。预计下半年劳动争议案件会持续增加,甚至暴增。

5月创今年受理量之最

记者了解到,浦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多年来位列全市之冠,去年占全市总量约1/5.5。但今年,这个比重已上升至1/5。“今年以来,新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高位增长态势,办案形势严峻。”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说,以往年案件并不高发的5月为例,该院受理案件就达1003件,环比增24%,更创下今年月受理量之最。

同时,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份,浦东全区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609件,同比增加33.9%。其中,浦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案件4644件,同比增长了40%,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1965件,也同比增长了21.2%。另一方面,这5个月来,该院共办结案件4561件,同比增加46%,专职仲裁院人均月办案近40件。

集体案件逐月上升

值得注意的是,在众多的劳动争议中不乏集体案件。“春节以来,集体案件数及涉案人数就呈逐月上升的势头。”上述负责人说。

以浦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例,5月份,10人以上的集体案件有12起,涉案人数达389人。个人主要诉求依旧集中在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综保缴纳等问题。

不过,据分析,不少集体案件都由于企业“关、停、并、转、迁”引发的。“7月1日就要实行《社会保险法》了。部分企业预感到用工成本由此会上升,就加速了""关停并转"",由此带出了一些纠纷。”他说。

下半年案件或再激增

浦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预计,随着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部分企业就将直接面临用工调整和适应,企业“关、停、并、转、迁”行为可能会大大增加,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劳动纠纷。因此,预判下半年劳动争议案件会持续增加,甚至暴增。如果算上各街镇的劳动仲裁员,浦东全年受处案件可能会达到1.5万件。

记者了解到,为平稳应对这一时期,沪上各劳动仲裁院已做好准备。

社保补贴,徐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根据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政策规定,今年上半年,徐州市市区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确认》、《灵活就业确认卡》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建设银行卡等相关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徐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即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时,已经参加个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只要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准确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其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均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里。

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认定,条件符合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企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社保补贴申报平台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就业社保信息一体化系统自动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企业实体认定及享受补贴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有效核对,最终生成补贴金额,上报市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按季度通过银行拨付至各企业单位帐户。

渝北区社保网: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渝北区社保网即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险,指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的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渝北区社保网在办事指南栏目公布了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渝北区社保网:社会保险补贴受理依据

财政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12〕137号)。

渝北区社保网: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参保缴费的社会单位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灵活就业并参保缴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注: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等。

渝北区社保网: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渝北区社保网: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渝北区社保网: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社保补贴:每年3月和9月,辖区内用人单位向区就业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重庆市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或《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等单位资质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申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员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银行盖章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收据联)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该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月缴费明细账(单);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资料。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社会单位还需提供《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用工申报表》,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还需提供《重庆市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证书》。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年2月和8月,就业困难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居委会核实后报镇街社保所初审,镇街社保所报区就业局复审后由区财政局划拨补贴经费。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或《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镇街社保所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个体工商户雇工还需提供劳务协议。个体工商户雇主还需提供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每次申报最长可享受6个月的补贴。

渝北区社保网——相关链接渝北区社保网:办理未退休人员死亡退费业务所需资料有哪些?

(1)企业经办人办理需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死者身份证、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的企业收条(注明单位银行账户,单位办理不退现金,为银行转账);(2)死者亲属办理需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死者身份证、领取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由死者所在镇街开具并盖章,注明领取人和死者关系以及其他直系亲属均同意由该领取人领取死亡退费)或户口本(需领取人与死者在同一户口上)。注意: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生,大学生创业社会保险将给予补贴啦


相信,现在的90后们应该都不太甘愿去给别人做打工仔吧。据调查,我们国家大部分的大学生毕业之后的就业意向是创业,而国家也非常鼓励大学生的创业计划,为此还举办了多个大学生创业比赛以及出台了一系列的大学生创业费用补贴。现在,大学生如果想要创业连社会保险都会给予补贴啦!

(一)政策内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由就业专项资金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数额,补贴期限灵活就业的2年、自主创业的3年。

(二)政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补贴申报审批办法〉的通知》

(三)补贴对象:1、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

1、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社保补贴,即按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算(补贴缴费基数不高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拨付程序

1、个人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由补贴对象个人向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社保补贴,并提供以下资料:

(1)《高校毕业生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执照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区《灵活就业证明》);

(3)高校毕业生高等院校毕业证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及复印件;

(6)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始凭证及复印件。

2、就业机构受理。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受理一次,由补贴对象参保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审,验审合格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验审不合格的告之申请人完善相关材料后再行申请。

3、人社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内对就业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或实地审核,同意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请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

4、财政部门拨付。财政部门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补贴拨款申请后进行复核,复核无异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就业机构收到补贴资金后及时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或个人社保卡账户。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险法7月1日起实施,人保部门解读四大“利好”


针对即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下称《社会保险法》),无锡市人保局副局长褚一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解答了该法的四大“利好”。据介绍,养老保险条款中关于不足15年可以继续缴费的规定,将使得社保真正覆盖全民,做到“人人有保障”。

昨天上午,一场大型的《社会保险法》咨询宣传活动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举行,新法出台的价值所在,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这些问题颇为市民关注。

市人保局副局长褚一波专门针对《社会保险法》做出了权威解读。他表示,《社会保险法》有四大“利好”,即使得社会保障真正做到全民覆盖,城乡之间的社保统筹更加规范;同时也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对社保基金的管理也更加的规范。尤其是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一部分,许多的规定对居民来说非常“有利”。比如,在第16条中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那些未达到15年规定的,参保人可以继续缴费至15年满,也可以转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这样就明确了,无论是否缴费累计满十五年,都可以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而使得社会保障覆盖全民,更好维护参保人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关于医保、工伤等保险参与及待遇也都有明确规定。比如说,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个人,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后就不要再缴费,但一样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足的,依然可以续缴到规定年限。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知多少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由国家立法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种种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在失业的情况下,获得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费和服务,即享有基本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水平以当地当时的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确定。

3、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养老保险;(2)基本医疗保险;(3)工伤保险;(4)生育保险;(5)失业保险。上述五项内容即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险种。

4、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答: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离休、退休、退职制度都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

5、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参保手续?

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为:

1、企业单位首次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等手续。同时填报参保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参保月份)报到社保中心征缴科,经社保中心审核后,在次月10日前到企业所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带户口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及一寸照片三张,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外来人口首次参保须带当地社保部门未参保证明)

3、企业失业人员办理参保,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签发的“续缴养老保险费、衔接缴费年限计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