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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热销产品介绍

2021-04-23
怎样用保险规划幸福人生 保险幸福规划 幸福家庭保险规划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中旅(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发起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幸福人寿怎么样?幸福人寿热销产品有哪些?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1.59亿元(2012年12月31日,经保监会批准,注册资本变更为27.4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公司主要经营各类人身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与人身保险相关的新型产品和相应的再保险业务。

幸福人寿实力雄厚,具备以大型国有金融企业作为主要投资人的股东优势与实力,在人才结构上吸收了一批具有大型金融企业管理经验和丰富保险业从业经验的骨干人员加盟。幸福人寿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立志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使幸福人寿在服务社会、追求卓越、创新发展方面成为同行业中新的典范。

幸福福多宝两全保险(分红型,C款)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1)疾病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内:已交保费×105%

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后:基本保险金额

(2)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2

注: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合计以人民币50万元与基本保险金额的和为限。

(3)水陆公共交通、自驾私家车以及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自驾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注:给付此项后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此三种保险金各自合计以人民币100万元与基本保险金额的和为限。

(4)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须知

1.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含);

2.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3.保险期间:5年;

4.保费要求:投保本险种每份投保单的最低保险费为1万元,超过1万元的保险费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幸福祥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BX010.coM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8%)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两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前一个保险单周年日。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8%)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2.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5、70、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分别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百(200%)给付祝寿金。

3.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4.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若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大于已交保险费,则以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合同条款。

注:我公司在约定情形下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关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被保险人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

2.交费期间:1次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3.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满80周岁

相关知识

幸福人寿“幸福康乐保障计划”介绍


教育和健康是现代社会孩子成长的两大主旋律。怎样给孩子选择好的保障?幸福人寿的“幸福康乐保障计划”怎么样?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中旅(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发起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1.59亿元(2012年3月15日经保监会批准,注册资本变更为52.0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公司主要经营各类人身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与人身保险相关的新型产品和相应的再保险业务。

近期,一项关于城市居民幸福感的研究报告显示,在降低家庭幸福感的因素中,“孩子成长过程问题多”和“孩子教育花销大”成为困扰大多数父母的两大主要因素,近八成的被访者认为目前子女教育费用很高,同时,少儿重大疾病对家庭幸福造成的影响也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满足向消费者对教育资金和少儿健康的双重保障需求,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推出了一款为少年儿童量身订制的保险产品“幸福康乐成长计划”,这款产品最大的特色在于,它能同时解决教育资金缺口和健康风险这两大难题,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幸福康乐成长计划”由“幸福成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幸福康乐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而成,教育金保障包含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及满期金等多种保险责任,符合孩子的成长规律,便于提前进行下一阶段保险保障规划,培养孩子保险及财务规划意识。同时,“幸福康乐成长计划”有30种少儿重大疾病保障和2种特种重大疾病保障,保障全面而充分,为家庭幸福保障提供了一站式的解决方案。

未雨绸缪,专款专用

数据显示,子女教育费用在我国居民总消费中排在第一位,其支出比重接近于家庭总收入的1/3。教育金属于必需的花销,需要提前做充分的准备,以缓解届时大额支出的压力。“幸福康乐成长计划”具备强制储蓄的特点,能够实现专款专用,让孩子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分别领取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以及28周岁时的婚嫁金或创业金,减少了孩子成长过程中资金缺口的风险。

除了实现专款专用之外,“幸福康乐成长计划”的成长年金保障也是一大亮点,一旦投保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会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成长年金,直至被保险人满21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止,让孩子继续得到保障和必要资金以完成学业,给孩子一个确定的未来。

全面保障,呵护健康

随着装修污染、环境污染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频频出现,抵抗力较弱的少年儿童成为重大疾病的高发人群,发病概率逐年上升,儿童重大疾病保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幸福人寿始终秉持“至善至诚,传递幸福”的企业精神,针对细分市场需求和客户特征,不断在产品研发上努力创新,致力于推出能切实提升客户幸福指数的保险产品。作为一款面向少年儿童的健康保障产品,“幸福康乐保障计划”由“幸福康乐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和“幸福宏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构成,涵盖了30种少儿常见重大疾病,并针对“少儿健康第一杀手”白血病以及严重川崎病实行双倍保额赔付。同时,“幸福康乐保障计划”还兼顾身故和全残等保险责任,让保障更加全面。

以小博大,高性价比的保障规划

“幸福康乐保障计划”交费方式灵活,费率低廉,可以以较小的投入获取充足的保障,是一款具有高性价比的少儿保障产品。

风险保障是保险的根本,在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孩子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是非常必要的。“幸福康乐保障计划”作为一款注重保障的少儿重大疾病产品,只需增加较低的支出,即可获得高额的重大疾病保障,从保障范围到保障额度,从交费方式到组合设计,“幸福康乐保障计划”都堪称少儿健康保险产品的典范,对孩子有很好的保障作用。

幸福人寿个人银保产品


幸福人寿个人银保产品非常有特点和人性化,在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三款幸福人寿个人银保产品。

一、幸福财富人生健康保障计划保险

本计划由《幸福财富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幸福附加财富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构成。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主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自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满。

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2.4%,自第四个保单周年日起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或8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金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0.8%。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时已满18周岁的,若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返还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时未满18周岁的,无息返还合同已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或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若身故时间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后,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身故时间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以合同已交保费与当时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3)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或88周岁,按照当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二、幸福贵福宝健康保障计划保险

主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X3

(2)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X身故时所在交费年度

附加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提供20种重大疾病保障身故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合同条款。

投保须知:1.投保年龄:主险30天-65周岁附加险30天-60周岁;2.交费方式:3年交;3.保险期间:6年;4.保险费要求:主险每份保险费为1000元,附加险每份保险费为10元,均按整数份销售;5.搭配比例:每1份主险最多可搭配12份附加险。

三、幸福聚福宝健康保障计划保险

本计划由《幸福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主约”)和《幸福附加聚福宝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附约”)构成。客户在投保附约时必须同时投保主约,投保一份主约最多可以同时投保12份附约。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1.身故保险金;2.水陆公共交通及自驾私家车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3.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4.满期保险金;5.重大疾病保险金。

投保须知:

1.被保险人年龄:主约:出生满30天—65周岁(含);附约:出生满30天—60周岁(含);2.缴费期间:3年、5年;3.保险期间:10年;4.缴费说明:主约每份1000元,最低投保份数为1份;附约每份10元;搭配比例:每1份主约最多可以搭配12份附约

光大永明人寿热销产品介绍


选择合适的保险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至关重要,在比较中选择信誉较好的保险公司和合适的保险产品是很多消费者看重的,光大永明人寿怎么样?光大永明人寿热销产品有哪些?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和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联合组建,是中国北方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为了实现更为快速的发展,2010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光大永明人寿完成了股权结构变更,现有股东包括中国光大集团(50%)、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24.99%)、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12.505%)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12.505%),光大永明人寿转制为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中资寿险公司。股改当年,光大永明人寿的规模保费收入就超过了过去七年的总和,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目前,光大永明人寿的资本实力位于国内寿险公司前列,已在全国十几个省、直辖市开设了分支机构,并开拓了代理人、银保、团险、高端理财、电话行销、网上直销、经纪代理等多种销售渠道。2012年2月,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开业,迈出了公司保险集团化发展的第一步。未来,光大永明人寿将最大程度地利用各方股东的优势资源,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的努力与拼搏,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市场上赢得了极佳的口碑及地位,成为保险行业的佼佼者,近年来获得“最受信赖的保险公司”、“最具潜力保险公司”、“年度优秀保险理财团队奖”等众多荣誉。为答谢客户多年来的厚爱与支持,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在成立11周年之际,特推出“金保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及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安驾宝交通意外保险”两款产品,为您的健康以及出行保驾护航。此两款产品的设计,以健康和交通意外为主旨,正好满足了当下老百姓对自身生活保障的需求。

白领是光大永明人寿一直关注的群体,最新的一款“金保安康”保险计划产品,在轻症重疾方面设置的多重防护机制是最近保险市场上的一大看点,它突破了一次赔付、合同终止的常规。这款产品为70、80后的社会中坚力量构筑起生命的防线,它由两款产品组合而成:金保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保安康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这款产品创造性地把多重重疾、轻症重疾的范围大大拓宽,是目前市场上重疾保险产品的佼佼者。

轻度重疾的保障是保险在没有危及生命的时候提前介入,真正解决“保健康”的需求,解决市场上对重疾产品“保死不保生”的诟病。轻症保障代表了目前市场上重疾产品的最新发展方向。“金保安康”产品针对10种发生几率较高的轻症疾病提供保障,可以满足目前主要的重疾风险带来的医疗费用,产品设计体现重疾产品的人性化需求,防范疾病威胁,减少治疗疾病的经济支出。这款产品创造性地将10种轻症分为3组,最多可以提供3次赔付,轻症保障实现了3重保障,决定了其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类似轻症保障的设置,“金保安康”通过“多重保障”的功能在重疾方面也设置了3次赔付的机制,使得投保人患上重疾并得到有效治疗后,仍然可以得到另外两组的重疾保障,相当于保障增加到3倍。

这款重疾保障产品提供了多达40种的重疾病种的保障,病种保障数目多范围广,基本可以满足人们未来相当长时间面临的重疾风险。40种大病分为3组,每组可赔付一次,最多可获赔3次,这是这款产品创新的一大亮点。目前市场的重疾产品,如果不幸患上重疾,保险金给付结束后,保险责任往往终止,患过重疾的客户往往再也购买不到重疾产品,他们有更加急迫的保障需求,却不能购买重疾产品获得保障实属遗憾,这款产品恰能解决这一难题。

新闻链接

光大永明人寿首推“事事通”特色短信服务

在21世纪信息大爆炸的今天,短信的运用已经扩展到了各行各业、各种领域。例如:银行账务信息变更的短信提示;各类商场、房产销售及打折信息的发布;各种网上消费的短信确认及通知等等。这些都显示出了手机短信服务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消费者对于信息便捷性的强烈需求。

光大永明人寿近期在原有短信服务的基础上,再次升级服务范围和项目类型,以覆盖人寿保险全流程为基础,注重服务及时性、内容准确性为原则,为广大客户与销售人员推出了便捷周到的“事事通”短信服务项目。该短信服务项目包含:面向客户的“保单随身行”客户服务短信以及面向销售人员的“服务直通车”业务服务短信。

幸福人寿幸福人生保险健康养老保障计划


为了满足保险消费者在健康、养老等方面日益增强的保障需求,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推出一款针对上述需求的综合保障计划--《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该计划由《幸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幸福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两款保险产品组成,具有保费合理、交费灵活、保障全面等特点,适合不同年龄层次、收入水平和保障需要的各类人群投保。

《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集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早期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四项责任于一体,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之间的客户均可投保该计划,保障期限可至被保险人年满70或80周岁。

该保障计划在健康保障方面,专门设定“早期治疗保险金”责任,与市场上普遍采用的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方式相比,早期治疗保险金能够最大限度地缓解客户的治疗费用压力,彰显人文关怀。在给付早期治疗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仍继续享有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的90%)。该计划涵盖的重大疾病多达39种,健康保障更加安心、更加全面。

幸福人生保险健康养老保障计划产品特色

1. 重疾分红,储蓄增值;

2. 涵盖广泛,保障全面;

3. 提前给付,健康无忧;

4. 补充养老,安享晚年;

5. 交费灵活,赔付到位。

一生关怀

规划与您生命等长的现金流

二重保障

1、双倍意外身故保障

2、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

三大亮点

马上领

犹豫期满后即可领取首笔生存金

保证领

1、60岁前每年领取年金领取额的20%

2、60岁时,以下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1)一次性领取20倍年金领取额,合同终止

(2)每年领取年金领取额的100%,保证领到80岁

终身领

80岁后仍生存,可继续每年领取100%年金领取额,直至终身

四大功能

养老规划、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

幸福人生健康养老是一款能兼顾养老和健康的新型养老保险产品。该保障计划集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早期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四项保障责任于一体,具有保费合理、交费灵活、保障全面等特点,适合不同年龄层次、收入水平和保障需要的各类人群投保。

除了养老金储备,“幸福人生”的健康保障除包含行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外,还增加了14种疾病种类。“幸福人生”特别设定了“早期治疗保险金”责任,即在观察期后,如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罹患合同约定的6种疾病之一,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早期治疗保险金”。在给付之后,被保险人仍继续享有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的90%)。

中德安联人寿简介及热销产品介绍


挑选一份合适的保险成了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日有不少消费者咨询中德安联人寿保险,不知道怎么样?小编为此总结了中德安联人寿的相关知识。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德国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 SE)与中国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CITIC Trust)共同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于1998年12月28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1999年1月25日在上海正式开业,是中国第一家获准成立的中欧合资保险公司。目前,中德安联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安联保险集团占股权51%,中信信托占股权49%.

凭借安联百年国际金融及风险管理专长与中信信托本土金融领域经验的深度结合,中德安联以创新的度身定制保险方案、专业的培训系统和诚信的服务理念享誉市场。通过营销员团队、合作银行以及多元化销售渠道等全方位的营销网络,中德安联为中国客户提供最专业和优质的保险金融产品及服务,业务范围覆盖人寿、养老、投资、教育、医疗、意外等各个领域,全方位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植根中国十余年,中德安联目前在上海、广东、浙江、四川、江苏、深圳、北京和山东设立了8个省级分支机构,并在近40个城市开展业务,为全国50多万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展望未来,中德安联将秉承安联稳健可靠的百年传统,融以创新精神,提供专业、高品质的保险服务,成为中国家庭最信赖的保险公司,让每一位客户拥有无忧人生。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理赔逾期滞纳金”服务,逾期滞纳金的年化利率高达5%,创行业新高。

中德安联首席执行官陈良表示:“针对理赔时效性,目前已有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理赔滞纳金服务,但是中德安联敢于做出5%年化利率的承诺,意味着对公司整个运营操作的时效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显示出中德安联对整体提高理赔时效性的信心以及对保护客户利益的高度关注。”目前,对于逾期滞纳金的支付利率,行业一般水平在3.5%左右。

中德安联此次服务升级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赔付案件,若公司自受理之日起,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日期内(30日,不含客户补充材料所需的时间)未能给出核定结果的,公司将从第31日起,按照5%的年化利率来支付逾期滞纳金,并与理赔金一并支付。

中德安联人寿 热销产品介绍 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限 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分红型)保障终身,安联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至第一次年金领取前(55或60或70周岁)

保险责任 年金给付自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起,每年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提供两种类型的领取方式,A型为终身领取并保证领取20年,B型为终身领取并保证返还保险费。身故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现金价值与110%身故时累计应交保险费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之后身故,则: A型领取方式下的身故保险金=20倍基本年金金额—身故时累计已领取年金。 (若小于或等于零则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B型领取方式下的身故保险金=累计已交保费—身故时累计已领取年金。(若小于或等于零则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红利分配公司将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及经营情况分配红利,红利是非保证的。

产品说明 主险: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分红型)

附加险:安联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范围:

安联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 非航空意外身故及全残给付=100%附加险保额。

• 航空意外身故及全残给付=300%附加险保额。

年金领取年龄:55、60、70周岁

产品特点:• 养老金终身领取,活到老领到老,为您的高品质生活提供永久保障。

• 保证领取功能,可选择保证领取20年或保证返还保费,确保资金安全。

• 最高可达500万的非航空意外保障和1500万的航空意外保障,彰显您的尊贵身价,减少您的后顾之忧。

• 您还有机会享有现金红利,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助您应对通胀。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非保证的)

1、年金给付=100%基本保额+现金红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直至终身。

2、身故给付:

首次领取年金前,身故给付=Max(110%累计应交保费,现金价值)。

首次领取年金后身故,则:

A型(保证领取二十年)身故保险金=20倍基本保额-身故时累计已领取年金。

(若小于或等于零则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B型(保证返还保险费)身故保险金=累计已交保费-身故时累计已领取年金。

(若小于或等于零则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安联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 非航空意外身故及全残给付=100%附加险保额。

• 航空意外身故及全残给付=300%附加险保额。

年金领取年龄:55、60、70周岁

产品特点:• 养老金终身领取,活到老领到老,为您的高品质生活提供永久保障。

• 保证领取功能,可选择保证领取20年或保证返还保费,确保资金安全。

• 最高可达500万的非航空意外保障和1500万的航空意外保障,彰显您的尊贵身价,减少您的后顾之忧。

• 您还有机会享有现金红利,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助您应对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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