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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公积金的状况

2021-04-21
家庭风险状况及保险规划 保险的规划 保险的知识

苏州工业园区不同于苏州市区、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其对社保、医保等有着自己独特的体系,这套体系是从新加坡引进的,被称为园区公积金。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在1955年开始实施,并在以后的几十年里不断补充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学习和借鉴新加坡的发展经验,1997年在园区70平方公里规划区域内开始实施了公积金制度。2004年推出分类综合交费方法,共分三类。A类为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B类为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C类为员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大病住院医疗。并在园区全面推进公积金制度。在2008年,三类的缴费比例、月缴纳最高和最低数额分别为:44%、36%、28%;3818元、1360元、780元;504元、408元、312元。2011年7月1日起园区公积金欲与市区接轨,取消了原公积金A、B、C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设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增设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

苏州园区公积金查询方法:查询热线:0512-65111288;实时查询:查询最新同步数据;网站查询,可通过公积金网上个人业务系统进行查询;

苏州园区上千万公积金可能被套取

去年7月,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出台政策: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房款。一批“黑中介”通过伪造企业公章、租房合同等方式,帮职工制作虚假的租房材料套取公积金,从中抽取最高30%的佣金。

分工明确,最高抽3成

据办案警官介绍说,按照流程,如职工因租房需要提取公积金,须出具租房合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租房费用发票以及个人租房申请表。“黑中介”会先向职工要来身份证和公积金卡,查询租房可以提取的额度,随后做虚假租房合同。

比如,职工杨某在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可用于租房的公积金额度为5.2万,“黑中介”就会为其制作一份月租金3000元,租期18个月的租房合同,带上伪造或者借来的杨某所“租”房屋的房产证等,前往税务部门开具正规发票。随后,“黑中介”为杨某制作“个人租房申请表”,“黑中介”会写没有为杨某提供集体租房,然后盖上伪造的公章。最后,“黑中介”陪杨某提款,抽取10%至30%的佣金。

公积金中心业务量猛增

办案警官说,从去年年底开始,大批“黑中介”开始代办提取公积金。一时间,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人满为患,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业务量由每天四五件猛增到三四十件,最后不得不采取了限号措施。公积金中心查看提取人联系方式后发现,有不少人留下的手机号竟然是同一个,一些小户型的房子,竟然同时被好几个人租赁。

办案警官告诉记者,目前已有6名“黑中介”被行政拘留。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在苏州工业园区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个人预计有上百名。今年1至7月,该区共发现有308套住房涉及2次以上租住,被套取的公积金可能达886笔,总额1020万。

办案警官表示,“黑中介”帮助职工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只属于违法违规,不能上升到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不过,“黑中介”伪造或使用了伪造的印章、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证明文件,可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但相对而言,这种处罚力度较轻。

相关知识

苏州园区个人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园区行政类直属事业单位,于1997年4月成立,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园区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租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适用范围: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乙类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需租赁住房自住的。

业务流程:

1、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中心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提取公积金租房资格;

3、对具有提取公积金租房资格的人员,中心审核其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提取要求;

4、符合提取要求的,中心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核准支出金额;

5、申请人至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时限:

一年两次提取合同签订人公积金可用账户余额支付房租

所需材料:

1、单位盖章的 《H7:苏州工业园区个人租房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申请人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协议上应写明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合同不得涂改,租房合同相关要素不得缺失,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及复印件各一份;

4、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发票必须包含出租房详细地址、租房期限,且发票租房期限在租房合同期限内);

5、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6、与房产证姓名一致的出租人(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出租房所在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居住证与出租房详细地址完全一致的,可用居住证代替);

8、本市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租房的,需提供当地产权管理中心出具的无住房证明。

注意事项:

1、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

2、租房提取如配偶代办的,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如提取人因病卧、出市(境)等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代为提取人应为提取人的直系亲属,并持关系证明及提取人、代为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提取人签署的委托书代为提取。

3、租房提取由单位代办的,单位经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提取人签署的委托书及租房材料办理。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同时,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所以,利用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买房是相当划算。那么,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有哪些呢?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园区行政类直属事业单位,于1997年4月成立,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园区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1、负责园区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2、负责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业务。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3)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4)至少首付房款的30%;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申请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所需携带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⑦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相关资讯: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买房最新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及流程介绍


家住苏州园区的王女士最近为了女儿买房的事发了愁,年近退休,对公积金知之甚少,干看着女儿着急,帮不上忙。近年来,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买房子使用公积金贷款成了很多年轻人的共同选择,那么您是否真的了解公积金贷款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帮王女士了解一下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吧。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是指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计算;第二套住房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计算;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11年7月7日起执行的1-5年期年利率4.45%、月利率3.708333‰,6-30年期年利率4.90%、月利率4.083333‰。

苏州园区商业贷款买房后,缴纳的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我在苏州园区用商业贷款买房后,想把公积金里面的一点小钱给提取出来。问: 1、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提取流程? 2、是不是只能去园区公积金总部办理提取业务,其他分部可不可以,如:胜浦这边的一个分部可不可以办理? 3、星期六、星期天可不可以办理?

1、提取公积金需准备:(1)《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H1一份;(2)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支付首期房款的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4)买受人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业务流程:申请人带齐材料至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中心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中心将信息录入系统,出具《购房一次性提取确认表》,申请人填写签字 ----------中心按申请人确认内容录入系统,开具付款凭证----------申请人凭材料至中心财务办理支出手续 2、一般情况公积金在总部交,只能在总部提取。 3、周六周日为双休,不上班。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公积金,苏州公积金提取比例


苏州公积金提取比例

类型一: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甲类

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选择一: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36%)存储额(1)可根据年龄规定选择提取原普通专户和住房账户存储额或按月摊还;(2)动用住房账户(16%)并借用特殊补充账户(14%)和养老补充账户(6%)的当月入账金额偿还贷款。

选择二: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和新账户的住房账户(1)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个百分点);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额可选择提取或者按月摊还;(2)按照《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政策,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2、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情形一:正在动用公积金摊还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新政前:普通专户(36%)新政后:住房账户(16%)+特殊补充账户(14%)+养老补充账户(6%)=36%

情形二:第一次房贷已还清,第二次动用公积金账户购房(1)可购房源扩大至苏州大市范围;(2)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有余额的,可按年龄规定选择一次性提取或摊还;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余额,可选择提取或摊还;(3)可动用住房账户(16%)并借用特殊账户(14%)和养老补充账户(6%)的当月入账基金偿还贷款。

类型二: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乙类(缴纳住房公积金)

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1)可一次性提取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个百分点)及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2)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3)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2、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完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类型三:新参保人员(乙类+住房公积金)

(1)可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源;(2)可按《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3)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的状况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乐编发【2002】42号批准成立的,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市管理中心内设六个科室,下设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峨嵋山市、夹江县、犍为县、峨边县、井研县、沐川县、马边县管理部。管理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3、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5、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9、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10、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

11、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国五条"出台乐山楼市反应"淡定"

楼市暖冬激起新一轮调控的巨大呼声,一时间公积金门槛提高、房贷收紧的传闻四起。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五项政策措施。很多开发商还没从新春氛围中回过神来,国五条一下又绷紧了市场的敏感神经。

上周末,记者在对乐山部分楼市走访中发现,市民观望情绪开始弥漫,但楼市对此反应较为冷淡,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只是政府面对楼市过热的敲山震虎,政策效应的发酵还有待相关细则的出炉。也有专家表示,从本土目前的政策走向来看,目前大热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延续了去年的惠民政策,不过监管力度却更为严格,两会前楼市呈现出迷离的态势。

宏观政策面:国五条可能扩大限购城市范围

据了解,此次调控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5项内容。

其中,新政指出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只有40多座,这项政策无疑将增加限购城市数量。

据了解,从去年下半年至今,房地产市场开始逐渐回暖,不管是住宅成交面积,还是成交价格,均呈现明显回升。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国五条出台就是为了抑制房价上涨,给高房价敲响警钟,被称为稳定房价的及时雨,释放出房价不会出现暴涨的市场信号。

“二手房买卖会产生哪些税费呢?是5年以上的住宅。”

乐山市地方税务局行为税收管理科答:“二手房买卖,房屋符合普通住房标准,即满足: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住宅容积率1.0(含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综合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最新标准为6560.4元/平方米)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买方而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卖方而言,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但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的,此外还应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缴纳城建税(7%)和教育费附加税(3%)。”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计算?


2013年刚刚开始,楼市已经打的火热,自2013年1月开始,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频频收紧、二套房传闻一波接一波。那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如何呢?

在苏州,特别是对于购买首套房的购房者,对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多了些紧张与疑问。笔者致电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因是阶段性贷款,现在已经取消,目前市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园区仍是50万;同时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苏州是否会收紧相关条款表示“暂时不清楚”。

对于苏州县级市昆山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苏州会否也受影响?该工作人员表示:“苏州不受影响”。昆山市自2月25日起,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将调整,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原规定借款职工在申请之月前必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调整为“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缴存时间由半年延长至一年,公积金贷款的门槛较此前明显提高。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调整及相关问题解析

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市民办理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允许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在新办组合贷款时,可分别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所调整。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市民办理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允许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在新办组合贷款时,可分别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工作中经常碰到有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市民要求变更为等额本息,或者等额本息的要求变更为等额本金。为方便有这些需求的市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1年3月28日起对原有的还款方式进行了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内,允许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即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可以相互变更。

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变更以贷款银行办理;二是借款人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与商业贷款部分的还款方式必须一致,现调整为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分别选择还款方式,即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要想办理变更手续,借款人要将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提供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业务系统办理变更。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3、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2、根据您的情况,您最近9月份和10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是补缴到账的,不符合上述条件。

用公积金贷款,苏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苏州公积金贷款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

众所周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苏州市的相关规定,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该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已落实贷款担保;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目前,我市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如果是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借款人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以共同申请一笔贷款。

在用公积金贷款的直系亲属认定方面,共同买受人包括买受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和子女(含配偶)。共同借款人仅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和子女(含配偶)。

按照相关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商品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对于新建普通住房,我市规定,开发商已办妥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的普通商品住房、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存量成套住房即二手房,要求必须具有《住房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贷款申请时效,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全部购房款之日为止。对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经公积金管理机构批准可从截止日起顺延三个月。自(翻)建住房,未竣工的,以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已竣工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的一个月内

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苏州租房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苏州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第一步: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要件】

第一步: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原件、复印件各1份;4、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度有效)原件、复印件各1份。

第二步: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中心开具的《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回执。

友情提示:1、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正常租赁住房期间,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2、涉及职工配偶提取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从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4月1日起将按照苏州市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贷款额度的审核,决定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一项指标——基本生活费将随着新标准上调,部分市民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将有所减少。

去年4月,苏州推出公积金新政,调整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标准。新政提出,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苏州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不过,购买经适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去年颁布的新政中,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为每月不低于980元。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如果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每月保留生活费至少980元;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每月保留生活费至少1960元。这比此前增加了将近一倍。

而要保留的基本生活费越高,在缴存数额不变的情况下,意味着可以贷款的额度会相应降低。

去年实施的新政还提出,将适时根据苏州市基本生活费标准变化,调整借款申请人每月须保留的生活费。

2008年,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但此后一直没有调整过。面对上涨的房价,以及动辄数百万元的购房总价,上调80万元的最高额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目前,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每个人贷款额度根据贷款人的月收入等因素确定。那么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从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他们已接到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4月1日起,将按苏州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审核贷款额度,贷款公式中的基本生活费,单身由980元变更为1092元,已婚由1960元变更为2184元。

据了解,根据《苏州市工资支付规定》,职工基本生活费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根据此前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4月起苏州最低工资标准涨至1560元,按照70%计算,为1092元。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随后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表示,这是每年根据苏州市基本生活费标准的动态调整,并不是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公积金贷款依然执行现行政策,贷款的审核、发放程序和政策没有变化。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要遵循责权对等、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等原则。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苏州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统筹考虑这些原则,实时地进行正常调整。相关的政策还在研究,目前暂时不具备调整的条件。

苏州医保少儿保险的内容


教育部门应当协助做好少儿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督促检查所属各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好少儿医疗保险代办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做好少儿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辖区内少儿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督促检查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辖区内本市户籍散居少儿的医疗保险代办工作情况。

苏州市学生医疗保险自2006年实施以来,每年有15万余名少年儿童参保,累计有13474人次因发生住院或门诊大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学生医保 基金结付1718万元,受到了广大家长的欢迎。2009年度苏州市学生医保又将新增门诊医疗补助待遇,住院待遇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参保对象:凡本市市区(不含吴中、相城、工业园区)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以及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或父母为本市户籍,子女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学生。

新生儿参保:新出生的婴儿,可由父母于申报其户口后、婴儿出生3个月内,持户口簿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当年度参保申请,缴纳全年医疗保险费后,从到账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出生时间超过3个月的新生儿,只能在最近一次申报缴费期内办理下一年度医保参保手续。

就医凭证:首次参保的学生或少儿,由代办单位发放《苏州市少年儿童医疗保险证》、《苏州市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病历》、《苏州市社会保险 IC卡》,作为今后就医或结付医疗费用的凭证。以前年度已参保的学生或少儿,原就医凭证可继续使用。

定点医院:学生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为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和市区各“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老年病医院除外)。

享受待遇:

(一)门诊医疗补助待遇:参保学生或少儿凭本人就医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每年在600元以内享受学生医疗保险基金50%的门诊医疗补助。

(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保险待遇:患有重症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者进行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学生或少儿,在事先到医院和社保 中心办妥诊断及审批确认手续后,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由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结付:(1)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费用,累计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2)重症精神病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部分,由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3)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使用专科药物治疗时所发生的费用,在6000元以内部分,由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70%的比例结付。

(三)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学生或少儿发生疾病需住院,可凭就医凭证到市区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直接使用《社会保险卡》划卡结付费用。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部分,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60%的比例结付;2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4万元)的部分,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70%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80%的比例结付;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参保学生或少儿每一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以2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学生医保基金不予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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