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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贷款,苏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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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贷款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

众所周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苏州市的相关规定,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该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已落实贷款担保;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目前,我市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如果是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借款人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以共同申请一笔贷款。

在用公积金贷款的直系亲属认定方面,共同买受人包括买受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和子女(含配偶)。共同借款人仅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和子女(含配偶)。

按照相关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商品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对于新建普通住房,我市规定,开发商已办妥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的普通商品住房、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存量成套住房即二手房,要求必须具有《住房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贷款申请时效,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全部购房款之日为止。对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经公积金管理机构批准可从截止日起顺延三个月。自(翻)建住房,未竣工的,以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已竣工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的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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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同时,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所以,利用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买房是相当划算。那么,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有哪些呢?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园区行政类直属事业单位,于1997年4月成立,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园区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1、负责园区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2、负责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业务。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3)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4)至少首付房款的30%;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申请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所需携带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⑦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相关资讯: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买房最新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公积金贷款,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公积金贷款攻略


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公积金贷款攻略楚小姐已用公积金贷款购置第一套住房,贷款尚未还清,短时期内有提前还贷的打算,目前准备购置第二套房产。她个人拟出三套贷款方案,想请专家帮她参谋一下:方案一:还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仍使用公积金贷款;方案二:第二套房干脆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担心利率不会下浮;方案三:还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使用组合贷;对于这三套方案,专业人士给出专业建议:目前,银监会对二套房贷的政策是首付必须要六成,贷款利率可以根据各家商业银行的风险自行调控。像楚小姐这样需要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借款人,就她拟出的这三套贷款方案,业内人士分析如下:专家指导意见:方案一:公积金贷款较为适用第二套住房。从公积金贷款政策来看,如借款人第一套住房使用公积金,在尚未还清前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不会被认为第二套房产,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首付20%,利率为基准利率。方案二:再次贷款如选择商贷,势必会算做二套。现在银监会对二套房贷政策还是较严格要求的,根据“07.9.27”政策及“07.12.11”补充通知规定,借款人首套住房不论是用公积金还是商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该借款人曾经贷过款,那么再次贷款买房就会算做二套房。“伟嘉安捷”指出,只不过现在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利率是可以下浮的,如果借款人首套住房能够按时还款,再次贷款的利率几乎接近于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相较与以前政策利率必须上浮1.1倍,对于借款人来说已经有很大优惠了。方案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即使还清,使用组合贷仍避不掉二套。业内人士指出,组合贷是借款人一部分贷款用公积金,另一部分用商贷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比较好算帐,结清后再贷款仍是首套政策,而商贷比较麻烦即使借款人结清贷款,也避免不掉二套限制。这样算下来,组合贷款对借款人是很不划算的,再加上初审、批贷、放贷的速度较慢。

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含义

商转公贷款全称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贷)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贷、现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本质是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开展商转公贷款的好处有哪些

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时只能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覆盖面的逐步扩大,部分已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的已符合公积金条件,为了充分保障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权利和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的权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8年下半年推出了商转公贷款业务,以满足职工办理转贷的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

考虑到部分职工在转贷过程中的筹资困难,经与受托银行、担保公司、房产登记中心协调,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再次创新推出以贷冲贷的商转公贷款方式,在同意配合的银行办理的商贷可以直转。

办理方式主要有哪些

商转公贷款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另一种是以贷冲贷方式。

先还后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以贷冲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借款人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差额提前还清,并办理担保手续,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借款人、担保公司、银行共同配合用商转公贷款还清商贷并办理住房抵押反担保手续。

两种方式如何选择

先还后贷方式受理环节较少、适用范围较广。先还后贷方式基本不受贷款银行限制,但需借款人先以自筹资金还清原商贷,转贷申请人既可为商贷的借款人,也可为产权共有人(按份共有的需占50%以上份额)。

以贷冲贷方式不需筹资,但受理环节较多,适用范围较小,转贷申请人必须为商贷的借款人。以贷冲贷方式不需借款人全部还清原商贷,只需提前还清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部分,转贷过程中基本不需自筹资金过渡。因为从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到还清商贷和重新设定抵押,必须连续操作、同步衔接,需要商贷银行与中心紧密合作,还涉及商贷银行的内部合规要求限制,因此中心采取与商贷银行订立以贷冲贷合作协议、逐步推进的做法。目前在市区建行办理的商贷已经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

在市区建行办理的商贷且筹资困难的职工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有筹资能力的职工也可采取先还后贷方式。在其他银行办理的商贷目前只能采取先还后贷方式。

哪些银行的商贷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

商转公以贷冲贷方式需商贷银行紧密配合操作,还涉及商贷银行的内部合规要求限制,中心为早日满足职工的有关需求,采取与商贷银行订立以贷冲贷合作协议、逐步推进的做法。中心已与建设银行常州分行签定了以贷冲贷合作协议,目前在市区建行办理的商贷可按以贷冲贷方式办理,下一步中心还将在商贷银行同意加入的前提下增加转贷银行。

期房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要求借款人以所购房屋抵押作为反担保,所以商转公贷款要求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就是说现房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期房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对于购买期房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待所购房屋转为现房后办理商转公贷款。

办理商转公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规定,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先还后贷方式的借款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以贷冲贷方式的借款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

(二)商贷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及时偿还商贷本息。

(四)符合商贷提前还清条件,且以贷冲贷方式须商贷银行配合操作,借款人在取得银行同意后方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

(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其他条件。

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介绍


住房公积金实行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在职职工。专项用于职工个人购、建、大修住房等。对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款时,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办银行受理。现在,越来越多的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按照规定,凡缴纳公积金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权利,根据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及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般来说,只要连续缴存12个月即可申请,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对缴存时间的要求可能更宽松。具体来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交的职工

2.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3.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4.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

5.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6.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拟购房产位于本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买一手房,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买二手房,申请人与卖房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申请——中介公司收齐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到银行办手续—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并向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评估机构对物业评估的确认——借款人办理贷款,抵押合同签字和房产保险——中介公司负责办理房产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还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问:自己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但已经成为朋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不知自己能否再贷款,同时也不知道自己能同时做几个人的担保人?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还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如果为朋友当了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个人也可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在上一次公积金贷款偿还完毕后,次月才可申请二次贷款。

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对于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有一定限制,而且办理贷款也需要提交一些资料。下面小编具体为大家谈谈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情况。

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贷后还款资信不良、有连续3期(含3期)以上逾期或到期逾期还款记录的;

(二)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

(三)有其他不良债务的;

(四)申请贷款时单位处于欠缴缓缴状态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

(五)申请贷款时所购商品住房房款已全部付清的;

(六)直系亲属(限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房屋买卖的;

(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其他不予贷款的情形。

扬州公积金贷款材料

购房类:

1、购买商品住房贷款

(1)、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不低于首付比例的购房发票;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4)、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

注:贷款应当在商品住房成交结算交付前申请办理。

2、购买二手房贷款:

(1)买卖契约;

(2)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

(4)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

(5)卖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注:交易资金未实行托管的,提供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及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申请办理贷款一般应在房屋权属变更后30日内。

扬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中心领取或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本人填写,收入证明栏加盖单位公章。

2、借款人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由中心贷款窗口受理。

3、中心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和资信审查,确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等要素。

4、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准予贷款的,窗口工作人员将通知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以上是有关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扬州住房公积金专题。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计算?


2013年刚刚开始,楼市已经打的火热,自2013年1月开始,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频频收紧、二套房传闻一波接一波。那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如何呢?

在苏州,特别是对于购买首套房的购房者,对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多了些紧张与疑问。笔者致电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因是阶段性贷款,现在已经取消,目前市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园区仍是50万;同时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苏州是否会收紧相关条款表示“暂时不清楚”。

对于苏州县级市昆山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苏州会否也受影响?该工作人员表示:“苏州不受影响”。昆山市自2月25日起,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将调整,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原规定借款职工在申请之月前必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调整为“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缴存时间由半年延长至一年,公积金贷款的门槛较此前明显提高。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调整及相关问题解析

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市民办理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允许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在新办组合贷款时,可分别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所调整。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市民办理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允许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在新办组合贷款时,可分别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工作中经常碰到有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市民要求变更为等额本息,或者等额本息的要求变更为等额本金。为方便有这些需求的市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1年3月28日起对原有的还款方式进行了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内,允许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即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可以相互变更。

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变更以贷款银行办理;二是借款人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与商业贷款部分的还款方式必须一致,现调整为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分别选择还款方式,即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要想办理变更手续,借款人要将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提供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业务系统办理变更。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3、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2、根据您的情况,您最近9月份和10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是补缴到账的,不符合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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