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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今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2021-04-17
分红保险知识 两口之家保险规划 信诚分红保险知识

最近有投保人来电咨询富贵今生两全保险,关于这个保险的介绍以及保险责任小编做出了详细的总结,以下为您介绍:

针对市场变化,民生人寿3月隆重推出新产品——富贵金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以满足投资者保证本金、抵御通胀及实现投资收益、进行长期财务规划的多重需求。

与单纯追求高收益的激进型理财产品不同,分红险一般会使红利分配稳定在一个长期可持续的水平上,避免红利分配随市场波动而大起大落,最终使分红能满足投资者的长远预期。民生人寿个人业务总监田向红介绍说,为给市场提供更好的产品,民生人寿在“富贵金生”上市之前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吸收了国内外同类产品开发推广的经验,使其更符合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

富贵人生产品特色:

快速见利: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有效保额的8%,补充日常开销。

六六祝寿:66周岁领取100%有效保额作为祝寿金,实现晚年心愿。

年金养老:66周岁开始每年领取有效保额的8%,以年金形式补充养老基金。

高额保障:66周岁前30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随着家庭责任的减轻,66周岁开始还拥有15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

分红增值:通过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使领取金和身价保障不断提高,保值增值。

特别豁免:全残免缴续期保费,继续享受所有保障利益。

投保年龄:出生30天-53周岁保险期间:至八十八周岁缴费期间:三年、五年

其它权益:减额交清、保单质押贷款、减保

富贵人生产品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向您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生存保险金: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未满五十五周岁,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生存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险单周年日生存,

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起至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期间,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满五十五周岁(含)至六十四周岁(含),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生存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期间,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3、祝寿金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未满五十周岁,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祝寿金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5%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六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66%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七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77%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88%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满五十周岁(含)至五十九周岁(含),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祝寿金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六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66%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七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77%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88%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满六十周岁(含)至六十四周岁(含),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祝寿金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七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77%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88%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4.全残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体全残,您可免缴自被保险人被确定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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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两周年生存,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5817元,第五年身故领取30503元,以此类推;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保险特点: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产品分析

1.本产品可附加豁免保费保险,作为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还能附加重疾、住院医疗等产品,给孩子全面的保障。

2.本产品每2年返还一次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可累积生息。

无论附加险是否发生赔付,生存保险金均等于主险合同保额的7%,每2年给付一次,直至满80岁。

如果您不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以留存在保险公司以年复利累积生息。例如,您可以将生存保险金留存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等孩子上大学的时候,一次性领取,作为孩子大学的教育费用。

3.本产品突破少儿保额限制,0至10岁保额最高可达250万,11-17岁保额最高可达200万。

保监会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本产品为了符合为成年人投保的监管要求,按年龄对身故保险责任做了区分。18岁之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而不是赔付保额。家长为未成年子女购买此产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高于10万元的保额。

4.被保险人年满80岁时,可获2倍保额返还,保障资金安全,这笔钱可作为养老资金,安度晚年。

5.本产品为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方式有三种: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和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建议选择累积生息或购买交清增额的方式,让保单价值越来越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平安人寿95511客服热线报案。

人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人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是一款针对儿童保障的保险产品。那么,这款产品有什么优势呢?少儿保险如何选择呢?

再过几天就是儿童节。如何让小孩健康快乐成长,总会更加牵动年轻父母的心。最近我们就收到不少读者的来电来邮,希望了解了解婴幼儿保险的情况,以便为孩子挑选一份合适的保险。有一位黄女士,宝宝要过三个月才落地,可是她现在也急急发来邮件,琢磨着如何给小孩买份合适的保险。

挑选合适的少儿险

1、家长首先要购买一定量的保险。严格来说,小孩在工作以前都将是家庭的净支出项目,发生意外与否都不会影响到家庭的收入情况,但是如果家长在此期间发生了意外,将会严重影响家庭的收入并直接导致少儿保障计划的顺利进行。其实一些纯保障型的险种,像意外险健康险等,保费都比较低但保险保障都不低。有些保险产品例如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一年的保费仅相当于每天少抽一包“利群”香烟的费用,但却能提供几十万元的保障。

2、如果家长在单位里享受的保障比较健全,也不想给自己买保险,则可以多考虑给小孩买点保险。对于少儿险,最大的风险是没有办法继续缴费。如果你的家庭资金比较宽裕,并且在未来十多年内收入都比较稳定,可以考虑上述分红两全类型的少儿保险;如果眼下收入不是很宽裕,或者眼下收入尚可但未来较长时间内不确定,不妨考虑中国人寿的“英才少儿”和新华人寿的“财智人生”等险种。

3、现在小孩感冒发烧,动辄住院,积累下来,花费也不小。在考虑购买上述险种的同时,我们强烈建议买点附加住院医疗险。这样,小孩万一生病住院,一些医疗费用还可以报销,并获得20—50元/天的住院补贴,还是很划得来的。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中国人寿

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和教育是每个父母的责任,使孩子有一个美好灿烂的未来是每个父母的心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拥有良好投资回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是您的首选。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为您提供:

成人保险金:您的孩子18岁成人时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成人保险金。创业保险金:22岁走向社会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创业保险金。婚嫁保险金:25岁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婚嫁保险金。保单红利: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轻松享受专业理财。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保单借款: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解您燃眉之急。

投保范围:只要您的孩子出生满30日以上、14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婚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简介: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高额疾病、意外身故保障,特别是特定交通身故保障高达3倍。获得满期保险金的同时还可分享公司的分红收益,让您投资投保一投两得。

保险期间:6年/10年/15年

产品特色:

理财有利:多重收益,分红添彩,抵御风险,保值增值。

保障有力:疾病身故,意外身故,高额赔付,有力保障。

满期有礼:满期给付,保全资产,稳健理财,投资有礼。

投保案例: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洪先生时刻将家人的幸福生活放在心上,因此对自己的健康保障及家庭资产的低风险投资十分重视。经过综合比较,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盈两全保险,选择10年保险期间,5年交费,每年交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1,120元。

洪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高额保障。如果洪先生不幸于合同生效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可获生命保障金10,000,合同终止。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合同终止。

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2,合同终止。

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3,合同终止。

稳定收益:洪先生生存至年满4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时可获得满期金额55,600元+复利累积的红利收益,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2、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

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平安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 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平安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平安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注: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网友提问:

28岁的高先生想问,交费年限15年,计划书中累计红利所列的数据是否在第16年的时候为单年红利,而非累积红利?保险每年实际所得红利会不会和计划书中所列相差很大?划算吗?

专家分析:

保险不是合不合算的问题,合适自己的保险是最好的,你在做保险前,你是考虑哪一方面的需求,是养老?意外?还是重大疾病?鑫利有几方面的利益:1、每两年固定返还保额的7%2、另外有分红(分红是根据保险公司收益状况,70%是分给客户,30%是归保险公司)3、18周岁-80周岁期间因意外或疾病身故,赔付双倍保额4、80周岁仍生存时一次性领取双倍保险金额。

红利只是保险产品的附加值,所以不能为红利而购买保险。

不管哪家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产品,分红都是不确定的。

买保险并不是合不合算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要弄清楚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买保险其实是买将来和急用的钱,因为每个家庭都要有三笔钱:现在的,将来的和急用的。

案例分析:

累积红利仍然是累积红利,在没有风险的正常情况下,保险的缴费期越短,总缴费少。但在有风险的情况下,缴费期长也许是核算的。

针对你划不划算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保险行业中有这样的一句话:“保险不能改变你的生活,但是,保险可以让你的生活不改变”。

买保险关键要适合你自己,适合才是最好的!因为每一个人的个人情况都不一样,需要的保险类型和组合也不一样!从保障的角度来说,应该首选保障型的保险,比如:意外、大病等。

这款鑫利分红型保险,对你来讲,优势有:

1.每年有红利,可以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方式领取红利;

2.每两年一返还,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的7%,还可累积生息;

3.满期双倍返还基本保险金额;

4.保单可贷款,供不时之需。

5.最主要的是缴费压力不大,保障高!

6.高先生可以通过“附加险--重疾险+豁免保费+住院补贴+意外医疗”达到保障全面,你的年纪轻,保费不高,对你非常的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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