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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2021-04-05
家庭保险规划比例 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城镇居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来源是两部分,一部分是政府补贴,一部分是个人缴费,采取定额缴费的方式,所以不是一种水涨船高的机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水平从2007年开始到去年缴费额基本没有大的变化。

职工的医疗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缴费比例总体是2%左右,由于实行的是跟工资基数相联系的比例缴费方式,所以当工资增长时个人缴费也在增加。

●适用对象:参加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选择按月缴费的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1)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以本单位在职人员上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其中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缴费率

(1)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分别按6.5%和1%确定(个人费率2%不需缴费,也不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下同)。

(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分别按2%和1%(其中0.5%为个人缴费)确定。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划拨医疗个人账户标准

1.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退休人员,以缴费基数的4.5%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2.2011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人员,以缴费基数的4.3%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适用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选择一次性缴费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1)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在职人员退休时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的,按本人上月缴费基数确定;单位已退休人员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的,按上月单位在职人员平均缴费工资确定;上述人员没有上月缴费基数的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以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缴费率

(1)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分别按6.5%和1%确定。

(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分别按2%和1%(其中0.5%为个人缴费)确定。

相关知识

成都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参加医疗保险的成都市民,每月的医保卡都会有医疗保险金的流入,医疗保险的缴纳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单位缴纳,占多数;另一小额的部分由个人缴纳。按照成都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缴费比例如下:

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保险费,由单位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保险费,由个人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由个人按年度缴纳。

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由个人按年度缴纳。

未参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参加《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的人员,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由个人按年度缴纳。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继续享受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特别需要提醒参保者的是,就算已经得病住院,仍然能够享受该项待遇。

东莞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及享受待遇规定


2013年10月1日起,东莞新社保政策已开始实施,新的社保体系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构成。医疗补充险包括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未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不能单独选择参加医保个账。那么,东莞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如何缴费?享受哪些待遇呢?

灵活就业人员和学生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职工标准由个人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医保个账的,其缴费基数参照职工标准由个人申报。而按规定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参加医保个账的,缴费基数参照城乡居民标准确定。以上两类人员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其缴费由个人承担。

单位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医保个账缴费基数按个人收入确定。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医保个账缴费基数按个人收入确定,职工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本人工资收入按月申报,最低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城乡居民则以上年度本市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相关链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常识介绍

1.问:“补充医保”给付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答:“补充医保”的责任范围是教职工本人在市医保局认定的医院进行住院、急诊留院观察、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四种治疗。特别提醒:①在市医保局认定的医院治疗,不是所有的医院。有些民营医院、诊所的同样治疗不在责任范围内;②急诊留院观察的治疗,应是按住院医保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按门急诊结算的费用不在范围内。

2.问:发生责任范围内治疗后,如何办理给付申请?

答:个人只需将有关资料交校工会,然后由校工会代为统一办理。详细说明一下“有关资料”:第一次申请者,不论何种治疗,除了交治疗费用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办理上海银行活期存折;同时,住院治疗的交出院小结的原件(或复印件),门诊大病的交大病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病床的交建床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当发生第二次申请时,不管哪一种治疗,应交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住院的还应交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办理后,递交的资料除收据复印件外,其余均还给本人。

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二的交费和报销办法

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二的交费:办理每一份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二要缴费人民币1000元,年龄在55岁以上者,每超过1周岁的还要另加收20元。一次性交费后,终身都有效。

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二的报销办法:补充医疗保险二的参保人当发生住院医疗后,一次性住院医疗费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3个月平均工资时,且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按成都市医保新政策规定有91个医疗项目不能报销),每份保险单可按下列标准报销一次医疗费: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3年的,可报300元;满3年不满6年的,可报400元;满6年不满9年的,可报500元;满9年不满12年的,可报600元;满12年不满15年的,可报700元;满15年的,可报2000元。办理多份保险者,可以同时使用,但一次最多只可报销 10000元。每份保险每报销一次后,下次报销将减少5%,最多减少40%。每份保险单每年只能报销一次。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二后的一年之后才可以使用。参保人应注意,要在出院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则不能报销。

广州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如何规定?


医疗保险是很多职工都会接触到的问题,这是国家社保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是需要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那么对于广州职工来说,医疗保险缴纳比例自然是大家想要了解的。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广州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比例:7%,个人2%。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相关链接广州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广州居民医疗保险将在提高个人筹资标准的同时,加大提高来自政府资助的筹资。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总体缴费标准为44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32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的总体缴费标准为920元/人·年,个人缴费60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320元/人·年;老年居民总缴费额1800元/人·年,个人缴费80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1000元/人·年。与以往三类人员个人缴费80元、480元、500元相比,分别增加40元、120元、300元的缴费,同期政府资助的额度也大幅增加,分别增加120元、120元、500元的投入。上述筹资标准从2013居民医保年度起执行。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4367元调至15939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873元调至3188元。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3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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